第四条乙方签约后,应接受甲方(企业统一形象)的计划建议,进行店内布置或改装工程,其费用均由乙方自理。如乙方配合不周以致影响全体或本身(有形或无形)利益时,乙方应负完全责任。
第六条乙方有按季向甲方缴付基金服务费的义务,该费用自合约生效之日起每6个月一次付清,由甲方通知乙方于期限内缴付。
第七条甲方应遵守的约束事项如下:
1.甲方在乙方所属的编制区域内,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再授予他人同样的权利;
2.甲方应定期提供免费研习机会给乙方,如有必要收费应先取得乙方同意;
3.甲方对于乙方的经营,应聘请专家做评鉴及建议工作,努力提高乙方的业绩;
4.甲方制造或开发、采购商品及营业用相关物品提供给乙方,其售价应合理且在市价以内;
5.甲方应聘请专家策划所有特许店的统一广告宣传活动。
第八条乙方应遵守的约定事项:
1.应尊重甲方指定的“经营决策委员会”的一切决议事项;
2.每月至少应划拨1万元以上的费用给甲方授权的特许店以作广告,此项活动应交由甲方执行;
3.每月至少应向甲方申购商品、物品达1万元以上;
4.应在规定期限内支付款项给甲方;
5.自行从事广告活动时,应向甲方报告,以不破坏整体企业形象为原则;
6.不得私下转让或转借甲方授予的一切权利。乙方营业地点、代表人等事项变更,均应经过甲方同意,否则以违约论。
第九条本合约解除依“××特许店组织管理章程”第×条规定办理。
第十条本合约在甲、乙双方相互信赖与理解的前提下制订,对于本合约所订事项应以善意方式予以实施,如有未尽事宜,由“经营决策委员会”及甲方与乙方商订。
第十一条以上本合约、诸条款应相互确认,而不能有所指责或不履行。本合约自甲乙两方签约盖章之日起生效,同时甲方发给乙方下列资料,乙方应妥善保管并遵守:
1.××特许机构组织章程;
2.经营决策委员会办事章程及议事规程;
3.××特许店组织管理章程。
五、特许店经营规章模板
第一条基本理念
本加盟店是依协业与分业的原则,运用近代小型组织的特许店以实现加盟店的经营合理化,同时真正做到充分满足消费者所要求的店铺为基本理念。
第二条目的
本规章是为指导××加盟店组织活动,规定加盟店本部(以下称本部)的权利义务、加盟店的营运制度、经营管理制度与加盟店的权利义务等。
第三条组织
在××企业公司内设置“××加盟店本部”并可设各种委员会,以筹谋业务的发展。
1.本部
本部要主持制订加盟店组织维持发展的营运方式、制度、规约,以管理、统辖全体加盟店。
2.加盟店
店铺所有者的加盟店,可在(“××”商号所确保的)一定的商圈内,有独占(或优先)经营的权利,但需要在所定的整个经营体制(和店铺形态)下,遵从本规章,负有诚实经营的义务。
3.委员会
关于加盟店的营运咨询,在本部设置营运委员会,由本部从加盟者中指名的委员构成,并遵从另行规定的委员会规则。
第四条加盟资格
加盟店的加入资格规定如下:
1.不得与已加盟的主要商店的会员恶性竞争。
基准在××m以上离间距离(或在人口每×万人范围内设一店铺)为原则,至于有无竞争关系,则由本部认定。
2.要具有一定限度以上的店铺规模。
经营场所面积及售货金额的最低标准规定:面积××m2以上,每月营业××万元以上。
3.不得加入与本部有实质上竞争关系的其他连锁组织。
4.加盟者本身要选择胜任的经营者,必须专心经营。
5.做本部的加盟店,要诚实经营,并接受本部的经营指导及完全援助体制。
6.对于本规章要全面赞同,并全面参加本部为加盟店所举办的共同活动。
7.要坚持经营合理化的意愿,且要主动、积极为经营合理化努力。
第五条加盟条件
有前条资格者,要做加盟店的条件如下:
1.使用“××”的统一商号、商标,在店铺安装所规定的招牌和标志;
2.加盟店应向本部缴纳加盟金××万元,此项加盟金不予退还;
3.要接受本部所定的教育研修计划;
4.与本部缔结加盟合同,并于合同书上盖章。
第六条基本特权
加盟店在遵守本规章各条款时,即赋予如下的基本特权:
1.使用“××”商号的商标经营店铺和作广告宣传活动;
2.经销本部组织独自开发的商品;
3.实行内外包装的统一,并利用共同管理方式;
4.接受经遴选的统一商品及物品的供给,并使用订货手册;
5.参加本部统一举办的宣传广告、促销及其他的共同活动;
6.接受有关店铺新设、改装的专门技术指导并接受经营计划的策定及指导;
7.参加本部的教育训练和接受必要的情报。
第七条确保加盟店的利益
为增进加盟店业绩及确保利益,由本部提供程序化的独有销售技术。
第八条商品计划
为确保前条的利益,下列事项由本部统一计划并指导实施:
商品构成计划、商品陈列计划、毛利计划、销售促进计划、广告宣传计划、进货补给计划、其他关于店铺管理的计划。
第九条商品供给
商品供给方法规定如下:
1.在加盟店经销货品中,至少有×%以上货品要向本部进货;
2.商品的供给,原则上由本部所定的定期配送系统配送。
第十条有关商品构成计划内容如下,并提交“商品计划委员会”统筹安排。
1.独自开发共同商标的商品;
2.加盟店囤积库存商品的调配周转。
第十一条支付货款
每月1日至月底所进的货款,于次月5日以前汇送本部所指定的银行,或将即期支票寄至本部。
第十二条退货的处理
由本部供给的商品及物品类,原则上不予退货,但有下列情况时,可换现品:
1.本部承认的退货期限内的特定品,但退货所需的运费及其他损失,如本部无过失,其费用由加盟店负担;
2.本部拟订销售计划指定商品的配额,在本部所承认一定期间不能售出时,此时,也准用第1项之规定;
3.前项退货商品货款的支付,应依前条所定,每月结算。
第十三条本部营运费用的分担
加盟店对于本部的营运费用依下列方法分担:
1.会费每月××元;
2.每月向本部交进货金额的×%。
第十四条特定费用的负担
除依前条负担固定的营运费用外,加盟店应依下列基准逐项分担下列特定费用:
1.共同广告经费;
2.共同特卖经费;
3.各项活动经费;
4.调查、教育经费;
5.店铺、广告陈列品的设计及物品的费用;
6.其他特别指导援助的经费。
第十五条机密的保守
加盟店对于本组织的计划、营运、活动等的实态及内容,不得泄漏于他人,特别对下列事项作为重要机密保守,如违反时,其所发生的损害,应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1.经销商品及物品类的采购厂商、价格、进货条件;
2.加盟店的详细经营内容,特别是进货、销售、资金的计划、实绩的具体内容;
3.其他本部指定的事项。
第十六条禁止事项
加盟店不得有下列行为:
1.从本部进货,提供给非加盟店;
2.加入本组织以外的同业连锁店;
3.毁损本组织的名誉;
4.将本部所送的文件、情报无正当理由而提供给他人。
第十七条纠正劝告
加盟店不履行本规章所定的义务及违反前条所定禁止事项,本部可以提出对该加盟店的纠正劝告。
第十八条合同解除
有下列各项事由时,本部得解除加盟合同:
1.加盟店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前条的纠正劝告;
2.加盟店的经营恶化,连续亏损6个月以上。
六、受许人日常经营管理细则
第一条所有员工,必须遵守店铺一切规矩,如有抵触者有被即时解雇之虞,并不作任何补偿。
第二条在店内聚赌,行为不检点等,皆属违反规则,一被发现,立即开除,若公司蒙受损失的话,员工须负责偿还。
第三条如因工作需要,公司可随时通知员工调往属下任何店铺工作。
第四条由公司发给的制服及工作证,如有破损,该员工须负责赔偿。
第五条辞职或被解雇时,必须交还制服及工作证,否则可扣除薪金作为补偿。
第六条任何店内物件皆不能擅自携带外出。
第七条所有员工必须于营业时间前15分钟上班,并于营业时间结束时清洁店铺后,齐集门外,锁好店铺后方可离去。
第八条店内不得吸烟、饮酒、高谈阔论、打架或以粗言秽语互相对骂,工作时不可嬉戏。
第九条严禁作弊——各职员工不得欺诈公司以谋取个人利益,包括在单据、收银机、人数及货物上作弊,否则公司必定调查追究,调查属实必交由公安局处理。
第十条店铺清洁
1.注意个人仪表,保持清洁,留给顾客良好印象。
2.营业地方必须畅通无阻,补货时以不阻碍顾客为原则。
3.垫有垃圾袋的垃圾桶须保持清洁,载满了便须更换垃圾袋,不可任由垃圾满泻地下。
4.试衣室门要常开,保持清洁,绝对不可当作储物室。
5.烟灰缸不可有纸屑,因容易引起火灾。
6.收银处不可放置任何私人物件。
7.海报如有松脱,应立即用胶纸贴好。
8.抹去层板上之尘埃。
9.抹去镜、钢架及玻璃之上手指痕。
10.不可四处贴字条或没用的纸张。
第十一条安全及保安
1.注意在店内徘徊的游人,如有怀疑即可通知店长。
2.特别留意携带着大袋的顾客,以防有不法之徒在售货员不留心时把货品放入袋中。
3.在繁忙时间内也须注意周围环境,防范不良之徒乘虚而入。
4.人手不足时,售货员须主动走位及补位,不可以有空档位置没有售货员照应。
5.为防漏水或雨水影响,货品须离地面存放。
6.下雨时,须注意入口的污水,以免滑倒顾客及同事。
第十二条店铺经理职责
1.让员工明白团体合作的重要性,维持员工之间融洽的工作及相处气氛。
2.制定企业经营与发展计划,包括企业销售目标、员工培训等。
3.货品陈列美观,经常更换各种陈列货品。
4.礼貌待客,尽量以方便顾客为原则,不断提高员工为顾客服务的素质。
5.保持铺内每个地方的整齐清洁。
6.报告店内装修、灯饰损坏,以便安排维修。
7.适当调配人手,公平管理员工,使他们坚守岗位,明白自己的职责。
8.留意观察每个员工招呼客人的方法,以便提出改进意见并以身作则。
9.分析店铺繁忙及非繁忙的时间,特别留意假期,编排适当人手应付。
10.保持收银台整洁,非必要的物品应撤离并放置好。
11.对新招聘的员工,应安排熟练人手照应,保持店内人际关系良好,避免新员工被冷落。
12.运用得到的资料监察每月的销售指标,留意店铺的销售金额与各指标的差距。
13.根据公司的指示,让员工清楚总部的方针及店铺的计划安排。
14.分析店铺经营状况,与公司其他各店相比较,也与市场部分对手相比较。
15.听取顾客的意见及批评,无论是好是坏,利用这些资料来改进自己店铺,及时提出来与其他人分享,随时向上司报告。
16.经常留意店内存货,保持与管理阶层联系,分析各货号的走势。
17.如有需要,在零售主任的安排下,将货品转到其他分店售卖。
第十三条助理店铺经理职责
助理店铺经理的职责是协助店铺经理处理店内的日常事务,如监察售货员的工作及表现,货品陈列及补充,指导新招聘之员工,加强员工与公司的沟通。当店铺经理不在时,助理店铺经理更需肩负店铺经理之一切职责。
第十四条资深售货员职责
资深售货员的一般职责与售货员相同,但因资深售货员的经验比较丰富,对市场及商品认识较深,故需要负起指导及提示售货员的基本工作要求,协助新到售货员认识公司的运作及商品。资深售货员更需以身作则,给其他售货员作一个好榜样。
第十五条收银员职责
收银员必须具备细心及冷静的头脑,对顾客要热诚,而诚实的素质更是不可缺少的。
收款程序:
1.恭敬地从客人手中接过商品。
2.把商品的资料迅速输入电脑,或准确地填写于销售单上。
3.清楚地读出商品的总金额如:先生,多谢你,197元。
4.礼貌地双手接过客人的现金,并清晰地读出所收的金额如:收你200元。
5.准确及快速地给回顾客找赎并清楚地读出如:先生,找回你3元。同时给予顾客一联收据电脑单或手开单。
6.把商品用适当的胶袋装起并用胶纸封口,并向顾客道谢如:多谢惠顾,请再光临。
收银员除要清楚及熟悉以上的收款程序外,还需要于每天营业结算时,点算当天的营业额,把款额清楚准确地填于“每日销售记录”中的各项,然后由店长复核并把款项放入保险箱中。正常情况下,遇有收银员休息时,收款工作由店长替上,其他员工概不能接触收款工作。遇有收银员或店长休息时,复核工作将顺延到翌日开始营业前进行。
公司接受多收之款项如顾客不要找赎.纳入“储备基金”中,作为填补日后欠款之用。收银员的工作是很重要的,假若收款员有任何收款错误,将需对公司的损失作出补偿。
第十六条售货员职责
1.顾客服务
首先,麻利、快捷、耐心。对顾客提供服务时,要保持经常性的麻利、快捷和耐心,拖拖拉拉和粗鲁的服务,将给顾客留下“缺乏服务的基本意识或没有服务”的印象。真正的服务,应该使来店顾客从具体提供服务的人身上得到快活、亲切的感觉或印象。
其次,礼仪正确和树立整体礼仪感。礼仪正确对创造优良服务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无论企业制定多么优质的服务手册,倘若提供服务的具体人缺乏整体高水平的正确礼仪意识,就难以树立企业的整个优势服务。
整体礼仪包括:
第一,对顾客的礼仪。
对顾客的礼仪主要指“向顾客提供服务时,必须集中精力注意该顾客。一边对顾客提供服务,一边与他人谈话或观望其他,都是非常失礼的。店员向顾客提供服务时,要倾注所有的注意力,提供发自内心的语言、微笑以及开朗的问候。这种服务的技巧,对建立顾客与商店之间的良好关系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第二,对同事的礼仪。
对同事的礼仪,指不得使用让顾客听到感觉心情不快的语言和采取使顾客感到不适的态度。对同事发火,使用刺耳的语言和让人看到生气的样子,都将给顾客留下不好的印象。
企业的管理者必须重视服务人员之间的礼仪要求,即:在服务人员的工作场所与服务人员向顾客提供服务的场所应该是一样的礼仪要求。
第三,对顾客的认识。
从事服务的每一个人,必须对顾客所需敏感。如带孩子的顾客、夫妻顾客等,他们作为顾客的需求是完全不同的,这时,不同的顾客期待提供不同的服务。而从事服务的人员,千万不要抱着只要按照手册规定的去做就行了的想法。服务人员要注意观察顾客的态度、心情以及所提出的问题,并即时给与帮助,提供这种手册之外的服务非常重要。但前提是服务人员必须识别顾客的类型。
第四,正确使用语言。
服务人员对顾客提供服务时,一定要使用准确的语言、合适的语速和适量的声音,既不能过于追求麻利,也不能太迟钝,更不能反复几遍说不清楚。
第五,记住顾客的面孔或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