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成功励志美文小品篇(名人佳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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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B辑:寂寞的感觉(7)

据说胡适生前,不但有求必应,连中学生求教的信也亲自答复,还要记他有名的日记,从不间断。写信,是对人周到,记日记,是对自己周到。一代大师,在著书立说之余,待人待己,竟能那么的周密从容,实在令人钦佩。至于我自己,笔札一道已经招架无力,日记,就更是奢侈品了。相信前辈作家和学人之间,书翰往还,那种优游条畅的风范,应是我这一辈难以追摹的。梁实秋先生名满天下,尺牍相接,因缘自广,但是廿多年来,写信给他,没有一次不是很快就接到回信,而笔下总是那么诙谐,书法又是那么清雅,比起当面的谈笑风生,又别有一番境界。我素来怕写信,和梁先生通信也不算频。何况“雅舍小品”的作者声明过,有十一种信件不在他收藏之列,我的信,大概属于他所列的第八种吧。据我所知,和他通信最密的,该推陈之藩。陈之藩年轻时,和胡适、沈从文等现代作家书信往还,名家手迹收藏甚富。梁先生戏称他为man of letters,到了今天,该轮到自己的书信被人收藏了吧。

朋友之间,以信取人,大约可以分成四派。第一派写信如拍电报,寥寥数行,草草三二十字,很有一种笔挟风雷之势。只是苫了收信人,惊疑端详所费的功夫,比起写信人纸上驰骋的时间、恐怕还要多出数倍。彭歌、刘绍铭、白先勇,可称代表。第二派写信如美女绣花,笔触纤细,字迹秀雅,极尽从容不迫之能事,至于内容,则除实用的功能之外,更兼抒情,娓娓说来,动人清听。宋淇、夏志清可称典型。尤其是夏志清,怎么大学者专描小楷,而且永远用廉便的国际邮筒?第三派则介于两者之间,行乎中庸之道,不温不火,舒疾有致,而且字大墨饱,而且十分爽朗。颜元叔、王文兴,何怀硕、杨牧、罗门,都是“样版物人”。尤其是何怀硕,总是议论纵横,而杨牧则字稀行阔,偏又爱用重磅的信纸,那种不计邮费的气魄,真足以笑傲江湖。第四派毛笔作书,满纸烟云,体在行草之间。可谓反潮流名士,罗青属之。当然,气魄最大的应推刘国松、高信疆,他们根本不写信,只打越洋电话。鹰在体质上与精神上和狮子有好几点相似:首先是气力,因此也就是它对别的鸟类所享有的威势,正如狮子对别的兽类所享有的威势一样;其次是度量:它和狮子一样,不屑于和那些小动物计较……鹰?布封鹰在体质上与精神上和狮子有好几点相似:首先是气力,因此也就是它对别的鸟类所享有的威势,正如狮子对别的兽类所享有的威势一样;其次是度量:它和狮子一样,不屑于和那些小动物计较,不在乎它们的欺侮,除非鸦、鹊之类喧吵得太久,扰得它不耐烦了,它才决意惩罚它们,把它们处死;而且,鹰除了自己征服的东西而外不爱其他的东西,除了自己猎得的食品而外不贪其他的食品;再次是食欲的节制:它差不多经常不把它的猎获品完全吃光,它也和狮子一样,总是丢下一些残余给别的动物吃。它不论是怎样饥饿,也从来不扑向死动物的尸体。此外,它是孤独的,这又和狮子一样,它住着一片荒漠地区,保卫着入口,不让其他飞禽进去打猎;在山的同一部分发现两对鹰也许比在树林的同一部分发现两窝狮子还要稀罕些:它们彼此离得远远的,以便它们各自分占的空间能够供给它们足够的生活资料;它们只依猎捕的生产量来计算它们王国的价值和面积。鹰有闪闪发光的眼睛,眼珠的颜色差不多与狮子的眼珠相同,爪子的形式也是一样的,呼吸也同样地强,叫声也同样地有震慑力量。既然二者都是天生就为着战斗和猎捕的,它们自然都是同样地凶猛,同样地豪强而不容易制伏,除非在它们很幼小的时候就把它们捉来,否则就不能驯服它们。像这种小鹰,人们必须用很大的耐性、很多的技巧,才能训练它去打猎;就是这样,它一长大了,有了气力,对于主人还是很危险的。我们在许多作家的记载里可以知道,古时,在东方,人们是用鹰在空中打猎的;但是现在,我们的射猎场中不养鹰了:鹰太重,架在臂上不免使人吃力;而且永远不够驯服,不够温和,不够可靠,它一时高兴或者脾气一上来,可能会使主人吃亏的。它的嘴和爪子都和铁钩一般,强劲可怕;它的形象恰与它的天性相符。除掉它的武器——嘴、爪而外,它还有壮健而厚实的身躯,十分强劲的腿和翅膀,结实的骨骼,紧密的肌肉,坚硬的羽毛,它的姿态是轩昂而英挺的,动作是疾骤的,飞行是十分迅速的。在所有的鸟类中,鹰飞得最高;所以古人称鹰为“天禽”,在鸟占术中,他们把鹰当作大神朱彼特的使者。鹰的视力极佳;但是和秃鹫比起来,嗅觉就不算好:因此它只凭眼力猎捕,当它抓住猎获品的时候,它就往下一落,仿佛是要试一试重量,它把猎获品先放到地上,然后再带走。虽然它的翅膀很强劲,但是,由于腿不够灵活,从地上起飞不免有些困难,特别是载着重的时候:它很轻易地带走鹅、鹤之属;它也劫取野兔,乃至小绵羊、小山羊;当它搏击小鹿、小牛的时候,那是为着当场喝它们的血,吃它们的肉,然后再把零碎的肉块带回它的“平场”;“平场”是鹰窝的特称,它的确是一坦平的,不像大多数鸟巢那样凹下去:通常它把“平场”建在两岩之间,在干燥而无法攀登的地方。有人肯定地说,鹰做了一个窝就够用一辈子:那确实也是个一劳永逸的大工程,够结实、能耐久。它建得差不多和楼板一样,用一些五、六尺长的小棍子架起来的,小棍子两端着实,中间横插一些柔软的树枝,上面再铺上几层灯心草,石南枝之类。这样的楼板,或者说这样的窝,有好几尺宽广,并且很够牢固,不但可以经得住鹰和它的妻儿,还可以载得起大量的生活物资。鹰窝上面没有盖任何东西,只凭伸出的岩顶掩护着。雌鹰下卵都放在这“平场”中央,她只下两三个卵,据说,她每孵一次要三十天的工夫;但是这几个卵里还有不能化雏的,因此人们很少发现一个窝里有三个雏鹰:通常只有一两个。人家甚至于还说,雏鹰稍微长大一点,母亲就把最弱的一个或贪馋的一个杀死。也只有生活艰难才会产生出这种反自然的情感:父母自己都不够吃了,当然要设法减少家庭人口;一到雏鹰长得够强壮、能飞、能自己觅食的时候,父母就把它们赶得远远的,永远不让它们再回来了。我不喜欢弯曲的、扭卷的、受过摧残的树。如果它们长得又高又直,并且茂盛,我便更能欣赏它们。

树犹如此

梁实秋

奥斯丁的小说Sense and sensibility里面的一个人物爱德华佛拉尔斯说过这样的一句话:“我不喜欢弯曲的、扭卷的、受过摧残的树。如果它们长得又高又直,并且茂盛,我便更能欣赏它们。”我有同感。

在这亚热带的城市里住了二十多年,所看见的树令人觉得愉快的并不太多。椰子树、槟榔树,倒是又高又直,象电线杆子似的,又象是摔头的鸡毛帚,能说是树么?难得看到象样子的枝叶扶疏的树。有时候驱车经过一段马路看见两排重阳木,相当高大,很是壮观,顿时觉得心中一畅。龙柏、马尾松之类有时在庭园里也能看到,但多少总是罩上了一层晦气,是烟,是灰,是尘?一定要到郊外,象阳明山,才能看见娇翠欲滴的树,总象是刚被雨水洗过的样子。有一次登阿里山,才算是看见了真正健康的树,有茁壮的幼苗,有参天的古木,有腐朽的根株。在规模上和美国华盛顿州奥仑匹亚半岛的国家森林固不能比,但其原始的蛮荒的气味则殊无二致。稍有遗憾的是,凡大森林都嫌单调,杉就是杉,柏就是柏,没有变化。我们中国人看树,特别喜欢它的姿态,会心处并不在多。芥子园画谱教人画树,三株一簇,五株一簇,其中的树叶有圆圈,有个字,也有横点,说不出是什么树,反正是各极其妍。艺术模仿自然,自然也模仿艺术。要不然,我们怎会说某一棵树有画意,可以入画呢?但是树也不一定要虬曲蟠结才算是美。事实上,那些横出斜逸的树往往是意外所造成的,或是生在峭壁的罅隙里,或是经年遭受狂风的打击,所以才有那一副不寻常的样子。犹之人也有不幸而跛足驼背者。我们不能说只有畸形残废的才算是美。

盆栽之术,盛行于东瀛,实在是源于我国,江南一带的名园无不有此点缀。《姑苏志》:“虎邱人善于盆中植奇花异卉,盘松古梅,置之几案,清雅可爱,谓之盆景。”即使一个古色古香的盆子,种上一丛文竹,放在桌上,时有新条茁长,即很有可观,不要奇花异卉。比瓶中供养或插花之类要自然得多。曾见有人折下两朵红莲,插在一只长颈细腰的霁红瓶里,亭亭玉立,姿态绰约,但是总令人生不快之感,不如任它生长在淤泥之中。美人可爱,但不能象沙洛美似的把头切下来盛在盘子里。盆栽的工人通常用粗硬铁丝把小树的软条捆绕起来,然后弯曲之使成各种固定的姿态,不仅象是五花大绑,而且是使铁丝逐渐陷入树皮之中的酷刑。树何曾不想挣脱羁绊,但是不得不屈服在暴力之下!而且那低头匐伏的惨状还要展览示众!

凡艺术作品,其尺寸大小自有其合理的限制。佛像的塑造或图画无妨尽量的大,因为其目的本来是要造成一种庄严威慑的气势,不如此,那些善男信女怎么五体投地的膜拜呢?活人则不然。普通人物画总是最多以不超过人之原有的尺寸为度。一个美人的绘像,无论如何不能与庙门口的四大金刚看齐。树和人一样,松柏之类天生的高耸参天,若是勉强它局促在一个盆子之内,它也能活,但是它未能尽其天性。我看过一盆号称千年古梅的盆景。确实是很珍贵,很难得,也很有趣,但是我总觉得它象是马戏团的侏儒。

清龚定庵写过一篇文章,题为《病梅馆记》。从前小学教科书国文课本里选过这篇文章,给人的印象很深。他有很多盆梅,都是加过人工的,他于心不忍,一一解其束缚,使能恢复正常之生长,因以“病梅馆”名其居。我手边没有龚定庵的集子,无从查考原文,因看到奥斯丁小说中之一语而联想及之。我们吃东西,凡一味甜的,或一味咸的,往往易于吃厌。只有非甜非咸的,可以久吃不厌。瓜子的百吃不厌,便是为此。

吃瓜子

丰子恺

从前听人说:中国人人人具有三种博士的资格:拿筷子博士、吹煤头纸博士、吃瓜子博士。

拿筷子,吹煤头纸,吃瓜子,的确是中国人独得的技术。其纯熟深造,想起了可以使人吃惊。这里精通拿筷子法的人,有了一双筷,可抵刀锯叉瓢一切器具之用,爬罗剔抉,无所不精。这两根毛竹仿佛是身体上的一部分,手指的延长,或者一对取食的触手。用时好像变戏法者的一种演技,熟能生巧,巧极通神。不必说西洋了,就是我们自己看了,也可惊叹。至于精通吹煤头纸法的人,首推几位一天到晚捧水烟筒的老先生和老太太。他们的“要有火”比上帝还容易,只消向煤头纸上轻轻一吹,火便来了。他们不必出数元乃至数十元的代价去买打火机,只要有一张纸,便可临时在膝上卷起煤头纸来,向铜火炉盖的小孔内一插,拔出来一吹,火便来了。我小时候看见我们染坊店里的管帐先生,有种种吹煤头纸的特技。我把煤头纸高举在他的额旁边了,他会把下唇伸出来,使风向上吹;我把煤头纸放在他的胸前了,他会把上唇伸出来,使风向下吹;我把煤头纸放在他的耳旁了,他会把嘴歪转来,使风向左右吹;我用手按住了他的嘴,他会用鼻孔吹,都是吹一两下就着火的。中国人对于吹煤头纸技术造诣之深,于此可窥见。所可惜者,自从卷烟和火柴输入中国而盛行之后,水烟这种“国烟”竟被冷落,吹媒头纸这种“国技”也很不发达了。生长在都会里的小孩子,有的竟不会吹,或者连媒头纸这东西也不曾见过。在努力保存国粹的人看来,这也是一种可虑的现象。近来国内有不少人努力于国粹保存。国医、国药、国术、国乐,都有人在那里提倡。也许水烟和煤头纸这种国粹,将来也有人起来提倡,使之复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