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成功励志美文小品篇(名人佳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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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B辑:寂寞的感觉(6)

自然要比人工更美丽些;在一个动物身上,动作的自由就构成美丽的自然。你们试看看那些繁殖在南美各地自由自在生活着的马匹吧:它们行走着,奔驰着,腾跃着,既无拘束,又无节制;它们因不受羁勒而感觉自豪,它们避免和人打照面;它们不屑于受人照顾,它们寻找着、并且自己就能找到适合于它们的食粮;它们在那无边的草原里自由地闲游着、蹦跳着,在那里它们采食着一种四季皆春的气候所经常供给的新鲜产品;它们既无一定的住所,除了晴明的天空外又无任何其他的庇荫,因此它们呼吸着清新的空气;这种空气,比把它们关闭在那些圆顶宫殿里、又把它们应占的空间加以压缩以后的空气要纯洁得多;所以那些野马特别强壮,特别轻捷,特别遒劲,远超过大部分的家养马;它们有大自然赋予的美质,有充沛的精力和高贵的精神,而所有的家养马都只有人工所能赋予的东西,即技巧与妍媚而已。

这种动物的天性绝不凶猛,它们只是豪迈而生野。虽然力量在大多数动物之上,它们却从来不攻击其他动物;如果它们遭到其他动物的攻击,它们并不屑于和它们搏斗,只是赶开它们或者踏死它们。它们也是成群来往的,不过它们之所以团结成群,纯粹是为着群居之乐;因为,它们一无所畏,原不需要团结御侮,但是它们彼此依恋之情却太深了。由于草木足够作它们的食粮,由于它们有充分的东西来满足自己的欲望,又由于对动物的肉毫无兴趣,所以它们绝不向其他动物挑战,也绝不互相作战,更不互相争夺生存资料;它们从来不做追捕一个小兽或向同类抢劫之类的事情,而这种追捕和抢劫正是其他肉食兽类互争互斗的根源;所以马总是和平生活着的,其原因就是它们的欲望简单,又有足够的生活资料无需互相贪嫉。

这一切,我们只要看看人家放在一处饲养、并且成群放牧着的那些小马,就可以观察得很清楚:它们有温和的习性和合群的品质;它们的力量和锐气通常只是在竞赛的表现中流露出来;它们跑起来都要努力占先,它们争着过一条河,跳一条沟,练习着冒险,甚至于见着危险便更加起劲;而在这些自发的练习当中,凡是肯做榜样的马,凡是自动领头的马,都是最勇敢、最优良的,并且,一经驯服,常常又是最温和,最柔顺的……在所有的动物中间,马是身材高大而身体各部分又都配合得最匀称、最优美的。如果我们拿它和比它高一级或低级的动物相比,就发现驴子长得太丑,狮子头太大,牛腿太细太短,与它的粗大身躯不相称;骆驼是畸形的,而最大的动物,如犀,如象,都可以说只是些未定形的肉团。颚骨前伸本是兽类头颅不同于人类头颅的主要原因,也是所有动物的最卑贱的标识;然而,马的颚骨虽然也大大地向前伸着,它却没有如驴的那副蠢像,如牛的那副呆像。相反地,由于它的头部的比例整齐,它却有一种轻捷的神情,而这种神情又恰好被颈部的美烘托着。马一抬头,就仿佛想要超出它那四足兽的地位;在这样的高贵姿态中,它和人面对面地相觑着;它的眼睛闪闪有光,并且形状很美;它的耳朵也长得好,并且不大不小,不像牛耳太短,驴耳太长;它的鬣毛正好和它的头相称,装饰着它的项部,给予它一种强劲而豪迈的模样;它那下垂而丰盛的尾巴覆盖着、并且适宜地结束着它的身躯的末端;马的尾和鹿、象等兽的短尾,驴、骆驼、犀牛等兽的秃尾都大不相同,它是由密而长的鬃毛构成的,仿佛这些鬃毛是直接从臀部生长出来,因为长出鬃毛的那个小肉桩子很短。它不能和狮子一样翘起尾巴,但是它的尾巴虽然是垂着的,却于它很适合;因为它能使尾巴向两边摆动,所以它就有效地利用着尾巴来驱赶苍蝇,这些苍蝇很使它苦恼,因为它的皮虽然很坚实、又满生着厚密的短毛,却还是十分敏感的。

男人们毫无所惧地抚摸着她鼓胀的肚子;女人们也只须提防她的温存,她们对这样大的牛如此温柔感到惊奇。她们做着幸福的梦。

母牛

于·列那尔

给她找个名字太难了,结果就没有给她起名字。她被简称为“母牛”,而这名字对她倒最为合适。

而且,名字有多大关系呢?只要她吃!鲜草、干草、蔬菜、谷物,以至于面包和盐,她随便什么都有,而她也什么都吃、什么时候都吃,由于要反刍,还连吃两次。

她一旦见我,就用叉裂的蹄子迈着轻盈小步奔走,蹄子的毛皮与腿很相似,就像是白色的袜子。她来到了,相信我一定会给她点可吃的东西,而我,每次都以欣赏的目光看着她,情不自禁地跟她说:“行,吃吧!”

但是,她消耗东西是为了制奶,而不是肥己。一到固定的时间,她就呈献出鼓满的、正方的乳房。她并不吝惜奶,——有些母牛是舍不得的——她很慷慨,只要稍微挤挤她四个富有弹性的奶头,她就排空奶泉。她腿不动,尾巴也不摇,而只用她大而柔软的舌头玩耍似的舔女佣人的脊背。

虽然她过着独身生活,因胃口很好也不觉得无聊。只有很少情况下,她才遗憾地哞叫,模模糊糊地思念她最近一次生产的牛犊。不过,她希望有人拜访。她两角竖立在额角上,嘴唇馋馋地挂着一线涎水和一丝草茎,殷勤好客。

男人们毫无所惧地抚摸着她鼓胀的肚子;女人们也只须提防她的温存,她们对这样大的牛如此温柔感到惊奇。她们做着幸福的梦。

那里不但有我们的孩子,还有许许多多天下人的孩子,就是这些孩子,给我们画出了一幅幅壮丽庄严的场面,唱出了一首首高亢入云的战歌……等待?冰心我拿起话筒,问:“×楼吗?请你找××来听电话——我是她母亲。”

听到最后的一句话,对方不再犹疑了。这位从未识面的同志,意味深长地带着笑声说:“她走了。她留话说,她还是和往日那样,回家去吃晚饭,她还会给您带‘好菜’来呢!”

我问:“她是一个人去的吗?”

“不,她和她姐姐,还有她们的孩子,都去了,还带了照相机。”

我放下话筒,怔怔地站着,我不知道该怎么想。我不放心——我又放心,说到底,我放心!昨天晚上,我们最好的朋友老赵来了,说:他的一个在劳动人民文化宫工作的亲戚,得到上头的密令,叫他们准备几十根大木棍,随时听命出动……他问我的女儿:“你们还是天天去吧?”我的女儿们点了点头。他紧紧地握了握她们的手说,“你们小心点!”就匆匆地走了。我们都坐了下来,没有说话。我的小女儿走过来坐在我旁边,扶着我的肩膀说:“娘,您放心,他们不敢怎么样,就是敢怎么样,我们那么多的人,还怕吗?”她又笑着摇着我的手臂说:“我知道,您也不怕,您还爱听我们的报告呢。”

我心里翻腾得厉害。没有等到我说什么,她们和她们的孩子已经纷纷地拿起挎包和书包,说:“爷爷,姥姥,再见了,明天晚上我们还给您带些‘好菜’来!”

老伴走过来问:“她们又走了?”我点点头。他坐了下来,说:“我们就等着吧。”

我最怕等待的时光!这时光多么难熬啊!

我说:“咱们也出去走走。”老伴看着我,一声不响地站了起来。

我们信步走出了院门,穿过村子的小路,一直向南,到了高粱河边站住了。老伴说:“过河吧,到紫竹院公园坐坐去!”我挽起他的左臂,在狭仄的小桥上慢慢地走着。

我忽然地抬头看他,他也正看着我,我们都微笑了,似乎都感觉到多少年来我们没有这样地挽臂徐行了!四十七年前,在黄昏的未名湖畔我们曾这样地散步过,但那时我们想的只是我们自己最近的将来,而今天,我们想的却是我们的孩子和孩子的孩子的遥远的将来了!

进了公园,看不到几个游人!春冰已泮,而丛树枝头,除了几棵松柏之外,还看不到一丝绿意!一阵寒冷寂寞之感聚然袭来,我们在水边站了一会儿,就在长椅上坐下了。谁也没有开口,但是我知道他也和我一样,一颗心已经飞到天安门广场上去了!那里不但有我们的孩子,还有许许多多天下人的孩子,就是这些孩子,给我们画出了一幅幅壮丽庄严的场面,唱出了一首首高亢入云的战歌……这时忽然听到了沉重的铁锤敲在木头上的声音,我吃惊地抬头看时,原来是几个工人,正在水边修理着一排放着的翻过来的游船的底板。春天在望了,游船又将下水了,我安慰地长长地吁了一口气。

老伴站了起来说:“天晚了,我们从前门出去吧,也许可以看见她们回来。”我又挽起他的左臂,慢慢地走到公园门口。

浩浩荡荡的自行车,正如飞地从广阔的马路上走过,眼花缭乱之中,一个清脆的童音回头向着我们叫:“爷爷,姥姥,回家去吧,我们又给您带了‘好菜’来了!”

“万家墨面”之时,“动地歌吟”之后,必然是一声震天撼地的惊雷。这“好菜”我们等到了!花树开花,乃花之性,率性之谓道,有人看见与否,皆与花无涉。故置花热闹场中花亦开,使生万山丛里花亦开,甚至使生于孤崖顶上,无人过问花亦开。

孤崖一枝花

林语堂

行山道上,看见崖上一枝红花,艳丽夺目,向路人迎笑。仔细一看,原来根生于石罅中,不禁叹异。想宇宙万类,应时生灭,然必尽其性。花树开花,乃花之性,率性之谓道,有人看见与否,皆与花无涉。故置花热闹场中花亦开,使生万山丛里花亦开,甚至使生于孤崖顶上,无人过问花亦开。香为兰之性,有蝴蝶过香亦传,无蝴蝶过香亦传,皆率其本性,有欲罢不能之势。拂其性禁之开花,则花死。有话要说必说之,乃人之本性,即使王庭庙庑,类已免开尊口,无话可说,仍会有人跑到山野去向天高啸一声。屈原明明要投汩罗,仍然要哀号太息。老子骑青牛且明明要过函谷关,避绝尘世,却仍要留下五千字孽障,岂真关拜子所能相强哉?古人著书立说,皆率性之作。经济文章,无补于世,也会不甘寂寞,去著小说。虽然古时著成小说,一则无名,二则无利,甚至有杀身之祸可以临头,然自有不说不快之势。中国文学可传者类皆此种隐名小说作品,并非一篇千金的墓志铭。这也是属于孤崖一枝花之类。故说话为文美术图画及一切表现亦人之本性。“猫叫春兮春叫猫”,而老僧不敢人前叫一声,是受人类文明之束缚,佛其本性,实际上老僧虽不叫春,仍会偷女人也。知此而后知要人不说话,不完全可能。花只有一点元气,在孤崖上也是要开的。

写信,是对人周到,记日记,是对自己周到。

尺素寸心

余光中

接读朋友的来信,尤其是远自海外犹带着异国风云的航空信,确是人生一大快事,如果无须回信的话。回信,是读信之乐的一大代价。久不回信,屡不回信,接信之乐必然就相对减少,以致于无,这时,友情便暂告中断了,直到有一天在赎罪的心情下,你毅然回起信来。蹉跎了这么久,接信之乐早变成欠信之苦,我便是这么一位累犯的罪人,交游千百,几乎每一位朋友都数得出我的前科来的。英国诗人奥登曾说,他常常搁下重要的信件不回,躲在家里看他的侦探小说。王尔德有一次对韩黎说:“我认得不少人,满怀光明的远景来到伦敦,但是几个月后就整个崩溃了,因为他们有回信的习惯。”显然王尔德认为,要过好日子,就得戒除回信的恶习。可见怕回信的心,原不止我一个。

回信,固然可畏,不回信,也绝非什么乐事。书架上经常叠着百封未回之信,“债龄”或长或短,长的甚至在一年以上,那样的压力,也绝非一个普通的罪徒所能负担的。一叠未回的信,就像一群不散的阴魂,在我罪深孽重的心底幢憧作祟。理论上说来,这些信当然是要回的。我可以坦然向天发誓,在我清醒的时刻,我绝未存心不回人信。问题出在技术上。给我一整个夏夜的空间,我该先回一年半前的那封信呢,还是七个月前的这封?隔了这么久,恐怕连谢罪自遣的有效期也早过了吧?在朋友的心目中,我早已沦为不值得计较的妄人。“莫名其妙!”是你在江湖上一致的评语。

其实,即使终于鼓起全部的道德勇气,坐在桌前,准备偿付信债于万一,也不是轻易能如愿的。七零八落的新简旧信,漫无规则地弃塞在书架上,抽屉里,有的回过,有的未回,“只在此山中,云深不知处”,要找到你决心要回的那一封,耗费的时间和精力,往往数倍于回信本身。再想象朋友接信时的表情,不是喜出望外,而是余怒重炽,你那一点决心就整个崩溃了。你的债,永无清偿之日。不回信,绝不等于忘了朋友,正如世上绝无忘了债主的负债人。在你的惶恐的深处,恶魇的尽头,隐隐约约,永远潜伏着这位朋友的怒眉和冷眼,不,你永远忘不了他。你真正忘掉的,而且忘得那么心安理得,是那些已经得你回信的朋友。

有一次我对诗人周梦蝶大发议论,说什么“朋友寄赠新著,必须立刻奉复,道谢与庆贺之余,可以一句‘定当细细拜读’作结。如果拖上了一个星期或个把月,这封贺信就难写了,因为到那时候,你已经有义务把全书读完,书既读完,就不能只说些泛泛的美词。”梦蝶听了,为之绝倒,可惜这个理论,我从未付之行动,一定丧失了不少友情。倒是有一次自己的新书出版,兴冲冲地寄赠了一些朋友。其中一位过了两个月才来信致谢,并说他的太太、女儿、和太太的几位同事争读那本大作,直到现在还不曾轮到他自己,足见该书的魅力如何云云。这一番话是真是假,令我存疑至今。如果他是说谎,那真是一大天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