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眼夏特利离开纽约后街已经半年多了。这半年多的时间里,后街也没有什么很大的变化,依旧是狭窄的街道,低矮的紧挨着的密集小房子。然后是大大小小的孩子三五成群地在街道上追跑打闹。各式各样的小贩子也依旧穿街走巷叫卖着。夏特利母子俩住过的小屋仍旧紧闭着,不知是因为房东一直没有找到夏特利母子俩那样的房主,还是因为其他的什么原因,总之暂时还是没有人入住。门前的那棵大树也仍旧是绿油油的,巨大的树冠挡住了正午的阳光,一切都和从前一样。
在夏特利旧居的斜对面,霍布斯老先生的杂货铺仍旧开着。霍布斯也像从前一样早早晚晚地开门、关门、进货、出货,一切也没有多大的改观。只是他的精神大不如从前了,或许是年纪大的缘故吧,再加上夏特利又离开了他,所以他显得特别暮气沉沉的,也不怎么说话。
夏特利刚刚离开纽约那几天,霍布斯老先生真是不习惯。每天早上,他开门之后就会坐在柜台后跷着脚看报纸。然后等着夏特利脆生生的嗓音来喊他“霍布斯先生”,有好几次他一直等到了中午都没有人来,才恍然大悟:夏特利已经去了英国了,去了那个隔着茫茫大海的遥远地方了。每每这个时候,他就格外沮丧,像失去了宝贝似的打不起精神来,心里空虚极了。
日子一天天过去,少了夏特利这个伙伴,霍布斯先生的生活也变得越来越单调懒散。有时他甚至连报纸都没有心情看。每天开门之后,他就坐在柜台里托着腮帮发愣。他有时直盯盯看着杂货铺墙边的一排木箱子,回忆着夏特利从前坐在上面摇头晃脑地跟他讲新闻时的样子;有时候他又不停地擦拭着柜台外的那一张高脚椅子,觉得不知道什么时候夏特利又会来到铺子里,踮起脚坐上那把高脚椅子。他明明知道夏特利已经到了遥远的英国当伯爵去了,但冥冥之中他又总觉得夏特利还在他的身边。日子是这样的无聊与难过啊。
有时,霍布斯先生想起夏特利淘气的样子,也会含笑着自言自语地说:“所有的孩子都是调皮的,就算他将来要做什么伯爵或是什么子爵的,也不例外啊。”
还有夏特利送他的那块金表,已经成了他贴身的宝贝了。他每天都要将金表掏出来擦一擦,然后打开盖子,认真读一遍上面刻着的字:“霍布斯先生惠存——旧友冯德罗敬赠。”看着这块金表,他就觉得像看到夏特利一样安慰。
到了傍晚的时候,他就早早收拾好店铺关上门,然后背着手慢慢踱到夏特利从前住的旧居。他在旧居外左转转右看看,像是要找回夏特利的身影,但是每一次他都是很伤感地离开那,垂头丧气地回到自己家里。
他每天的生活就是在思念夏特利中度过的,到了后来,所有的设想都成为泡影之后,他不得不接受了没有夏特利的生活。夏特利曾经那样的夸奖霍布斯先生,觉得他是这后街最优秀的人,实际上,霍布斯先生只不过是一个很普通,甚至有点儿固执的老头而已。他几乎没有其他朋友,日子也便过得十分乏味和抑郁。
这样的日子很快就过去一个月了,他也觉得自己不能再如此沉闷下去。在苦苦的思考之后,他忽然想到了狄克尔,夏特利曾经向他提及过的擦鞋匠狄克尔。他觉得自己该去找找这个年轻人,他也一定像自己一样沉浸在对夏特利的思念中。如果两个人可以在一块聊聊他们共同的朋友,相信一定可以化解他们心中的思念。
说干就干,第二天一早,霍布斯先生就雇了个小伙子帮他临时照看一下杂货铺,他要去拜会一下这位同样也是夏特利好朋友的人。
当他走到后街的街角时,远远就看到了那块大大的金字招牌。也许是周末的缘故吧,人来人往的看上去生意很不错。霍布斯先生嘴里叼着烟斗,慢慢地走到了狄克尔的身边。他也不说话,上上下下打量了一番,看着狄克尔忙得不亦乐乎,他便站在一旁等着。
狄克尔终于擦完了手中的最后一双鞋,一抬眼就看见了霍布斯先生,他习惯地招呼生意:“先生,擦擦皮鞋,上上光吧,您会精神很多的。”
霍布斯微微地点了点头说:“好吧,那就擦擦吧。”说着便坐在狄克尔面前的小马扎上,把脚放在了擦鞋台上,狄克尔将鞋刷上沾上鞋油,便手脚麻利地干起活来。
“先生,您住在这里吗?怎么不常见到您?”
“哦,我住在上街拐角的巷子里。”
“那您今天出来散步是吧?”
“也可以这么说吧。怎么?有什么好消息吗?”
“听说,公园里正在展览一只格陵兰的大白熊呢,很多人都去看了。”
“哦?这我还不知道呢。”
“听说那家伙在格陵兰吃了不少人呢,非常的残暴……先生,换一只脚吧,这只已经擦好了。”
“嗯……”
“那些被吃的都是些爱斯基摩人,怪可怜的。”
“……唔,小伙子,你的这面金字招牌做得可真漂亮,花了不少钱吧?”
“哎,先生,您的眼光真棒,这块招牌的确是花了不少钱,不过这是我的一个好朋友送给我的。您可能想不到我的这个朋友只有七岁呢,但是他又聪明又高贵,遗憾的是他已经离开纽约了。”
“你说的那个好朋友是不是叫夏特利,他离开纽约是为了去英国继承爵位对吧?”
“先生,你……你怎么知道的?”狄克尔抬头看着霍布斯先生吃惊极了。
“我和他也是好朋友啊。”霍布斯先生说起夏特利,心情有点儿激动,“我是看着他长大的,我和他还是忘年交呢。”
霍布斯先生说到这里掏出了怀中的金表,把表盒里刻的字样指给狄克尔看,狄克尔轻轻读出上面刻的字,又看了看霍布斯先生有点明白地说:“噢,我知道您,杂货铺的老板——霍布斯先生,从前夏特利常常向我提起您。”
“我也知道你呀,夏特利从前也是经常在我的面前说起你。只不过他现在离我们太远了,自从他离开这里,我非常想念他。我想你一定也是这种感觉。如果我们能一块谈谈他,也许会好一些吧。”
“是呀,这一段日子我也很想他。您这个主意太好了,真谢谢您来找我。我还记得第一次见到夏特利时的情形呢。那天他抱着一只皮球在街边玩,拍着拍着,球一不小心就滚到了马路中。他不敢走到街心,站在路边直着急,我替他捡了皮球之后,我们就成了好朋友了。那时,他还不满七岁呢,打扮得像个小女孩般可爱。从那以后,他每次经过我的鞋摊都会对我说:‘嘿,狄克尔,正忙着哪!’别看他那么小,却非常懂事,要是我遇上了不顺心的事,他总会小大人般地拍拍我的肩,跟我说一些高兴的话题,鼓励我。”
“是啊,多好的孩子啊!为什么要去英国呢?”
霍布斯先生和狄克尔谈得非常投机,大有一见如故的感觉。他们说了许多夏特利的事情,觉得心里非常的畅快,多日来的思念也在这样的话题里得到了缓解。好在早上的活,狄克尔都忙完了,这会儿便正好有时间好好聊聊。他们越说越来劲,转眼间就要到中午了。
最后,他们只好约定第二天晚上,由狄克尔到霍布斯先生家里小坐,这样他们可以说得更加痛快。
狄克尔一直没有什么朋友,夏特利还住在后街时,他也就只有和夏特利可以聊天说笑。夏特利去了英国之后他就更孤单了。现在可好了,霍布斯先生可以和他共同分享夏特利曾经给他们带来的欢乐。
狄克尔的生活一直都很清苦,在他很小的时候父母就相继去世了,他有一个相依为命的哥哥。小时候他和哥哥过的是四处流浪的生活,为了有一口饭吃,他们吃尽了苦头。好在这种艰难的境况并没有使他变坏,反而培养了他的坚韧不拔、不怕苦的精神。他没有读过书,也就没有什么文化,所以也做不了什么高层次的工作,他只能选择这种擦鞋的工作。这工作对于狄克尔来说也是不错的,只要自己肯干、苦干,就可以多攒一些钱,他还打算用自己挣的钱交学费上夜校呢。狄克尔是个好青年,他爱学习、求上进,还渴望结交一些有学问的朋友。
所以,今天接到这位主动与他认识的霍布斯先生的邀请,真是让他喜出望外了。
“狄克尔,你知道伯爵啊,贵族啊什么的吗?”
“我不知道,不过我常常看到我的同伴们租借的小说、杂志什么的,倒是有讲一些伯爵的故事,好像还写得挺生动的。比如说什么《伯爵夫人的复仇》、《冠冕的罪恶》之类的。”
“噢,要不你也租借几本来,明天带到我家来,我们也看看,租金由我来付。”
“好的,霍布斯先生。”
两位新结交的朋友,做好了明天约会之后便快乐地分手了。今天的见面对于霍布斯先生来说非同一般,他已经散发了沉淀已久的心情,并为找到一个拥有共同朋友的朋友而兴奋不已。他觉得这样似乎夏特利就离他不远了,他的心情也好得要唱歌了。
第二天晚上,狄克尔早早就收了摊带着霍布斯先生交待要借的书,按照两人约定的时间来到了霍布斯先生的家中。其实,霍布斯先生的家也就在他的小杂货铺的里间,他一个人生活,吃住都在店里。见到狄克尔的到来,霍布斯先生自然高兴不已,他拿出了许多食品和水果热心地招待这位新朋友。然后两个人坐下来,一边翻看狄克尔带来的书报,一边谈论着夏特利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