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6月,江泽民同志在宁夏、甘肃考察工作时指出,民族团结,是我国发展兴盛、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保证。做好党的民族工作和宗教工作,加强各民族的团结,保持社会政治的稳定,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大局和全国的安定团结,也关系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我国各民族共同发展、共同繁荣的良好局面,是各族人民共同努力的结果,来之不易,要特别珍惜。各级党委和政府,特别是西部地区的党委和政府,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把民族工作和宗教工作做得更好。我们党把马克思主义关于民族和宗教问题的基本理论与我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形成了一整套正确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必须长期坚持。同时,我们要注意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总结新经验,进一步丰富和发展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
二、宁夏民族团结的历史与现状
宁夏回汉团结,历史源远流长。早在宋元时期回回先民入居宁夏之初,就有不少汉族妇女与回回男子结婚,建立了血缘关系。因此,宁夏回、汉民中有“回爹汉妈”、“回回是姑爷,汉民是舅亲”之说。同治年间西北回民起义领导人马化龙,“安辑地方,保卫汉民”,使回汉“交相贸易,和好如初”。清末民初,伊斯兰教领袖人物马元章在回汉团结方面曾作了大量的工作,缓和了清王朝制造的回汉分裂和积怨。“他常对教民讲:‘没有回汉的团结,就不可能复兴教门。’要求教民主动摒弃成见,和汉民交朋友,化阻力为助力。他也常为汉族群众解决困难,甘肃一些地区的汉族群众称马元章为‘马大善人’,到沙沟看望他的汉族群众络绎不绝。”吉鸿昌任宁夏省主席期间,体察民情,消除回汉隔阂,尊重回民风俗习惯,深入到回族聚居区和回民家中访问,有时还穿戴回民衣帽到清真寺,主动结交各阶层回民朋友,被回民称为“吉回回”。20世纪30年代,著名新闻记者范长江访问了宁夏的许多回民区,用笔宣传了回汉情谊。红军长征期间,红军经过宁夏西吉、固原等回族聚居区时,积极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并尊重回族的风俗习惯,领导当地回汉人民进行革命斗争。1936年10月,红四方面军西征,在海原县鸡窝山与马鸿逵35师激战中,四川籍红军战士朱有泗腿部负重伤,因不能行走而掉队。白古路回族老人田百云想方设法掩护了朱有泗,并认作儿子,改名田成明,后招婿落居海城。1936年10月,在宁夏成立了中国最早的县级民族区域自治政权和第一个县级回族苏维埃自治政府--豫海县回民自治政府。回族人民当家作主,奏出了民族解放的先声。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期间,陕甘宁边区的回民骑兵师、骑兵团、回汉支队等回民武装,与汉族子弟兵团结战斗,为夺取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的胜利作出了重要贡献。后来,中国共产党在许多重要文件及报刊上发表的尊重回族信仰和风俗习惯的文章等,这一切为回汉团结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宁夏回汉各民族关系从根本上发生了历史性变化,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标志着各民族政治权利平等的开始。特别是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前后,全国成千上万的各族干部、技术人员、教师、文艺工作者和工人等,远离家乡,放弃舒适的生活环境,从祖国的四面八方来到宁夏进行建设,他们带着家眷或个人安家落户,为了宁夏的建设与发展,奉献出青春和终身。他们和宁夏回汉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和睦相处,互相帮助,艰苦创业,用勤劳的双手和聪明智慧,创造了一个又一个辉煌的成绩,把宁夏建设得更加美丽灿烂,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谱写了新的篇章。50年代,宁夏山川回汉杂居村庄多共用一个水井(窖),因回汉民族生活习惯不同,往往为打水问题引起不快,在春节期间尤为突出。为此,各级党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或拨款分别帮助打井(窖),分井吃水;或购买水桶、缆绳,以备公用。在山区,一些汉民有养猪不圈的习惯,常有猪跑到回民院落的情况发生。为解决此矛盾,各级党政部门动员汉民打圈养猪,从而解决了这一问题。合作化、人民公社化过程中,回汉民族同在一社、-队,同住一院的情况更为普遍。在“民族融合风”影响下,一些在基层工作的同志,忽视了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问题,如在固原地区个别地方,曾出现过机关食堂实行一堂两灶的现象。当地政府一经发现,便及时处理,并教育各族干部群众互相尊重民族习惯风俗注意加强团结。1962年8月,自治区民族委员会专门颁发了《关于回民食堂问题的通知》,要求各地在交通沿线和回民较多的集镇,结合商业调整工作,逐步恢复和建立回民食堂,在回民较多的厂矿、企业、机关、学校建立或恢复回民灶;如回民较少,可由几个单位联合办回民灶,单身回民职工自炊的,在职工福利费中每月适当补助。在党的民族政策照耀下,经过各级党政部门的努力,宁夏回汉族群众在共同生产和生活中增进了了解,建立了友谊。在回族聚居的泾源县,汉族干部十分注意尊重回族干部的风俗习惯,长期和睦相处,许多汉族干部逐渐养成了即使在家里也不动大荤的习惯。
文革期间,虽然受到“左倾”思想的影响,宁夏回汉民族关系遭到了一定程度的破坏,但回汉群众还是互相团结。
20世纪80年代以来,国家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宁夏的民族团结,更成为实现社会安定,进行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基础和保证。1984年,国家颁布《民族区域自治法》,给宁夏的民族团结进步增添了活力,同时给宁夏民族团结进步增添了新内容,回汉各族围绕经济建设这一中心,共同团结奋斗,谱写出民族团结进步的新篇章。
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峡口镇,1998年人口25000人,其中回族占70%,是全市少数民族最为集中的回民聚居区。根据本地实际,峡口镇党委一班人多年来坚持不懈,带领全镇党员干部群众始终如一地按照邓小平“特色理论”,坚定不移地坚持党“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坚持改革开放,积极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的科技、教育、文化、体育、卫生事业,大胆培养使用少数民族干部和科技人才,在促进民族地区的稳定、进步和发展上取得了引人瞩目的可喜成就。1997年镇工农业总产值达到了2.7亿元,农民人均收入达到了2416元。
峡口境内的“鸿乐府”是回族哲赫忍耶教派的宗教圣地,来自西北、西南各省区的回族上层宗教人士来往频繁。镇党委多年来一贯积极组织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认真学习《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以及党在农村的各项经济政策,教育党员干部、回汉群众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旗帜鲜明地维护地区的稳定与民族团结。
要做好民族地区的工作,关键在于振兴民族经济。1987年以来,峡口大办乡镇企业,目前已发展成为拥有十多个骨干企业的集团公司,形成了近亿元资产,遍及冶金、轻纺、医疗、化工、食品、商贸、建筑、建材等多项领域。1997年乡镇企业总产值达2.2亿元。
几年来,镇党委政府坚持“科教兴镇”的方针,逐年加大科技、教育投入,全镇11所中小学全部实现了“一无二有五配套”,先后通过“普及初等教育”验收和“普及九年义务教育”验收,集资数百万元用于改善办学条件和增加教师待遇;出资数十万元为企业培养了近百名管理人才,高薪聘请了数名区内外专家教授到峡口担任常年科技顾问;投资数十万元充实镇文化活动中心的设备,成立文艺宣传队;定期举办大型农民运动会,受到国家体委表彰。
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峡口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双丰收”,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群众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准不断提高,民族团结得到加强,干群关系亲密融洽,各项事业成绩卓著。多次被评为全国及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目前,镇党委政府正在党的十五大确定的路线指引下,满怀信心带领峡口二万多回汉群众,抱定“负重拼搏、务实苦干、团结协作、开拓创新”的勇气和决心,以崭新的姿态迎接21世纪带来的全新挑战和发展机遇,全力投入全面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的宏伟工程之中。
石炭井矿务局建于1958年,现有职工3万多人,其中回族约占11%。石炭井矿务局始终坚持把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为尊重回族职工的风俗习惯,方便生活,全局所属各矿和基层单位分别建立了清真食堂,一天24小时为矿工服务,深受回族职工的欢迎。同时,根据矿区的实际情况,矿务局在一些矿区修建了清真寺,满足了回族职工的宗教生活。矿务局党委重视少数民族干部,1989年全局有少数民族干部230人,回族职工已成为矿山的一支骨干力量。为使回族职工生活、交往方便,有些矿区还在清真寺周围修建了回族职工住宅区、回族职工疗养所等。通过这些工作,促进了民族团结,调动了各族职工的积极性,收到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矿务局多次被授予“全国和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称号。
诚心诚意地积极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经济和文化建设,促进少数民族的发展繁荣,这是中国共产党处理民族问题的根本原则,也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民族工作方面的体现。20年来,中国人民解放军在帮助回族人民群众脱贫致富、参加重点工程建设、帮助兴办公益事业、抢险救灾、保护回族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做了大量工作。如宁夏军区某给水团部队实施“百井扶贫”工程,帮助回民聚居的宁南山区人民解决缺水问题。给水团官兵“战严寒酷暑,斗风沙冰雪……排除千难万险,洒一腔热血,掘百眼清泉,为宁夏回汉民族献一颗赤胆忠心。”他们在海拔2000米以上的地区,用10个月时间转战8县、53乡194个自然村,打井102眼,日总涌水量10万吨,可供20万回汉群众和200万头牲畜饮用,还可以灌地3.4万亩。“百井扶贫”工程密切了军民关系,加强了民族团结,回族群众称赞说:“吃水不忘打井人”,解放军是“回民的大救星”。该部队因打井成绩卓著受到全军和兰州军区部队的嘉奖。中央军委主席江泽民签署命令,为给水团记集体一等功。
人民解放军帮助宁夏回汉人民在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的同时,还努力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如积极支援回族地区的“希望工程”和“1十1”助学扶贫活动,发展教育,开展军民共建文明学校,尽心尽力为培养回族下一代做出自己的贡献。他们尊重回族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部队把回族的节日作为联系回族人民感情、密切军民关系的好机会,每逢佳节,便按照当地民族形式前往热烈祝贺。解放军“拥政爱民”,而回汉人民“拥军优属”,银川市、青铜峡市、平罗县、固原县因拥军工作成绩突出,被国家民政部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授予全国“双拥模范市(县)”。
同时,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央实行了东西对口支援,为宁夏的民族团结注入了新的内容。自1979年国家确定上海和宁夏为对口支援省以来,两地共进行合作项目千余项,同时上海为宁夏培训了数千名科技人才。1996年,福建和宁夏正式建立了对口扶贫协作关系。自1997年起,福建省每年从财政中拨出1500万元,无偿援助宁夏西海固的扶贫攻坚。目前,福建在宁夏投资建成110多家企业,资本总额达6亿多元,安置当地剩余劳动力2万多人等,同时宁夏向福建输出劳务2万多人。现在,宁夏已与全国十几个省市区建立长期合作关系。通过东西部互利互惠的合作和对口支援,促进了宁夏的经济快速发展,增强了回汉民族团结。
宁夏是民族自治地方,不断增进回汉各民族的团结,始终是一个极为重要的问题。在不断增进回汉民族之间的团结中,开展民族团结月活动是向宁夏各族人民进行民族政策、民族团结教育的一种好形式、好措施。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为了进一步宣传落实民族政策,改善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做出决定:每年10月为宁夏“民族团结月”,集中开展有利于加强民族团结进步的各类活动;自治区及银川市、吴忠市、石嘴山市、固原市每5年进行一次民族团结表彰活动,形成制度,长期坚持。在全区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县(市、区)和先进单位的活动,表彰先进典型,推广先进经验推动宁夏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发展。认真搞好每年一次的“民族团结月”活动。这样可以增强各级党政机关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做好民族工作的自觉性,增强各族人民真诚团结,友好合作,维护国家统一,共同发展繁荣的坚定信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