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中国民族团结考察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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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章 湖南民族团结考察报告(2)

羁縻土司制虽然有利于笼络少数民族上层人士,但其大的弊端就是不利于各民族人民之间的交流。随着中央王朝在少数民族地区的日益巩固,中央王朝对少数民族地区的统治必然由间接统治过度到直接统治,改土归流便成为大势所趋。于是,清廷在雍正四年至十三年726~173,实行“改土归流”,各土司皆“纳土”,土司制度宣告结束。改土归流后,革除了“汉不入峒,蛮不出境”等土司禁令和各种陋规,为汉族与少数民族的交流创造了条件,扫除了障碍。改土归流后,汉族人大量进入少数民族聚居区务工经商,担任官吏,创办学校,促进了汉族与少数民族以及少数民族之间交往的进一步发展,劳动人民之间的关系是不错的。譬如,湖南省民委侗族的退休老干部吴万源介绍,他出生后爱哭,按当地习俗,要拜“干爹”,他就拜了一个汉族干爹,一个苗族干爹,一直到现在还像对待亲爹一样对待他们。但是,在封建社会里,统治阶级推行的是对少数民族歧视和压迫的政策,因此,一方面汉族与少数民族在长期的交往中形成了互相学习、互相依存、友好合作、共同发展的关系,另一方面又造成民族间相互矛盾、相互排斥、隔阂以至武装冲突的格局。

改土归流后,大批满汉官吏、营兵和“客民”中奸商富户,涌入湖南少数民族地区,任意盘剥欺诈少数民族,侵吞少数民族财产,激化了民族矛盾。为此,曾爆发了几次大规模的少数民族的反抗斗争,如,乾嘉苗民起义,道光乾州杨贵儿、杨正富、石观保等领导的苗民起义,光绪保靖廖成才领导苗民起义等。直到民国时期,民族歧视和民族隔阂尤其是苗汉之间仍十分严重。民间有“铜不粘铁,苗不粘客”之说。从政府到老百姓都有歧视少数民族的行为。如,1929年,保靖县政府在《五月份政治报告》里明文规定,禁止苗语苗俗,责令乡主任、保董提倡汉语,禁止苗语。九月又规定,禁止苗汉成婚,十一月又规定,取缔奇装异服,禁止捆帕,禁止苗俗之花彩衣等。湖南省政府竟批示同意。而汉苗民族民间的隔阂和汉族对苗族的歧视,石启贵先生有详细描述。他说:“苗汉之士,守归观念,牢不可破。同乡共里,情感不融,毗邻居处,莫不关切。是以便成苗汉不通婚,情理无往来。间有汉娶苗妇者,情必特殊,实非正式婚姻可比。汉嫁苗族者,亦属同样之情形。从未有门户相当,资望同等,开一新婚纪元也。纵有情礼往来者,多属一般慕势之徒,义交极少。平日言语,甚为歧视。凡见陋之物件,动辄以‘苗’为比拟。如粗碗粗筷,汉人谓之‘苗碗苗筷’;品貌不美,汉人谓之‘苗相苗形’。不仅出于轻言,实乃有心形容。优秀汉人,于此尚能取方就圆。而无知下流,肆意诋毁,以为能事。一遇纠纷,概以‘苗’为冠词。在旁苗人,有好胜者闻之,殊为愤懑,辄出而鸣不平,引起纠葛,屡见不鲜。住所简陋,亦呼‘苗房’;衣裳臭汗,多称‘苗气’。甚有苗胞不谙汉语,出言略带苗者,往往就为汉人轻视。甚至再学带苗音之话,故意形容而讥之。因而苗人马上引起愤恨恶感,这是汉人不对之处。此种无端讽刺言语,在汉人视之,以为得意洋洋,兴高采烈。实则言此,胜于刀斧伤人。在苗人听之,顿时,大怒生心,比骂亲母尤愤。”石启贵:《湘西苗族实地调查报告》,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6年,207页。因此,民国时期又爆发了保靖梁国昌领导的苗民抗屯,古丈龙廷九领导的苗民反屯抗租、反税抗捐,永绥革屯运动等武装斗争。历史表明,在剥削阶级统治的社会里,不可能实现真正的民族团结。

三、新中国成立后湖南民族团结的发展

新中国成立后,中共湖南省委和省人民政府及各级党委、政府按中央要求,结合湖南的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各民族平等,民族区域自治,发展民族经济和文化,大量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建立社会主义的新型民族关系,少数民族地区的各项事业迅速发展。虽然,因民族工作一度受“左”的思想影响和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的倒行逆施,但全省的民族团结总的来说是日益增强。如今,湖南各民族人民和睦相处,紧密团结亲如一家。

(一)湖南民族团结的特点和主要表现

1.民族隔阂逐渐消除,历史的积怨得到化解

历代封建王朝和国民党政府制定和执行政治上压迫、经济上剥削、军事上镇压和文化上歧视的民族政策,必然会导致民族之间的严重隔阂,甚至严重对立。以致一些少数民族不敢承认自己是少数民族,以摆脱压迫和歧视。土家族中相当多的人在20世纪50年代以前以“汉人”自居,看不起其他少数民族。苗族因受的征兵捐派重于汉族,“以是一般有钱之苗民,不惜牺牲,重金贿赂官绅,运动脱离苗籍关系,邀求划归汉乡所辖,永免夫役之累。汉官因受重金之故,不顾苗民之利害如何。竟将无数之苗乡,居然划变汉乡也。”石启贵:《湘西苗族实地调查报告》,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6年,209页。俗话说:“惹不起,躲得起。”因此,更多的少数民族只好将自己封闭起来,尽可能地不与汉族或其他较大的民族交往,形成了一道人为的屏障。是新中国实行民族平等团结的政策,真心帮助少数民族发展各项事业,使少数民族感到可以与曾经压迫和歧视他们的民族亲近,历史上的樊篱随之被冲破。

在凤凰县和吉首县市境内的万溶江两岸,一连50里陡坡。西岸住着苗族,东岸住着汉族。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两岸民族隔阂较深。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随着党的民族政策的宣传贯彻执行,两岸民族关系开始好转。解放军在湘黔边境发起万人清匪大搜山,万溶江一带就有1000多名苗、汉群众参加。在搜山的第一天,击毙了凤凰县的土匪头目龙云飞。在土改中,这一带苗、汉人民联合成立农会,组织民兵,使许多结怨得到化解。如都溶村有个水碾,原被地主霸占时不许放水,附近苗、汉农民常为抗旱争水打架。土改中这水碾分给苗族杨光春,1952年抗旱中由农会协调借用水碾的水道,救活附近各族50多亩稻禾。1952年8月,湘西苗族自治区成立。这里的吉卡村苗族龙再宇当选为区人民政府副主席。消息传来,两岸的群众高兴万分,许多苗胞感动得流泪,认为新中国汉族已经不再看不起苗族,苗汉平等了。他们立即组成捉虫(稻包虫)支援队,支援江东汉族,在很短的时间内就扑灭了虫害。事后,江东木林坪汉族农会制6面锦旗和10顶斗笠,送给前来支援的苗家兄弟,表示感谢。湘西州民委《民族志》编写组:《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族志》,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99年,393~394页。这种事例,在湖南各地不胜枚举。

2.各民族互相帮助、互相学习、团结友爱、共同发展

民族隔阂的逐渐消除,为互相帮助、互相学习提供了基础,而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互相学习又反过来使各民族更加亲密。

互相关心、团结友爱

各民族由过去彼此隔阂,甚至互相仇恨到互相关心、团结友爱,共同谱写民族团结之歌,使各民族团结有了感情基础。例如,1953年7月1日,湘西自治区(今自治州)首届第二次各届人民代表会议在吉首隆重开幕。会上,传来永顺、大庸、桑植、龙山4县(大部分住着土家族)山洪成灾的不幸消息。主席团提出一项临时动议:组织以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龙再宇(苗族)为首的苗、汉人民代表慰问团,前去慰问受灾同胞。全团代表共32人,其中苗族占17人。出发途中,代表们唱道:“过去苗汉仇恨深,各有灾难不关心,如今有了毛主席,苗汉才成一家人。各族人民托我们,深入灾区问灾情,同甘同苦共患难,定与灾害作斗争!”永顺等地群众感慨万分地说:“山洪能冲毁我们的田园,却冲不散我们这伟大的民族友爱!”《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族志》,第394页。

互相帮助、共同发展

湖南各民族在团结友爱、互相关心的基础上,互相帮助、团结合作、共同发展,使各民族团结有了坚实的经济基础。例如,被誉为“龙凤呈祥,比翼齐飞”的事例,就是湖南民族团结的突出代表。

湘西自治州龙山县和湖北省鄂西自治州来凤县犹如一个和睦的大家庭,同舟共济,一道建设自己的家园。龙山51万人,来凤44.7万人,少数民族均占60%以上。两县仅一河之隔,两座县城相隔7.5公里,独特的环境营造了民族团结进步独特的风景。1988年和1994年,两县双双连续两届获得“全国民族团结先进集体”殊荣,写下了一段段“龙凤呈祥、比翼齐飞”的佳话。

同是“老少边山穷”的龙山和来凤,人文环境与地理条件极为相似,经济结构和发展模式一度极为相同:拥有同样的资源,拥有同样的骨干企业,于是“龙抬头”,“凤展翅”,两县在经济发展上你追我赶,出现了交替领先的局面。但“龙凤相争”,不是你争我夺,互相拆台,而是相互激进,相互促进。

龙山和来凤均有丰富的紫砂陶土资源,世代相传,手工业的陶制产品为两县人民增加不少收入。20世纪80年代初,两县各建一个陶瓷厂。由于相处太近,原料有限,市场需求有限,“双陶相争”一度两败俱伤。20世纪90年代初,来凤主动砍掉了“凤陶”,将优质陶土供应给龙山,龙山则主动砍掉硅酸盐厂,将硅酸矿供给来凤。原来两县都有一个氮肥厂,每年都发生数十万元的亏损。龙山的厂建于1968年,设备老化,来凤的厂建于1980年,设备较先进。两县领导一协商,砍掉了龙山氮肥厂。此后,来凤氮肥全部按优惠价调给龙山,龙山的煤炭也全部按低价供给来凤。

不相容的砍掉了,相容的则双方共同促进发展。1989年,来凤引进水稻“双两大”技术获得丰收,龙山向他们取经,来凤毫不保留地把技术传给龙山。第二年,龙山在全县推广,当年每亩增产37公斤。1995年,龙山从重庆引进“鱼稻双千”工程,实现种养结合,钱粮并举。来凤闻讯后也想在县内推广,龙山便派出技术人员帮助来凤搞试点。当龙山已发展到1000余亩时,来凤也有了良好起步。据农业部门统计,20世纪90年代早中期,龙山向来凤输出新技术7项,新品种19个,来凤向龙山输出技术8项,新品种21个。为了改变边界地区银行结算不畅的状况,1992年两县的人民银行协商建立了票据清算中心,大胆改革异地结算为跨省区同城结算,同时,两县又实行“以车代邮、凭证直传”,使资金在途由原来的10天缩短为1天,大大加快了资金周转速度,方便了广大工商业主,成为繁荣龙、凤经济圈的一条纽带。

资源优势互补、相互调剂是龙凤相帮的又一特点。龙山是地方独立的小电网,网内各水电站均系径流式水电站,电力丰枯矛盾突出,制约了龙山经济发展;而来凤已与葛洲坝电站并网,电力充足。为加快龙山发展步伐,1997年初,龙山请来凤援助,对方二话没说,答应两县电网合并,枯水期卖给龙山4000千瓦时电力,丰水期接受龙山过剩的1500千瓦时电力。这样既调节了龙山小水电的丰枯矛盾,又为龙山丰水期的多余电力找到了销路。

民族“团结桥”更把两县人民联结在一起。近年来,两县为了加强团结和联系,县对县、局对局、行业对行业,分别组织建起了20多个边区联谊会、协作会。这些组织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如工商协作会、刑侦协作会、文艺联谊会、教育协作会、卫生协作会等等,为促进边区民族团结,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如今,龙山、来凤两县政府在交往中逐渐形成一种惯例:新领导到任,先到邻县拜访请教;去职离任,要到邻县告别道谢。在民间交往中区域概念逐渐淡化,风俗相同,习惯相同,口音相同,交往不分彼此,此县的小伙是彼县的女婿,此县的姑娘是彼县的媳妇。据民政部门统计,常年两县通婚多达100余对。细长的酉水河把龙山与来凤分开,但无数的“团结桥”又把两县紧紧地连在一起,无数的“团结路”把两县人民的心紧紧栓在一起。参阅康舟、梁厚能:《龙凤呈祥谱新篇》,载《民族论坛》,1998年第2期;《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族志》,第395~397页。

各民族不分彼此,互相通婚,这是湖南民族团结的血缘基础

在互相关心、互相支援、共同合作中,使各民族人民更加亲密,并互通婚姻,民族团结达到更高的层次——文化与心理的交融。如今在湖南,年青人之间几乎没有因为民族成分的因素而影响爱情的产生和发展。从汉族聚居的经济文化比较发达的地区嫁到少数民族聚居的经济文化相对落后的地区的也不少。吉首大学的一位常德籍汉族女教师,就是因为看上湘西的一位土家族小伙子而不顾家人的劝说,大学毕业后毅然到湘西去工作,并扎根于湘西。

湖南各民族之间的通婚在城乡都十分普遍,而且随着时代的发展,越来越普遍。据省民委退休老干部吴万源介绍,在他的家乡解放前街上住的都是汉族,汉族与侗族结婚的只有2对。新中国成立后湖南各民族相互通婚发生了重大变化,不仅省内少数民族与少数民族通婚,少数民族与汉族通婚,而且湖南少数民族与外省的少数民族和汉族都通婚了。

例1:20世纪50年代,湖南省民委和湖南省民族干校39对夫妇中,少数民族与汉族通婚的只有4对,仅占10%。1984年,湖南省民委和湖南省民研所40对夫妇中,少数民族与汉族通婚的有15对(土家族与汉族4对,侗族与汉族3对,苗族与汉族5对,瑶族与汉族2对,彝族与汉族1对),占37%;少数民族与少数民族通婚的2对,本民族内部通婚的6对。

例2:据通道侗族自治县播阳镇东门、南门两个村1990年7月31日统计,两村共有496户,2266人,其中汉族1314人,侗族719人,苗族233人。新中国成立前,这两个村是汉族聚居区。新中国成立40多年来,由于汉族、侗族、苗族相互通婚,民族人口起了很大的变化。侗族女性嫁给侗族男性为妻的13人,汉族女性嫁给苗族男性为妻的3人,苗族女性嫁给汉族男性为妻的16人,侗族女性嫁给苗族男性为妻的4人。

例3:据调查统计,通道侗族女性有嫁给黑龙江、北京、天津、上海、青海、宁夏、陕西、福建、江苏、广东、海南、云南、四川等省区的汉族男性为妻的。也有北京、天津、上海、河北、江苏、浙江、江西、安徽、海南、四川、云南等省市的汉族嫁给通道县侗族男性为妻的。

3.各民族在相互影响、相互吸收、友好合作的基础上,相互认同

湖南各民族在历史上形成以相互影响、相互吸收、相互依存、友好合作为主流的关系,为新中国的民族团结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经过50多年的努力,湖南的各民族干部群众已经形成热心民族团结事业,自觉维护民族团结,争当民族团结模范的良好风气,民族团结呈现出了新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