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其风是和韩索完全不同的男人,他喜欢穿波顿,喜欢将自己塑造成一个阳光的年轻创意师的形象,而事实上,她从来都不知道他是什么样的职业,收入什么样子,用什么样的牙膏还有喜欢什么款式的女人。想必他也是一样。她只是看到他穿灰色卡其布的裤子非常漂亮。他的腿非常长,而且笔挺,走路的时候,步伐稍稍有点散漫,他的头发不算很长,发稍垂到眼睛的位置,刚刚好,有时侯眼睛抬起来的时候,就会遮掩在头发之中,若隐若现——她突然发现她是在悄无声息地寻他身上的一些好处,令自己欣喜,她为什么这样做,她不知道。
他看电视的时候,喜欢抱一瓶美年达,喝完一口,都会把瓶盖旋紧,再喝的时候,手缓慢地拧开瓶盖,送到嘴边,然后再旋紧,自始至终,他的眼睛都没有离开电视,即使她有时侯从他的眼前走过,他都不曾把视线从屏幕上面移开,而他看的节目也很奇怪,有时侯是一只狼和一只兔子在追逐;有时侯是各地天气预报;还有一次,竟然是一个明星认养一只熊猫的全过程。
她从没看到过看电视都会如此专注的男人。
5
她见了三个男人。
一个是失散多年的小学同学,一个是追求了她三个月的网友,还有一个,是她的好朋友介绍给她的一个飞行员。
很奇怪的是,每次她和一个陌生的男人在一起的时候,她都会不自觉地想到顾其风。
甚至,她总是不自觉地拿他们和他比较,而发现,他们和他之间的距离,简直不能用尺来丈量。
小学同学长得不错,曾经是校园里面被小女生们暗中偷看的对象,可惜,十几年过去之后,他不但在容貌上没有任何突破,在其他方面,也远远地落到了其他男人的后面,可怕的是,他脸上,浮沉着一种平庸的满足感,似乎对于他来说,有一份可以供养自己的工作,再找一个彼此知道根底的女人结婚,就是人生最美满的状态,黎婕几乎只用了一个小时,就明确地判断出来他和她,早已经是太遥远的两个人,她还似乎明白了为什么一个面目还算可爱的男人一直到接近30岁,还是没有找到满足自己如此甚微的理想的伴侣——能令他感觉知道根底的女人,都不会甘心陪这么毫无潜力的男人到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