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朝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由庶民建立的王朝。最初他们坐在一起执掌朝政时,像一群暴发户一样,毫无君臣规矩,因为大家都没有见过场面。刘邦只当过小小的亭长,左膀右臂的两个相国萧何、曹参也仅在秦朝的县级衙门内混了个小差事,大将军陈平更是个屠户出身,韩信少年时曾沦为乞丐,黥布、彭越原是盗贼。这样的庶民皇帝、布衣将相,打江山时称兄道弟,坐朝廷时,不仅平起平坐,还在朝廷上饮酒吃菜,拔剑击柱,甚至争执打架。后来张良觉得这样太不成体统了,于是建议制定朝纲,并找来儒生孙叔通,模仿古礼和秦仪制定朝仪制度。刘邦接受了皇帝的称号,并开始接受大臣们的叩拜,心里非常受用,喜形于色地说:“吾乃今日知为皇帝之贵也”。在政治制度上,他犹犹豫豫,既继承了秦王朝的郡县制,又想学周的分封制。在政治思想上,他就更没有经验和心机了。出于本性,他是非常厌恶儒生的,有客人戴着儒生的帽子来访,他都会毫不客气地拽下人家的帽子当尿壶往里面撒尿,常把儒生骂为“竖儒”、“腐儒”。打败项羽后,他曾明确表示“为天下安用腐儒!”但刘邦在儒家不屈不挠的说服下,也开始认识到马背上可以打江山,但马背上不一定能治江山。于是他让陆贾总结秦朝丢掉江山的原因。陆贾写了《新语》,历数秦朝专用刑法的暴政,认为这是秦王朝灭亡的根本原因,提出新王朝要“行仁义,法先王”。不过陆贾这一帮儒生是经过风雨、见过历史的,他们反对法家的苛政,但也并不把儒家当教条,也不排斥其他学说的有用成分,而是主张以“教化”劝善,以“法令”诛恶,实行“无为而治”。这比较对刘邦的胃口。所以从刘邦开始,汉初几代皇帝都选择了一种能兼容道、法、儒各家之长的治国理论,“黄老之学”应运而生。究其根本原因,还是当时社会的自身选择。因为经过秦末的暴政与战乱,人民渴望有一个宁静安定的生存环境,他们厌恶暴政,被战争破坏的生产力也难以承受苛捐杂税,就连天子也“不能具的驷,而将相或乘牛车”(《史记·平准书》)。刘邦只是敏锐地、现实地意识到了这一点而已。
黄老之学,是黄帝之学和老子之学糅合的统称。黄帝学说应该是道家中的一派,它与老子学说的根本区别是黄帝学说不仅讲道,而且讲法。它与老子学说结合后,形成黄老之学。其特点就是:在政治上肯定新的统一王朝的统治秩序,在承认君臣关系不可改变的前提下,极力主张“无为而治”,认为统治者少折腾老百姓,就能缓和社会矛盾,稳定统治秩序,达到“玦然若无事,寂然若无声,官府若无吏,亭落若无民,闾里不讼于巷,老幼不愁于庭……邮无夜行之卒,乡无夜召之征……耆老甘味于堂,丁男耕耘于野”(《新语·圣德》)。
积极推行黄老之学的重要人物有汉初的几位丞相,如曹参、陈平等。黄老之学推行的直接结果,一是轻徭薄赋,与民休息,人民得到了实惠;二是国家机器的“禁网疏阔”、“务在宽厚”、“刑罚大省”,使人民处境宽松,得到好处;三是节俭治国,休养生息,使国家积累了财富。这一切不仅形成了“文景之治”的局面,为汉武帝大展宏图奠定了基础,更重要的是,也为两千年封建社会自我调节提供了一种修复机制的蓝本。
经过汉初半个世纪的恢复期,汉王朝的政权得到巩固,开始进入了发展期。这时它必须要解决潜伏着的内忧外患两个方面的危机,即和亲的效力退化,分封的离心力增强。于是,“有为”思想开始抬头,大一统的集权政治也从儒家(改造过的)那里找到了共同语言。
16岁的少年皇帝刘彻上台后,就开始思考治国之道和天人关系。血气方刚的少年不喜欢“无为”,而向往“有为”,于是,他连下三道诏书,征求有识之士策问古今。儒家立即逮住了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不断上书,最后演义出了“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局面。
“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并不是董仲舒一手造成的,而是有过程的,是历史的产物。汉武帝登基之初,年纪小小,有那心无那识,他也是在诸子百家中挑选适合自己的治国思想利器。最初是采纳了丞相卫管的建议,罢黜了一些专治法家、纵横学说的贤良。后来又启用田蚡为相,田蚡“好儒术”,他看皇帝喜欢行事,乘机把不研究儒家经典的太常博士一律罢黜,甚至把曾为国家指导思想的黄老之学也挤出了官学之外。然后以优厚待遇招揽儒生数百人进入政府,这种做法实际上就是实现了董仲舒所倡导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
董仲舒(公元前179~公元前104年),河北广川人(今河北枣强县广川镇),是个孔子迷。早年钻研孔子学说,有“三年不窥园”之美誉。景帝时他就任过博士,是个很有学问的人。他一生有著述123篇,现存《举贤良对策》(《天人三策》)3篇和《春秋繁露》82篇。
汉武帝三次下诏举贤良问计天下时,董仲舒三次上书应对,这就是著名的《天人三策》。在这三策中,他根据自己悉心研究孔子编的《公羊春秋》,阐发儒家思想,其核心思想就是“大一统”、“天人相通”。为保证政治上的大一统,相应地提出了思想上的大一统,即“罢黜百家,独尊儒术”。
董仲舒的用意是想假政权的力量禁止其他各家学说竞争,用儒家的思想来保持政治上的大一统。这个建议正合汉武帝集权思想的胃口,因为当时要走秦始皇“以刑去刑”、“严刑峻法”的道路来巩固大一统的社会秩序的老路,肯定行不通;继续用黄老清静无为之术已很难应对外有强敌内有分裂的局面。而儒家学说所提倡的“以德去刑”、“德治”、“仁政”等思想,对维护封建宗法等级制度和大一统的集权统治秩序是极为有利的。于是汉武帝欣然采纳了董仲舒这一建议,由此开创了儒家学说被确立为官方思想的先河。
这里值得注意的两点,一是此时“罢黜百家”并不是禁绝儒家以外的诸子百家,诸子百家仍然存在,尽可自由研究,只是不能由之讨得功名而已。这是汉家的大度,也是儒家竞争的胜利。二是这时的儒家已经不是纯粹的孔孟之学,它是被董仲舒等汉儒改造了的,是适宜当时统治者和社会需要的儒学,它是走向神学化的儒学,同时又杂糅了阴阳家、法家、道家和谶纬迷信的大杂烩,变作儒教了。
“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与其说是董仲舒等汉儒的成功,不如说是政治家汉武帝的巨大成功。利用意识形态为政治服务,这是每个为君者都知道并致力于的事情,问题是采取什么方法。国家教秦始皇用政治力量来控制意识形态,秦就采取高压手段,结果一败涂地。汉武帝则换一种手法来统一思想,以仕宦之路来引诱读书人乖乖地进入“六艺之科,孔子之术”的温柔之中,为后世的帝王作出了经典之作。当然,为讨出路的儒生也穷一生精力,报效知遇,为皇权创造理论根据,后世儒家道学、理学、心学都是这样发展出来的。
在董仲舒时,他在天上人间(世界观与伦理学)最大的创造则是“天人相通”与“三纲五常”。
“天人相通”具体表现在“天人合一”,“天人感应”。这些专利都不是董仲舒的,战国时阴阳家就玩得很熟。但以“天人相通”为依据,建立道德教化伦理体系却属于董氏的商标。他将阴阳家的阴阳五行学说拿过来,一本正经地解释《春秋》的微言大义,阐发“天人合一”和“天人感应”的思想。他说:“天亦有喜怒之气,哀乐之心,与人相符,以类合之,天人一也。”(《春秋繁露·阴阳义》)他认为天给人类社会设立了一个最高权力的皇帝,皇帝就是代表天意进行赏罚的权威。“天子受命于天,天下受命于天子。”(《春秋繁露·为人者天》)“受命之君,天义之所予也。”(《春秋繁露·深察名号》)所以人民要服从皇帝,服从皇帝就是服从了天。当然,天也会通过种种奇异天象来警示皇帝,如果皇帝过分残暴,也会受到天的惩罚。天是为人民而立皇帝,不是为皇帝而生人民,皇帝要是遵守天道,当得好,就让他继续当下去,否则社会就会把皇帝拉下马。这看来是对皇帝的威胁,但董仲舒立即又给皇帝吃了一个定心丸,按他的“天人相通”的天命学说,他把人分为三类,即圣人、中民、斗筲(木桶,才识短浅之人),这三种人性分为上中下三品。圣人之性,近于完善,不用教育就是善的,这是上品之性;中民之性经过教化可以成为善的,这是中品之性;斗筲之性教化了也不会是善的,这是下品之性。上品、下品都是少数。皇帝当然是上品中的上品,这么好的皇上谁又会反对你呢?最广大的民众是中品,只要以教为本,通过教化就会使他们成为善者良民,是很好统治的。坏蛋总会有几个,那就把他们关起来。所以他说:“教,政之本也;狱,政之末也。”在具体伦理道德方面,他为掌权者制定了“三纲五常”。
董仲舒从维护神权、政权、族权、夫权这四权出发,利用阴阳五行说,精心制造了一个“三纲五常”的秩序结构。所谓“三纲”就是君为臣纲,夫为妻纲,父为子纲。它是处理封建社会中三种主要社会关系的行为准则,这个准则的哲学思想就是阴阳学说的阳尊阴贱,上尊下卑,男尊女卑的等级观念。所谓“五常”是指五种行为规范,即仁、义、礼、智、信,并认为“五常”是与“五行”相配的,也是天道五行所决定的。“五常”要求个人修身处世以仁爱、正我、礼制、仁智、信用作为行为规范。董仲舒要人们相信,“三纲五常”是天的意志所安排的,人们只能奉行而不能违背,不然就会遭到天意的惩罚。
“三纲五常”体系的出现,标志着华夏文化中封建伦理道德的定型,此后两千多年没有多大变化,一直雄踞思想宝殿。
应当看到,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虽然作为一种基本国策确定了下来,但他和他的历代继任者都并不完全依赖儒学。尤其是汉武帝,好大喜功,在政治上他经常采用咄咄逼人的法家做法;在宗教方面,他仍然崇尚道家方士;在学术上也能做到态度宽容。所以,在汉朝,儒学的旗帜是竖起来了,但其他的思想流派也在滋长。佛教能在两汉时远涉流沙,立足中原就是很好的例证;道教随之兴起,谶纬迷信泛滥也都是佐证。
经过春秋战国的繁荣与争鸣,秦汉的整合,华夏文化的主体最终得以定型。受之规定而形成的一套经济制度、政治制度、家庭制度、文化制度以及伦理规范、价值取向,都体现出华夏文化的实质特征和精神面貌,并为后世传承、遵循。
3.楚越文化在中华文化中的贡献
中华民族的形成,是一个多民族融合的过程,中华文化的造就也是一个多种文化融合的过程。其中不仅有以中原文化为核心的黄河流域的华夏文化,还有以稻作文化为基础而发展起来的楚文化和越文化,以及游牧民族的草原文化。这三大区域文化孰优孰劣,在春秋战国之前生产力水平差异不大的情况下是难分高下的。至少在当时人们的心目中是没有刻意去比较的,只是居住在黄河流域的诸夏部落在逐渐融合为华夏一体时,为区别其他部落,才把周边的民族泛称为夷、狄、戎、蛮。这些称呼本无贬低之意,所谓夷,是人持弓的象形,并非贬义词;蛮虽带虫字,但在当时人看来,虫不过是动物的总称,如大虫、长虫,人自己也当然是虫——裸虫;狄虽为犬旁,但狗可以是图腾,这在古代是很平常的事。诸夏各个部落在融合过程中,他们之间的差异也不比与夷、狄、戎、蛮的小,以至孟子说,舜是东夷之人,周文王是西夷之人,而他们都成了华夏的圣贤。而作为蛮夷人,也并不认为自己就矮一头。汉代赵佗据岭南自立,就自称为蛮夷大长老,春秋战国时的楚国就更自豪为蛮夷之邦。可见当时华夏与周边的夷、狄、戎、蛮的区别只在于不同的文化和民俗而已。在逐渐的民族融合过程中,不同的文化也在交融。两汉以后,华夏文化在中原牢牢地立稳了脚跟,占据了正宗的地位,这才开始以高位文化的姿态对待蛮夷文化,提出用夏变夷的口号。事实上,在这个过程中,蛮夷地域的越、楚文化为华夏文化提供了源源不断的新鲜血液和活力,他们所做的贡献最大,从而使华夏文化在向中原文化的发展中永葆其青春和包容性。所以有学者认为,中原文化是南方长江、珠江文化与黄河文化双源养出、合二为一的。
越族,古称百越,分居在东夷与南蛮之地。越族按地域又划分为东瓯(今浙江南部沿海地区)、闽越(今福建沿海一带)、南越(今广东、广西一带)、雒越(今越南北部,又叫京族、越族)等。司马迁说:“越虽蛮夷,其先岂尝有大功德于民哉,何其久也!历数代常为君王,勾践一称伯。然余善至大逆,灭国在众,其先苗裔繇王居股等犹尚封为万户侯,由此知越世世为公侯矣,盖禹之余烈也。”(《史记·东越列传第五十四》)
自从大禹治水以后,江南沿海一带土地肥沃,并得鱼盐之利,经济发展。到春秋战国时,吴越文化已经是一种骄人的区域文化。据说周太王的儿子太伯、仲雍建立了吴国,后来吴国的越族人无余称王创立了越国。吴越早期历史比较沉寂,直到春秋末年,他们才挤上争霸舞台亮相,也曾风光一时。公元前6世纪末到5世纪初,吴王阖闾执政,以伍子胥和孙武为文武双臂,国力大振。公元前506年,曾联合唐、蔡大举攻楚,越过大别山于柏举(湖北麻城)大败楚军,并乘胜追击,五战五捷,攻下楚都郢(湖北江陵纪南城),只是没想到自己的老巢被越国攻占了。公元前496年,阖闾兵败身死,其子夫差继位,反攻越国报了杀父之仇,然后回头北上称霸中原。越王勾践则“卧薪尝胆”,经过“十年生聚,十年教训”,竟咸鱼翻身,于公元前473年兴兵灭吴,夫差自杀,越国继而北进,称霸中原。
随着中原争霸,如水的越文化也渗入中原华夏文化。它将江南的典雅润泽、清丽媚人之质融入燕赵雄浑悲凉的文化气氛之中,使中华文化多了几分柔润和韧性。公元前334年,楚攻杀越王无疆,越国灭亡,越文化成了楚文化的一个部分,继续对中华文化起着作用。而闽越、南越则在汉武帝的统一中与中原文化进一步融合。
楚文化是随着楚国的兴盛而发展起来的。远古时,太行山以东有祝融八姓,据说虞以前的陶唐氏就是祝融八姓之一。他们以凤鸟为图腾。但到了夏商时代,祝融部族受到夏族和夷族的两面夹击,被消灭过半,只好迁居南方长江流域。他们的一部分得以保存。殷人称祝融部落为荆,意为荆山丛林部落。西周时,周成王封荆人残部酋长熊绎在楚蛮之地,从而正式出现了“楚”这个国号兼族名。楚人与当地三苗(“三苗”是生活在南方长江流域的古代苗族,春秋时其一部分与祝融部结合,一部分则迁居湘西,向云贵高原发展,还有一部分沿长江东迁到浙江、福建和广东一些山区,这就是后来唐朝所称的畲族。向两广南迁的苗族与越族融合演化为瑶族)融合,创造了荆湘楚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