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一本书读通中国未解之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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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历史悬案(3)

王安石变法,指北宋时期,大臣王安石发动的旨在改革北宋建国以来积弊的一场改革。新法立意虽好,但并未处理好具体实行的问题以及与反对者的关系,于是与反对者间长期反覆地争斗,导致处于被批评的局面,但是一些具体措施还是保留了下来。

变法的本意虽好,但是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了太多失误。一石激起千层浪,变法在统治集团内部掀起了轩然大波,遭到当时皇族、元老重臣的反对,最后只得停止。但令人奇怪的是,当时提出取消变法的理由居然是“天灾’,说是因这场变法使老天爷震怒,因而不降甘霖,使人民饱受旱灾之苦。这种理由当然不足为信。之所以会有这么荒唐的结论,都是因为一个叫郑侠的人。

担任光州司法参军的郑侠曾被王安石提拔,心存感激,决心尽忠报国,回报王安石的知遇之恩。任满后入京述职,王安石向他询问在州县所见所闻,郑侠道:“青苗法、免役法、保甲法、市易法,以及边疆的军事状况,都不大妙,使在下心不能安。”王安石认为话不投机,便不再询问。

郑侠改任为监安上门,即守门的门官。安上门监郑侠画《流民图》,图中流民或身背锁械,或口食草根,告诉皇上说旱灾是王安石造成的,司马光又上《应诏言朝廷阙失状》。

其实在那种年头,遇上这样的大灾荒,什么法也免不了百姓流离。不过推行新法,便把灾难一股脑儿推在它身上,皇帝和官老爷们就能心安理得了。郑侠的做法正好说明了这个问题,所以马上被皇上接受。

神宗反复看图,长叹不已。特别是那篇文章写得有情有理,实在感人。其中说:“陛下南征北战,将土总是将战胜的情形画成图献给陛下,从来无人将百姓疾苦状况画成图献给陛下的。臣算是第一人。所绘之图为在安上门每日常见的景象,但这只是实情之万一。然而,图中的这一点点情景,已足催人泪下。陛下看图之后,若能批准臣的请求,废除新法,治新党诸人之罪,十天之内,若天不降大雨,请斩臣之头,挂在宣德门外,以正欺君之罪。”

而知青州滕甫也上书说只要皇上废尽熙宁二年以来所行新法,就会“民气和,天意解”。一时间,自宫廷到朝野就形成了一股以天命、天意剿灭新法的逆流。

后人看到这里,必定会想:他怎么有如此大的把握?即便上天有灵,他怎知十天之内必降大雨?其实他不过是用自己的脑袋与新法作赌注罢了。

这一招还当真把神宗震住了,使他深受感动,彻夜不眠。随着改革深入,变法最大的支持者宋神宗发生动摇,熙宁七年(1074年)王安石第一次罢相,出知江宁府。命开封府发放免行钱,命三司调查新法有何不便,命司农寺打开常平仓,赈济灾民,命暂停追还青苗钱和免役钱,废除方田法、保甲法等等,总共采取了18项措施。

据说民间为此欢呼庆贺,恰巧,这一天下了一场透雨。而新法也就此泡汤了。

12岳母刺字是一个传说

南宋抗金英雄岳飞背刺“尽忠报国”四字,昭示爱国心迹,历来为人称道。但是岳飞背部的字究竟是何人所刺,《宋史》没有详细记载。民间流传有多种版本,一种说法是岳母刺字,激励岳飞报效国家。也有人考证说,岳飞背上刺字乃是宋朝兵制使然。岳飞背上的“尽忠报国”究竟从何而来,历史上仍然是一个未解之谜。

岳飞背上刺有“尽忠报国”,在宋人的笔记和野史均无记载,包括岳飞的曾孙岳珂所著的《金陀革编》也没有记录。岳母刺字始见于元人所编的《宋史本传》。书云:“初命何铸鞠之,飞裂裳,以背示铸,有‘精忠报国’四大字,深入肤理”。但书中未注明此四字出自岳母之手。

历史专家认为,岳飞背上刺有“尽忠报国”四个字,历史上确有其事。但是这几个字究竟是因为什么缘故,在什么时候,由什么人刺的,史书上并没有确切的记载。

清人钱汝雯《宋岳鄂王年谱》卷一云:“靖康初始见宋高宗,母涅其背‘尽忠报国’。”是说岳飞背上的四个字系“母刺”所为。据考证钱氏撰此年谱,取材于《唐门岳氏宗谱》,此谱成书较晚,材料来源庞杂,不足为凭。

岳飞的母亲姚氏是一个农家妇女,识字的可能性不大,所以不可能亲手在岳飞背上刺上“尽忠报国”四个字。另外,纹身刺字是一门特技,有严格的操作程序和技巧,绝非一般常人所能。作为家庭妇女岳母不可能具有这种技艺,显然是后人发挥想象,艺术加工构造的。但极有可能的是,他母亲为了鼓励他放心去战场打仗,请人在岳飞背上刺的。

关于岳飞背部刺字还有一种说法。岳飞久怀报国之志,曾三次从军抗金杀敌。他于宣和四年(1122)19岁时第一次应募入伍,背部刺字大约是此时所为,因为北宋末年“刺字为兵”的制度仍在贯彻执行。所以岳飞在背部刺上“尽忠报国”四字明志。

从宋太祖赵匡胤开始,为了加强对军队的管理和控制,“刺字为兵”就成为了一种规范运作的制度。但岳飞刺字的内容和部位,都不符合宋代士兵刺字的规定。宋代给士兵刺字叫做黥面,最开始刺在脸上,人为地把士兵和社会普通阶层分开,这对士兵是一种歧视。因此,历史专家从岳飞背部刺字的内容——“尽忠报国”来分析,不可能是他应募当兵的时候刺上去的。

现在也有一些关于岳飞的史料记载,把“尽忠报国”写作了“精忠报国”。专家认为这很可能和宋高宗有关系。岳飞在对抗金兵入侵的战斗中,立下了赫赫战功,为了表彰岳飞,当时的皇帝宋高宗御赐了“精忠岳飞”四个字给岳飞,并且让手下人做成了一面写有“精忠岳飞”的旗帜。到了明清以后,“尽忠报国”就变成了“精忠报国”,这实际上是明清人的误解。

明清时期,把“尽忠报国”变为“精忠报国”,更多的是在宣扬一种帝权。在元朝的时候,蒙古人占统治地位,汉人的社会地位相对低下。到了明朝,尽管朱元璋建立起汉人统治的政权,但实际上明朝时期,外患仍然很严重,北方的蒙古势力很强大,所以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全体老百姓用这种“精忠报国”的精神来巩固和捍卫汉人的政权。

13谁在幕后制造“梃击案”

梃击案是明末三大案之一。明万历四十三年五月初四的一个中午,一名30多岁的男子手持枣木棍,闯入明太子朱常洛居住的慈庆宫,逢人便打,击伤守门官员多人,一直打到殿前的房檐下。一时呼喝声、喊叫声,连成一片。内官韩本用眼疾手快将持棍男子抓获,宫内才平静下来,这就是明朝有名的“梃击案”。

万历帝非常宠爱郑贵妃,也十分宠爱郑贵妃所生的儿子朱常洵。神宗没有嫡子,而恭妃王氏所生长子朱常洛又一直受冷遇,但郑贵妃之子不是长子,万历皇帝一直拖延着,迟迟不册立太子。他表示要把三个儿子同日封王,以示自己同等视之。

由于大臣们的一再催促,万历二十九年(1601)十月,神宗才正式册立朱常洛为太子,朱常洵则被封为福王。万历四十三年(1615)五月,发生了梃击案,梃击的目标直指太子。

张差被捆缚到东华门守卫处,收禁起来。次日,皇太子据实报给神宗,神宗命法司(掌司法刑狱的官衙门)提审问罪。可是,张差没说上几句话,就开始颠三倒四,像一个疯子。御史再三诱供,可张差总是胡言乱语,什么吃斋,什么讨封,问答了数小时,也没有将实情供出,惹得审判官不耐烦,只好退堂,把他交给了刑部定论。交到刑部后,由郎中胡士相等人重新提审,结果也是同前审一样,毫无结果。

刑部主事王之案认为其中必有隐情,最后张差还是扛不住了。原来张差靠砍柴与打猎为生,在一个月前,张差在济州卖完货後,赌钱输了,结果遇上一位太监,太监说可以带他赚钱,张差随这位太监入京,见到另外一位老太监,老太监供与酒肉。

几天後,老太监带他到慈庆宫,著他进宫後见人即打,尤其见到穿黄袍者(是太子朱常洛)。老太监言明,如打死穿黄袍者,重重有赏,如被人捉住,他会救张差。张差的供言,结果供出是郑贵妃手下太监庞保、刘成指使。消息传开后,朝野内外开始议论纷纷,都怀疑郑贵妃想要谋杀太子,以便扶立福王。

事情发生后,朝臣有人怀疑是郑贵妃想要谋害太子,贵妃则惶惶不可终日,向皇上哭诉,神宗朱翊钧要她去向太子表明心迹。结果皇帝和太子不愿深究,最後以疯癫奸徒罪将张差处以凌迟。不久刑部、都察院、大理寺三法司前後五次会审庞保、刘成两人,由于人证消失,庞、刘二犯有恃无恐,矢口否认涉案。后来,明神宗密令太监将庞保、刘成处死,全案遂无从查起。

后人重新研究此案时,都认为是郑贵妃主使了此事。近来却有人提出了异议,认为在郑贵妃与太子双方已经明确对立的情况下,郑贵妃不可能鲁莽地做出这种事来。这样会让大家明显地把矛头指向自己,而如果郑贵妃真想谋害太子的话,不会仅仅派一人持棍去闯防备森严的太子宫殿。因而得出的结论是:太子为巩固自己的地位,自编自演了一出“苦肉计”,以便让人们将怀疑的视线投向郑贵妃,以便彻底将其铲除。只是因为皇帝的干预,太子才没有得逞。当然,这种说法也只是一家之言,因为也无确凿的证据。

不管怎样,梃击案真相究竟如何,恐怕无人知晓了。梃击案遂成为明朝三大迷案之一。

14明“红丸案”幕后主使是谁

红丸案,明末三大案之一。 所谓红丸,是“红铅金丹”,又称“三元丹”。万历四十八年(1620年)八月初一朱常洛登基,郑贵妃立即向朱常洛进献8位美女,取悦於朱常洛。好色的朱常洛照单全收,八月初十日便病倒。司礼监秉笔兼掌御药房太监崔文升进以泻药,服后病益剧,连泻三四十次,乃召阁臣方从哲等入受顾命。

泰昌元年(1620)八月二十九日,在乾清官,明光宗召见辅臣方从哲等13员文武大臣。诸臣向皇帝请安过后,皇帝开始询问册立皇太子之事。方从哲说:“应当提前册立皇太子的日期,完成贺礼,皇上也就心安了。”

光宗又让皇长子出来见大家,看着他对大家说:“你们日后辅佐他,务必使他成为历史上尧舜那样的圣帝贤君,朕也就心安了。”方从哲等人还想说什么,光宗却开始问道:“寿宫(神祠墓地)修没修好?”辅臣回答说:“先帝陵寝已经修好,请皇帝放心吧!”光宗指着自己说:“那就是朕的寿宫吗?”方从哲等人齐声回答:“祝皇帝万寿无疆。”皇上仍然叮咛不止,反反复复,语无伦次,最后上气不接下气地哭泣着说:“朕已经自知病重,难以康复,或者不久于人世。”说到这里,已是气息奄奄,用颤抖的手勉强挥一下,让众臣退朝,方从哲留下。

皇上问方从哲道:“有鸿胪寺官(掌礼仪之官)要进药吗?人在哪儿呀?”方从哲回答说:“鸿胪寺丞李可灼,说有仙丹妙药,臣下不敢轻信。”皇上听后,命宫中诗人立即传唤李可灼到御前,给皇帝看病诊脉,等他谈到发病的原因以及医治的方法时,皇帝非常高兴,命令进药,让诸臣出去,并令李可灼和御医们研究如何用药,一直定不下来,辅臣刘一燎说:“我有两乡人同用此丸,一个失效,一个有效,此药并非十全十美。”

但皇上催促众人配药,诸臣又回到御前,李可灼将药物调好,进到皇上面前,皇上服了药后感觉舒畅。且称道李可灼忠心可鉴。宫中内侍急报说:“圣上服药后,四肢温暖,想进饮食。”

谁曾想次日早晨,明光宗干早晨归天了。这是大明泰昌元年(1620)九月初一日。泰昌帝是八月初一继位,九月初一就驾崩了,在位仅29天。

对于这突如其来的变故,朝野上下议论纷纷。此案明显是由于光宗长期忧心操劳国事和东林党人胡乱议论干预治疗并耽误病情的结果。可东林偏偏说是服红丸而死;说是惑于女宠,是郑贵妃有意加害;说是用药差误。有的大臣因李可灼进红丸功,议“赏钱”;有的大臣以“李可灼罪不容诛”,议“罚俸一年”;有的大臣以“可灼非医官,且非知药知脉者”议上,将其遣戍;直到天启五年(1625年),魏忠贤上《三朝要典》,遂免可灼遣戍。

15《明史》文字狱探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