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在建设街道路两侧新装金属灯杆庭院灯282基;香港路两侧安装250瓦、9米高单火金属灯杆路灯26基;青山路两侧安装功率250瓦、灯杆11米高的单臂单火金属杆路灯96基;拆除中心转盘路周围8基旧花灯,安装兼具照明和装饰功能的中华灯12基;对人民路原有24基路灯进行改造;在市区中心的人民、青山、朝阳、长城等4个街道办事处的41%条居民区巷道安装路灯156基。
2006年,在贺兰山路机动车道两侧安装170基高11米的钢杆路灯,非机动车道两侧安装252基五火槐花型庭院灯;永康路两侧安装198基四火庭院路灯;胜利街两侧安装146基五火庭院路灯;工人街安装39基、39盏金属高杆路灯。
截至目前,大武口区22条街路共有路灯、草坪灯、桥栏灯、景观灯、射灯等1.6万多盏,总功率1921千瓦;休闲椅1501把。
建广场
建设街广场位于大武口市区建设街以北、永康路以东、香港路以西、胜利街以南,占地面积8万平方米,是一个集商贸、住宅、休闲为一体的广场,规划为南、北两个区域。南部为下沉式休闲广场,占地面积3.6万平方米;北部为商贸、住宅区,占地面积4.4万平方米。建设街商贸广场建设主要采取推介宣传、招商引资、市场化运作方式,将北部商贸住宅用地进行土地挂牌出让,土地出让金收益用于拆迁和休闲广场建设,以改善老城区东部环境,提高城市服务功能和城市品位,满足人们的生活需要和精神需求,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赢的目的,真正体现建设山水园林新型工业化城市的建设目标。
建设街商贸广场分两期建设,一期为南部休闲广场建设,二期为北部商贸住宅区建设。商贸住宅区因位置较偏,周围居民住户少,开发建设工程投资较大,加之受宏观政策调控,使房地产开发商贷款受限,有意向的开发商因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起始价格偏高,虽经多方推介、宣传、联系,但对此项目有投资意向的商家仍很少,经4月、6月、7月、8月份四次土地挂牌后无人摘牌。2006年12月24日经第五次土地挂牌成功,由昆山市世名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摘牌,土地摘牌价1700万元。一期休闲广场为下沉式广场,以绿化为主,部分硬化,三面采用台阶型绿化,中间设计旱喷泉,设有三条主入口,五处入口小广场,配套园路、停车场、绿化喷灌及照明设施等。由大武口区城管局负责组织实施一期休闲广场建设工程。于2006年3月初完成全部拆迁任务,拆迁总建筑面积7756.96平方米,拆迁户8家,拆迁费用290余万元,为商贸广场土地挂牌出让提供净地。3月15日一期休闲广场开工建设。该项工程中,共迁移供水主管道460米,外运土方6.6万方,砌筑台阶1900平方米,树池68个,新建园路1300平方米,停车场2400平方米,小广场1700平方米,旱喷泉2000平方米,敷设供电穿线套管1.03万米,绿化管网3978米,安装灯具104盏,建设电器设备管理房1座,铺设花岗岩5000平方米,道牙797米,步板406块,植草砖硬化护坡1000平方米,草坪绿化2.5万余平方米,摆放盆花3.7万盆,果皮箱10个。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加强综合治理组织建设
2001年3月,自治区党委、政府批转了《自治区综治委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石嘴山市委、市人民政府批转了市综治委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市、县(区)、乡镇、街道以及基层村(居)委会、内部单位都要建立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实行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确定工作人员。切实做到层层有人领导,层层有人办事,层层真抓实干。市县(区)综治办主任由同级党委政法委一名副书记担任,综治办工作人员不少于政法委机关编制人员的三分之一;乡镇、街道综治委主任由同级党政主要领导担任,副主任由同级党政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主任由分管的党委副书记担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农村行政村、城镇居委会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组长由行政村、居委会党支部书记担任;各级党政机关、学校、团体、工矿企业单位都要有领导分管并有专人抓综治工作,有下属单位的各主管部门和大中型企业应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同时还就实行一票否决、综治领导机构的职责任务、工作权限以及对各级综治委主任的任免、综治经费的使用管理等作了明确规定。这个《意见》下发以后,对全市综治机构建设起到了很大的推进作用,同时也有力地推动了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健康发展。2005年8月,市综治委根据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制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组织正规化建设活动的通知》,对基层综治组织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切实做到组织、人员、工作、报酬四落实,同时还就健全规章制度、规范硬件设施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通过6年的正规化组织建设,全市所有县(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厂矿、机关、学校、都健全了机构,明确了职责,配齐了人员,为全市社会治安治理工作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
市综治委制订和完善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度,明确了“保一方平安”责任人,即党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党政分管领导为第二责任人。通过抓落实,形成了党政动手、部门联动、综治协调、强化责任、齐抓共管的综治工作局面,有效推动了各单位、各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2001年至2006年,各级党政组织全部签订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签订率达到100%。按照综合治理责任查究和一票否决的有关规定,市综治委和各县(区)综治委对发生严重刑事案件和治安问题的8个乡镇、11个单位行使了一票否决权。市综治委、市纪检委、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人事局联合就2001年惠农县“五三”雷管被盗案件相关责任人和有关领导进行了责任查究。同时,按照责任书的要求,各级政府加大了对综合治理经费的投入,并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为进一步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提供了保障。
——及时化解各类不安定因素
各级党委、政府按照市委的总体部署,把维护稳定工作摆上了突出位置,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各职能部门积极配合,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注意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层层建立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机制认真开展“两排查一分析”活动,对排查出的种类矛盾纠纷和突出问题,落实责任,及时化解。制订了矛盾纠纷排查和涉法涉诉案件处置工作方案。与信访部门联动,建立民间纠纷和社会矛盾预测预警机制,制定了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实行村民(居民)小组日排查、村(居)调委会周排查、乡镇(街道)调委会半月一集中排查、县(区一月一排查、市一季度一分析与不定期的走访相结合制度,特别是在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之前及每个月实行重大矛盾纠纷零报告制度。大武口推行的“三级代言人”制度、“三四四”工作机制、平罗县开通的“法律110”直通车,惠农区开展的信访大调处机制等在化解矛盾、减少群众上访、密切干群关系、解决群众困难、推进社区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各县(区、各部门主要领导针对本地突出的治安问题和矛盾纠纷,深入基层调查研究,面对面做群众工作,认真解决难点、热点问题。针对城市拆迁、征地补偿、企业改制、农田灌溉等方面引发的群众性上访事件找准矛盾焦点,选准时机,把各种不安定因素解决在萌芽状态。仅2006年,全市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700起,依法妥善处置群体性上访事件89起,防止民转刑案件23起,办结涉法涉诉上访事项478件。
——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
对各类刑事犯罪活动进行严厉打击,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首要环节。自2001年始,市政府每年安排严打专项经费50万元,有力保障了专项斗争的深入和持续开展。2002年4月,又开始了新一轮持久性“严打”整治行动,各级公安机关、司法机关重拳出击、多管齐下、严厉打击了各类刑事犯罪分子,遂使2002年刑事案件的立案比2001年下降13.5%。至2003年2月,在为期2年的“严打”整治斗争中,经历了7个战役、3个破案会战、35次集中统一行动,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整治了一批治安突出地区、场所、行业,消除了一大批治安隐患,进一步强化了内部单位安全保卫工作落实社会治安防范措施,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明显增强,保持了全市社会治安的持续平稳。这次历经2年的“严打”斗争中,全市共立刑事案件7253起,破案3481起,破案率48%,其中严重刑事犯罪案件立案593起,破案470起,破案率79.3%。与此同时,区公安厅挂牌案件15起,破12起市公安局挂牌督侦案件13起、破10起,破案率分别为80%和76.9%。抓获网上逃犯108名。摧毁犯罪团伙132个、532人,涉案579起,追回经济损失1782.9万元。破获贩毒案件424起,抓获涉毒人员1336人,缴获海洛因194克,强制戒毒904人。公安机关在严打过程中实行挂牌督办、包案到人的破案责任制,攻坚破案能力明显增强,一批影响极坏、群众关注的案件及时侦破,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分子。集中统一整治行动中,领导分片包干,实地督导、集中警力、集中时间,有效地解决了突出的治安问题,同时在斗争中也锻炼了队伍,提高了素质,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1100余名干警克服困难、加班加点、超负荷工作,不计个人名利,无私奉献,特别是在“严打”整治斗争中,为稳定社会安定和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从1999年到2003年5月间,全市两级法院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2458件、3533人。2004年先后组织开展了冬季破案会战、春季破案会战、命案侦破、夏季破案会战等5次战役、20余次集中统一行动,有力地巩固了“严打”整治斗争的成果,各类刑事违法犯罪活动明显得到遏制,全年共立刑案3359起,破案1990起,立案同比下降了8.6%,破案率达59.2%,严重刑事案件立案数较上年同期上升26.1%。针对这种现状,2005年的“严打”斗争坚持对刑事犯罪主动进攻的态势确立了以“命案侦破”专项行动为龙头,以严厉打击爆炸、绑架、强奸、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为重点,深入开展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打击毒品犯罪专项行动、打击盗抢机动车专项行动为思路的斗争方案,采取挂牌督侦、重案奖励、案情通报、并案分析、破案考核等的形式,追上线、堵源头、查窝点,有效遏制了恶性刑事犯罪上升的势头,至2005年11月份,全市立刑事案件3009起较上年同期下降3.5%,立严重刑事案件349起,同比下降3.9%,其中杀人案件下降17.4%,侵财案下降3.3%。破获毒品犯罪案件72起,同比下降30.8%,缴获毒品海洛因271克,抓获贩毒人员26人,查处吸毒人员655人,劳教78人,强制戒毒992人;两级法院受理一审刑事案件714件、1095人,审结642件、980人,给予刑事处罚696人,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82人。2006年部署了以打黑除恶为重点的“严打”整治斗争,先后开展了“命案侦破”、“春雷”行动、打黑除恶、打击“两抢一盗”、“利剑行动”、“百日治安整治”等专项行动,每个战役、每次行动互相衔接,各有重点,形成了步步深入、层层递进的良好态势,成功地破获了一批大案要案,缴获仿“六四”式手枪13支,子弹12发,抓获犯罪嫌疑人15名,不仅打掉了一个特大犯罪团伙,而且彻底消除了其对社会的巨大危害。对于涉黑案件,法、检两院提前介入,积极作好前期工作,公开审理,依法对首犯和主要成员判处死刑、死缓、无期徒刑,有力地震慑了犯罪、鼓舞了广大政法干警和人民群众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的信心。全年立案3219起,破案1877起,破案率达58.3%,同比立案起数下降5.4%,立严重刑事案件358起,破312起,破案率87.2%,同比立案起数下降6%,打掉犯罪团伙126个,抓获各类刑事案件作案成员1717人,破获经济类案件33起,追回损失1055万元,两级法院共受理一审刑事案件673件、1091人,审结651件、1040人,判处5年以上有其徒刑107人。
——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打防结合,以防为主”是新时期加强社会治安管理的主导思想,也是解决社会治安问题的根本途径。根据全市各县、区相对分散、点多、线长、面广和外来人口较多的区域特点石嘴山市的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主要是围绕“六张网”来组织实施。
城市社会面治安防范网络
这张网的建设主要是依靠公安专业巡防队伍为主,依托“110报警服务中心”为平台,把城市区划分成若干个方格,以巡警为主要力量,以专职联防队伍为补充,把街面巡逻与社区巡逻、重点区域布控有机结合起来,强化线与线之间、面与面之间的相互响应和联动,以巡逻、设卡和布控等方式开展防控工作构建起严密的巡逻防控网络,集中力量履行管理社会治安、开展防范和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职责。为使此防控网络作用得到充分发挥,自2000年起市政府每年安排专门经费,重点解决物防和技防装备的投入。目前在高速公路出口、110国道收费站、黄河大桥收费站、石炭井41公里处建立一级卡点4个,同时设立二级卡点5个把石嘴山通往外地的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和三级公路的进出口全部控制起来,构成一道能够在第一时间快速封闭的外围控制防线。两个城市区建立了治安岗亭20个,以此辐射周边区域治安管理。治安卡点和治安岗亭的使用,主要承担受理群众报案、查缉堵截违法犯罪嫌疑人等应急任务。在2003年抗击“非典”斗争中,各级卡点发挥了巨大作用,平均每天检查、消毒过往车辆3000多辆,检查出入人员近万人出色的完成了坚守“北大门”的艰巨任务。
社区治安防范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