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播音主持艺术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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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章 理论编(35)

再次是配音艺术的美感。人们对于“说话”,有许多看法,认为“口耳之学,幽眇难知”的,好像深不可测、无法认识;认为“口若悬河”“不学而能”的,似乎归于本能、不必讲究;“重文轻语”者,推崇文字语言,忽视有声语言;“口语至上”者,貌似看重口语,实则摒弃技巧;一味追求“自然、亲切”者,忘记了“艺术之所以为艺术,正因为她不是自然”(歌德语);百般贬低“字正腔圆”者,抛却了“语言这东西,不是随便可以学好的,非下苦功不可”(毛泽东语)。人们日常生活的谈话,千差万别,不能一概而论:有囫囵吞枣的,有词不达意的,有沙嘶劈哑的,有吭吭哧哧的,当然也有逻辑严谨、悦耳动听的。因此,有声语言完全应该进入“规范”“审美”的艺术境界。是不是规范,是不是具有审美价值,便成为了鉴别和考察有声语言水平高低的标尺。我们用“对不对”“准不准”“美不美”来引导有声语言创作,而不应片面地痴迷于日常口语形态,各种语言样式一律走进失范的“私语化”狭小胡同里,不能自拔。

在“影视界”,出现了轻视配音、重视出像的普遍现象。出像时,可以费尽心机梳妆打扮,配音时,却可以不看本子、不看片子、不动脑子、光耍嘴皮子。配音质量变得平庸低劣,甚至听不清意思、听不出感情、配不上画面、离开了人物。这是典型的“抹平艺术”“放逐崇高”!配音者彻底沦为“配音匠”!其根源,除了“唯利是图”“见利忘义”的道德滑坡之外,就是把配音艺术当做“配搭”,希求在这个领域扬名立万者有之,只是在这个岗位暂时栖身者有之,但都置文本规格于不顾,置广大受众于不顾。艺术表现,可以不够成熟,但是,绝对不能敷衍;可以不够崇高,绝对不应庸俗。在“配音界”,如果不能形成适者生存、优胜劣汰的良性竞争机制,还在承袭“跑马圈地”“各行其道”的恶性运营状态,那么,这块催生有声语言典范的沃土,就会堕落到贫瘠荒凉的地步,前辈配音艺术家们,必定会因为后继乏人而哀叹不已!在有声语言表达典范的“魔圈”里,绝对不应该越雷池一步。美的尺度,是非常苛刻的,真是差之毫厘,谬以千里。可喜的是,还有一群人,非常明确地把握着配音艺术的真谛,从来没有看轻这项创作,他们执著追求、刻苦磨炼、研读文本、反复体味、精益求精、乐此不疲,已经创作出了一批优秀的配音艺术作品,正在广为流传,被人们交口称赞。这就是我们的希望所在。本书采撷的那些精品,非常珍贵,确是我们取之不尽的宝藏。

这本专著,的确是填补空白之作,填补了中国播音学的一项空白。播音员、节目主持人也是有声语言的创作者,为影视片配音,是这个专业的题中应有之义,应该学习、借鉴影视配音艺术的宝贵经验和研究成果。因此,我们播音主持艺术专业的师生们,更要去大胆实践,为各种影视片配音,包括影视剧人物配音。她会丰富我们的表达样式,加深我们的感受,强化我们的语言功力。

王明军、阎亮的专著,尽管在学理上还需要深入探究,但是,那启蒙性、引领性的社会效益,是可以预期的。欣喜祝贺之余,仅以普通观众的身份,说一些皮毛的话,表达自己的一知半解和热诚期待,疏漏之处,尚望指教。

张颂2006年7月1日于三书屋

《朗诵艺术指要》序

曾致的新作《朗诵艺术指要》即将付梓,书稿翻阅一过,从中感受到了他那孜孜不倦的学术追求,体味到了他那业精于勤的治学态度。在朗诵艺术的实践和理论上,他做了多年的积累,并且考察和分析了这门艺术的来龙去脉,梳理和提炼了各类精品的风格特点,因此,他是有足够的发言权的,不少观点富有新意,有些见解独具只眼。我愿意借此机会,写下自己的一点看法,以就教于读者。

一、启蒙与普及

今天,我们写信、上网等,使用的汉字大家都能认识,所以不存在理解上的障碍。如果没有秦始皇的“书同文”,恐怕就不会这么方便。就像文字的发展一样,语言也要经过从杂多到统一的过程,而不可能一蹴而就。

语言的发展,由家族、部落等群居生活劳作中的各种语音词汇,逐步形成地域方言,各个方言再经过分化、融合等变迁,便有了不同时期的表现。当下的几大方言区,只是语言发展的一个阶段,以后还要遵循语言规律,继续向前发展。可以肯定的是,随着人类社会生活的全球化、信息化,随着国际间各类交流的日益频繁,语言规范化的趋势必然不可阻挡,某些语言(包括某些方言)会消亡,某些语言要更广泛地普及。这其中,有声语言的规范化、审美化要求,已经成为刻不容缓、迫在眉睫的事情。

值得注意的是,我们早就颁发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但对于有声语言的认识,显得如此忽视、轻视、蔑视,仍旧停滞在“重文轻语”的阶段,几乎没有什么提高。日常生活中不经意,语文教学中不在意,广播电视中不注意,学术研究中不留意,致使以“不标准”为“有个性”,以“港台腔”为“新风格”,以“男声女气”为“大趋势”,以“女声嗲气”为“贴近性”……我们的青少年们、婴幼儿们在潜移默化、耳濡目染中,也受到了极大的影响。语言中的是非、优劣,遭到了十分严重的误解和扭曲。

我们必须进行启蒙,我们必须进行普及!

二、有稿与无稿

文字语言和有声语言一直是并行不悖的、相辅相成的。虽然有源流的关联,虽然有功能的差别,却从来没有高低贵贱的截然分野。常识告诉我们,乡野村夫中不乏能写会算的本事,达官贵人更离不开口传心授的技能。有哪一个读书人拒绝吟诵诗文?有哪一个识字者只写信而不去念信?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书卷是写出来的,更是念出来的!平时说话,固然不必把每个字都写下来再去说;任何出声念出来的文字,也不可能都是自己的创作!正因为如此,我们不要听信那些好心人的建议:说话,得说没有稿子的话;念东西,得念自己写的诗文!否则,就会消极被动,变成文字的附庸,变成别人的传声筒!这个建议好不好呢?好像不太对。为什么不能写下来再说呢?为什么不该念别人写的东西呢?人人都这样做,自己写的诗文,别人就念不得;别人写的诗文,自己也念不得。那该怎么去体味、欣赏、交流、传播呢?把自己封闭起来,以自我为中心,虽可自娱自乐,却远离了社会,隔绝了群体,如何“全面发展”,如何“服务人民”哪?

朗诵,就是把古圣先贤及今人的名篇佳作,把那些有传播价值的文字作品,拿来仔细揣摩,深入理解,加强感受,引发感情,转化为有声语言,给更多的人听、看、欣赏。让大家从中获得审美愉悦。这就如同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的“有稿播音”,只有“锦上添花”,才能满足广大受众的信息需求和审美期待。朗诵者必须对文字作品进行再认识,把自己的知识积累同作者的思想深度加以结合,把自己的生活体验同作者的感情浓度加以沟通,实现伽达默尔提出的“视阈融合”,然后化成有声语言的一定样式,激情洋溢地、恰如其分地、抑扬顿挫地、悦耳动听地向听众观众“传达”,并从“表情达意、言志传神”的朗诵中,认识了作者,理解了作品,领会了朗诵,得到了美感,同时,也为无稿说话,储备了丰富的词语,打下了坚实的功底,激发了思维的灵性,提升了审美的能力。

古人写的东西自己不可能朗诵了;今人写的东西自己不善于朗诵了。这些宝贵的文字,只好交给朗诵者去开掘,去传诵了。于是,一代又一代朗诵艺术家用他们那精湛的表现力,创作出无数艺术典范,树起了多少丰碑,供后人世代传颂。他们的成就表明:文字语言转化成有声语言,是一种不可替代、不容贬低的创作,我们只有发扬光大的义务,而没有弃之如敝屣的权利!

让我们坚持:“有稿播音锦上添花,无稿播音出口成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