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学者也许会面临是学习英国英语还是美国英语的问题。如你要问,这的确是个问题,因为你想要选择一个嘛。但如果你从没想到这是个问题,那它就不是个问题,因为你多半已经自觉或不自觉得选择了一个并开始学习了。
这个问题的答案应当说很简单,即几乎可以说你学哪种都行。不过做任何事情都应该有一个清晰的感觉,要知道自己的目的是什么,也应当知道自己在一个系统中或者说是一个总体框架中处于什么位置。这好比我们从内地要开车去拉萨旅行,发动起车来就走当然可以,但如果先研究一下地理路线或更多其它有关材料,或者还把车配上个全球定位系统,或再学习一下藏族同胞的历史文化等,应当说都是在做有用功。
首先你要知道,我们把英语只分为英国英语和美国英语是不太恰当的,因为还有澳大利亚英语啊,南非英语啊,印度英语啊,新西兰英语啊,加拿大英语啊,等等。这些国家都说英语,当然会有差异,特别是口音。我们之所以这样分无非是现今我们中国人与英语接触的时候,最多的是与英国或英国文化,还有美国或美国文化接触吧。比如现在的中国,英语外教是来自美英的最多吧。如你查找什么资料,也许也是来自他们两国的多,或者是他们两国的更容易得到。可以说他们两国这方面有代表性。可能我们还潜在地觉得,日后我们仍然可能更多地要与这两个国家或其影响相接触。也可以说在英语国家里,这两个国家现在在世界上具有最大的影响力。这很自然,语言的影响力与其语言国的影响力成正比。二战结束后,对战争胜利或许可以认为是最有功劳的四个战胜国中苏美英,连同世界文明的一极法国一起坐下,在把各自今后对世界的政治权力以联合国宪章的形式毫不含糊并最大限度地规定下来之后,一点没忘记把自己的语言规定为官方语言。人们对自己的语言认识极深。自己的语言简直好比自己的种姓,一定要让它生息繁衍,千万不能让它消亡。而语言与实力互补,实力最厉害的,总要发言,其语总在言;另一方面,想知道舞台上唱主角的在干什么,无论是主动还是被逼,你可能真得先学习他/她的语言,好听懂而了解那主角。
有意思的是,目前我们要学习的这个世界第一流行或者说第一通用的语言,在中世纪时差点夭折。1066年英国人败北于来自英吉利海峡对面讲法语的诺曼人的进攻,外族人当了国王,法语成了上流社会用语和官方语言。英语,也即我们现代英语的先形,则是社会低层的农民和奴隶才说。英语作为语言,几乎丧失了它的书写性,进入了最沉沦的时期。
但英国人毕竟是英国人而不是法国人,经过三百年的岁月,英语再起。后经大文豪乔叟特别是莎士比亚用它写作来添精神财富于全世界,英语得以发展光大。再其后肯.詹姆斯一版广为流传的英语圣经问世,英语地位牢固而普及。而英国近现代以来的强盛,使其铁血扩张不可避免又难以阻挡,使英国一度发展成为地球上的最强,英语也随之说遍了全球。
以英国为中心的这个影响,从时间上说,最早可以追溯到1583年英国对其大西洋对面现属加拿大领土一部分的纽芬兰的要求,到十八世纪中期从法国人手中夺得加拿大与印度的明显,再到1914年一战前的英帝国的高峰,直至在1995年还有喀麦隆和莫桑比克加入的由英帝国演化而来的英联邦;而至本书初稿完成时最新的有关事态是2007年11月下旬,英联邦因巴基斯坦在该月初实行了紧急状态和未及时取消而终止了其成员国资格。从形态上说,从早期对殖民地的征服,到给予殖民地一定程度的自治使自己成为宗主国,再到一战后的国际联盟和二战后的联合国授权英国对一些国家的委任统治和托管,直至现在的英联邦,这个由主权国家和有自主管理权地区的组合。从涉及到的国家来说,从小到太平洋上只有二十几平方公里的小国瑙鲁,到象加拿大和印度这样的面积大国和人口大国。而从涉及到的人口和面积来说,各都约占地球的四五分之一。
这种巨大的影响涉及到国家政体,经济贸易,社会文化,体育和日常生活等诸多领域。其中最重要的方面之一,就是语言,即英语。对于英帝国也好,英联邦也好,它是条永恒的纽带。而这条纽带在现今世界里继续扩展,大大超越了它昔日的范围,而且也并不为英国的影响变小而受影响。世界人口最多并有着自己语言的中国,越来越多的人在越来越深入地学习它就是最好的例证。
所以可以简单地说,全世界现在讲英语的国家,几乎全都曾经被英国占领、殖民、管辖或管理过。重要的是,别忘了美国也可以认为曾经是这日不落帝国的殖民地。
说到美国,似乎是因为与她的接触比与英国近而更为我们所熟悉。首先她是1991年苏联解体后现在世界上唯一的超级大国。可以说我们现在每天都或多或少地处于她的影响之中。再有她很年轻,1776年建国以来才二百多年,对中国来说好象是位五千多岁的长辈眼见着个婴孩出生落地并成长。应当说是早期的自由、平等、民主、兴商等进步思想与工业革命和其丰富的自然资源,还有很明显的懂得尊重和网罗人才的聪明做法,很快使美国迅速强大起来。而强大必然要扩张。如你对这个扩张有反感,可以形容它象个脓肿的疖子似的非向外鼓。美国先是把自己的后院围起来,告诉列强美洲是美洲人的美洲,实际上是说美洲是她自己的,别人别动;进而以和平或非和平的手段,把触角伸到了全世界。到当前她俨然是国际事物中的第一主角,超过了她昔日的老师和曾经的主人英国。当然美国对世界的影响也和当年英国的一样,不仅是政治和军事上的,在经济,贸易,文化,教育,科学和技术,还有体育等诸多方面,她都有着如不是第一,也是非常巨大的影响。
而在美国的所有价值观念中,最根基的可以说是自由,并且由它繁衍分支出了许多其它理念。这其中最具代表性之一的是务实。我们暂且不探讨美国在追求和奉行她的这些价值观念和所谓的自由中是否对他人进行了强权和欺负,反正一切虚的、走形式的、面子上的作为美国人通常都不屑一顾。如我们可以想象大概只有美国人,即便在开严肃会议的场合,可以不仅翘起二郎腿,甚至可以把双脚放在桌面上而不受到别人的批评和训斥。
这种自由、务实和求简单的精神,必然反映到语言上。
首先,打败了统治者英国,不意味着不能继续保留统治者的语言,这本身就是这种精神的极大的一个例证。而与旧主人说的英国英语相比,美国英语发展至今,无论在语音语法还是拼写上,仔细琢磨,无一不反映了美国人的这种自由、务实和不拘一格求简单的精神。简言之,在同样可以表达的情形下,美国英语总是较英国英语简单省力和少做无用功。
这可归结为一个概括和几个具体。一个概括是:无论在语音、语法还是书写上,美国英语变化少。几个具体是:(1)在说话上也就是发音上,发声器官,也就是你的唇、舌、鄂、喉等,如可以分为放松休息、少用力和多用力三种状态的话,美国人总是能休息的时候不用力,能少用力时候不多用力。(2)在书写上,一个词汇能少写字母就少写,能不脱离常规就不脱离。(3)在句法上,能特殊少就少特殊,其实也还是少变化。下面我们分别谈谈。
1. 说话
首先,我们要知道什么叫休息和做功。我们总是追求少用力而多做功。比如我们平时总是想坐着而不是站着;总是想放松站着而不是立正站着。再如手的放松状态是自然下垂时的样子,所以正确的拿笔姿势是简单地从手的自然下垂状态把拇指、食指和中指轻轻向一起合拢便成。其实除了特殊情形,我们用手拿任何点状物或笔状物也许都应当是如此,因为手指脱离放松状态不远,做功少。不过如果你去看一看,目前在中国学生里,用这样“正确”姿态,至少是放松状态握笔的,一个班里难找出一个。
而口腔也是一样,它平时总是处于放松休息状态。而这个状态所能发出的音是“哦”。就是说在所有的音中,这个音是发起来是最省劲的,我们几乎不需要什么能量来把我们的发声器官由放松状态驱动到用功状态即可发出此音。你可以感觉一下,说:“哦,知道了。”
那假如我们人类能只发“哦”音就可以照样表达所有意思该多好,哦,白日做梦。但即便如此,我们总是设法多利用这个最省力气的音。如我刚说的上句话“哦,白日做梦”中就用了“哦”来垫声,或也可认为是感叹。再如我们中国人发明了四声:在“哦,我不知道”中,用一声给自己多点从容。在“哦,什么”中用二声表达疑问。在“哦,我刚明白”中,用三声表达具有戏剧性。在“哦,是这么回事”中,用四声表达惊奇与恍然大悟。
不管怎么说,说话中能尽可能多地使发声器官处于放松状态是值得追求的。美国人就是这样干的,他们尽可能多地把舌头从做功时的任何状态,急不可耐地迅速收回至放松状态。这一做法非同小可,它产生了美国英语的最大特征,并且也是和英国英语的最大区别:出现了“儿”音和“儿”音多。如:
You need to buy a computer soon,the sooner the better.(你得快点买台电脑,越快越好。)
句中的computer,sooner,和better中都有“儿”音。
They drove her car pretty far.(他们把她的车开得老远。)
句中的her,car,和far,也“儿”化了。
Barbara had hurt her own sister and got cursed wildly by her mother.(芭芭拉弄伤了自己的妹妹,被她妈妈好顿臭骂。)
句中的Barbara,hurt,her,sister,cursed,her,mother,都“儿”了。
这个现象普遍之极,十句话中也许八句中存在,一句话中也许有好几个地方出现,象最后这个例子。尽管所有学习美国英语的人也许都看到了或感觉到了这个现象,但也许你没意识到,和英国人相比,美国人说话中的“投机取巧”,最大的份额在这里产生。因为美国英语里这样能“儿”的地方太多了,粗略说他们见了字母r就要这样,象ar,er,ir,or,ur等,这样的和类似的组合在英语里也太多了,所以这等于美国人差不多时时可以把嘴从用功状态收回到放松状态,而比较而言英国人却总得板板地做不少嘴功。
再看看另一个有趣的现象。
I need to write a letter.(我得写封信。)
在这句话中,美国人对letter进行了两次“省力加工”。不仅把letter中的第二个音节ter 由英国人的伸个舌头费劲而又邦硬的发音变成我们刚探讨完了的迅速收回舌头的儿音,还把这个得出许多气的音变成了不出气的音,也就是把其中的(t)音改发成了(d)音, 即把(5 letE)变成了(5ledE)。
其实为了这种少“浪费元气”而把说话时的多出气变成少出或不出,英国人和美国人都在不少地方做改动,只是美国人做得更甚。如:
She is a student.(她是个学生。)
That's a big square.(那是个大广场。)
She bought a new skirt yesterday.(她昨天买了条新裙子。)
He escaped.(他跑了。)
He was the spiritual leader of the people.(他是人们的精神领袖。)
这五句中的student,square,skirt,escaped,spiritual的共同特点是在词汇的发音中有二个需要出大气的音相连,这里分别是(st)(sk)(sk)(sk)(sp)。因这样说话也太费劲了,所以不管是英国人还是美国人都把第二个音变成止气音,或者至少是比较而言,变得不怎么出气(因为严格讲,说话总得出点气)。就是在实际发音中,把student 中的(st)发成(sd),即把(5stjU:dEnt)发成(5sdju:dEnt)。同理,把 square 中的(sk)发成(sg),即变(skwZE)为(sgwZE);还同理,把 skirt 由(skE:t)说成(sgE:t);把 escaped 由(is5keipt)说成(is5geipt);把 spiritual 改(sp)为(sb)即改(5spiritjuEl)为(5sbiritjuEl)。
有的人把这种现象叫做浊化,因为人们把发音器官处于同样位置的一个送气而不振动声带和一个相对止气而振动声带的一对音,叫“清音”和“浊音”。由“清”变成“浊”,就是把它“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