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你注意到了上面五例都是先有个漏大风的(s),人们才赶紧把后面的风门关上。而美国人把象letter这样的词也浊化,是做得更进了一步,不知道这算更聪明还是算太懒惰?下一个句子中的Peter,美国人也同样是这样做的:把(5pi:tE)变成(5pi:dE),让它又卷舌又止气:
You can ask Peter to do it.(你可以让彼得去干。).
再看美国人的其它省力表现。
A:Are you scared?B:Not at all.(A:你害怕了?B:一点没有。)
It was such a long talk.(这讲话可是够长的。)
But,you are not to break the law.(但你也不能去犯法啊。)
They went by ricksha.(他们坐人力车去的。)
这几句话,每说到最后,如是英国人则会把嘴撅地老高老远,多半也还得把那个费劲样“端正”地保持一阵。而美国人决不这样做。少做功就是少力矩,少撅嘴就是少距离,我才不给你把嘴撅出那么远哪。嘴型不一样音就当然不一样,所以这四个词all,talk,law,ricksha,实际是在这个(C:)音说法上,英国人和美国人差异很大。
再看少变化的例子。
I have a brother.(我有个兄弟。)
I got half of it.(我得到了一半。)
They went to the laboratory.(他们去了实验室。)
第一句话中的have里有个字母a,第二句中half里也有个字母a,第三句话中的laboratory里的第二个字母也是个a。这三个a所构成的音节,美国人都说成(A),而英国人却把这三个a读成三个样。第一个读成(A),第二个读成( B:),第三个读成(E)。
你说总变化省事呢,还是一成不变省事呢?美国人说咱见了a就读成(A)多简单,干嘛费那么多事;而英国人也许会说,不行不行,你得变化,变化产生美,变化说明你受教育深,变化带来音的丰富,语言才有贵族气息。
再看:
It sucks.(很恶心。)
There is one pair of socks.(有双袜子。)
They threw at me with some cups.(他们朝我扔杯子。)
Here come two cops.(来了两个警察。)
We are talking about big bucks.(我们可是在说一大笔钱啊。)
Who took away my book in that box?(谁把我盒子里的书给拿走了?)
美国人说上面第一句话和第二句话,每句最后一个词音发地几乎没什么区别。第三句和第四句每句最后一个词也是几乎没什么区别。第五句和第六句也是如此。英国人说起来,发音区别就明显得多。好象美国人图省事而求变化少,要把(C)音和(Q)音的区别消灭似的。至少感觉上这种倾向很明显。他们说话的时候把嘴一张,就象需要的时候把手一挥,手臂甩到什么位置就什么位置,那舌头和口嘴伸到和咧到什么位置就算什么位置,从而发出什么音就算什么音。这种“提溜不起来”的“垮”音真叫一些英音人受不了,“哥们,别这么不上档次,愁死我了。”
美国人反驳道:“老兄,只要能同样表达,干嘛费那个洋劲?”双方争论未果,美国人一来气:“哼,我让你叫唤,干脆把你的两个音发成一个!”
美国人真这么干了,把下面那些话中英国人的(B:)与(R)音,发成了一个:
Did your father sing?(你爸唱了吗?)
She is old though,but she is having a young heart.(她是上了点岁数,但心一点不老。)
Look,they are fighting each other in the yard of the two cocks.(瞧啊,院子里的两只公鸡打起来了。)
He had made a solemn oath.(他庄严地发过誓。)
He had a few bodyguards.(他有几个保镖。)
第一句里father的第一个音节,第二句里的heart这一个音节,第三句里的cocks这一个音节,第四句里的solemn的前一个音节,和第五句里的bodyguards 的全部两个音节,美国人都发成一样的音。英国人可不是这样。
说了这么多,现在让你来猜个英语词的发音作为我们谈论a部分的结束吧。如果我告诉你cadre 这个词英国人和美国人读音是不一样的,你猜猜他们各自会怎么读呢?
你要是学习美国人,当然往容易上猜,把这个词中的a读成(1), dr 当发音成(2),e当然就发成(3)嘛。那就读成(4)。
你要是“英国帮”的,当然来点不平常:a读成(5),dr读成(6),e让它发(7)。这样就成了(8)。
你可以把这八个空填上,再看看本章后面的附言。
现在我们通过句子来顺便说说这个词的意思,请你记住,词汇离开了句子是没有生命力的:
He was a cadre,died for his career.(他是个干部,为自己的事业献身了。)
2. 拼写
美国人在这方面的少做无用功表现为少写字母和少变化。请看下面五句话:
That is a good program.(这是个不错的项目。)
It locates in the center of the town.(它位于市中心。)
What's the color of it?(什么颜色?)
I'd like a glass of draft beer,what about you?(我想来杯现打的生啤,你呢?)
She has some beautiful jewelry.(她有不少漂亮首饰。)
下面给出五组对照词,每组的两个词中的一个在上五句中出现过。如果我告诉你每组中的两个词发音和意思都一样,相信你一定猜中了哪种是英国人的写法和哪种是美国人的写法:
programme和program,centre和center,colour和color,draft和draught,jewelry和jewellery。
3. 语法
语法上,英国英语和美国英语可以说都一样;但美国人仍然有求简单的地方。看如下句子:
Do you have any brothers or sisters?(你有兄弟姐妹吗?)
Dose she need to buy it?(她需要买它?)
I don't dare to do it.(我不敢做。)
以上都是美国英语。英国英语这三句会是如下这样:
Have you any brothers or sisters?
Need you buy it?
I dare not do it.
有的人也许觉得这几句话是英国英语简单,它们不是免去了用do或dose 来问或者否定的麻烦吗?但实际上英语里绝大多数的问话和否定都要用do或does来构成,所以如能一成不变地统统用它们才算简单,对吗?不用do或dose的问话可以视为特殊问话,它们的形式是把某个动词放到了句子最前面;而把自己放到句子前面就可以构成问话,而且不用do或dose相帮只在自己后面加个not就可以表达否定意思的动词可以算为是特别动词,而这样的特别动词当然是越少越简单嘛。
那么现在,对英国英语和美国英语有了些认识之后,想学其中的哪一个也许你已经有了大致的思考。而如果非要问该学习哪一种,你似乎可以从如下几个方面加以考虑:
1.喜好
偏爱,喜好,兴趣,是我们做事情的最大动力。不管出于什么原因,你可能喜欢美国英语胜于英国英语,或反之。这都无可非议。语言是等同的,没有哪一种更高级。
但有意思的是你选择学习哪种语言,某种程度上就是对该种语言做贡献;至少你是在为这种语言的不失传做着贡献。一种不被说的语言最终要消亡。科学家们估计我们全球有三千到七千种语言,而其中至少有几百种已经经历或正在面临消亡的命运。英语这个论讲的人数来说仅次于中国普通话的世界第二大语言,论国际性则是世界第一大语言,现在倒是没有会消亡的顾虑;但环球旋转,历史变迁,谁知道以后哪?可以说任何一种语言,都有人关心着它的纯洁、规范和流传。你现在加入到想讲英语的人群中来,从这个角度来讲自然受到某些人的欢迎。同理,在目前这个英语铺天盖地的世界里,法国人为其美丽而又精确得多的语言感到骄傲的同时也很为其忧虑应当说很有道理;而你如果想学习西班牙语,西班牙人和南美的巴西等人一定很高兴。中国人的语言被越来越多的外国人学习,中国人对此当然欣慰。而语言的强烈自爱性也十分明显。很多人都会强烈地倾向于认为自己的语言好听,而别人的很难听。到中国各地走走,你就会知道操各种方言的人们几乎都是如此。很多人哪怕知道你听不懂,并且即便会说点,也还是不和你说普通话。都说着英语的美国人和英国人,有些就觉得对方的语音挺“土”挺“屯”。而我们呢,对美音,你觉得好的话可以认为美国音随意,自由,放松,少做功而省力气;觉得它不好的可以认为它低级,松垮,放肆还趾高气扬。说英国音好的可以认为它纯正,到位,说明受教育和有贵族气息;说它不好的,则是费劲,做作,生硬而古板。人们喜欢自己的语言天经地义,只是我们对其它语言不妨多有点包容甚至欣赏。欣赏某一群体的语言,意味着尊重和理解那一群体的文化和文明。
2.接触
如你想要或日后会融入到某个环境,而那里主要说英国英语或美国英语,那你当然该选择相应的语言。比如你可能要到英国或美国留学,或旅行,或探亲,或工作,或定居等,那就当然选择当地语言。当然这只是一般地考虑,同样的国家中别说不同地域有不同的方言,就是同一个地域也会有不同的人说不同的语音。许多国际性大都市里英语的语音更可以是五花八门。还有个问题也许值得注意,就是有些想留学的人也许需要考英语,而托福考试和雅思考试里听力部分的语音可不一样,前者只是美音,后者音的变化要多。特别值得一提的是雅思有考官和你对话的口语考试部分,但愿那考官的口音是你所熟悉的。
3.老师
对于学习者,老师的语音对你的影响当然是决定性的,几乎容不得你再想学什么别的音。老师总给你上课和用英语跟你说话,初学者对语音的概念自然几乎完全来自这里。老师是英音你就会往英音走,老师是美音你就会往美音去。不过语音很不错又能流利说英语的中国老师不多。如果你有不只一个老师,那么对你说话最多的对你影响就最深。这种影响大到可以把你从以前的错误音或是某种音改到其上来。对学习者来说,这时候根本谈不上选择学习什么英音还是美音,什么模子就出什么产品,你是没法自己的。话说回来如你老师语音很差,或是只知道让你“背单词”或抠语法,那你这个产品要么是哑巴英语,要么是一本正经地创造出可笑而又不存在的英语语音,包括语调语流和语速;而日后地道的英语,不管是英国英语还是美国英语响在你耳边时,你根本就听不懂。
4.功利
说功利在中国话中不怎么好听,但着眼一件事情如何能使自己最有利也许并不可耻,至少比几乎所有的商家们公然把追求利润奉为座右铭和最高准则的做法要温柔得多。不过我这里所说的功利可不是看哪里有个糖豆拣起来放到嘴里,地上没有现成的糖豆如同天上不掉馅饼;更不是主张一切损人利己的行为。我这里所说的功利主要指这样一个考虑:我加入主流好,还是物以稀为贵?这当然是指学习美国英语还是英国英语。二战结束后美国的影响越来越大,因为那时全球格局的主宰因素是冷战,有了所谓铁幕,有了东西方两大阵营,有了华约北约,有了军事竞赛;而美国是西方首领。冷战之后,也就是东欧剧变,苏联解体后,美国变成了唯一超级,她的影响更甚,她的语言的影响就更烈。而至近年美国更是单独或以团体领袖角色动作海湾战争,波黑战争,伊拉克战争和阿富汗战争及航天、反恐等具有全球主宰性影响的诸多事件。事实上美国英语的主流现象这些年也涤荡了中国。我们过去学校里教授的都是英国英语,起码“美帝国主义”是我们的敌人,怎么能学习它的语言?现在除了你老师是英国外教或说英音的人你也就不得已学习英国英语外,好象全中国也没几个说学英国英语的人了。那你就得问问你自己了,你是想“入主流”,还是“当稀贵”?主流也许更方便实用,但稀贵可是块宝。作为中国人,如果上亿人学说美语,而你却讲得一口地道英音,那你不仅是宝,而且是块稀世珍宝。谁知道呢,也许美国总统奥巴马访华,你美语再好都排不上队让你当翻译;但哪天英国高官或者现任首相卡梅伦来访,可能人们只能找你了。相信卡梅伦看到中国竟然有人能说得这么好的英音一定很高兴;而铁娘子撒切尔甚至还有地下长眠的丘吉尔,也都一定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