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游侠”释义与英译
“游侠”一词,刘若愚译作“Knight-er rant”,这个单词的前半部分即为英文的“骑士”,后半部分是“游动不定”的意思。刘若愚在《序》里解释说:“这个词汉字写成‘游侠’或‘侠’。‘游’的意思是‘游荡’,‘侠’和动词‘挟’是同源的,意为‘强迫’或‘挟持’。‘游侠’是指闯荡江湖、打抱不平的一类人。我称他们为‘K night-errant’,并不意味着他们与欧洲中世纪的‘骑士’完全相同;他们究竟如何以及与西方骑士有何异同正是我想清楚说明的部分内容。同时,我要读者接受‘Knight-errant’这个词不仅是为了方便而已,更为了逐字地充分地接近原意。在我看来,这是迄今几个可能的翻译中最不易引起误解的一个。”刘若愚比较了其他几种译法,如“Cavalier”(高雅骑士)、“Adven-ture”(冒险者)、“Soldier of Fortune”(撞大运的战士)和“Un-derworld Stalwarts”(下层社会的顽人)等等。第一种译法在英文中除了“骑士”之外,尚有“优雅的、高贵的”的含义,刘若愚认为,这种译法太高雅,不适合用于中国之侠。而其他几种译法似乎带着唯利是图的动机,而中国之侠是不图谋钱财的。
刘若愚谈到翻译的难处:译文毕竟只是尽量相似而已,即使是一些常用词,如“gentleman”或“beautiful”,其英文含义也与对应的汉语词所表达的意义有不小的差异,但仍然只能这样翻译。所以,当翻译成“Knight-errant”或“Chivalrous”时,应当理解为中国人所谓的“游侠”或“侠义”。
根据刘若愚的说明,我们可以知道翻译其实奉行“约定俗成”的原则,当中、英对应的词语被翻译界普遍接受以后,人们便只是注重二者之间的对应意义,而不再过多地顾及双方各自的原始意义。由于刘若愚的说明合情合理,所以在他之后,用“Knight-errant”来翻译中国的“游侠”或“侠”,便被学术界普遍接受了。比如用“T he Lady of K night-errant”来翻译《聊斋志异》中的“侠女”便是显例。
近年,王学泰发表《“侠”的本义不在“武”》一文,认为虽然后世“侠”多与“武”密切相关,但其原始意义却不在于“武”。甲骨文、金文没有侠,《说文》段注云“经传多假‘侠’为‘夹’”。实际上最初的“侠”就是“夹”。金文中的“夹”像一个大人有两个小人夹辅、追随。这是“侠”的原本意义。所谓侠也就是广交游的人物,与武并没有必然的联系。王氏的解释,对于理解“侠”的本义虽然可备一说,但是,刘若愚释“侠”为“挟”亦是有根据的,如《汉书·季布传》:“季布,楚人也,为任侠有名。”颜师古注:“任谓任使其气力,侠之言挟也,以权力侠辅人也。”颜注正是刘氏所本。可见,“夹”为“侠”之本义,“挟”为“侠”之引申义,二者联系紧密,并无矛盾。
(二)游侠出现的社会背景
刘若愚认为,游侠出现在战国时期(公元前403—前221年)。当时在政治上,周王朝对诸侯的控制已经名存实亡,诸侯各自拥兵称王,形成齐、楚、韩、燕、赵、魏、秦七国争雄的局面。在社会上,旧贵族世家趋于衰败,许多穷困潦倒的士人也同原先由贵族雇佣的艺人一样流落民间,东奔西走,为封建主效劳。正如《汉书·艺文志序》所说:“春秋之后,周道浸坏,聘问歌咏不行于列国,学《诗》之士逸在布衣。”在学术上,此时却是出现了空前的繁荣局面。诸如儒、道、墨、法各派思想纷纷出现,各自开出一套救治社会混乱的药方。大致说来,儒家主张恢复西周王朝的礼治,提倡礼乐制度;道家推崇自然,提倡无为而治;墨家宣扬非战和兼爱;法家强调法治,主张用严刑峻法来制止犯罪。而游侠则与上述诸家的主张不同,他们直接将正义付诸行动,不管合法与否,只要认为有必要,就敢于大胆地动用武力去纠正错误和打富济贫。他们的动机往往是利他的,并且为了维护正义和公平而不惜牺牲生命。中国的游侠从此诞生。
(三)游侠的社会来源
在游侠社会来源问题上,刘若愚与冯友兰、劳干、陶希圣、杨联陞诸家观点不同,他倾向于赞同日本学者增渊龙夫的观点:“游侠不是特殊的社会集团,只不过是一群具有侠客气质的人。”
他在增渊龙夫的基础上更进一步指出,游侠为人大多是性格气质问题,而不是社会出生使然,游侠是一种习性,而不是一种职业。他举出了两点理由:第一,司马迁在《史记·游侠列传》中多次提到“布衣之侠”、“乡曲之侠”、“闾巷之侠”。这说明还有另外一些侠客不是平民,不是来自乡村、闾巷;否则,就没必要特地指明这批侠客的出身。第二,司马迁把收留游侠作“客”的“四公子”(齐国孟尝君、赵国平原君、魏国信陵君、楚国春申君)也归类为游侠,这些人显然不是平民。班固在《汉书》中提到“四公子”时也说他们:“皆借王公之势,竞为游侠。”这证明,游侠并不是来源于单一的平民阶层。
刘若愚总结说,游侠,或至少是他们当中有一部分人,并不把行侠当作谋生手段。游侠不是一种职业,他们也未必是职业武士。游侠之所以出名,不是靠精于剑术或娴于战术,而是因为助人为乐,具有正义感。基于上述理由,刘若愚认为最好不要把游侠看成一种社会阶级或职业集团,他们是具有强烈个性,为了某些信念而实施某些行为的一群人。
清人曾国藩将游侠“分三等人,布衣闾巷之侠,一也;有土卿相之富,二也;暴豪恣欲之徒,三也”。依据曾国藩的分类原则,来看汉代的游侠:
其一,“布衣闾巷之侠”,是生活在下层民间社会,奉行着拯救人间社会之危的侠义观念的一群人,常急贫民之所急,全力救助贫弱,如西汉时期的朱家、郭解、剧孟就是这类代表人物;其二,战国时期所谓的“卿相之侠”延续至西汉,几乎已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亦官亦侠的“官侠”,如原涉、袁盎、栾布、郑当时之类皆属此类;其三,“豪暴之侠”,大抵是一些地方豪强,为谋私利结成帮派,依仗手中的财势,凌辱乡里,横行霸道,其所作所为近乎恶霸,侠义的成分淡薄,如汉代的宁成、灌夫等。
由于社会形态的转化和变迁,使得这几种类型的游侠在汉代各时期各有所偏重。大抵西汉初年及中期以“闾巷之侠”最为突出,而西汉后期则以“豪暴之侠”最引人关注。透过曾国藩的分析,可以证实刘若愚的观点:游侠本身并不是一种职业,也不是一个固定不变的社会集团,而会因为客观环境的改变及主体意识的转化而不断变动。
(四)游侠的思想信念
游侠凭借什么样的思想观念支配他们行侠仗义的行为?刘若愚归纳为八条:
一是“助人为乐”。游侠以扶贫救困为常事,乐于舍己救人。正如冯友兰所指出的那样,游侠的行为具有“超道德”的特征。例如:“施恩不望报是道德的行为,施恩拒报则是‘超道德’的行为。”
二是“公正”。游侠的秉持凡事必须公正的信念,这可用一句专门描写游侠的话来说明,即“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既然官府不能执法如山,游侠的这种做法就很得百姓欢迎。哲学家希望统治者能够改换心肠,只是美好的希望而已,往往落空。游侠走的则是另外一条路,又快又直接,而且至少能争取到暂时的小小的公正。
三是“自由”。游侠希望公正常在,却又公开藐视国家法律,表现出放荡不羁、不受约束、特立独行的性格。他们反对任何严格的管束,鄙薄公认的社会规范,只承认他们自己认可的道德准则。
四是“忠于知己”。“士为知己者死”,是游侠行事的动机。对游侠来说,忠于知己比忠于朝廷或孝顺父母更为重要。游侠即使为一君王而死,那也不是臣民为君王而死,而是为知己而死。这从侯赢、荆轲事迹可以得到印证。
五是“勇敢坚强”。做一个游侠要求具有勇敢而坚强的性格特质。做事只考虑当作不当作,从不考虑是否危险,是否有严重的后果,具有视死如归、一往无前的勇敢气魄。
六是“诚信为本”。游侠强调言行诚实,兑现承诺。司马迁说他们是:“其言必信,其行必果,已诺必诚。”游侠有时甚至以自杀的行为来表明绝对不泄密。田光为了保守燕太子丹的秘密,以自杀来表明心迹,便是显例。
七是“爱惜名誉”。游侠的诚信,同他们看重名誉很有关系。司马迁说他们:“修行砥名,声施于天下。”韩非子也说他们:“立节操,以显其名。”如果说游侠的行为并非全盘出于利他主义,那么他们唯一自私的动机就是想要扬名于天下。
八是“慷慨轻财”。游侠只要名不要利,一位游侠,可以挥金如土,一掷千金,也可以从朋友处坦然接受一大笔赠予。这并不是说游侠不爱钱,只是说他们对钱财没有强烈的所有权观念。他们有福同享,有苦同尝,有难同当。
刘若愚所总结的游侠八大信念,在后来的有关著作中影响很大,征引率很高,其他研究者又从不同角度作出补充。陈平原说:“刘若愚最早在《中国的侠》一书中列举了‘侠’的八种特征;其后,侯健在《武侠小说论》中总结‘侠’的十种特征,只有第一条‘尚气任侠,急人之急’与刘若愚所讲相符;而田毓英在《西班牙骑士与中国侠》一书中列举‘侠’的十一种特征,崔奉源在《中国古典短篇侠义小说研究》一书中列举‘侠’的八种特征,又都各有自己的说法。仔细分辨,不难看出各家所赖以观察的角度不同,故其结论相去甚远。刘著目的是介绍中国文化中可以统称为侠的这一侧面,包括史书、诗文、小说、戏曲,因此下定义时基本上没有依据古人史书中的看法,更多的是依据现代人的阅读印象;侯氏则先确定‘最早的武侠小说,应当是唐代的传奇’,故依据《太平广记》所收二十五篇‘豪侠’小说来给‘侠’下定义;田作从比较文学的角度,更多着眼于中国的‘侠’与西方‘骑士精神’的区别;而崔书主要依据司马迁、班固等史家著作,考察的是古代‘侠’的形态。尽管各家所述都言之有理,可都很难作为武侠小说研究的理论基点。”因此,陈平原认为:“武侠小说中‘侠’的观念,不是一个历史上客观存在的、可用三言两语描述的实体,而是一种历史记载与文学想像的融合、社会规定与心理需求的融合,以及当代视界与文类特征的融合。关键在于考察这种‘融合’的趋势及过程,而不在于给出一个确凿的‘定义’。”
台湾学者龚鹏程认为历来学者对于侠的定义都是有问题的,是一种正义的迷思,他说:“我们赋予侠很多优美的品质,却淡忘了他们积存在历史黑暗面的秽恶;不断赞美他们对不公道秩序的反击,却无意追问这种反击是否出自盲目的非理性冲动;更不会想想在反击的过程中,由于侠之轻贱生命,枉杀了多少无辜良民,造成了多少不公道;至于社会秩序本身是否真的不公道、追求公道是否即必须打破如‘王孙公子/农夫’这样的社会阶层划分?其‘替天行道’,是否只是代表了个人权利和社会整体利益之间的冲突、还是任意扩张自己权利的借口?假如这些,都不曾在我们的研究中出现,那么,截至目前为止,我们虽然已经有不少的侠之研究论著,但那都只能称为正义的迷思,除显示他们对侠的‘意底牢结’(ideology,意识形态)之外,恐怕不能称为学术研究。”
龚鹏程指出侠的负面特性是独具慧眼的,但是他对过往研究论著的全盘否定显得相当轻率。其实,刘若愚在总结游侠的八大信念之后,曾作出补充说明:
一方面,并非所有的游侠都一丝不苟地奉行这些信念,正如并非所有儒家信徒或基督徒都恪守他们的教旨一样。这只能归咎于人性的弱点,而不能单单苛求游侠。另一方面,游侠并非十全十美的完人,游侠有严重的缺点,即使是身体力行上述信念的游侠也是如此。例如,其一,游侠未免热衷斗殴,轻率行事,有冒犯他们的,他们就要报复,也不管这冒犯是真的冒犯,还是他们自己的误解。其二,游侠的正义感是打折扣的,他们考虑问题只从个人出发,置整个社会于脑后;所以,尽管他们乐于助人,那也只是有利于一部分人,无益于大众。其三,游侠无视社会法律,虽然替个别人伸了冤,却因此而加深了社会秩序的混乱。
由上可见,刘若愚不仅谈到游侠的主要优点,也谈到游侠的严重缺点,他的研究具有客观的全面的眼光。当代学者研究中国传统文明中的游侠现象,既需要发掘游侠的正面价值,也需要指出其负面影响,那才是客观公正,于古于今皆有利的研究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