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理论”主要作用于艺术过程的第四阶段,它强调文学是达到政治、社会、道德,或教育目的的手段。这种理论由于得到儒家的赞许,在中国传统文学批评中,是最有影响力的理论之一。由于运用广泛,这一理论常常与其他理论使用类似的术语,但内涵却很不相同。
如“形上理论”的代表观念之一是“文以明道”,刘勰《文心雕龙·明道篇》:“道沿圣以垂文,圣因文而明道。”而“实用理论”的代表观念之一是“文以载道”,周敦颐《通书·文辞第二十八》:“文所以载道也。轮辕饰而人弗庸,徒饰也,况虚车乎?文辞,艺也;道德,实也。”刘若愚很清晰地指出两种理论的区别:“形上和实用理论批评家都谈论文学与‘道’的关系,可是前者认为文学是‘道’的显示,而后者认为文学是宣扬‘道’的工具;至于‘道乃宇宙原理’的形上概念,与‘道乃道德’的实用概念,这两者之间的不同,那更不用说了。”
又如“实用理论”的代表观念“文以载道”与“表现理论”的代表观念“诗言志”构成中国文学领域的两种主要潮流。周作人在《新文学源流》一书中论述道:
文学最先是混在宗教之内的,后来因为性质不同分化了出来。分出之后,在文学的领域内马上又有了两种不同的潮流:
(甲)诗言志——言志派
(乙)文以载道——载道派
言志之外所以又生出载道派的原因,是因为文学刚从宗教脱出之后,原来的势力尚有一部分保存在文学之内,有些人以为单是言志未免太无聊,于是便主张以文学为工具。再藉这工具将另外的更重要的东西——“道”,表现出来。这两种潮流的起伏,便造成了中国的文学史。
这两种文学潮流有时用语也难以区分,如沈德潜《说诗晬语》论道:
诗之为道,可以理性情,善伦物,感鬼神,设教邦国,应对诸侯,用如此重也。
这里如同“表现理论”一样提到“理性情”,差别何在?刘若愚指出,在讨论文学与个人性情之关系时,“表现理论”认为文学是作家个人性情的表现,而“实用理论”认为文学是陶冶或调节读者之性情的手段。
“实用理论”与“决定理论”也是相互关联的。如郑玄《诗谱序》云:
孔子录懿王、夷王时诗,迄于陈灵公淫乱之事,谓之变风、变雅。以为勤民恤功,昭事上帝,则受颂声,弘福如彼;若违而弗用,则被劫杀,大祸如此。
这里所说太平盛世则一遍“颂声”,荒淫乱世则“变风、变雅”作,正是文学为社会现实所决定的理论。
又,郑玄《六艺论》云:
诗者,弦歌讽喻之声也。自书契之兴,朴略尚质,面称不为谄,目谏不为谤,君臣之接,如朋友然,在于恳诚而已。斯道稍衰,奸伪以生,上下相犯,及其制礼,尊君卑臣,君道刚严,臣道柔顺,于是箴谏者希,情志不通,故作诗者,以诵其美而讥其过。
这里所表述的显然是一种注重讽喻功能的实用诗观。刘若愚认为,实用诗观与决定诗观并非是互相抵触的,“因为一个诗人在有意试图讽谏统治者之同时,无意识地反映出当代的政治情况”。我们认为,这两种理论的区别,并非“有意”与“无意”之分,而是互为因果、互相呼应的。正是由于社会的荒乱,才使诗人产生“讽谏”的愿望;如果“讽谏”有效果,则天下大治,于是颂声大作;如果“讽谏”无效果,天下大乱,于是变风变雅作。因此,这两种诗观虽然产生在艺术过程的不同阶段(“决定”在第一阶段,实用在第四阶段),但却可以互相配合,交相为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