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刘若愚:融合中西诗学之路
11242000000058

第58章 评析作品的理论观点

刘若愚评析文学作品有自己秉持的理论观点,当然,他的观点在坚持基本理念的同时,也在不断地修正、完善和发展之中。在本书的《引言》之中,便可看出这种在学术观点上从不故步自封而求不断进取和发展的态度。

刘若愚首先给出一个文学的定义:“文学是一种艺术以及它是由语言写成的。”这个定义涉及两个层面:承认文学是一种与音乐、绘画、雕刻一样的艺术,因而他具有与其他艺术相同的基本功能。认识到文学的媒介是语言,而语言有它自身的结构,因而文学的结构与其他艺术不同。由此,文学可以被视为艺术功能与语言结构的重合(overlapping)。

那么,什么是文学的艺术功能呢?刘若愚认为可以被描述为两个主要的双重方面:第一,通过作者对想像境界的创造和读者的再创造引起现实的扩展(extension);第二,作者与读者两方面的创作冲动都得到满足。所谓“现实的扩展”意谓文学作品的境界并非仅仅是现实的再现,而是作者受到现实的启发,通过想像创造出来的在现实世界中从未存在过的境界,这一境界由于读者的再创造而得以完善。譬如一部小说中的人物与事件只是存在于作者描述的想像境界之中,而不存在于真实世界之中。所谓“创作冲动的满足”,一方面指作者在以语言的结构塑造境界时,他探索着语言的潜在力量并创造了一种独特的结构,因而满足了创造冲动;另一方面指读者在阅读作品时,遵循作品的诱导,在相当程度上重复着作者写作时的经验,从而满足了读者的创造冲动。

以上是刘若愚在该书《引言》中对其所持文学观念的简略表述,对这种文学观念更加完整的说明见于他1977年发表的论文《中西文学理论的综合》之中。由于刘若愚在该书《引言》中没有论及如何分析文学作品的语言结构,我们从该文中补充如下:

关于文学作品艺术功能与语言结构的关系,在刘若愚看来二者是互为因果的:文学作品的语言结构使作品完成其艺术的功用,文学作品的艺术功用决定它的语言结构,无论作者自觉与否皆是如此。

至于怎样分析文学作品的结构,刘若愚推荐了波兰美学家罗曼·英加登的文学作品层叠结构理论。在对文学作品的基本结构进行细致、深入的剖析的基础上,英加登指出文学作品是四个层次的构成,它包括:第一,语音层次(语言的声调构成),第二,意义层次(字句的意义),第三,表现出的对象(形象化外观层次),第四,组织化的样态层次(对象组合而呈现的样态)。刘若愚对英加登的结构层次理论提出了两点理解:首先,这四个层次的结构不是静态的,而是动态的,是同时互相作用的。为避免“层叠”一词给人静态的误解,刘若愚建议改称为“复调式”结构。其次,刘若愚认为,四层次不可等量齐观,前两个层次属于作品的字句结构,后两个层次“表现出的对象”(re-presented objects)和“组织化的样态”(schematized aspects)属于从这种结构中呈现出来的创境。刘若愚的理解是非常重要的,他实际上对英加登的层次理论作了结合中国意境理论的处理。中国美学家宗白华在谈到意境的时候,实际上也提出了艺术作品的多层次构成的观点,他写道:“艺术意境不是一个单层的平面的自然的再现,而是一个境界层深的创构。从直观感相的摹写,活跃生命的传达,到最高灵境的启示,可以有三层次。”真观感相的摹写,要用艺术语言,如果加上艺术语言,那么在宗白华的心目中,艺术作品构成也是四个层次。将英加登与宗白华的层次说加以比较。

由此表可见,英加登的理论经过刘若愚的中介,可以与中国传统的意境理论结合起来作为文学作品结构分析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