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学悖论不可避免地导致阐释悖论的产生,这就是第四章所要讨论的问题。在思考中国悖论诗学如何影响诗歌诠释,以及中国批评家如何处理诠释问题前,刘若愚先简单地介绍了诠释《诗经》以及后来诗歌的儒家释义学传统。他在儒家释义学传统中发觉两个不同的倾向,命名为道德主义和意图主义。第一种倾向道德主义可以以孔子本人为例进行说明,孔子经常引用《诗经》句子来阐释道德教训,尽管这种诠释未必符合诗歌原意,然而“断章取义”、“赋诗言志”却是当时一个很普遍的行为。孔子最出名的误释《诗经》的例子是“思无邪”。孟子所谓“故说诗者,不以文害辞,不以辞害志;以意逆志,是为得之”则成为儒家释义学的第二种倾向意图主义的起源。孔子道德主义和孟子意图主义的结合产生了历史的—自传的—比喻的方法,它到现在依然是中国文学诠释中占统治地位的模式。
然而尽管历史的-自传的-比喻的诠释模式在传统中国长期占主导地位,中国批评家却在不同程度上努力摆脱它的限制,发展了一些与道德主义和意图主义不相关的诠释模式,这些模式关注韵律学、言辞风格或者“兴趣”、“神韵”、“境界”等诗歌语言学方面超语言的概念。即使正统儒家学者也允许诠释中的一些变通方法。《易经·系辞传》中的“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董仲舒“诗无达诂”(《春秋繁露·精华第五》)之说,就经常被人用来辩明或调和对同一首诗的不同诠释或作为新诠释出现的正当理由。
刘若愚在中国诗歌批评家中找到了一些如何诠释诗歌的例子。他认为陶渊明、梅尧臣、谢榛、何文焕等人各自从不同的角度丰富了中国诗学中诠释悖论的智慧。
接着刘若愚的视野从中国转到世界,从跨中西文论、文化的角度认真思考了传统中国诗歌批评家和当代西方文学理论家关注焦点中可能契合的一些重要方面。
契合点之一是中国“参”的观念和现象学的“互为主观”概念。刘若愚认为诗歌批评家从禅宗借用而来的“参”这个词具有多重意义,宋代诗人曾几、戴复古、徐瑞以及严羽将它大量应用于诗歌领域,形成了参诗的观念。他们关于参诗的诗句证明了这个悖论,即通过参悟一首诗中的言语,达到和诗人灵魂进行无言亲切交谈的境界。这种参诗的观念和现象学互为主观的概念具有可比性:首先两者都暗示一首诗歌不是一个死的对象,而是一个鲜活的存在,由于不同的读者可以和同一个诗人亲切交谈,这首诗歌因此变成一个互为主观的意图的对象,这就是英加登对一部有艺术性的文学作品的定义。中国批评家和现象学主义者都给读者委派了积极的作用,读者不是简单地允许自己受到作品的影响而是和作品积极地相互作用。当然有可比性并不意味着可以将之等同起来,实际上中西这两个观念乃至西方批评家之间观念都存在着差异,刘若愚对此做了比较分析。
刘若愚找到的第二个契合点是意义的不确定性以及由此带来的必然结果即诠释的多义性。在刘若愚看来,中国常说的“言外之意”和“诗歌言有尽而意无穷”就暗示着诠释的开放性,王夫之则意识到了多义的必然性。另外中国批评家往往频繁地引用“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以及庄子的“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来表明一种允许对同一文本进行不同诠释的相对主义态度。
意义不确定性在当代西方文学理论和释义学中是一个非常重要而又颇有争议的话题。刘若愚主要选择了接受美学中英加登和伊塞尔(Walfgang Iser)文学文本中确定性的概念作为典型,并将之与中国观念进行对比。他对英加登理论中的“具体化”、“不确定性”、“空白点”、“对象层”等概念以及伊塞尔对英加登的批判进行了简要的说明。刘若愚认为中国诗学中虽然找不到“不确定”的对等词,但诗歌中普遍存在着不确定的现象。然而由于深层诗歌观念的不同,英加登和伊塞尔与中国批评家之间有根本区别。他对此做了仔细阐释。
在对中西有关不确定性的理论探讨之后,刘若愚提出了自己理解诠释文本不确定性的理论。他将诠释视为相互作用的四个阶段:语词的、语义的、指涉的、意图的阶段,这四个阶段不同于英加登文学艺术作品结构的四个层次,四个层次是静态的对象,而四个阶段是个动态的过程。刘若愚认为四个阶段理论对诠释文本不确定性很有帮助,他很详细地阐述了这一理论,并用具体的诗歌作为例证。这段文字也是全书中最精彩的部分之一,其中论述细致,新意迭出。我们摘要引录于下:
在理解的语词阶段,意义通常是确定的。没有一个懂英文的人会对词语“the fat cat sat on the mat”的意思提出质疑,如同没有一个读古文的人会对王维的一句诗“明月松间照”的语词意思表示质疑一样。有时一个词会有几种可能的意义,这个词语的上下文尽管不是一直,但通常能决定相关的意义。例如,英文中“fair”有不同的意义:当浮士德对海伦说“你的艺术比夜晚的空气还要美丽”(T hou art is fairer than the evening air。)时,“fair”这个词指“美丽的”。当《麦克白》中三个巫婆说“晴朗就是暴风雨,暴风雨就是晴朗”(Fair is foul and foul is fair。)时,“fair”指“晴朗的”。当约翰·丹尼写到“我既爱白肤金发又爱褐色皮肤”(I can love both fair and b rowne)时,“fair”指白肤金发。在中文里尤其在很古老的文本中,一个词的意义可能是不确定的,甚至顾及词语上下文依然如此。举个例子,在《诗经》的《静女》中,有些诗句中“女”这个字既可以指“女”(女孩),也可以借用指“汝”(你),我们仅仅能争辩一下哪个意义更好,而不是哪个是作者意图中的意义。当同一个词语可能的意义同时并存,不需要在这些非此即彼的意义中作出选择时,不确定性就成为燕卜荪所说的含糊和维姆·萨特所说的多义。
在理解或诠释的第二个阶段,即语义阶段,也有可能出现不确定。例如,英语句子“I saw a man with a telescope。”有三种解释:“I saw a man who was carrying a telescope。”或“Using a telescope,I saw a man。”或“I habitually saw a man in half with a telescope。”刘若愚说以前他根本不考虑最后一个解释,但现在如我们将会看到的那样,他知道甚至这种解释在某些情况下也有可能。在句法比英语更灵活的中国古文中,不确定会出现得更加频繁。思考一下苏轼一首著名的词中的一句:
多情应笑我,(Much-feeling should laugh at me)
早生华发。(Early g row gray hair)
有些诠释者把“多情”(one who has much feeling)作为主语,整个句子读作“多情的人应该笑我这么早就长满白发”。其他人把第一行看作“应笑我多情”的倒装(人们应该笑我太多情)。在那些选择前面那种诠释的人中,有些人甚至句读为“多情应笑,我早生华发”。
这个例子表明一个人从语义上分析语序如何影响他的对词语的语义理解。
理解或诠释的前两个阶段和文本的语言学结构有关,而后两个阶段则和文本创造的想像中的境界有关。
第三个阶段即指涉的(referential)阶段,它不同于第一个阶段,即语词的(lexical)阶段,因为两个或更多的语词可以指同样的内容;而在指涉阶段同一个语词可以指不同的内容。在一个众所周知的英文例子中,“Mor ning Star”和“Evening Star”都指金星。在中国古文中,同样这颗行星被叫做“太白”(Great White)或“金星”(Metal Star)。当它早上出现在东方时,叫作启明星,晚上出现在西方时,叫作长庚星。让我们看一个有两种指涉物的词“芙蓉”,它可以指莲花或木芙蓉。在王维的七绝《辛夷坞》,第一行是:
木末芙蓉花(treetop furong flower)
第一眼看去,这儿的芙蓉似乎指木芙蓉,因为莲花当然不能长在木末,有些注者相应地这样翻译。然而这个标题让我们犹豫。而且,如注者所指出的那样,王维间接引用了《楚辞·湘君》中的诗句:“搴芙蓉兮木末。”实际上如标题指出的那样,王维所写的只不过是辛夷花,而不是莲花或木芙蓉,这一点他的朋友裴迪与其一起做的诗可以证明:“况有辛夷花,色与芙蓉乱。”
尽管词语的上下文,包括一首诗歌的题目,一般都能决定所指的内容,但指涉词中的不确定仍一直有可能存在,因为,如前所述,没有一位作者能完全表达尽有关对象的所有细节,而且有些细节注定是无法具体化的。在中国诗歌中,不具体的细节通常和诗歌的基本情绪或主要意图无关,那些属于最后一阶段的范围。
理解或诠释的最后是意图的阶段,是最有争议的。我们需要区分文本的内在意图与作者写作意图,尝试把话题说清楚。前者指文本的主要旨趣或它指的是什么;后者指作者的写作原因和表达目的。内在意图通常都是读者从文本自身推断出来的。例如,从“the fat cat sat on the mat”中我们可以合理地推断出其内在意图是描绘一幅家里舒适的猫而不是一只饥饿的街头猫的图。而要想知道作者的写作意图,必须了解有关文本外的背景或文本写作时的实际情况。如果我们知道,例如,刚才引用的那句话时一个小学英语教师写的,我们可以推断出它是想说明怎样发英语的短音“”。如果我们知道这句话是用在一个电视广告片中,我们可以推断它是用来促销一种特定牌子的猫食。如果我们知道这个句子是用作一幅政治漫画的说明文字,我们可以推断它具有讽刺意味,这只胖猫也许代表着资产阶级。
中国诗人通常会给我们提供诗歌写作时的文本外背景的有关信息。然而我们不应一直接受这些具有表面价值的诗人自己坦白的意图。例如,陶潜在一组题为《饮酒》诗歌的序言中声称这些诗都是酒后即兴而作的,他告诉一位朋友抄下来聊博一笑。然而诗歌实际上严肃地反映了他的生活以及他自己的处境。序言中对严肃意图的否定只是试着去对反对者的批评先发制人。许多其他中国诗人喜欢使用“戏作”作为诗歌题目,如果把这样的诗歌语义理解为游戏,那真是太天真了。
理解或诠释的四个阶段不但预期性地而且回顾性地相互作用。我们对语序的词语意义的理解会在一定程度上制约我们语义上阐释的可能的方式,而我们选择来解释语义的方式也极大地调整着我们词语意义的起初的理解,如同前面所引苏轼词的例子说明的那样。同样,尽管经过词语的和语义的解释,我们才能察觉词语所指的内容,我们可以开始在确定一个词的指涉物时犯错,随后的对正确指涉物的认识会迫使修正起初的词语和语义的解释,如王维的《辛夷坞》的例子说明的那样。因此这四个阶段形成了一个循环,向前或向后,两个方向运动。实际上刘若愚描写的是阐释学循环的另一种变异。
最后刘若愚将中国传统的“知人论世”与伽达默尔(Hans-Geor g Gadamer)的理论进行了对比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