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一只手紧紧地握着拳头,眉毛痛苦地拧在一起。黑色的卷发滑过一只眼睛,另一只眼睛是红的,大滴的眼泪不停地滑落下来。那是屈辱的眼泪,是看到自己的祖先被指使,被践踏……而那些在践踏、指使他的人在享受爱情,在享受尊严……
然而所有人都被故事所吸引,没有人注意。
下了课,我走到她身边。
“不要难过了。”我轻轻地说。我真不知道该说什么。
“谁难过了?”她低沉嘶哑的声音更加低沉了,“我只是困了而已。”
然后她抱起书,大步走出门去。她那充满轻蔑与讥讽的眼神扫向远方,仿佛是望向遥远的未来。
可妮
夸张的发带+大耳环+波希米亚图案围巾+大T恤+打底裤+平底鞋=嬉皮士风
灵感:美国大学文学系的同学
我和可妮是怎么认识的,具体我也记不清楚了。应该是大一的时候学校组织国际学生去宾大博物馆参加一个活动,我等“屌丝”听说有免费吃喝,便屁颠屁颠地坐上火车过去了。
但是活动实际上挺无聊的。我待了一会儿,然后就想走。可是没人陪我回去,于是我就开始寻找上面写着我们学校名的胸牌。这个时候我看见一个穿着时髦的黑人姑娘正看着我。
“你想回学校吗?”我问。
“走呗。”可妮说。
我俩走出博物馆,我忽然想起了什么。
“我想买内衣,”我说,“咱们去买内衣吧。”
“走呗,”她又说。
于是我们就去买内衣了。于是我就这样认识了可妮。
可妮有着巨大的头发,和巨大的胸。她曾经很严肃地跟我说她的胸“太大,以至于不能呼吸”。
她说这话的时候很严肃地看着我,却很轻松地摇晃着脑袋,我不知道她到底是不是在搞笑。
“你可以去做收胸手术。”我提议。
“我不去,”她说,“我已经习惯了。”
我和可妮有种默契。我们在一起经常很长时间不说话,然后两个人中的一个忽然蹦出一句奇奇怪怪的话来。比如我俩有一次坐在校车上,两个人都在听耳机,没有说话。她忽然凑过来,不紧不慢地说: “I love it when guys don’t wash their hands after using the bathroom.” (我特爱男生上厕所以后不洗手。)
“我不喜欢。”我头都不转。
“好吧。”她又坐了回去,继续听歌。
可妮特有的幽默感和奇特的个性把我全身的怪异细胞都激发出来了。我们经常有非常不寻常的举动,并且能够理解对方的笑点。比如当我摔了一跤,她会呵呵冷笑两声,往前走两步,然后开始哈哈大笑。而我也不会生气,则会和她一起笑。
我俩都喜欢在深夜跑步,于是决心结伴跑步。
美国人基本上就没有深夜跑步的,尤其没有深夜在户外的树林里跑步的,所以每次我俩哼哧哼哧地从半夜回宿舍的同学身边掠过时,他们都会受到惊吓。后来我俩决定在操场上跑,因为半夜没人去操场。
操场就在宿舍旁边,有一次我没有去,可妮去跑步了,给我发短信:“Gogo,这里有个party,你赶快来跑步。”
“我刚洗完澡!”
“我要不就在见证两个人马上要上床了,或者马上要分手了。”
“哈哈哈,真的?”
“我在试着偷听。”
“……”
“我在他们身边停下了。” “我觉得他们发现了。” “我觉得他们可以看得出来我不在跑步。” “我太好奇了。” “我装得太不像了,我还是回去好了。” “他们破坏了我的整体韵律。”
还有有一次可妮给我发短信:“我倒在地板上睡着了,睡了四个小时。”
我俩一起去吃晚饭,我问:“你是怎么睡着的?你难道就是走进房间,然后头朝下倒地了吗?”
可妮不紧不慢地挖了一勺柠檬蛋糕,然后想了想:“以前我经常这样睡着,但是这次我把我的枕头和毯子都拿到地上,然后对我自己说:‘我就睡十分钟。’结果我睡了四小时。”
可妮就是这样一个姑娘,她奇怪,奇怪得可爱。
可妮的穿衣建议:
1.我不会为了风格而牺牲舒适,如果有些衣服让你身体难受那为什么要穿呢?
2.我不喜欢薄毛衣,虽然有些设计很美但是它们完全不经用。
3.买质量好的衣服,而不是牌子。衣服是一项投资,鞋子更是。
4.买环保的衣服,注重负责任的工厂和当地制造的鞋子。
5.穿你爸妈的衣服,你们会有相似的品味。
6.用黑白的基本款来实现多功能的效果。
7.混搭材质和颜色总是有趣的!
Lizzie
有的时候,要写一个你太熟悉的人是件难事儿。比如我现在写我最好的朋友Lizzie。你要是在路上见到她,你会觉得她肯定看不上你。她走路的时候特别自信,头高高昂着。她有个朋友评价她,用了三个词语:大气,自信,贪吃。
Lizzie是大气的。她出生在书香之家,从小受古典音乐和西方艺术的“浸淫”,让她从内到外都散发出一种沉静之气。记得高中时那个很早就有“成人”用的好东西的姑娘吗?Lizzie就是其中一个。当我们还剪着短头发穿着校服和板鞋的时候,Lizzie围着松软的大羊毛围巾,穿着灰色的雪地靴,用我们都不知名的从欧洲带回来的水壶、日本的大棉衣和普拉达的信封包。
那个时候她就显得特别与众不同。我们的课外活动是唱K和吃火锅,但是Lizzie会邀请我们去国家大剧院看演出。她的妈妈也特别有范儿,戴着圆形的眼镜,留着刘海,扎着高高的辫子,穿着商场里买不到的裙子和高跟鞋。Lizzie比我们先踏进“高端大气上档次”的门槛,于是大家将其奉为女神。
如果不是在高中同一年去美国交流,我与Lizzie怕是不会有任何交集。但是在相隔六小时车程的德梅因和芝加哥,我们忽然发现了许多共同话题——一样的高中,一样的美国中西部,一样的孤独和时而的绝望。
在交流最后的一个月里,我去芝加哥看望Lizzie。她那时被分配到市内一片脏乱差的区域,又是在一个不说英语的菲律宾移民家庭,用她的话来说就是:“连镜子都没有我这个高度的,得蹲。”于是我坐上大巴去看她,趁此也逃离我的那个美国小城。
提前半个月定了大巴的票,三美元,算是最便宜的了。当我晚上坐六个小时的大巴车来到芝加哥中央车站之后,Lizzie和她的接待家庭来接我,在异国忽然看见高中同学,我心里憋了一年的委屈都喷薄而出——我紧紧拥抱着好友,许久不能放手。
当晚,我们眯着眼睛,一个在床上,一个在床下,天南海北地聊。忽然Lizzie说:“天!看我的窗帘!”我转头,睁眼,竟然发现她的窗帘已经被朝阳点亮了。哈!我们竟然聊了一个晚上!我们商议,干脆不睡了,去买杯星巴克然后到密歇根大街逛街。
芝加哥是一个浓缩的世界。那里既有漂亮的欧洲建筑,也有脏乱差类似中国大城市里的街道。当我刚来一天的时候,就对这个地方萌生出一种既尊敬又鄙视、既向往又畏惧的情感来。
也可能是受了Lizzie的影响,那时我总觉得芝加哥很不安全。无比困倦的我们出门去星巴克时,我看见脏乱的路中间走着一个驼背的黑人老头,瘸着腿,骨瘦如柴的手腕从宽宽荡荡的袖口里伸了出来,颤颤巍巍地抖着一个白色的塑料杯。他就走在路中间,像是很自信没有人会撞他,或者是很自信自己的生命对于那些开车过路的人并没有多大价值一样。在红灯的时候,他走到别人半开的窗前,对那些戴着墨镜、漠不关心的人轻轻地祈求。
我透过墨镜看着他,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眼光。毕竟,他是看不见我的。
在芝加哥的地铁上我戴着墨镜,这样我可以随意地打量所有人,而他们无法注意到我在看他们。在城铁上,我看那些身材臃肿、嘴唇紧绷的波兰大妈和那些柔柔弱弱的混血帅哥。在密歇根大街上,我看那些穿着旅游鞋,戴着太阳帽,随时随地都感觉要拿起相机拍照的游客,还有那些拿着三明治,走路飞快的上班族。在美国的大城市里,不仅能见到世界各地人,还能感受到世界上各种特别的自然现象,比如地震——在坐地铁的时候,如果不是我抓住了窗沿,我会被疯狂的震动甩到另一边去。
从芝加哥的南部到北部,就像是从一个世界到了另一个世界一样。南部都是黑人、墨西哥人还有东南亚人,而北部基本上都是有钱的白人和东亚人。在芝加哥坐城铁,会发现在不同的车站有不同的人种下车,而且一下就是一大片。
Lizzie的寄宿家庭住在南部,我们每次都要把城铁坐到头,下来还得倒公共汽车。Lizzie跟我说:“天天让你坐这么脏的城铁,把你对芝加哥的印象都搞坏了,我得带你去坐一次好的车。”
于是我们从市中心上了辆公交车。哇,感觉就是不一样!车上很干净,也很安静,没有对着手机哇哇乱叫的人,也没有抽烟的、衣衫褴褛的人。我们对面坐着一个很有气质的戴墨镜的老太太,她的背挺得笔直。我看见她搭在皮包上的皱纹满布的手,她的指甲做得非常完美。
这便是Lizzie所向往的世界。可惜,那时她不住在那里。
我们从市中心回家,路上下起了大雨。
车一到站,我和Lizzie就冲了出去,紧张地往家里跑。当我们好不容易安全回家之后,却发现家里没有人,而且停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