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短篇飞扬:第十届新概念作文一等奖获奖者佳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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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传奇·故事(2)  

黑夜撕破黑色的脸  ◎文/陈晨

杀手来到石门镇的时候,他的双手还有血腥的味道。

天色已黑,暮色四合。他披上黑色的麻衣,匆匆走过一条没有人的街。街边的房子里传出孩子拉小提琴的声音,像是一把刀刺进他的心灵。他的内心没有任何渴望。

他杀了一个人,一个富商雇用他杀死了一个女人。他从不问他要杀的人是谁,他也不想知道。他只知道拿钱,然后杀人。

富商费了很多周折找到他,先给了他一部分的钱,还有一把钥匙。

黑夜广阔邈遥的时候,他穿着黑布麻衣,行走了一个多小时,到了一座别墅,用钥匙轻而易举地打开房门,跨了进去。屋里并没有人,他的手紧握手枪。他听到从浴室里传来了流水的声音,他打开门,看到女人在洗澡,一丝不挂。

他扣动了扳机。

女人没有发出任何的叫喊,重重地倒在了淋浴房的玻璃门上,血从玻璃门上滑了下来。她的瞳孔放大,双手不断地抽搐着,终于停了下来。他击中了女人的心脏,一枪足以毙命。暗红的鲜血从她身上的缺口处不断流出。

他迅速下楼。并关好了浴室的门。

当他走到楼下的时候,他隐隐约约听到浴室里竟然有响声,他停下了脚步,是,浴室里有响声,女人也许没死。他又迅速地上楼,当他正想打开浴室门的时候,他听到,从门里传出的声音。

你杀了我的孩子。

他猛地一开门,马上又对着女人连续开了两枪。终于可以确定她确实是死了。

他看到女人的手垂在胸口,竖起食指,指向肚子的方向。她的眼睛睁得滚圆,眼神里透视着绝望。

他终于又想起了刚才隐约听到的话,你杀了我的孩子。

这到底是不是幻听,他来不及多想,赶紧又下楼。

这件事,他终于完成了。富商最终给了他很多很多钱,他可以有很长一段日子不用去杀人。富商让他迅速离开,走得越远越好。

第二天,他便搭上去往南方的火车。他想,也许,女人现在还赤裸地躺在浴室里,鲜血已经流光,她的身体会马上腐烂,等着蛆虫来啃蚀。

他把头靠了下去,如释重负地睡了下去。他知道,他又在逃亡了。火车一直在往南方开,他马上要离开那个有严重沙尘的北方城市,他要去南方,要在那里栖息下来。他现在有很多很多钱,也许他可以不再去杀人。

突然,他猛地颤抖了一下,倏然惊醒。身上盖的黑色麻衣滑落在了地上。他突然想起了女人的脸。他还记得她躺在血泊里的模样,雪白光洁的身体。还有那句若有若无的话,那只指向肚子的食指。

你杀了我的孩子。

他马上又告诉自己,什么都别想,都别想。他又闭上了眼睛。

火车在凌晨三点的时候,到了石门镇。

杀手走出了石门镇的站头。石门镇的火车站里空无一人。一只昏黄的灯有精无采地挂在墙角处,卖杂货的小店也已经打烊。一片寂静。如同死亡一般寂静。

他开始留意石门镇的夜晚,空气似乎已经沉没,天空淤暗,像是湿漉漉的苔藓,盖在他的皮肤上。初秋的南方已经有了些阴冷。

石门镇的街道上也是空无一人,路灯是淡绿色的。透过街道两旁的梧桐树叶,斑驳地透射下来。杀手加紧步伐,他现在很疲劳,他的身体和心灵都很疲劳。他很需要睡眠,睡眠对于忘却是最好的良药。

他终于找到一家很破旧的小旅馆。一块已经脱皮的门牌竖立在门前。旁边是枯萎的梧桐树叶。

他敲响小镇旅馆的门。一次,一次。始终没有人开门。他开始在外面大声地喊叫。终于,他听到了从旅馆里传出的声响,终于有人开门。

“……谁……啊。”开门的是一个中年男人。眼神呆滞,握着一只并不亮的手电筒。

“……我要住房,有房间吗?”杀手说。

中年男人顿了顿,缓缓抬起头来。

“……你跟我来。”

他带杀手上了楼,楼梯是用木板做的,踩上去有轻微的响声。中年男人始终用手电筒照路,旅馆里没有电灯。

他从一大串钥匙里摸索出一把,开了门,打开了房间。打亮了房间桌子上的台灯。透过暗淡的灯光,杀手发现房间有些灰尘。房间里有一张木头床,一张桌子,还有深红木头框的窗户。

床上的棉被却很干净。他躺了上去,有一种感觉似乎马上就要睡过去。

中年男人没有再说什么,关好门便出去。

杀手没有脱衣服,直接钻进被窝里便昏昏沉沉地睡着了。

他在下午一点才醒来。

他醒来的时候没有看到阳光。他下楼,木板还是嘎吱嘎吱地响。旅馆的老板娘在洗衣服,空气里散发着清新的肥皂味。

“……先生从哪里来啊?”

“……哦……我是来度假,也许要住两个月。”他答着老板娘的话。

事实上,他也不知道自己要到哪里去,他没有安全而又稳定的着陆点。任何地方对于他来说,都是充满危机的。虽然不易察觉,但是,对于他来说,他可以轻而易举地判别出来,也许,是出于空气中的某种味道,让他感觉暗藏着危险和不安。

他杀过很多人,最远的一次,他逃亡到西部的新疆和哈萨克斯坦边境,太阳要到晚上九点才落去。他打算在当地当一名牧羊人,或者做一名普通的商人,卖一些丝绸和香料。但是,他还是回到原来的北方城市,尽管他杀的人的尸体已经被发现,但都死得极其诡异,无法判断究竟是谁杀死的,根本无法寻找证据。

他一次次玩弄着警察的智商。但他也想过,他一直都是不安全的。他在黑夜缠绕的梦境里,常常梦见他曾经杀死的人,他们被打死时的脸,他们死前最后的呻吟。

不过,他从不害怕,他骨子里流淌的是冰冷的血液,他的内心从来没有过渴望,他的眼神也从来没有过热情。

他喜欢这样决绝地无法靠近地活着。

杀手在石门镇待了快一个星期。他还没打算离开。每天早上,他喜欢去街边的小店喝豆浆。和小镇的人一样,喜欢在街上逛逛,石门镇的人不知道他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只从他的口音里判断出,他是北方人。

旅馆附近有一所孤儿院。他会在晚饭过后,去看看那里的孩子。孤儿院是一幢破旧的房子,仅仅有一个院子,院子周围种满了淡白色的雏菊。一条条已经生锈的绿色铁丝网把院子包围了起来。

杀手就透过这些绿色的铁丝网看到了孤儿院的十几个孩子。大多数得了白化病,像蝙蝠一样见不得阳光。孩子们通常习惯在傍晚快来临的时候,搬一只塑料凳子坐在地上,猜谜。有时,他们也会激烈地奔跑,追逐,尖叫。

但有一个孩子,仅仅喜欢坐在雏菊旁拨弄手指,从不和孩子们一起游戏。

她穿一条白色的连衣裙,似乎很长时间没洗,已经变得暗黄,裙角有黑色的泥印。她应该只有七八岁。

她是一个智障儿。仅仅只能听懂一些简单的话,也很少说话,行动迟缓。几乎不和别人打交道,孤儿院的孩子也视她为不存在,从来不分食物给她,不和她说话。她就这样一个人静静地待在铁丝网的旁边,那一片雏菊都可以淹没她。

那一天是石门镇的傍晚,太阳已经从地平线上沉了下去。杀手来到孤儿院的铁丝网旁,他又看到那个穿白裙的女孩蹲在那一簇雏菊旁边。

他伸出手,招呼她过来。女孩抬起头来看他,并没有走过来。他透过铁丝网轻轻地说:“……你过来,我给你东西吃。”

女孩竟然起身站了起来,向他走来。他感到欢喜,女孩很理所当然地伸出手,他连忙掏出口袋里的糖果,穿过铁丝网递给女孩。女孩接过那一把酥糖,便又转过身回去了,糖果从她小小的手里掉出来了好几颗,她似乎没有感觉到,也没有去捡。她依旧回到了原来坐的地方,吃起糖来。

那女孩没有任何表情,似乎是理所当然。

他突然想起了几十年前的事。那一天的晚上,他因为饥饿和寒冷蹲在昏黄的路灯下。一个陌生的男人出现在他的面前,那个男人对他说,你过来,我给你东西吃。之后,他便跟着那个男人,成了杀手。

他有他空缺的童年。他只记得,自己的父亲是杀人犯,在他母亲怀他的时候,杀了人,被判了死刑。仿佛是万众唾弃的人,他一生下来便流着罪恶的鲜血。他觉得,这就是命,无法更改的命。她母亲在生下他之后,便不知所踪。他没有问过任何人关于他母亲的事,也没有人会去答理他。在那个北方穷困的小县城里,所有的人都知道他就是那个杀人犯的孩子。

他只有在火车站里乞讨,终于有一天,他和一大群流浪儿混上了一趟列车。列车把他们带到了一个富裕但陌生的城市。

那里,没有人知道,他是杀人犯的孩子。

那个在路灯下出现在他面前的男人,是他父亲以前的一个朋友。那个男人对他说,你骨子里流的是你父亲的血,你应该像你父亲。男人拿出一只打火机说,你把手指放上去,烧五分钟。他没有犹豫,接过打火机,点上火,把手指放了上去。皮肤马上深红了起来。男人立马用手打掉了他手上的打火机,哈哈大笑起来。

果然是条硬汉,你以后就跟着我。

他在十五岁的时候跟着这个陌生的男人。从此,他也成了一名杀手。在他二十五岁的时候,男人被人用枪打死。

现在他三十五岁,杀人之后,他拿了一大笔钱,逃亡到了石门镇。

小镇寂静而深沉的夜晚,他竟然无法睡眠。一整夜都空张着眼睛,没有任何睡意,莫名其妙地清醒。大概是已经习惯了居住在城市地下室的生活,整夜都会有汽车的轰鸣声。

杀手在旅馆房间的阳台上抽烟,他明显感觉到秋风的寒意。依旧是披着黑色麻衣,不习惯关窗户。仿佛关了窗户就像会把自己关了起来,仿佛会失去自由,内心会无端彷徨而恐惧起来。

他掐掉烟,无意中看到了石门镇的夜空,寂寥地散落着几颗星星,但发着很亮的光。之前,他只在那个北方贫穷的小县城里看到过星星。那个时候,是因为他的可怕的孤独,在寒冷的火车站里,看到北方的夜空。

而现在,看到有明亮星辰的夜空,是在逃亡的路途中。警察随时可能会出现,他的身份随时都有可能会被曝光。他依旧是在层层危机之中,永远无法摆脱出来,除非,付出生命的代价。

他突然想起了那张脸。是那个被他杀死的女人的脸。还有在汩汩流血的伤口。那根指着肚子的食指。还有,那句若有若无的话。

你杀了我的孩子。

杀手开始恐惧起来。恐惧的不是鲜血淋漓的场面。不是女人痛苦的表情。而是那根食指和那句话。她为何要在死前用食指指向自己的肚子。还有那句话,她到底有没有说。那一枪,子弹射进了她的心脏里,应该置她于死地。可当他下楼之后,他却听到了那句话。

他确定,那不是他的幻觉。一定不是。

杀手再去孤儿院的时候,他发现,他找不到那个女孩了。他问了孤儿院里的孩子。他们都争着像是在播送一个喜讯兴奋地对他说,那个哑巴打碎了她喝水的杯子和吃饭的碗。院长说她是故意的,罚她禁闭三天。

这是孤儿院里的规矩,孩子们犯了错都要被禁闭在一个黑暗的小屋子里。

他冲进了孤儿院,要去找那个女孩。他要救她,就像王子救公主一样把她从那个禁闭的小屋里救出来。不过,他不是王子,他是一个十恶不赦的杀手,一个应该千刀万剐的杀手。而她,也只是一个智商低下的傻女孩而已。

这一切,像是一场游戏。又像是一盘早已注定的棋局。

院长是一个神情冷漠的中年妇女。带杀手到了地下室。然后对他说:“你最好把她带走。她已经惹了太多的麻烦。”

院长打开了地下室的门。声音很轻,却在幽深的地下走廊里产生了久久的回响。看到女孩蜷缩在墙角里,依旧是穿着那条白色的连衣裙。身边放着一只破旧的碗,碗里还有吃剩的米粥。而女孩的那个姿势,就像蹲在那片雏菊里一样。只不过头发散了,没有被扎起来。

杀手走过去伸出手拨开她头上的头发。额头没有一点污渍,很白。她的头始终望着下面,一动不动。

“……小姑娘,抬起头来。”他说。

她缓缓抬起头来。

杀手看到她的脸的时候,忍不住一禁,抽搐着向后倒去。

她,没—有—眼—珠。

杀手惊叫出声来。

院长连忙走上前询问道:“干什么啊,大惊小怪的。”

杀手再仔细地定神一看,却又看到了那双呆滞的眼睛,完好无损的眼睛。他暗暗地责怪了一下自己,很多时候,他都怀疑自己有幻觉症。这也难怪,从事他这样职业的人,神经始终是垂在半空中,永远不会放下来。

“……我要带走你。好吗?”杀手蹲下身子,看着女孩说。

“……你不用被关在这个屋子里,没有人会欺侮你。”

“……我会给你买很多东西,我有钱。”

女孩一直不说话。

院长在旁边开始啰唆起来。“你到底有完没完。她是个傻子,听不懂的。”

最后,杀手抓住女孩的手,说:“我会带你离开石门镇,去北方。我曾经居住过的地方。”

女孩微微地颤动着头。双眼开始看着他,像是一潭快要干涸的湖泊终于灌溉了水,终于泛出涟漪来。

他知道,女孩是在点头。他可以确定。

杀手对院长说,他要领养这个女孩。并且要带她走。

院长马上就答应了下来。并且告诉他,他任何时间都可以带走她。她是没人要的人。

“……那好,我明天就带她走。”

院长给了他关于女孩的一些资料,少得可怜。她是三年前进这个孤儿院的。

三年前,在石门镇的火车站里,一个打扫卫生的大嫂发现了一个哑巴女孩,看起来傻兮兮的,没有人知道她从哪里来,怎么会出现在这里,从来没有人看到过她。她不理任何人,也没人知道她叫什么。

她就这样凭空出现在石门镇里。

像是外来星球的怪物,她不会说话,从不会和任何人打交道,整天都一个人待在一边犯傻。

太过诡异和令人厌烦。

不过,现在杀手要带走她。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么做,到底是出于什么。但是,他的内心总有一种冥冥的力量在驱动着他。他无法抗拒。他应该是没有任何牵挂和留恋的人,他甚至不知道怎样抚养这个女孩,他是没有任何生活规律的人,他这样冒昧地带走她,是带她走出黑暗,还是让她陷入又一个黑洞里,他不知道。

他想,他什么都可以不管了。他什么都不再想。

他要带她走。甚至,可以把她当做他的孩子。就是这样。

走出孤儿院的时候,他把女孩从地下室的黑暗屋子里带了出来。他说,要带女孩出去吃碗面,然后,再送回来,明天,他就接她走。

他拉起女孩的手,走在石门镇已经沉寂下来的街上。这个时候,天色已暗,那几颗明亮的星星又闪了起来。小镇上的人已经散去。很多的店铺都关了门。终于,他找到了一家拉面馆。

他点了一碗牛肉拉面,又拿来一只小碗,把一些面用筷子拣到小碗里,又把所有的牛肉都放在了上面。他端起大碗,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这个时候,他也饿了。

而女孩始终一动不动,也不说话,只是看着他吃面。

等到杀手吃完了,他才发现,女孩连筷子都没动一下。他刚想说什么,女孩竟用手把那小碗拉面推到杀手的面前。

她的眼睛直直地看着杀手。

杀手已经猜到女孩想说什么。

他没有再多说什么,而是抱起女孩走出了拉面馆。他想再和她待一会儿,然后,把她送到孤儿院。他要回旅店整理一些东西,把手枪用布包好,因为明天要离开。

最后,他走到了一家杂货店里,指了指柜台里一个大红的蝴蝶结对女孩说:“你的头发太乱了,应该扎起来。”

女孩还是不说话。

他让店主把那只大红色的蝴蝶结拿了出来,店主看了看,说:“这只太俗气了,要不,换一只吧。”

“不,就要这只。”杀手说。

女孩用这只大红色的蝴蝶结扎起了头发,蝴蝶结很大,颜色很鲜艳。就像他经常看到的颜色,血的颜色。

他和女孩头上的那团血红色,消失在了石门镇的夜色中。

这个夜晚,他不再失眠,也不再担心什么。他睡得很安稳。

只是到了半夜,他突然感觉口渴。他起床倒了一杯白开水。他依旧是开着窗户。他觉得,他应该再看一看这个小镇的星星。因为,他明天便要离开。

外面吹来的风很冷。已经是十一月份。

马上便是冬。

窗台的下面是石门镇无人的街,突然,他看到了有种刺眼的颜色从他的眼前闪过。

是红颜色,血红的红颜色。

是那个女孩!她蹲在那条街上。

女孩一动不动,她蹲的姿势依旧是蹲在雏菊里那个姿势。他看不清女孩的脸,但她头上扎的红色蝴蝶结是那么显眼。

杀手在楼上叫喊,但女孩一声不应。

是秋风散落的夜晚,阴森的风把那只血红色的蝴蝶结缓缓吹动。

杀手正想冲下楼去的时候,一道刺眼的光袭过他的眼睛。

他用手遮住左眼,看到是一辆大卡车驶来。驶过石门镇的石板路的时候,发出声声钝响。

那个女孩站在马路中央。卡车丝毫没有要减速的迹象。仿佛一切都是若无其事。

女孩头上的蝴蝶结还在秋风中飘动,卡车车灯剧烈的光线把她的裙子照得愈加发亮,是森森入目的雪白色。

卡车依旧是驶了过来,在撞击女孩身体的那一刻,女孩突然抬起了头,朝杀手看了看。卡车迅速地从她的身体上轧了过去,又照例向前行驶了。

这一切,是不是都没发生过。

不。杀手看到她被鲜血染红的白色围裙。她是那样直挺挺地躺在石板路上。他给她买的那只蝴蝶结还在她的发丝间。

这一团又一团莫名的红色划过杀手的眼睛。

石门镇冬天的第一场雪是在那年的十二月份来的。

不知道为什么,那场雪过后,镇上莫名其妙地多了一个疯子。只喜欢偎依在石板路上,像是在找什么。好事的人去问他,他总是说,他以前杀过人,很多很多人。

可是,没有人相信他。

轮回  ◎文/张炎佳

有一个女人,没有工作。每天她的任务和职责就是在街上闲逛。

闲逛的同时穿着暴露的衣服,凹陷的乳沟被她仅有的一件衣服死死地裹住,看不见沟,只是鼓鼓的,不留一丝肉色,但却比留着更让人恶心。

大街上,形形色色的人,各式各样。面部表情也丰富,有哭爹喊娘的,有神色匆匆的,有信步游逛的,女人就属于这种。

她每天去不同的地点,反正这个城市大得很。够容她一个的。

她瘦得要命。每天都饥不择食,但是却没有食物可以让她挑选。她倒是成天想着好赖即可,一到饭时,便向着城西南的那个最大的垃圾处理中心走去,往往是她一看到那辆人人唯恐避之不及而她却欣然接受的垃圾运输车,她就知道,该去吃中午饭了。

她每天的过活,无非是穿着那双露脚趾的鞋,仅有的上衣和同样仅有的裤子,在街上来来回回地走。走不了多时,双眼就开始发亮了,因为又看到那辆运输车了。

这次她倒是没觉得很饿。因为昨天傍晚的一餐饭很是丰盛。女人回想起那餐饭,眼中便有了太阳的流光。

她还是记得的。昨天傍晚,她拖着捡回的白色皮鞋,走到处理站。夏季的燥热感让她的头发上脑门上全都是汗。她用脏手在脸上抹一下,那汗液便顺着手指指尖的挥动甩到地上,融进同样脏的、只不过多了恶臭的土地里。

她看着运输车缓慢地把后车厢抬起,倒出这个城市的废物。什么都有,有她想要的食物也有她不想要的卫生巾,她已经绝经了。有时也会有破旧的桌子椅子,是玻璃的,上次她翻着垃圾在寻找吃食时,手掌被玻璃划了一个大口子,她往裤子上抹,没有在意,回到家她看到裤子上的血迹,甚至怀疑是否又回归了第二春,目瞪口呆的她狂喜一阵。结果是场天大的笑话。所以她恨透了玻璃,从来不捡它们。

她小心翼翼地寻找着。像寻腥的猫找带血的鱼肉一般仔细。

令她满意的是,她居然找到一大袋子的鸭肉。她最喜欢吃鸭子了,她模模糊糊的意识里似乎所有的肉里面就只认定鸭子。让她具体说也是说不清楚的。

她打开袋子,居然还有着余温,而且还很新鲜。新鲜的程度让她甚至觉得像在做梦,她不知道她有多久没有吃过不酸的食物了。冬天还好,可这是夏天,这个城市的夏天往往比冬天要长。所以她一年到头来几乎有三分之二的时间是吃酸食的。

可这袋鸭子居然没有坏。她想,可能是……她也想不出什么来。她从来都不愿动脑子,似乎脑子天生就是坏的。她转不动它更支配不了它,否则也不会这样。

她拿出一块鸭肉,放进嘴里,随着她腮帮子的此起彼伏,手上的汗味也掺进去了。她从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也可能是没有坏的原因,总之那一刻她美极了。

她很快地系上袋子,舔舔手上的肉汁。迅速地从垃圾堆上爬下来,四处张望,像猫儿守着到手的鱼,生怕别人给抢去。她要提回家慢慢吃。这是她的一贯作风。

先捡食物,再看一下,嗅一嗅。然后收拾好提回家,快步回家。很快的步子伴着路边音像店偶尔会放的流行音乐,都是七八十年代的老歌。这样女人走起来就会脚下生烟,快得不得了。

她回味完昨天的那一个个镜头,低下头,看见脚上的白皮鞋。像她经常在市中心看见的灯箱上女模特穿的鞋,也是白的,也是有蝴蝶结,也是在蝴蝶结上有一串串小珠子,在阳光下闪闪发光。

她觉得这双鞋真漂亮,漂亮得有点不相信。最近她总是很走运,从昨天那袋鸭肉开始,她就开始捡好东西了。就像今天脚上的白色女鞋,她只捡吃的和鞋。

各式各样的食物和各式各样的鞋,她只要这两样东西。没有吃的她活不了,没有鞋她也一样活不了。因为没有鞋她就不能在大街上闲逛了,她就不能看路边的人脸上迥异的表情,路边的树多高,还有市中心灯箱上的女模特了。所以说她只要这两种。

在她看鞋的时候,那辆运输车已经从垃圾站开回来了,看来是把垃圾放了。她被那辆车卷起的尘烟着实给呛到了,用脏手捂着嘴,尽量压抑着嗓子里向上冒的鸭子味。她还想让它多留一会儿,哪怕只是味儿。

鸭子味还是一个劲儿地向上冒,她压不住,只好就此把那种消化后并不好的味道埋进口中。于是她坐在路边品味着,顺便看路上的人,听着老歌。

其实她和其他那些以乞讨为生的人有很大的不同。就光她捡东西的风格可以看出,她是个独特的人。这是她自己这么认为的,她甚至会看不起那些乞讨的人,虽然她还不如他们。她觉得这是有性格,这样做她是从市中心的一块广告牌上看来的—有性格,就是不一样。

以后她就继续发扬优秀传统,别的什么都不捡。哪怕有时会看见很漂亮的质地也很好的布料,她也不要。她就拿起来放下,放下再拿起来,然后再放下。最后她把它们撕了,她不要的东西她也不让别人得到。真是坏。

她把嘴里的鸭子味儿全部都重吸收了一回,心满意足了。

她这时想去洗脸了,于是她向江谭公园走去。

江谭公园是这个城市最小的公园。里面有一个人工湖,别无他有。这里也没有人管理,所以这里是一个集散地。差不多所有以乞讨为生的人都会在这里洗把脸,趁人不备时上个厕所什么的。以至于本来就不怎么干净的水更脏了。协管们不只一次地向上汇报,但没有一次得到治理。常来常往,这里成为这个城市一个最显眼的污点。与其他的相比很是显眼。

她走进江谭。今天的人格外多,像是聚会。她不知道,今天是乞丐节。所有乞龄在两年以上的都会在今天来到这里,互相交流乞讨心得。比如说哪里又有了一个新的垃圾场,昨天我捡着一个古董啊什么的。

她没有理会喧闹的、臭烘烘的人群,就直接向湖边走去。她之所以不知道是因为她已经两年没有来过这儿了,两年没有碰过水了。她给自己规定的洗脸时间是两年一次,到了具体时间她就会来,今天她可要好好洗一把。

掬起水,有臭味,比两年前臭多了。但她还是可以接受的,她旁若无人地洗着。但就在这时,本就嘈杂的周围更加乱了。她回头,看见一个举着摄影机的人,她知道这是摄影机,她还知道这是拍电影用的,这都是她从那些花里胡哨的广告牌上看来的。

那个扛摄影机的人身后跟着一群穿着华丽的模特们。女人不知道他们来这是干什么,她只是看见本在江谭公园的那些同胞们全都一哄而散了,眨眼间,就只剩下她一个人孤零零地蹲在湖边,还有那一群华丽的模特。

那个扛摄影机的连忙大喊,别跑啊,别跑,你,你,你们,都给我快抓住他们啊,歇斯底里地喊着。那些模特可不去干,进公园时捂鼻子皱眉头还不够呢,谁还给你抓人,自个儿蘑菇去吧。

女人还在瞪着空洞的双眼无知地看着这一群在她眼里就像怪物的花人。不知道他们要干什么。

这时,那个摄影男看见还有一个在,他看见女人在看着他。连忙跑上前,本就胖的身躯,再加上太阳正当头照着。他满脸通红,但还是有着冲天的喜悦,还好还好,还有一个,他念叨着。

只见他从怀里掏出一张纸,递给女人。女人只认识一点字,接过来,看见一排很粗很大的字。“××生活,××乞丐,共度××××”她念出来,说着不认识。

摄影男一见女人居然还认识几个字,越发兴奋了,脸上的肉一个劲儿地哆嗦,不知道肥油还是汗珠从脸上滑下来落到地上。他顾不上擦汗,说着我来告诉你,是“贴近生活,接触乞丐,共度奇特年华”,也就是说,我们需要模特们和你照相,你只需要摆动作就OK!明白吗?

女人懂了。是像那些灯箱上拍照一样吗?她问道。

是的是的,就是这样子,我们会给你报酬。摄影男愈加兴奋地说道。他没想到就剩下一个还是个见过世面的,他不知道这只是女人从灯箱上学来的,他甚至想到了后天这单广告一旦推出将有多么轰动的影响,他看到了漫天飞舞的钱。似花非花。

女人也想到了钱,有报酬。钱是怎样用的她几乎快忘记了,她似乎觉得这么些年来她也没用到过钱。她也看见了飞舞的钱,只是纸张,红的绿的。

女人问道,啥时候开始?

摄影男回过神来,连忙说,这就开始这就开始。便回头招呼那群穿得像花瓶一般的美人们,快过来,快过来,哎哎哎,你们,把摄影机拿过来!

只见那群唯恐避之不及的花瓶们一个个慢吞吞地向这边走着,恨不能都躲到八丈远以外了。她们连提带抱地把摄影机弄过来,极不情愿的嘴里嘟囔着,我不先,我不照,脏死了,什么事儿啊这是?!

摄影男一见这群美女的阵势,说起了长腔,这都还没红呢,摆什么架子啊,钱多加一倍!谁先照?!

女人看见那群花瓶像怪物一样都向她奔来。一时间弄得她花团锦簇,招架不住。眼睛里一阵晕一阵晕的。摄影男在背后偷笑着,想着,哼,多加一倍,我也是赚的,愚蠢。

他说,一个一个来,那谁,小芳,你先照,尽量让她放松,和你好配合。照的效果不好可不给你钱,快点,其他人先让开!

小芳是他包养的情人。这群花瓶们都知道,便都知趣地让开了,心里暗骂着,狐狸精,照死你!

小芳倒真像狐狸精一样,刺溜一下子就滑过去了,挎起女人的胳膊,也不嫌脏了,更不嫌丑了。说着,大姐,你想怎样就怎样,拿我当妹子就成。

还真会来事儿。摄影男笑得嘴里流油。中午吃红烧肉的猪油。

女人看着眼前这个画着大黑烟圈的花瓶。比她高出一头,和自己这么亲热。

她以为人家真拿自己当姐呢,也激动得不轻。这么些年来,没有人这样对她,只有那些垃圾和她最近,不嫌她。现在换上一个这么光鲜的人她有点眩晕。可劲儿地说,行行行,妹子!

摄影男一看时机成熟,忙喊着,其他人退后,准备就绪,小芳开始……

就见小芳摆出最性感的表情,一手搂着女人,一手向上伸着,直伸天际,宛若一棵枯树又逢春。

摄影男说,Very good!Great!go on!咔嚓按下快门。

女人觉得眼前一亮。像她夜晚在市中心见的灯箱那么亮,那么刺眼。她一下子坐在了地上。

小芳顺势也蹲下,和女人平坐着,掀开裙子,露出修长的双腿,随意地搭着,和女人背靠背,转头微笑。

摄影男又咔嚓一声按下快门,嘴角里淌的猪油更多了,有几滴还落在了摄影机上。

女人渐渐平缓。她随着第二声耀眼亮光的打来,觉得不再那么刺眼了。她问小芳,妹子,还怎么做啊?

小芳甜甜地笑着说,大姐,来,咱俩牵起手来,我们这样照一张。说罢便牵起女人的手,像要转圈的姿势。

摄影男及时地又按下快门。别看他胖,手指头可灵活着呢,打麻将时想要什么就摸着什么。

三张照片很快就照完了。摄影男觉得效果好极了,大拍他那肥硕的手掌,说着,很好很好,太好了!小芳,休息一下,一会儿换下一个!

小芳很灵巧地松开了女人的手,差点把女人给摔过去,幸亏女人平常爬垃圾堆爬习惯了,才没摔着。她笑嘻嘻地说,妹子,你差点把我给摔了,嘿嘿……

小芳那张刚才还笑靥如花的脸顿时变了颜色,冷嘲热讽地说着,谁是你妹子啊?给你个台阶上还真就爬上去了,不照照镜子看看你那样,癞蛤蟆!说完就一扭一扭地和摄影男调情去了。

别的模特们都恨恨地骂道。这还怎么拍啊?!狐狸精,自私的玩意儿!

女人听见这一席话,知道她还是嫌自己脏的,嫌自己臭的。只是她自己的一相情愿而已。她转身又回到湖边,看着污浊的湖水已经照不出自己的面貌了。她现在觉得还是垃圾堆待她最好。

摄影男也听见小芳这一席话。赶忙说,姑奶奶,你这样可怎么让别人拍下去啊?这,这,这可怎么办啊?

小芳甩了甩胳膊,恨不能把一身女人传给她的气息都甩掉。气鼓鼓地说,我这就够委屈的了,你还说我,说着眼泪就向下掉。

摄影男没辙了,赶忙劝着。心里却在盘算着下一步该如何走,这边劝完了,又马不停蹄地跑到湖边准备招架女人。可哪还有女人的影子啊?

女人走了,穿着那双白皮鞋走了。

她回到她的家,从垃圾场捡回吃食回的那个家。她看到家里面的破被单破被褥。这些伴了她好些年的东西,都不嫌弃她。她觉得她还是招人喜欢的。便坐在了被单上,盖上装着破棉絮的缺角被子,迷迷糊糊地睡了过去。

她也不知道睡了几天,睁眼时天已大亮。她盖的缺角被子已经被汗水不知湿了几次了。这天醒来又一次浸湿,湿了是没有关系的,她拿着被子铺到门外的地面上。就踢踏上白皮鞋出门了,找吃食。如果不下雨,被子等她回来的时候就一定会干的。

今天倒是阳光明媚,万里无云。她来到街上,顺着往日的路走去垃圾处理中心。半途中,又看见那辆垃圾运输车绝尘而去。这次她加紧了脚步,希望再能捡到意外的食物。

很快就到了垃圾站。她远远地看见垃圾堆上有一个人影晃动。奇怪,她走进一看,原来是一个和她一样讨饭吃的乞丐,居然也是个女的。她于是绕到另一边,不想与这些饥不择食的人们鹬蚌相争。所以女人觉得她还是很无私的。

这次的成果不大,只找到了一些馊米饭和腐烂了的水果,不过这足以填饱女人的胃了。她用一个黑色袋子把饭食和水果装进去,即使再饿,她也是会带回家吃的。

爬下高高的垃圾堆,女人又回头看了那个在另一侧拼命扒翻的,同样也是女人的乞丐。在白皮鞋“笃笃”地掷地有声地走回家去。

到家时,被子已经干了。她抱回被子,重新放在用木板堆成的破床上,把吃食一一从袋子里拿出摆在地上,一摆竟是好几样。她便开始吃饭了。

吃到日落西山。女人想,好久都没去市中心了。边站起身拍了拍肚子,真饱。走出门去。

大街上依然到处都是人,女人也渐渐忘了她拍的那些照片给她带来的不愉快,慢慢地向市中心走去。

远远地便看见灯箱发出的光,刺眼而明亮。比得上太阳,比月亮更耀眼。女人走近了,挂上新灯箱了。她仔细地看。

那不是小芳吗?妹子?不对,她嫌我脏,不是我妹子。嘿嘿,那是我,旁边的人是我。女人仔细地看着灯箱中的自己,没想到这么快就挂出来了。与此同时她没有注意到身边也聚集了越来越多的人,都在看着这灯箱。

有人认出了她,有人看见灯箱下面的字—如有发现广告中的女乞丐,请速与我们联系,必有重谢!地址……

于是人们连推带拉地把女人送到相应地点,在女人还未反应过来之前她又看见了摄影男,嘴角流着猪油的摄影男。摄影男见到女人,猪油流得更甚了。他从怀里抽出几张百元钞给那些行人,谢过之后,忙把女人请到上座。

毕恭毕敬地说,这位女士,就在我们的广告打出以后,所有人都知道了您,并且强烈要求要见您,朋友们的反响简直太强烈了,我希望你能与我们合作。酬劳的问题我们从优,一切都听您的。对于那天我们员工态度不好的问题我已经对她作出了严厉的惩罚。希望您宽宏大量,务必与我们合作。说罢,把女人领进一间屋子。

女人从没见过这么好的房子。什么都有,都是她说不出名来的东西,还有满桌的吃食,有鸭子。女人咽了咽口水。摄影男又说,请您务必与我们合作,您的任何要求我们都会满足。

女人颤巍巍地问,那我能天天吃鸭子吗?

能,我们二十四小时保证您的需求。摄影男谨慎地说道。

女人觉得这是天下最美的事了。连忙点头。说,好,好。

摄影男的嘴角又流出了猪油,他似乎已经看见大把大把的钞票从天而降。他为争夺到这个亿万公司都在寻找的女乞丐而充满了自豪感。重要的是钱的质感。

不久,女人火了。她几乎作为这个城市一个特立独行的符号。每天千万进账。有了豪宅,私家车,和每天二十四小时供应的鸭子。她很满足。

但有一个事实她一直都不知道,她也着实没有再想起。

在不久前的一天,她看见的那个也在垃圾堆上趴着的人,那个女人,其实是小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