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理者佥谓宜乘此机与之决战,上雪先皇之耻,下快万姓之心;天主教亦宜趁此驱除。论势者则谓中国兵疲将寡,沿江沿海略无豫备,西洋各国穷年累世但讲战事,其合从之势,狼狈之情,牢不可破,邂逅不如意,恐致震惊辇毂。
他在这里明确指出,言势者看到了西方列强造成的变局,言理者宣泄了因民族矛盾而激发的义愤。但前者因“势”而走向消弭苟安,后者因“理”而依连于盲目暗昧。他们各自从一端片面地触及到了中西文化冲突的现实,却又无法彼此联结,从整体上考虑对外政策。曾国藩比言势者更深地攀结于传统,又比言理者更多地见识过西方事物,于是,也自然地产生了“理势并审,体用兼全”的观点,并有意告诫时人和后人,必须谨守此法,方能解救清王朝于困境。这“理势并审,体用兼全”二语,既包含了明显的“制夷”的意识,又包含了明显的“和戎”意识。“制夷”与“和戎”的并存,一方面反映了他对西方列强加以抵抗以伸张其“理”的愿望,另一方面又反映了他在中国近代半殖民地化过程中为“势”所压抑之苦。当曾国藩在对外交涉过程中无法突破客观形势的限制时,他表现出一种抵制和妥协兼而有之的矛盾心态;进而因过分自卑悲观,缺乏足够信心去解决实际问题,他妥协的一面又最终占据了上风,内心却陷入无法自拔的痛苦深渊。
由于曾国藩以抗争为辅助,以妥协退让为主体的基本外交理论和实践,体现了近代社会半封建半殖民地化的基本特点,反映了时代与环境所赋予的基本属性,带有中国近代中西文化冲突、交融的鲜明标记,所以它在社会性质未发生根本变化的整个新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很自然地又对一部分人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
这种影响首先在洋务派思想家和洋务派官僚身上得到了较为突出的体现。这不仅因为曾国藩是洋务运动的首倡者,也因为这些人大都是曾国藩的友朋、弟子和幕僚以及曾氏洋务事业的继承者或赞同者和支持者,还因为他们生活的时代社会环境与曾国藩所处的相比并无根本变化。在19世纪60年代至90年代,即洋务运动时期,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除了封建统治者与人民大众这个矛盾之外,还存在着中华民族与西方资本主义列强的矛盾,有时民族矛盾还很突出地摆在人们面前。因而,洋务派士大夫几乎一致地认为,“洋务”为当时关乎国计民生的头等大事。对于如何对付西方列强,求得中华民族继续生存的出路这一问题,他们主张“自立”、“自强”,在雄心勃勃地开展洋务新政的同时,具体到外交事务方面,则谨守曾国藩以抗争为辅、以妥协为主的基本方针。然而,不管是抗争还是妥协,都有积极与消极、主动与被动之分。积极者以洋务思想家薛福成、王韬、郑观应和黎庶昌等人为代表,消极者则以洋务派官僚士大夫李鸿章和郭嵩焘为代表。
洋务思想家几乎都主张通过谈判解决中外争端。他们的理由有三个方面:首先是对于中西力量对比的认识。他们既从现实中看到了西方列强的船坚炮利,同时也看到了洋人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诸方面都比中国有先进的地方。他们认为,列强之间虽存在着矛盾,但在侵略中国的问题上是一致的。他们通过今昔的对比,深深感到西方列强不同于宋明时的辽金,而中国也再无秦始皇、汉武帝、唐太宗、元太祖那样有声威的“君主”来驾驭和应付这种新局势。在“列国环伺”、中国积弱不振的情况下,“中国欲力与之轧。则群敌联盟,协以谋我;欲严与之绝,则备多力分,难以持久战争,争取维持数十年的和平环境来“自立”、“自强”。应该指出的是,这种认识的范围虽较宽,但最终结论--保持和局,“自立”、“自强”的思想主张仍与曾国藩的观点相吻合。
其次是认为西方列强“有情可以揣度,有理可以制伏”,所以主张在对外交涉时应据理力争。他们的主要依据是,已经签订的不平等条约“有据可凭”,并且相信“诸夷不知三纲,而尚知一信”。所以,他们主张:“今既议和,坦然以至诚相待之,猜嫌疑忌之迹,一切无所用。”虽然,他们感觉到不平等条约使中国“受亏过巨,往往有出地球公法之外者”,但是他们认为,在当时敌强我弱的情况下,想要全面废除不平等条约是不现实的。因此,他们提出了“守定条约”、“坚守约章”一类的主张,用以防止西方列强扩大条约以外的侵略权利,并且认为可以“按约理论”、“据约驳斥”,做到曾国藩所说的“大事苦争、小事放松”。
再次,他们与曾国藩的观点一致,认为中国当时应尽可能地避免与西方列强发生军事冲突,以便有一个和平环境进行“自立”、“自强”的洋务新政。薛福成特别强调指出:“内治与约章相为表里,苟动为外人牵制,则中国永无自强之日。”显然,从内治与外交的关系来说,洋务思想家更为重视的是内治。这是因为他们考虑到中国之所以屡被西方列强击败,备受侮辱与欺凌,根本原因就在于中国内治不修,经济极端落后,所以他们认为徐图自强才是当时中国唯一可行的出路。既然要图自强,就需要有一个和平的环境,正因为如此,在外交上,“与其本弱而示之以强,不如内强而示之以弱,此善于谋国者也。”
从上述洋务思想家对外主和的基本认识依据可以看出,他们在很大程度上是受了曾国藩基本外交思想的影响,而且他们的具体行动也说明了这个问题。薛福成于1870年随曾国藩办理“天津教案”时,对曾氏“守定条约,示以诚信,使彼不能求逞于我”的办案方针予以肯定。1891年,江南数省不断发生教案,薛福成再次援引曾国藩办理“天津教案”的经验说:“昔曾国藩办理津案,虽一时谤议纷起,阅世以后,人咸谅其心之公忠,并知其事之妥协者,盖既保全和局,而原案外并无所让也。”可见,为了保全和局,薛福成认为对西方列强作出某种程度上的妥协退让是必要的,也是明智的。虽然,他在当时也注意到曾氏在办理津案时曾受法国人“挟制”,但这并非“保全和局”的宗旨有问题,而是因为曾国藩等人在交涉过程中未能迅速调集重兵所致。所以,他从这个认识基点出发,在关于1876年烟台会议、1882年至1884年法国侵占越南的问题进行谈判时,提出了“设防以定和局”、“以和为体,以作可战之势为用”、“先作势欲战而以和为归宿之地”的外交方针。“为今之计,似以设法速结为妥”,然而,“欲求速结,似以坚持其大者,酌让其小者为妥”,这完全是对曾国藩的“大事苦争,小事放松”的外交政策的复述和翻版。王韬对外交涉的基本态度是:“先以和弭之,而后徐为之图”。早在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他就强调“毋宁出于和”。其后,他对历次发生的重大外交事件都主张“宜和不宜战”。对于1870年的“天津教案”,他认为曾国藩的办案方针是切实可行的。他主张:“故在今日,惟有严守自固,敛兵弗争,暂屈以允和待时而后动。”1883年中法战争爆发时,王韬一再重申:“惟仍出于和而已。”认为现今中国“既无战之具,又非战之时”,因此,“而与之和,则其和可久”。郑观应也主张对外妥协退让,“忍辱负重”。他称颂曾国藩对外交涉的基本方针是“老成谋国之笃论”逾。他批评那些“或鲁莽以偾事,或隐忍以偷安”之人:“谬托正论,务虚名而贾实祸,诚可为痛哭流涕者也!”从上事例可以看出,洋务思想家强调对外交涉以“和”为主体,但这种主和态度是积极的,而不是一味被动和消极的。因为,他们在对外交涉事务中“先示以不能退让”的同时,利用各种场合进行了必要的抗争。他们认为,与洋人办理交涉,既不要惧怕畏葸而推诿拖延,也不要虚骄自大而孟浪从事,应该敢于与洋人接触,“据理力争”。这就是说,应该学会通过外交途径,利用谈判的方式解决中外争端。譬如,王韬曾批评士大夫“无故悬一和字”,指责他们把谈判与屈膝求和、战败求和混为一谈,一概加以否定的观点是虚妄之论。所以,他反复申述自己的“主和”说,是“不得以和论的”。又如,薛福成总结第二次鸦片战争的教训,批评两广总督叶铭琛由于不谙时务而失去了与英国公使“讲解”和“转圜”的机会。他批评清议派一意主战、反对谈判的行径造成了“使彼不能转圜,兵连祸结,致成不了之局。”他还通过总结中外交涉数十年的经验,指出自己“凡遇交涉大事辄喜龂龂争辩”,“彼或怒而停议”,但由于自己“其理正、其事覆、其气正”,并出于诚意,对方“未尝不徐自转圜,未尝不稍就我范围”。因此,他在与英国就香港派驻领事一事,以及就滇缅界务商务条约进行谈判时,都曾“援用公法,稍获明效”。这种态度,正是受了曾国藩以抗争为辅助、以妥协退让为主体的外交观的影响。总之,洋务思想家“主和”的观念实质上包含了通过谈判解决中外争端的意思。因此,郑观应主张在对外交涉中须坚持“相机理论,刚柔并用”,“所贵权宜应变,酌中用和”。王韬则主张:“办理中外交涉之事……诚能持之以大公,折之以至理,可以则从,不可以则官可休、头可断,而议终不可摇,请终不得允。”这些观点,体现了早期改良派(洋务思想家)对中外实情的了解,尤其是对国际公法的了解,反映了他们在继承曾国藩的对外交涉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又对其有所发展。
黎庶昌作为曾国藩的四大弟子之一,对曾氏基本外交理论和实践揣摩领会颇深,且因后来出使外国,对中外形势的认识比曾国藩更有条件达到深化的程度,从而他对曾氏的外交理论和实践又有所发展。在此,试就黎庶昌对曾国藩“以条约为凭”,“大事苦争,小事放松”的外交观如何继承和发展的问题作点专题考察。总体而言,黎庶昌对曾国藩外交观的继承和发展表现为:“敬慎守约”,“遇不可则守约固争”。
黎庶昌在“守约”方面基本上继承了曾国藩的思想,但在“力争”这个问题上又更坚持一些。他认为,中国要维持和平的基本局势,就须“内修战争以御外侮,扩充商贾以利财源”,外则“敬慎守约,不使官民再启衅端”。在这个基础上,凡是遇到有关国计民生的对外交涉之事,应当抗争者须抗争,应当固守者则百折不挠。他明确提出,对外交涉的总体方针应当是“仁”、“智”相结合,既已订约,就应该诚心守约,决不轻易失信于人。这与曾国藩在世时的反复教导有密切联系。曾氏常常引用孔子的话来说明守信行诚的必要性和重要性,黎庶昌则借用孟子的话解释说:“凡我同盟之人,既盟之后言归于好,则订约之说也。‘惟仁者能以大事小,惟智者能以小事大,则交邻之道也,。冶然而,黎庶昌又认为,在未订约的问题上,在不该订约的问题上,不存在什么守约的问题,相反应当死力抗争。所以在是否放弃新疆的问题上,黎氏表示了“固争”不让的民族立场。他大声疾呼,放弃新疆之议,从历史事实中已得到证实,是行不通的:“当咸丰年间议割黑龙江时,以为弃此数千里不甚爱惜之地,以惠俄人,重新订章,当可保百年无事;乃曾未十年,而伊犁已入俄人之手矣。”他还批驳那种以“新疆道远费重”为由而主张放弃的论点,指斥其荒谬之处在于:“假令中国此时笃守先王‘不勤远略,之义,即举新疆而尽让之,画嘉峪关以为守,而关以内仍不能不用重兵屯扎。”他反复提醒人们:“俄人高掌远踉,志在得地南侵,蒙古、新疆垂涎已久。”从而,他得出结论:“今日之力争新疆与异日之力守新疆,其用兵皆非得已。”在这里,我们不仅可以看到黎庶昌“守约固争”的气魄,而且可以感觉到其民族意识是何等的强烈。这清楚地说明,黎庶昌提出的“敬慎守约”的主张与曾国藩的外交观基本相似,包含了抗争与妥协的两面性;而其“遇不可则固争”的具体对外政策和策略,既继承了曾氏“大事苦争”的思想,又在主导方面对其加以了发展。这种发展,既有时代环境变化的因素,又是他出使外国、对西方文化有了全面而深刻的了解这一基本因素使然。
李鸿章是曾国藩基本外交方针的忠实继承者,也是洋务派官僚对外妥协退让--主和的总代表。正如李鼎芳指出:“清季外交,系于李鸿章一人之手。而鸿章晚年之事业,亦即以此为巨。鸿章之外交,世人恒以软弱讥之,然其能取信于外人,亦为时人所不可及。但斯二者,鸿章皆有所承受而然,则得之自曾国藩也。”如前所述,曾国藩于外交上对李鸿章的训告可谓谆谆详复,故李鸿章后来数十年的外交实践即秉和平、忠信、笃敬而行,曾、李二人在外交观上的关系极为密切。李鸿章在甲午战争后总结其外交经验,在与吴永交谈时详细说明了这种关系。他说:
别人都晓得我前半部的功名事业是老师提挈的,似乎讲到洋务,老师还不如我在行。不知我办一辈子外交没有闹出乱子,都是我老师一言指示之力。从前我老师从北洋调到南洋,我来接替北洋,当然要先去拜谒请教的。老师见面后,不待开口,就先向我问道:“少荃,你现在到了此地,是外交第一冲要的关键。我今国势消弱,外人方协以谋我,小有错误,艮P胎害大局。你与洋人交涉,打算作如何主意呢?”我道:“门生只是为此,特来求教。”老师道:“你既来此,当然必有主意,且先说与我听。”我道:“门生也没有打什么主意。我想,与洋人交涉,不管什么,我只同他打痞子腔渊痞子腔盖皖中土语,即油腔滑调之意)。冶老师乃以五指捋须,良久不语,徐徐启口曰:“呵,痞子腔,我不懂得如何打法,你试打与我听听?”我想不对,这话老师一定不以为然,急忙改口曰:“门生信口胡说,错了,还求老师指教。”他又捋须不已,久久始以目视我曰:“依我看来,还是用一个诚字,诚能动物,我想洋人亦同此人情。圣人言忠信可行于蛮貊,这断不会有错的。我现在既没有实在力量,尽你如何虚强造作,他是看得明明白白,都是不中用的。不如老老实实,推诚相见,与他平情说理;虽不能占到便宜,也或不至过于吃亏。无论如何,我的信用身份,总是站得住的。脚踏实地,蹉跌亦不至过远,想来比痞子腔总靠得住一点。”我碰了这钉子,受了这一番教训,脸上着实下不去。然回心细想,我老师的话实在有理,是颠扑不破的。我心中顿然有了把握,急忙应声曰:“是是,门生准遵老师训示办理。”后来办理交涉,不论英俄德法,我只捧着这个锦囊,用一个诚字,同他相对,果然没有差错,且有很大收效的时候。古人谓一言可以终身行,真有此理。要不是我老师的学问经济,如何能如此一语破的呢?”
客观实际确如李鸿章所言,在其左右近代中国外交三十余年的时间里,对曾国藩的基本外交方针可以说是谨守不移,在国势贫弱的环境和条件下,在与西方列强打交道的过程中,他苦苦支撑大厦将倾之危局,承受内外诸多压力,受到舆论的强烈谴责,最终带着满腔委屈之情离开了人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