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工作范固划分,导游分为海外领队、全程陪同导游人员、地方陪同导游人员和景点景区导游人员。
海外领队,即国外导游分类中的“国际出境旅游导游”。他们是受经国家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的委派,全权代表该旅行社带领旅行团从事导游活动的工作人员。
全程陪同导游人员(简称全陪)是指受组团旅行社委派,作为组团社的代表,在领队和地方陪同导游人员的配合下实施接待计划,为旅行团(者)提供全程陪同服务的工作人员。这里的组团社是指接受旅行团(者)或海外旅行社预订,制定和下达接待计划,并可提供全程陪同导游服务的旅行社。这里的领队是指受海外旅行社委派,全权代表该旅行社带领旅行团从事旅游活动的工作人员。
地方陪同导游(简称地陪),是指由地方负责接待的旅行社委派或聘用,为旅行团在当地旅游时提供导游服务的人员。其任务是与全陪密切合作,按汁划完成当地的接待服务并处理可能发生的各种问题。
景点景区导游亦称讲解员,是指在景区景点,如博物馆、自然保护区等内为游客进行导游讲解的工作人员。
2.按职业性质划分,导游人员分为专职导游人员、兼职导游人员和自由职业导游人员。
专职导游人员,是指长期受聘于某家旅行社的导游人员。他们是旅行社的在编职工或干部,按现行工资制度领取固定工资。这类导游人员在我国目前导游队伍中所占比例最大,是其中的骨干力量。1兼职导游人员亦称业余导游人员,是指不以导游工作为其主要职业,而利用业余时间从事导游工作的人员。目前这类人员分为两种:一种是通过了国家导游资格统一考试并取得导游证而从事兼职导游工作的人员,另一种是具有特定语种语言能力受聘于旅行社,领取临时导游证而临时从事导游服务活动的人员。
自由职业导游人员,是以导游为其主要职业的人员,他们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娴熟的导游技能艺术,但他们不固定、不属于某家旅行社,而是以合约形式为多家旅行社作导游,此类导游在我国尚不多见,但其队伍却在不断壮大。
3.按导游使用的语言划分,导游人员分为中文导游人员和外语导游人员。中文导游人员,是指能够用普通话、地方话或者少数民族语言从事导游业务的人员。目前,此类导游的主要服务对象是国内旅游中的中国公民和入境旅游中的港、澳、台同胞。
外语导游人员,是指能够运用外语从事导游业务的人员。目前,这类导游人员的主要服务对象是入境旅游的外国旅游者和出境旅游的中国公民。
4.按技术等级划分,导游人员分为初级导游人员、中级导游人员、高级导游人员和特级导游人员。
(1)初级导游人员。具有高中及其以上学历(外语导游具有外语专业大专或非外语专业本科及其以上学历)的人员获导游人员资格证书一年后,就技能、业绩和资历对其进行考核,合格者自动成为初级导游人员。
(2)中级导游人员。具有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外语导游同初级导游人员)的人员获初级导游人员资格两年以上,业绩明显,考核、考试合格者晋升为中级导游人员。他们是旅行社的业务骨干。
(3)高级导游人员。取得中级导游人员资格四年以上,业绩突出,水平较高,在国内外同行中有一定影响,考核、考试合格者晋升为高级导游人员。
(4)特级导游人员。取得高级导游人员资格五年以上,业绩优异,有突出贡献,有高水平的科研成果,在国内外同行中有较大影响,经考核合格者晋升为特级导游人员。
5.按资格不同划分导游人员分为正式导游与临时导游。
临时导游是具有特定语种语言能力的人员,虽未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但旅行社需要聘请临时从事导游活动的,由旅行社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申请并经审核同意取得临时导游证临时从事导游服务业务的人员。临时导游证的有效期为3个月,并不得延期。
(二)中国导游的管理
随着中国旅游业、中国导游业得以不断的发展,中国的导游队伍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对其的管理也经历了从无序到有序的过程。1978年,国家曾制定了《旅游涉外人员守则>,属内部掌握。制定这个守则的指导思想是对旅游涉外人员严加管理,对不能做的事做了具体严格的规定。1987年国家旅游局发布了经国务院批准的《导游人员管理暂行规定~,这是我国导游管理的第一份正式文件。这个规定的指导思想有了较大改进,如不仅规定了义务,也规定了权利。在此基础上国家旅游局于1999年发布了《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并相应制定的《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了对导游人员权利、义务的规定,为导游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制保障。综观我国导游管理的情况大致如下:
1.导游证书。简称导游证,是导游人员的从业资格证书。颁发导游证主要是为了对导游人员进行监督检查,保证导游服务质量,提高导游素质,维护旅游业声誉。我国导游证书的样式由国务院旅游行政部门规定,全国范围通用,只限本人工作时使用,不得外借或转让。导游从业人员必须参加包括外语(中文)口、笔试、导游基础知识、方针政策、导游业务等项目的导游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导游资格证后持与旅行社订立的劳动合同或在导游服务公司登记的证明材料,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申请并经审核同意后才能取得导游证。
2.导游守则。我国导游人员在工作中所必须遵守的纪律包括:①忠于祖国,发扬爱国主义精神,自觉维护民族尊严;②坚持无产阶级国际主义,反对狭隘民族主义和大国沙文主义;③严格遵守和执行旅游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有关工作细则,努力维护我国的旅游声誉;④加强请示汇报,对重大问题不得擅自处理,对外不得发表违反政策的言论;⑤严守国家机密,注意内外有别;⑥坚守岗位,认真负责;⑦维护和宣传我国的法律、法令和海关规定;⑧不介入旅游者之间的分歧和矛盾;⑨不得携带自己的亲友、同学、同事等参加旅游活动;⑩出现危急情况应挺身而出,保护旅游者的人身和财物安全,不得擅离职守;⑩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贪污受贿,套汇逃汇,不得接受小费。
3.导游考核。考核是我国促进导游人员刻苦钻研业务和竭诚为游客服务的主要措施之一。主要包括:①定期考试与工作考察相结合,考试能了解导游的语言(中、外文、地方话和少数民族语言)、导游知识和导游业务水平;考察则能了解其办事能力、职业道德、服务态度等方面的情况。这样才能比较全面地了解导游的实际水平和导游效果。②考试的内容和方法要适应专业的需要。考试内容不只限于外语(或其他语言),也包括导游基础知识、导游业务、方针政策等;考试方法采用口试与笔试相结合,以促进导游人员业务水平的全面提高。③考核与奖惩相结合。我国有关部门规定,专职导游在导游资格考试中,一门不及格便不得领取导游证,第二年须重考;第二年仍有一门不及格者,便调离导游岗位。对旅游者在意见表中打满分的导游,给予一定的奖励;打负分的则给予一定的处罚。这些行之有效的措施,有力地促进了导游人员各种素质的全面提高。④考核与职称评定挂钩。⑤考核形成制度化。
4.导游职责。我国导游人员的基本职责是:①接受旅行社分配的导游任务,按照接待计划,安排和组织旅游者参观、游览;②负责向旅游者翻译、导游、讲解和传播中国(地方)文化;③配合和督促有关部门安排旅游者的交通、食宿,保护旅游者的人身和财物安全;④反映旅游者的意见和要求,联系安排会见、座谈等活动;⑤解答旅游者的问讯,协助处理旅游中遇到的问题。
5.处罚规定。对不履行规定的职责造成严重后果者,根据情节给予行政处分,并可以扣留导游证;无理拒绝检查其工作的,扣留导游证;有上述两项行为,情节恶劣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收回导游证,吊销导游注册。本人不服的按规定可以提出上诉,未按规定参加考试并办理登记注册子续者,不得担任导游工作;否则,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全部非法所得,并可以处以非法所得3倍以下的罚款。
§§§第二节 导游服务与导游人员的产生与发展
一、古代旅行活动的向导
(一)世界上有陪同和领队的旅行人们把组织和领导全程或出境旅行的人称为陪同或领队。世界史上有领队和陪同的旅行的最早记载是《圣经》上的《出埃及记》。它所记载的事,大约发生在公元前14世纪至公元前15世纪。当时,以色列人离开两河流域移民埃及,在那里大量繁衍,引起埃及人们的仇视。为了控制以色列人口,命令他们只许生养女孩,将生下来的男孩一律溺死。为了生存,以色列人的首领摩西决定带领全族离开埃及,寻找所能生存的居留地,经过近卫军的长途跋涉,终于走出埃及,来到迦南地东方约旦河东岸。这批难民在出埃及的途中,遇到的最大困难是交通工具和水。在横渡红海时无船可用,摩西不得不将海水分开,使五十多万人历经艰难到达海岸。过了红海以后,大队人马在旷野里三天无水可饮,人畜都焦渴难耐。摩西又带大家寻找到古树生长的地方,发现那里有12股泉水,于是,就在小河边安营扎寨。根据塔西估《历史》的记载,旅途中的以色列人因缺水而精疲力竭倒地而歇,状如死人,忽然看见有一群野驴向着一座有树木覆盖的小山那里去了。摩西跟着它前行,终于发现大量水流,这一发现挽救和鼓舞了他们,于是他们继续前行,最终占据了一块自认为满意的地方,在那里建立了一座适合生存的城市。后来,在犹太教的神殿里供奉了一个动物的形象,因为这种动物引导他们结束了颠沛流离的游荡生涯。
中世纪一次著名的军事探险,是由亚欧封建主和天主教会发动的对中东地区的远征,他们打着征服异教徒的口号,实际上是谋求财富。东征的先驱由平民构成,在强烈的物质欲望驱使下,他们沿多瑞河向东行进,然后南下到君士坦丁堡。当他们到达外国人中间时,还没有意识到己处在异邦之中。这批远征前卫系乌合之众,因语言不通,又在匈牙利犯了一些罪,遭到杀戮。后来的两批,在东征狂徒彼得的带领下,通过匈牙利到达君士坦丁堡。彼得曾去过耶路撒冷朝圣,对道路熟悉。从1805年开始,十字军东征人次激增。当时,威尼斯商人正在和东方的穆斯林做生意,对海运十分熟悉。第四次东征,正是由于威尼斯人的赞助与安排,东征军攻占了君士坦丁堡。
可见,旅行团领队是个非常重要的角色,他要具备各种才能和应变能力。今天的旅行团领队,尽管没有领队摩西所面临的种种险境,但要做好导游服务工作也不是轻而易举的。
(二)中国古代旅游活动历史上,我国是旅游活动开展得最早的国家之一,出现了很多著名的旅行家、外交家、宗教活动家,留下了大量珍贵的游记资料和科学考察报告。而且,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也逐渐扩大了范围。明代的李时珍、徐霞客都是著名的旅行家、科学考察家。郑和第五次下西洋以后,绘制了航海图,标明了往返航程,可以作为远洋航行的导游图。只是,漫长的封建社会束缚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闭关锁国的外交政策,限制了中外交往,也限制了中国人的眼界。
中国地域辽阔、历史悠久,旅游活动开始得很早。我国出土的书籍中,最早的一部游记是战国时期的《穆天事传》,又名《周穆王游记》,记载的是西周第五代国君穆王驾八骏经华北、西北,到中亚会见西王母的故事。他们途经兄弟民族居住地区,互赠礼品,友好交往,加强了友谊和联系,表达了中原人民的美好愿望。战国时期,各国之间交往频繁,互派使臣,互通婚姻,一些策士到处游说,以展示自己的才能,这是抱有政治目的的交游。秦始皇一生出巡八次,五次在统一全国以后。此后的一些风流皇帝和达官显贵、文人骚客、僧人道士,以及科学家、探险家,为了一定的目的,都进行了长途跋涉,留下了大量文献记载,成为珍贵的旅游史料。
人类社会由原始社会进入到奴隶社会,社会生产力发展,劳动剩余物增加,而这些剩余物是由奴隶主占有的。奴隶主在生活上享乐,但他们并不满足,而开始了以巡游、巡视为名义的享乐旅行。在旅行中,他们的臣仆除了侍奉外,还起到旅行向导的作用。社会继续发展,到了封建社会,经济更进一步发展,交通条件得到改善,除了帝王将相巡幸、出游外,还出现了文人士子的漫游。尤其是到了封建社会的中后期,出现了以求学为目的的教育旅行;出现了以保健为目的的疗养旅行;以探险为目的的航海旅行和以经商为目的的跨国旅行发展起来。有旅游活动,就有“导游”为其服务。帝王将相的巡幸带领的陪臣、侍从人员,这些人起到导游作用。例如,秦始皇五次巡游,游遍神州大地,每次他都率领大批侍从,有人专门计划巡游路线,有人充当导游讲解,随时回答皇帝问询。士人、学子云游四方,也常常带着书童,家奴等人照顾其中生活。到了某地,就会“人乡问俗”,也就是向人提问,被问者就充当了导游角色,他们可能是车夫、樵夫、店小二等。这些人不仅引路,而且介绍沿途的旅游景点和当地的风俗民情。他们所提供的服务类似于现代的导游。但是,古代旅游活动受经济和交通工具等的制约,参加旅游活动的人数少,旅游活动的规模小,旅游的范围有限,人们当向导不仅机遇少,而且偶然性很强,可以说是“可遇而不可求”。
在古代社会,外出旅游是一件极其困难和危险的事,即使是贵为国君,也难逃厄运,有时甚至要以生命为代价。据《左传》记载,春秋霸王晋文公在即位之前,曾在外流亡19年。一次,在一座大山里迷了路,找不到吃的东西,晋文公饿得头晕眼花,随行侍者最后不得不把自己腿上的肉割下来烤熟给其充饥,才度过这一难关。楚昭王第二次南巡,渡汉水时,竟因船只漏水而被溺死。所以,古人出行要占卡择吉,还要准备充足的粮草,并选择熟悉道路,善于应变的人作向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