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上有一些可以和时间抗衡的东西,古罗马竞技场、长城、万有引力定律以及巴赫的音乐。巴赫的音乐几乎不能用“风格”来限定,它永远不会过时。
在画家当中,如果不算凡·高,很少有人遭受像米勒那么多的磨难了,也很少有人在如此漫长的煎熬之中恪守着自身的诚实、善良和信仰。惟一的例外是米开朗基罗,他与贝多芬一样,是人类永恒的大师,包括艺术与道德之师。
这里有一条历史金链:米开朗基罗的精神之火在近四个世纪之后点燃了米勒心中的烛光,而凡·高在28岁才开始作画的时候,指导性的灵感来自于米勒的《收割者》。他们三人之间有着一种精神上的血缘关系。
然而米勒和凡·高不同,无论在精神或身体方面,他都是一个正常朴实的人。他说:“我生来是一个庄稼汉,至死还是一个庄稼汉。”凡·高虽然也穷得要命,但那点微薄的钱投向了颜料、妓女和阿尔咖啡馆的夜晚里了。凡·高一杯接一杯地喝苦艾酒,一支接一支地吸劣质香烟,在阳光灼人的正午画令人炫目的向日葵,一天画14至17小时。他把自己搞崩溃了,为了什么呢?“为了成为艺术家”,为了使他的画笔燃烧起来,去再现揪住他不放的白日黑夜出现在脑海中的那种黄颜色,也为了画出“能长出一百棵树的那一棵树”。这就是凡·高。
而米勒是一个平实的诺曼底人,他生活在农人当中,他眼中看到的永远是人间的痛苦。当他坐在林间企图享受一下宁静的时候,背柴的农夫由小径蹒跚而来,米勒的泪水便随之淌下。他村里的神父曾对小米勒说:“孩子,你有一颗会带来许多苦恼的心,你将来不知道会遭受多少痛苦。”神父说对了,米勒在一生中都未摆脱痛苦。
米勒成年后,在法国巴比松大森林旁边的一所谷仓里度过了大部分时间。他种庄稼来喂养一堆孩子,拾柴取暖以熬过寒冷的冬天,其余的时间作画。在这间谷仓里他和家人度过了27年。27年的贫寒,对任何一个艺术家都是难以逾越的极限。在画完不朽名作《晚祷》时,他在日记中写到,“我们只够二三天的燃料了,不知怎样才能再弄到一点。”米勒是个慈父,他称自己的孩子为“我的小蛤蟆”。为了应付无法应付的生活,米勒不止一次产生过自杀的念头。穷,使米勒的生活简朴到了极点,但还是穷得无法活下去。尽管《晚祷》在他去世不久就卖到了25万美元。
然而米勒不会自杀,因为他是一个虔诚的基督徒。梵高虽然自告奋勇去比利时的煤矿中做牧师,但他并无任何神学知识,只是用自己的食品乃至衣衫送给贫苦者借以传道。米勒生长在严格的基督教徒家庭中。《圣经》是他终生阅读之书。《拾穗者》中第三个农妇,直起腰喘气的形象,《晚祷》中那个光头、双手捧着帽子倾听教堂晚钟的农夫的形象,正是米勒苦难的世俗生活和坚忍的宗教生活的写照。因而他笔下的色调永远是阴郁灰蓝的,不像梵高那么辉煌,塞尚那么鲜艳,修拉那么缤纷,提香那么华丽。米勒是上帝的领受凄怆之美的纯朴的羔羊,他一生也没背叛过宗教。
但是生活真理正是在这里令人惊异地被展示出来:米勒的《拾穗者》、《晚祷》被批评家认为是“鼓吹革命的呐喊”。米勒一辈子也没想到过革命,也从不呐喊,他能做到的只是忍受。压迫者把穷人忍受苦难的静穆看成了将要反抗的凶兆,而革命者又把如此沉重的苦难作为革命的基础。
米勒青年时期在巴比松作画时,听说母亲去世却没钱买火车票回家,他痛苦地流泪,“我被钉在岩石上,罚做无尽的苦役!”他从乡下第一次来到烟雾迷蒙的巴黎时,乡愁化为泪水涌上眼睛,米勒用喷泉的水泼在脸上,以避免自己可能的痛哭。这是一颗多么敏感多么善良的心!米勒童年的时候,一次和双亲在教堂做礼拜,一名湿透的水手闯进来,说帆船触礁失事了。人们来到海岸,见到桅杆和人在浪谷里忽上忽下,传出绝望的呼喊。米勒一辈子也忘不了这个场面:村里的男女老少跪在崖上祈祷的苦楚而又无望的面容,而格律希海岸的风像鞭子一样抽打他们。因而青年米勒第一次来到罗浮宫时,深深吸引他的是米开朗基罗痛苦而壮观的雕像。批评家称米勒在此“找到了灵魂的嘴,喂之以痛苦,滋生出美”。米勒自已说,“生活中快乐的一面从未在我眼前展现过。我所知道最快乐的事,是平静与沉默。”
读米勒的传记,我常常会仰起脸来,试图把眼泪憋回去。我感动的不是其苦难,而是米勒那忍耐的怦怦跳动的心。人们当然有权利从他的画中看出不同的东西,正如挣扎了一生的贝多芬在第九交响曲中安然皈依宗教之后,维特根斯坦却在1949年的笔记中写到这首交响曲的第一节含着对命运的讽刺。也许存在一种讽刺,就像米勒静穆疲惫的画面使人看了之后恨不能砸烂这个世界一样。然而贫困的米勒坐在林中的谷仓里,他亲密的朋友、哲学家卢梭给孩子们带来一些糖果,“小蛤蟆”们狂喜地跺脚尖叫,鬈发披肩的米勒见此情景谦逊而感激地微笑着。
这是米勒,庄稼汉的但丁,乡巴佬的米开朗基罗。
写到这里,我想起马尔茨博士在《心灵控制术》中引用过的一则爱尔兰谚语:“如果上帝关上这扇门,就会打开另一扇。”上帝为米勒打开的是贫苦之门,打开的时间过长,也许忘记关上了。但上帝没有忘记打开另一扇门,那是灿烂的、通向艺术神殿之门。
陆放翁有诗:“无涯毁誉何劳诘,骨朽人间论自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