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最美的时光,与你相遇
十六七岁时,席慕容的诗正风靡大陆。我坐在两层的教学楼里,伏在木纹零乱的课桌上抄写。我抄她的《莲的心事》:
我
是一朵盛开的夏莲
多希望
你能看见现在的我
风霜还不曾来侵蚀
秋雨还未滴落
青涩的季节又已离我远去
我已亭亭不忧亦不惧
现在正是
最美丽的时刻
重门却已深锁
在芬芳的笑靥之后
谁人知我莲的心事
无缘的你啊
不是来得太早就是
太迟
其时,窗外是一树一树的桐花,淡紫色的,云烟一样。风吹落一瓣,再一瓣,啪哒,啪哒,轻微的一两声,像鸟啄似的。我突然无端地忧伤起来,还委屈着,好像满世界都没有一个懂我的人,只把我独独扔在这里,孤单着。
想望的心里,希望逢着一个人。这个人是踩着云朵来。这个人是骑着白马来。或者,就在学校门口的路边,一转身,遇见了。他在等,眉目清扬,说,我等了你好些年了。然后拉起我的手奔跑,跟我说些有趣的好玩的事。天是蓝的,风是轻的,心是飞起的蒲公英。
每个女孩,在成长的路上,都要独走过这样一段寂寞时光,心会突然变得敏感起来纤细起来,不胜风力。却不虚空,不颓废,满涨着理想的帆,想要乘风扬帆去。
一如林徽因的十六七岁。
那个时候,她和父亲一起,旅居在伦敦。远隔故土,也有风光无限,但她的世界,终究是冷清。没有年龄相当的人相伴左右,缜密的心思,烟雨不识。父亲虽是朋友式的一个父亲,愿俯下身来跟她亲昵,但年龄的沟壑,真实在那里,纵使打马飞奔,她也追赶不上。
她在雨天的午后,蜷缩在寓所里。窗外的烟雨,织成厚重的帘幕,掀不起,穿不透。于是,孤单得想哭。
一个小女孩成长的心事,怕是连她自己也不懂。那是一份莫名的恐慌和疼痛,就像花开前的挣扎。
人们不曾留意过花是怎么开的。
风怕也不知。
雨在下。即使明媚的日子,林徽因心中的雨,也在嘀嗒嘀嗒。
他适时而来。
那个叫徐志摩的年轻人。
他挟裹着伦敦十一月的烟雨,一袭长衫。白而清瘦。眼睛在玳瑁样的镜片后,闪闪发亮。
他敲开了林家寓所的门。外面浓郁的雨雾被敲开了一角,一屋的暗,因这个人的到来,变得活泼亮堂。
张爱玲曾说过,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
他们真的是这样,不早不晚,不偏不倚,他来,她在,犹如前世约定。
他出生在人杰地灵的海宁县峡石镇,家财万贯,是个不折不扣的富二代。
父亲徐申如,是硖石镇远近闻名的首富,除了经营祖上的酱园外,还广泛投资钱庄、商业和实业,在沪杭金融界占一席之地。
徐申如在二十五岁上得他,大喜。给他取名章垿,字槱森。后在他去美国念书前,又替他改名为志摩。据说之前有一个叫志恢的和尚,替他摩过头,并预言,此孩子将来必成大器。徐申如欣喜万分,对此深信不疑。
徐家家大业大,自然对这个长孙独子要悉心栽培,好让他继承并光大家业。三岁时,徐申如就为他聘请了私塾老师,给他启蒙。他天生灵秀,所教诗书,诵读不忘,打下了深厚的古文功底。
十岁,他进了硖石开智学堂,其间开设的课程,除了古文外,还有数学、地理学等。他对数学、地理学产生浓厚兴趣,成绩始终是全班第一。
十三岁,他考入杭州最负名望的府中学堂,不久改为浙江一中。在那里,他天才的禀赋开始展露出来,小小年纪,居然在校刊《友声》上撰文,煞有介事地讨论起小说与社会的关系,认为小说裨益于社会,“宜竭力提倡之”。他对天文的爱好更是不同一般,常在半夜三更爬起来,一个人观天象。天上众多星宿的名字和方位,他都如数家珍。亦在《友声》上撰文,介绍自然科学知识。
少年天成,几乎一步一辉煌。
这么一个少年郎,自是引人注目。浙江都督的秘书张嘉璈,前来学校视察时,对这个才华横溢的少年郎一见倾心,当下决定,要把自己的小妹张幼仪嫁于他。
张家也是名门望族,在江苏宝山县小有名气,祖父为清朝知县,父亲张润之是宝山县巨富。当张家前来徐家提亲时,徐老爷简直喜出望外,在他看来,这门亲事,实在是门当户对。
1915年夏,徐志摩以优异的成绩,从浙江一中毕业,考入上海沪江大学。
当此时,他正青春飞扬,犹如一匹奔跑的快马,鬃毛在风中猎猎,他只管一路向前。
父亲却突然告诉他,已给他定下一门亲事,不日将成亲。
他一下子蒙了。他人生的规划里,不是这样的,他希望逢着一个他喜欢的女子,跟她吟诗诵对,跟她说有趣的话,跟她恋爱。
现在,父亲却要把一个陌生的女孩,强塞给他。他心生反感,瞥一眼那个女孩的照片,在她的浓眉和厚嘴唇上顿一顿,从嘴里轻蔑地吐出几个字:乡下土包子!
这个叫张幼仪的女孩,未曾与他见面,就被他打进十八层地狱。尽管后来他万般无奈娶了她,“媒妁之命,受之于父母”,他也仅仅是完成一项义务。他的世界里,从来没有她。
婚后不满一年,徐志摩就离开上海,北上天津。他生性好动,喜欢追新逐奇,怕囿于一处,这是理由。而要避开新婚的妻子,那个乡下的土包子,才是他离开的真正理由。
他进入天津的北洋大学攻读法科。一年后,北洋大学法科并入北京大学,他顺理成章进入北大。北平深厚的人文气息,让他如鱼儿找到水,鸟儿找到家园,他如饥似渴的一头扑过去,不仅钻研法学,且攻读日文、法文及政治学,并涉猎中外文学。
1918年,经张幼仪的二哥张君劢的引荐,徐志摩认识了政学两界重量级的人物——梁启超,并拜梁启超为师。徐申如得知,欣然拿出1000银圆送梁启超,作为拜师礼。
其时,出洋热正掀起。徐志摩本就是个顶时髦的人,自然赶上这趟热潮,他抛下妻儿,甩甩衣袖留洋去了。当时,国内军阀混战的场景让这个才子十分厌恶,他是怀揣着“善用其所学,以利导我国家”的爱国热忱去的。他先是进了美国克拉克大学,选读社会学、经济学、历史学等课程,很快,他获得学士学位,得一等荣誉。随后,他进哥伦比亚大学,进经济系,攻读政治学。他是学什么是什么,无一不精通。惹得有个极严厉且严格的经济学教授,亦肯在他人面前恭维他。
养儿若是,天分异常,才华出众,又娶娇妻生娇儿,人生的好,似乎全落到他身上了。徐父是极其欣慰的。他一心巴望着儿子学成归来,好接他的班,和张家联袂出手,向金融界、政界发展,辉煌指日待见。
幸福的晚景图,在徐申如面前展开:夕照铺天,孙儿绕膝,合家欣欣向荣。
如果人生都能按既定的轨道,有条不紊地走下去,那这个世界将多出太多的庸常和安稳,而少去奇遇和曲折。然好的风景,常在人迹罕至处。不平凡的人生,大抵都不按常理出牌。
徐志摩没有如父亲所愿,在美国好好念完书,把博士学位收入囊中,无比风光地回来,光宗耀祖。他实在让期待他的人大跌眼镜,因为读了两本剑桥大学的教授罗素的哲学书,便对罗素无比地仰望和崇拜,心心念念着这个人,最后干脆抛下学业,买船横渡大西洋,投奔罗素来了。
让他意想不到的事,他费尽辛苦越洋寻来,他的偶像已被校方解聘,离开英国去中国讲学去了。他郁郁寡欢,无奈之下,他只得入伦敦大学政治学院,继续攻读经济学。
这个时候,他的理想生活里,诗人的光环,还隔得很远。他爱好文学,但并没有把这当作一项追求。让他感兴趣事物实在多,譬如对于宇宙,他常夜观星象,被宇宙的博大和神秘迷住了,去哪里,都带着本关于宇宙的科学的书。
直到遇见他生命中的女神——林徽因小姐,他的命运,拐了弯。
伦敦的十一二月,除了湿冷,还是湿冷。
雨一天接一天地下,没完没了。阴霾笼罩,不见天日。
林徽因的心里,却渐渐生出欢喜来。觉得外面的雨,亦是好的。湿冷的天,亦是好的。那个叫徐志摩的人,三天两头登门来。他一来,父亲就快活地吩咐她泡茶,摆点心。然后,一老一少两个男人,相对而坐,眉飞色舞,一聊就是大半天。
她初见他,根本没想过与他有什么交集。她出于礼节地迎接着,差点开口叫他叔叔。彼时,他二十三岁,已是一个两岁孩子的父亲。相对于豆蔻年华的她来说,他的确够大,足足比她多走了七年的路。
他初见她,则完全把她当作小丫头,当作春天枝头一簇活泼的花。只是愉悦着,怜惜着。他的目光和心,完全被她的父亲牵去。林长民清奇的相貌,更清奇的谈吐,牢牢吸引着他。他难掩激动和兴奋,跟林长民天南地北地瞎聊,聊得雨雾都开了花——天暗了,灯亮了。
如此聊着还不尽兴,他们有一段日子甚至互通“情书”,诉说“衷肠”,玩起“爱情”游戏。——她作为旁观者,只觉得他的好玩和天真。她像亲近一个兄长一样,亲近着他,感受他的亲切。
后来,不知怎样的后来,她引起他的注意。她的趣语闲话,她的活泼俏皮,她的睿智灵秀,她身上的诗意,还有她艳若桃花的面容,惹他流连。他的眼光无意一瞥,他的心,立即像一根水草,柔柔地游。他在心里顿足,起初实在小看了这个小姑娘,她整个的人,原是一座金矿啊。他一锹挖下去是惊喜,再一锹挖下去,还是惊喜。
他渐渐地,沦陷在对她的爱恋里。
伦敦的春天似乎还很遥遥,林徽因寓所窗台上的几株黄水仙,已绽开了硕大的花朵。淡淡的黄,描着影子,喷着细香。
外面是难得有一见的阳光的天。金粉的阳光,像一群扑着翅的小蛾子,成群地飞进来,落在黄水仙的花朵上。落在窗台上。落在地板上。时光琳琅。
林徽因对着阳光爬满的黄水仙,敛住气,简直不敢喘息。她踮起脚,细小的身形,嵌在一团阳光的影子里,光照当窗,花影摇曳。她像失落了什么,有点迷惘。又像“怪东风着意相寻”,有点儿没主意。浪漫,极端的浪漫。
“春怨秋悲皆自惹,花容月貌为谁妍?”她突然想起《红楼梦》里的句子来,情绪风似的吹动,卷过,停留在惜花上面。再注目细看那几朵黄水仙,花依旧嫣然不语。
“如此娉婷,谁人解看花意?”她更沉默,几乎热情地感到花的寂寞,开始怜花,把同情统统诗意地交给了花心。
多年后她写道:
这不是初恋,是未恋,正自觉“解看花意”的时代。
果真是这样吗?
不。她其实只是不愿直面自己的心,矛盾重重,想撇开什么,又想紧紧抓牢,那种爱怨交织的情感,几乎贯穿了她的一生。
十年后,徐志摩飞机失事,她哀痛不已,跟另一个女人凌叔华因他的康桥日记起了争执。她想看到那段记载着她和他的往昔,但最终没能够。她和他的那段往昔,被永远雪藏了,再无处缅怀。她极端气愤地写信给胡适,像个碎嘴女人,颠三倒四地剖白这件事:
关于我想着那段日记,想也是女人小气处或好奇处多事处,不过这心里太Hu man(人情)了,我也不觉得惭愧。
实说,我也不会以诗人的美谀为荣,也不会以被人恋爱为辱。我永是“我”,被诗人恭维了也不会增美增能,有过一段不幸的曲折的旧历史也没有什么可羞惭。(我只是要读读那日记,给我是种满足,好奇心满足,回味这古怪的世事,纪念老朋而已。)
我觉得这桩事人事方面看来真不幸,精神方面看来这桩事或为造成志摩为诗人的原因,而也给我不少人格上知识上磨炼修养的帮助,志摩inaway(从某一方面)不悔他有这一段苦痛历史,我觉得我的一生至少没有太堕入凡俗的满足也不算一桩坏事,志摩警醒了我,他变成一种Stiamulant(激励)在我生命中,或恨,或怒,或Happy(快乐)或Sorry(悲伤),或难过,或苦痛,我也不悔的,我也不Proud(骄傲)我自己的倔强,我也不惭愧。
这几乎有些语无伦次了。内心的混乱,如萋萋荒草,无人解凄凉。那段“曲折的旧历史”,被她冠以“不幸”二字,心中的爱恋和疼痛该有多深切。说到底,她是旧式教育里走出来的新女子,骨子里的传统意识仍十分强烈,她知人言可畏。且那时,她光环罩身,身边聚集着众多社会名流,是风浪尖上的人,来不得半点疏忽,否则,就会被炒得沸沸扬扬,安稳的家庭,也许会分崩离析。
她自己亦承认,我的教育是旧的,我变不出什么新的人来。所以,她极力维护着她彼时拥有的一切:娘,丈夫,儿子,家族,还有她的光环,等等。她不惜一次次“伤害”他。她心里有他,又能如何?一切无能为力:
这几天思念他得很,但是他如果活着,恐怕我待他仍不能改的。事实上太不可能。也许那就是我不够爱他的缘故,也就是我爱我现在的家在一切之上的确证。志摩也承认过这话。
笔下千斤重。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