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阿胡拉神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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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隐情

时至今日,也依然有人难以相信,在孟买的一条陋巷里,建筑着一座具有中华特色的古宅,琉璃飞檐,碧瓦白墙。黎明时分,古宅里亮起了灯光,一盏昏黄的油灯。柔和的灯光仿佛是时间的催化剂,在夜色的浸泡下,透射着点点寂寞,一面古兽琉璃影壁墙,挥发出一种诡异的气氛。出租车停在院门前,两只小猴正沿着墙脊,前来偷窃主人的食物。张思翰一行人下车,小三上前扣动古老的门环,清脆如玉石地撞击。

院门无风自开,走出一个头发花白的老者,这个人面带微笑,双眼如电,穿着一身藏青色的长袍马褂,朗朗地笑道:“张思翰,你还好吗?”

张思翰说:“你也好,康老先生,想不到我们会在这里相见。”

“请进。”老者客气地说,转身入内。

众人跟在后面,米莉悄声问:“思翰,你认识他?”

张思翰说:“有过一面之缘,在厨艺雕刻大赛上,有个评委号称大明宫廷御厨后裔,名字叫做康承艺,就是这位老先生。”

众人吃惊地看着康承艺,身材挺拔犹如一棵古松,留着一缕洁白通透的胡须,长长的指甲挺拔晶莹,仿佛一位世外仙人。

走到正厅,康老先生走到一张松木八仙桌前坐下,仿佛心不在焉。桌上放着一盏茶,一碟点心,一个黑色鸟笼。屋檐上方挂着一个精致鸟笼,制作异常精美,笼架、笼圈、笼条、笼门全是乌木制成,纯金锻造的笼钩熠熠生辉,托粪板上很干净,光华可鉴,连一粒鸟粪都没有。栖木上卧着一只白鸽,浑身的羽毛洁白如雪!

麻六九问:“老先生,你喜欢养鸽子?”

康承艺说:“喜欢,因为鸽子最通人性,它是和平的使者。”

鬼眼七盯着鸽子的眼神细瞧,鸽子的神情忽然被凝固,发出咕咕的低吼,瞳孔中放射出一股凌厉的杀气,令人不寒而栗!

“大家坐吧,你们中好像有个人受伤了,让我瞧瞧。”康承艺来到雪儿面前,看见她腿上的伤口,不禁惊讶地说,“这是被蛇咬的,诗卿,你快来瞧瞧这位姑娘的伤势。”

后院有人应了一声,接着走进一个穿白袍的年轻女子,戴着黑色面纱,行踪异常的古怪,经过张思翰、麻六九、鬼眼七面前的时候,一阵女子的体香如梦似幻地钻进三人的鼻孔,张思翰从没有闻过这么好闻的味道,他立刻对这个叫诗卿的神秘女子产生了一股爱慕的情绪,这种情绪有些令人无法自拔。

诗卿查看了一下雪儿的伤势,点手唤过小三,要他扶起雪儿去后堂治伤,鬼眼七有些不放心,跟着小三扶起雪儿向后堂走去。张思翰轻松下来,他让大家围着那张大桌落座。麻六九的警惕性却一点也没放松,刀还在他手上,他用破布把刀裹了起来,觉得古宅之内处处透着古怪的气氛。

康承艺提起桌上的茶壶,给每个人倒了一杯茶,缓缓说道:“你们一定很奇怪,此时此刻,我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张思翰说:“因为,穆歌是你的人,你派小三在上面接应我们,而且你是中华厨艺大赛的三大评委之一,曹水烟和伊儿汗都亮过相了,你想隐藏,隐藏得了吗?”

麻六九肯定地说:“这个什么中华厨艺大赛,我从来就没听说过,肯定是非法组织,带有黑社会性质。”何徽阳在桌下用胳膊拐了麻六九一下,意思是,不要乱说话,尤其是官话。麻六九也意识到了,但他不知该如何扭转话题,立刻闭嘴不语。

何徽阳问:“康老先生,也是这个组织里的重要成员吧?”

康承艺沉吟了一下,“可以这样说,但是我和他们不同,对于打打杀杀,争夺莫须有的宝藏,或者阿胡拉神冠,我没有那么大的兴趣,各位可以安心在此居住,过几天,我安排几位回家。”

麻六九简直激动得要跳起来,但是张思翰一点也没惊喜,他说:“就这么简单,我不相信,有什么条件。”

康承艺说:“条件只有一个,把你见过的石头上的字迹忘掉。”

米莉忍不住说道:“这位老先生很有意思,很多人对铭文的秘密梦寐以求,你却要严守这个秘密,真是古怪。”

康承艺说:“人一上了年纪,其实对于各种精灵古怪的事情更偏于好奇,不过我还有一个更大的嗜好。”

“是什么?”何徽阳问。

康承艺说:“怕死,怕自己衰老,然后死亡,更害怕看见身边的人死亡,尤其是亲人,那是揪心之痛。”

张思翰说:“我能理解你的心情,二十年前那次探险中,我只听说文家、米家、曹家,都有死伤,这里面没有康姓。”

康承艺冷冷地说:“你听的故事是谁告诉你的,是文震邦,还是曹水烟?张思翰,你是学考古的,应该明白不能偏听一家之词,文米曹三家的死都和那个该死的诅咒有关,他们的死怨不得别人,你们知道那个邪恶诅咒吗,每当有人触及阿胡拉神冠的秘密时,那个诅咒就会应验。”

何徽阳说:“凡得此宝者,不生虚妄之心,不生贪婪之念,否则,父子相仇,夫妻相残,兄弟相恶,朋友相恨,穷凶极恶,断子绝孙!”

康承艺说:“没错,这个诅咒的实质就是,当有人觊觎宝贝的时候,一定要死人,当年安禄山和史思明不就是死在自己儿子的手上,你们当中或许有人在想,那个诅咒真的存在吗,我告诉你,阿胡拉神冠只有圣者才能拥有,心怀叵测者只能引来杀身之祸。”

张思翰说:“你还没有给我们讲讲,二十年前的那次探险,我想一定和你有关系。”

“你真想知道?”康承艺细眯着眼睛问。

张思翰说:“是啊,追求事实的真相,我至少要知道我师傅是怎么死的。”

康承艺说:“他们遗忘了一些故事,更遗忘了在故事中的两个人物。”

张思翰说:“是那两个向导吗?”

康承艺说:“没错,当年我和我侄子生活在塔里木河下游的一个小村,忽然有一天,山羊胡来找我。”

张思翰说:“请等一下,这个山羊胡究竟是什么人,文震邦的故事里也提到过这个人。”

康承艺说:“我不清楚,感觉他是个新疆人,也有点中印混血,我们的生活很穷困,他给了我们一大笔钱,让我们帮助他做向导,我和侄儿很爽快地答应下来,山羊胡说,这些人都是发疯的寻宝者,只要带他们到大漠里转转,我们还会有钱可拿,于是我们整理行囊立刻出发。”

张思翰说:“最后,你们终于找到了一些东西,对吗?”

康承艺说:“我们在山羊胡的带领下,找到了所谓的且末古城的遗址,我们在这些疯狂男女的指点下,开始疯狂挖掘,我们以为只是好玩,但是后来,我们的用水已经有些不够。我对山羊胡说,要取消这次探险活动。但是文震邦的儿子忽然有了极大收获,一具掩埋在沙漠里的干尸。天宇把这具尸体挖出来的时候,我和侄子非常吃惊,因为尸体颜面干枯,可是衣裳还保存得比较完整,基本没有腐烂。他身穿白衣,腰上别着珠宝镶嵌的匕首。这个人曾在我们村子里出现过,大概是两年以前,曾经有一队探险者进过我们村子,补充食水,我见过这个人。但是这些人离开以后再也没有出现过,我觉得事情好像没有那么简单,死者的突然出现是一个凶兆。因此,我和侄子就想离开,但是探险队有了惊人的发现,他们发现了一些遗址。可是我觉得这里面有些问题,恰好在我们要放弃的时候,怎么就会有所发现呢?我们在一口古井里发现了封存完好的石头,还有两具遗骸,一扇暗门。那是通向一个地下宫殿的大门,宫殿有一座祭台,还有令人眼花的珍宝。”

张思翰说:“等等,文震邦给我讲这个故事的时候,并没有提到珍宝,他说只找到一些碎片之类的东西。”

康承艺说:“他怎么好意思告诉你呢。”他用手指敲击着桌面,愤怒地说:“如果什么都没有发现,文震邦的万贯家业又是从何而来,这位朋友手里的大横宝刀又从何而来。”

麻六九不由自主地抚摩了一下大横宝刀,张思翰说:“康老先生的意思是,文震邦向我隐瞒了一些事实。”

康承艺说:“没错,我们进入神殿后,大家都被那些珍宝迷惑了,不知道是谁触动了神殿里的机关,祭台上燃烧起冲天大火,大火把我们包围的时候,我和侄子见势不妙,飞快地冲出了宫殿。”

张思翰说:“康老先生,我想这里面有些误会,文老爷子在讲述这段过程的时候,他说两个向导抢先溜走了,恐怕这里面有些误会吧。”

康承艺脸上一红,说:“我们都是些小人物,那是逃生的本能,我和侄子吓坏了,逃出神殿以后,我们躲在沙丘后观望动静。”

张思翰又说:“你们两个先逃走了,还带走了一部分珍宝,对不对?”

康承艺忍不住舔了一下发干的嘴唇,对张思翰的推测,他并不否认,淡淡地说:“康家也死了一条命,我得到的不过是微乎其微。我和侄子逃出神殿以后,并没有走出很远,而是藏在一片沙丘之后。我们赶走几匹骆驼,抢了几件珍宝,一大部分还留在那里。当时我们打定主意,山羊胡没有出来,我们是唯一的向导。如果这些人在沙漠里迷路,我们这样做也不属于谋财害命。所以我们偷偷地跟踪他们,他们则一无所知。”

众人听到这里,忽然感觉康承艺的形象猥琐了许多,一个神秘老人变成了贪婪小人,这简直是挑战众人的神经。

张思翰问:“跟踪的时候,你们发现更为古怪的事,曹北山被高烧折磨,他的两个儿子抛弃了他,都是诅咒在作祟。”

“不。”康承艺阴森森地说,“怪力乱神的东西,我从没有相信过,曹北山的高烧另有隐情!”

正当众人听得如饥似渴的时候,康承艺将话题一收,笑眯眯地说:“朋友们,该去后院看你们的朋友了,我要休息一下,等到明天,你们再接着听我的故事好啦。”

米莉急着想听完这个故事,但是张思翰向她使了个眼色,众人起身,跟着张思翰走向后院。

众人出了大堂后门,沿着一条回廊,穿过一个月亮角门,走进一间宽敞院落。映入众人眼帘的是一座闪闪发光的圆形玻璃屋,大概有四十多平方米,全是用厚厚的玻璃砖镶嵌,地基是长条青石,玻璃屋的两侧挖有排水暗沟。张思翰走到青石地基前,发现玻璃屋正门前,左右两侧探着两只趴蝮,嘴里有孔,用于排水。他用手敲了敲青石地基,发出空洞沉闷的声音,仿佛是一种悠久岁月的回响。

“秦砖,里面是中空的,一听声音我就能判断出来,究竟是秦砖还是汉瓦?”鬼眼七说,他从玻璃屋里面走出来,带着少许的苍白笑容。

张思翰问:“雪儿好点了吗?”

鬼眼七一伸大拇指,“这位诗卿,真是再世女华佗。”

张思翰一愣,能受到鬼眼七夸赞的人很少,女人就更少,这个脸上蒙着面纱的女人,比康承艺更为神秘,她是康承艺的亲人吗,这些问号充斥着张思翰的脑袋。

他们走进了玻璃屋,想向诗卿表示感谢。进到里面才觉异香扑鼻,里面竟然是一间花房。大大小小的青瓷花盆里盛开着奇花异草,姹紫嫣红,很多都是没有见过的,根本叫不出名字。

何徽阳说:“玉米,这里的花草都是珍稀品种,我们可是要大饱眼福呢。”

米莉说:“好香。”

众人看见雪儿正半躺在一张椅子上,腿上的伤口已经包扎好了,她赞美地说:“这位姐姐很了不起,她用草药给我治伤。”

何徽阳说:“这个花圃很不寻常,积天下之珍奇异卉,芬芳馥郁,无所不有。”

麻六九忍不住打了一个喷嚏,他的鼻子对花粉有点过敏,此刻引起连锁反应,嗓子发干,呼吸紧促,只好抱着宝刀退出玻璃花房。张思翰不仅喜欢花花草草,更喜欢盛着花草的盆盆罐罐,他走过去抱起一个花盆来看,忽听花丛后响起一个柔美的声音,“不要碰到天使水仙,它会致命。”

张思翰寻声一望,彼此的内心都是一动,花丛后站起那个美丽的少女,她的脸蒙着薄薄面纱,但是精致的五官给人以无限的遐想,美丽得如同出水芙蓉,浑身散发着一种牡丹的高贵,两只眼睛宛如梦幻里漂浮的星光,明亮而神采奕奕。诗卿从花丛后面钻出来,白色的长袍仿佛幽雅的云朵,拿着一把金光闪闪的小铲子,还有一把小剪刀,额头渗出细密的香汗,浑身闪耀着华美的气质,百花丛中楚楚动人。

张思翰问:“你是诗卿?”

“没错。”她摘下雪白的手套,伸出纤纤素手把张思翰手里的花盆接过来,像照顾一个熟睡中的婴儿,小心翼翼放回原处,慎重地说:“天使水仙是杂交的剧毒植物,虽然它很美,但是你若是碰到它的花蕊,会全身麻痹,在三分钟之内一命呜呼。”她的声音很好听,虽然是一种警告,也宛如天籁。鬼眼七看了看张思翰,诗卿的脸上还带着浅浅的笑,不知道她的话是故弄玄虚,还是耸人听闻。

张思翰看着天使水仙翠绿的长叶,雪白的花瓣,一团含苞待放的紫色花蕊,说:“天使水仙,这么美的名字,原来是一种剧毒的花?”

诗卿说:“很多美丽的东西,都带有毒性,人也是一样。”

张思翰问:“康老先生是你爷爷?”

诗卿有些诧异,说:“他是我爸爸。”

爸爸!

张思翰凝视着诗卿眼神里的目光,“别开玩笑了,他那么老,你这样年轻,他会是你爸爸?”

“没和你开玩笑,这样的玩笑有意思吗?”

张思翰被诗卿说得满脸通红,他不该无端怀疑人家,因为诗卿的话,听起来没有半点谎言的成分。他说:“不好意思。”

诗卿盯着张思翰,反问:“你不是一个考古学家吗,你的态度应该认真而慎重。”

张思翰说:“可是,我得学会调节自己,不然的话,怎么进行那项枯燥而烦琐的工作,又苦又累。”

诗卿说:“想不到鼎鼎大名的张思翰,还是一个油嘴滑舌的家伙。”她这样说着,却没放下手里的工作,从口袋里取出一只精巧的银盒,打开盒子,里面放着一枚小小的针管,她捏着针管对准一朵奇花的叶瓣,一针扎了下去,银针刺进叶脉,她的动作小心而谨慎,抽出一管透明的汁液。

张思翰问:“这是什么?”

“剧毒,只要针尖那么大,就能致人死命的剧毒,但是它还有另一种用处,培养抗毒血清。”

张思翰问:“跟蛇毒相似吗?”

诗卿说:“差不多。”她似乎忘记了众人的存在,转身走到一台显微镜下。将针管里的毒素滴到载玻片上观察,她的神情十分专注,接着说,“我需要一滴新鲜血液,把你的手伸出来。”张思翰不知道她要做什么,但是那个女子的手摸到他的耳朵时,他感觉全身好似被一种巨大的幸福覆盖,诗卿用一根消毒的银针,在张思翰的耳朵上一刺,此刻更加贴近诗卿的脸,张思翰想看清楚她的面容,那绝对是一张可以让任何男人俯首称臣的,绝色倾城的脸。

更令人惊奇的是,张思翰看见自己的血被混进那滴毒素,鲜红的颜色立刻变得浑浊,深红。诗卿饶有兴趣地说:“花草的毒性像自然界里的磁场一样,同性相斥,异性相吸,很有意思。”

绝世美貌的女子谈论起人间剧毒如同家常便饭,而她的气质又不像是大奸大恶之辈,真是令人匪夷所思。

何徽阳好奇地指着一株白色球状的小花穗问:“这是什么花?”

诗卿说:“断肠草,你没听过吗,世界十大毒草之一。”

张思翰对这些花花草草有了些兴趣,低头看见一个青花小罐内养着一簇植物,盛开着两朵粉红小花,如红缎一般漂亮,他说:“两朵红花肯定是剧毒之物,否则的话,不会用这种道光青花罐来栽培,宝剑送与壮士,红粉赠与佳人,嘉道青花瓷算是晚清没落的瓷器贵族,这件小罐的釉面清淡稀薄,与这两朵红花的妩媚娇艳,正是相得益彰,一淡一浓,好看。”

诗卿看了他一眼,“你也懂花,这是彼岸花,花如龙爪,红色的这种叫做曼珠沙华,具有神经毒素,能麻痹人体知觉,重者死亡,不过科学家正在研究,提取它的生物碱,用于抗癌!”

张思翰笑了,“老七,毒花很美,也并不可怕。”

鬼眼七意味深长地看了他一眼,意思是,你是说花,还是人?两个人相视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