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杞人忧天的焦虑症
焦虑症常常发生在年轻女性身上,由于人际关系或是内心情感冲动等原因引起矛盾、冲突,当她受到这种威胁自己却无法控制时,就会产生一种长期并且不现实的焦虑,也可以认为是一种过分的焦虑。
焦虑发作每次持续时间不等,可以数分钟、数小时或数天,一般为反复发作,发作间歇期可以完全正常。发作频繁者可卧床不起,也有病人只发作一两次即自行缓解,不再复发。根据发作的持续时间长短又可分为急性焦虑和慢性焦虑。
急性焦虑发作常在急性精神创伤后突然发病,病人会感到一种没有明显理由的极度惊恐,并且是一种让人难以忘怀的,似乎即将到来而又说不清的灾难感,甚至觉得“马上要死了”,因而病人可能出现一些冲动性的不可理喻的行为,感到自己“要疯了”。这时病人心跳加快、出汗、恶心、头晕、胸部疼痛、软弱无力,并且似乎陷入“真空”、“气不够用”的状态,而产生一种“必须走出去呼吸新鲜空气”的想法,后者实际上是由精神性呼吸浅快引起了“呼吸性碱中毒”。
慢性焦虑也称为慢性焦虑状态,症状比急性轻,但病程长而呈慢性反复发生,有时还会出现急性发作。慢性焦虑的表现复杂多样,变化多端。病人总是紧张忧虑、神经过敏、容易受惊、心悸、疲乏、胸部疼痛、胸闷、气急、烦躁、神情不安,似乎一直存在失眠、头痛,工作上也显得力不从心,工作效率大打折扣。而这种“不胜任”的感觉反过来又增加了新的焦虑,形成了恶性循环。
“解铃还需系铃人”,焦虑症以心理治疗为主。需要通过面对现实、揭露潜意识的内心冲突,来增强自我认识和承受能力。尤其是使病人了解本病是功能性的,不会危及身体健康,从而减少一些精神上的压力,减轻焦虑。在此基础上再使病人相信,这种疾病是可以治愈的。若能将病人的注意力引向有益于身心健康的业余爱好方面,常常会收到良好的效果。病人向医生或亲人、好友吐露心声,得到安慰,往往可以减轻症状。值得一提的是,同时服用抗焦虑药物虽然可以减轻症状,但却不能代替心理治疗。所以千万不要将希望完全寄托于药物,这里我们推荐可以作为选择的药物有安定类、普萘洛尔(心得安)、多虑平等。
二、毫无必要的忧郁症
忧郁症也称为抑郁症。它是人们耳熟能详的心理疾病,同时又是人们的“心灵杀手”,所以不得不提醒人们加倍提高认识。在女性当中,每5位中就有1位患有忧郁症。
在日常生活中每个人都会遇到不舒心的事情,但是作为正常人因天灾人祸等引起的持续性的悲伤或不愉快一般不超过6~10周,而忧郁症病人在遭遇某种不愉快之后出现持续性情绪低落,还有多数忧郁症病人是在非常顺利的家庭和社会环境下莫名其妙地发病的。
忧郁症的表现多种多样,一般可以归纳为以下5个方面。
第一,兴趣降低甚至丧失。病人情绪低落,言语明显减少,丧失了过去所具有的各种爱好,对于原来十分感兴趣的事情表现得无动于衷,即使是听到非常令人高兴或使人悲伤的消息,也激不起一丝热情或悲哀。
一位家庭主妇即便原来没有什么爱好,但是她热爱生活,干起家务来常常是生气勃勃,日子过得也有滋有味的,而一旦她对家庭生活没有兴趣,连天伦之乐也不能享受,这时就要考虑她可能已经存在忧郁症了。
第二,感到精神疲惫,似乎精力已经耗尽,想振作也振作不起来,即使振作也无法持久。病人感到缺乏动力,没有别人催促或推她一把,她就什么也不想做,也动不起来。
第三,自我评价过低。对于前途悲观失望,看不到一线希望之光。常常自责自罪,认为自己什么知识和技术都没有,毫无用处。对于已经取得的成绩也认为没有任何价值,或者只是看到自己的缺点和错误,觉得自己似乎什么长处也没有。感到无论是工作、事业或学习与生活前景黯淡,任何事情都已经无可挽回或不可收拾。严重者可以感到绝望。
第四,无助感。病人感到对于目前的处境已经毫无办法,对于自己的不幸和痛苦无能为力。同时感到别人对她爱莫能助,尽管她看到别人在为她操心费力,完全能够体会到别人的善意,但是她感到无济于事。
第五,感到生活或生命本身已经毫无意义。活着不如死了好,会产生自杀意念,甚至有自杀行动。此外,忧郁症病人常常会有食欲减退、困倦、睡眠障碍(早醒为主)、便秘、消瘦、精力不足、性欲减退、闭经等症状,或出现神经官能症表现。中年女性较多见的是感觉身体不舒服,如局部疼痛,常常是难以说明的不适感,而情绪变化可能不明显。
据研究,忧郁症常是由于脑内的化学物质不平衡所致,并非意志不坚强或与人无法相处,所以病人的行为应当得到人们的理解。有些病人身体患有严重疾病而产生的忧虑也表现为忧郁。此外,服用某些药物也会造成忧郁。
需要指出的是,忧郁症的自杀率很高,对于病情严重、极度消极、自杀危险性很大的病人,仅仅严密看护是不够的,应当毫不迟疑地送到医院给予治疗。
忧郁症不是凭借意志或强打精神就可以克服的,所以应当及时服用抗忧郁药物。由于忧郁症是反复发作的疾病,除了要选择安全有效的药物外,一定要坚持充分的药物维持治疗,整个疗程一般一年。如过早停药则容易复发,不仅使自己再次陷入痛苦,又给进一步治疗增加了困难。目前较好的抗忧郁药物有百忧解、赛乐特等。
三、莫名其妙的恐惧症
谈起恐惧症,很多人也许会联想到“胆小”两个字。而我们这里所提及的恐惧症是某些人明明知道某些物品或环境对于自己不会构成任何危害,但是每当想到或接触这类物体或环境的时候,也会表现出过分的、不合情理的害怕、焦虑。当确实靠近这类物体或环境,她就会达到惊恐的程度,所以她的日常生活和正常行为都受到影响。
恐惧症在女性中多见,其原因与焦虑症相似,这种病症在中外历史上很早就有记载。据说,罗马帝国的奥古斯都大帝就害怕一个人停留在黑暗的地方,我国古代杞人忧天的故事中有不少来自于真人真事。
健康人有时也有害怕或恐惧的时候,但是健康人与恐惧症病人最重要的区别在于,健康人能够面对现实,而恐惧症病人则是回避现实。
恐惧症病人多具胆小、羞怯、被动、依赖、高度内向、遇事易发生焦虑的性格特征,而某些精神因素,如夫妻分离、亲人死亡、意外事件、亲人患病等不愉快事件,也可以诱发本病。
恐惧症常表现为以下几种类型。
第一,广场恐惧症。是指对于公共场所的恐惧。病人害怕进入各种封闭的公共场所,如商店、剧场、拥挤的广场或者飞机、公共汽车等。当看到周围都是人时,病人的恐惧感尤为强烈,严重者无法走出家门,提心吊胆地待在家里。
第二,恐高症。表现为不敢站在高处,当发现自己站在高处时,立刻双眼紧闭,面色苍白,甚至要晕倒。
第三,幽闭恐惧症。表观为害怕处于关闭的狭小的空间,如实验室、地下室,即使有人陪同也感到恐慌。
第四,社交恐惧症。表现为社交场合紧张,甚至一说话就脸红,忘记自己要干什么了。
第五,动物恐惧症。表现为对于单一动物类型的恐惧,如对于鸟类、蛇类、狗类、虫类等的恐惧。
第六,疾病恐惧症。表现为对于某种疾病的恐惧,如癌症、心脏病、性病等的恐惧,达到“谈虎色变”的地步。
恐惧症通常在青年时期起病,病程很长,时好时坏,突然发生严重恐惧症常常预示精神分裂症的发作。所以有以上任何一种恐惧症状突然发生都不应轻视,一笑了之往往会贻误病情。对于恐惧症要采取积极的综合性治疗措施,如行为疗法、药物疗法和心理治疗联合应用。单用心理治疗并不能完全消除恐惧症状。病人应当在医生指导下接受相应的正规疗法,才能够较好地面对和认识现实。
四、难以控制的强迫症
许小姐特别“爱干净”,每天洗手达几十次,甚至数百次,皮肤被洗得发白了、破溃了,她仍旧照洗不误。“为什么她停不下来,谁在强迫她?”其实,谁也没有强迫她,而是强迫症在作祟。
强迫症有10%~15%起病于少年时期,50岁以上发病者罕见。脑力劳动者多见,病人的智能水平和社会经济水平多在中等以上,其中部分人曾经接受过严格教育,尤其是那种要求过高、吹毛求疵、指责过多以及经常担惊受怕的家庭教育。它的特点是反复出现某些想法或幻想,或反复发生某些冲动或动作,而病人自己又知道这种念头是不可能的,是病态的,就从内心深处进行对抗,不愿意这么想或这么做,但是同时又非常担心自己会想下去或做出来,这就是强迫观念和强迫行为。
强迫观念可以有多种形式:
第一,强迫性怀疑。表现为对已经做妥的事情仍不放心,如怀疑是否锁好了门,寄出的信是否贴了邮票,煤气或电灯是否关了,甚至怀疑自己在公共场合是否穿了衣裤等。严重者连真实感也发生了问题,比如对于刚刚说过的话或做过的事情,总怀疑自己是否确实说过或做过,总怀疑自己说错了或做错了。
第二,强迫性回忆。表现为频繁回忆已经经历过的某些事情,使自己感到单调厌烦。
第三,强迫性联想。表现为当看到、听到或遇到一些不祥或不愉快的情景,如看到有人抽烟即联想到可怕的火灾。
强迫行为常常与强迫观念有联系。如,有一青年每当打开电灯时便不可抗拒地想:“我父亲要死了。”(强迫观念)她很担心自己会想下去,接着强迫自己再碰电灯开关,对自己说:“这样的话就可以打消刚才这种想法。”(强迫行为)
另外,强迫行为也可有多种表现,如“强迫性检查”与强迫性怀疑有关(病人反复检查已经锁好的门窗等),“强迫性洗手”与疾病恐惧有关,“强迫性计数”多与强迫性联想有关。
“强迫性仪式动作”是具有象征性吉凶祸福的固定动作,如进门时,先后退一步再前进,或默祷片刻,以保吉祥,或以手拍胸部,以示逢凶化吉。
多数病人的症状很顽固,由于强迫观念纠缠,造成精力不集中,强迫动作的重复又造成时间浪费。病人往往自认为得了精神病,故而在人们面前极力掩饰,甚至回避就医。这种消极态度是不明智的,且是有害的。因为强迫症病人往往难以自拔,所以越早就医越能获得良好的效果。
强迫症的治疗可分为几个方面,首先,是心理治疗,主要是给予安慰、保证和鼓励,树立自信心,能使症状减轻,能够从事日常活动,比如行为疗法(消除与强迫症状有条件联系的因素)、培养生活爱好和从事有兴趣的工作,转移其注意力。某些病人应用自省疗法,揭露潜意识内心冲突,增加内心承受能力可以使症状消失。其次,是药物疗法,可以选用抗焦虑药如安定等,抗抑郁药氯丙咪嗪等对于强迫行为有效,丙氯拉嗪则对于强迫观念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