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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文艺女青年(1)

麦言身上的文身在看守所里帮了他大忙,那些比他早进来没多久的人抢了他的衣服,要群殴他的时候,看到了他的文身,把他认作了同道中人。之前他们看麦言文质彬彬的,以为麦言是他们讨厌的、在外面的时候总是管着他们的那种人。

可是这玩意到了监狱就不管用了。在看守所住了几个月后,麦言得知自己被判了三年,罪名是若惜虚构的,但麦言还是认了。这三年麦言要到监狱里进行劳动改造。可是他已经习惯了看守所的生活,在这里他结交了不少真性情的朋友,他们虽然凶残,还有些偷偷摸摸的,但他们都不虚伪。麦言很舍不得他们,可是由不得他选择,好在有一个叫三儿的朋友,跟麦言一批,被装上了去往监狱的车。

监狱生活一点儿也不像他想象的那样刺激,他曾经觉得,人生一世,得把好事儿坏事儿都经历一下,才算圆满,死的时候才能无憾。看了一些越狱类的电影之后,他更是觉得监狱生活是人生必不可缺的一课。

可惜想象总是跟现实差得很远,在监狱的三年,每一天都是昨天的重复,比上学还枯燥单调。幸好只是三年,如果是三十年,麦言肯定熬不过去,他还是喜欢外面的花花世界。在监牢里没有事儿做的时候,他依旧是写小说,只是不能像以前那样,写完了交给出版商然后拿钱就行了。在监狱里,每天写多少字,写了什么,都要给管教看。他继续写他喜欢的古代小说,写那些侠客和圣贤。

其实在古代,皇帝一句话就可以灭人九族,大多数圣贤都坐过牢,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人生就是这样起起伏伏。在牢里,麦言努力让自己向道向佛靠拢,学习他们坐而顿悟,学习他们舍身喂虎的精神。他想只要达到了他们那种境界,那种极乐的境界,那么不管在哪里,不管做什么,不管生与死,都不能让他烦忧了。生命中就只剩下快乐了。

被抓起来后,若惜来看过麦言两次,两次都跟他吵得不欢而散,后来她就再也没来了。而林静,则是彻底在他生活中消失了。麦言也没有告诉其他朋友他入狱了,他们可能觉得是麦言故意玩失踪,或者出家、出国了。不过即便他们知道他坐牢了,也不会惊讶。在他们眼里,这本就是他该经历的事儿。

若惜第一次来找麦言,是有些自责的,毕竟是她亲手把他送进看守所的,虽然后来她又后悔了。她可能是为了给自己找一些理由,一看到麦言,她就问他想清楚没有,有没有为以前做过的事儿后悔。

麦言笑了,说当然没有。他说:“我不是你,我怎么会后悔呢。过去、现在、以后,都不会后悔。”

若惜问他对坐牢这件事有什么看法。

麦言说:“没什么看法,人生在世,本来就是坐牢,只不过外面的牢狱大一点,里面的小一点。我一生只想追求自由自在的生活,可是这世界上根本就没有纯粹的自由。”

若惜没再理麦言,转身走了。他一直看着她的背影从视线里消失,她明显消瘦了很多,黑眼圈很重,甚至隐约能看到白发了。他此刻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喜欢她,可他还是说出了那些伤她的话。他想让她忘记他,如果不忘记,此生她都没有办法好好开始新的生活。此生,他想他对她的愧欠是最多的。

等若惜再次来看麦言,已经是十个月后了。麦言已经从看守所搬进了监狱。她说她把孩子生了下来,问他想不想见见孩子,他说想,她说偏偏不给你见。

麦言说:“你看,这就是你和我的区别,你觉得不让我见孩子,对我是一种伤害,可是我对孩子本来就不是很在乎。你给我看,我谢谢你,你不给我看,我也不会怪你。”

若惜沉默了一会儿,抬起头盯着麦言的眼睛说:“你就是个彻头彻尾的浑蛋,我以为把你关起来一阵子你会改过自新,结果你一点儿都没悔改的意思。我以后再也不会来看你了,你就死在这里吧。”

若惜的诅咒很管用,她走后不久,麦言就到鬼门关走了一遭。其实是再简单不过的事儿,就只是擦肩而过的时候碰撞了一下,也许是早饭不合胃口,那个傻大个转身就给了麦言一拳。

麦言很久没有打架了,自从开始写小说后,他就变成了文质彬彬的人,起码看起来是那样的。如果他跟人说他写小说前也曾砍过人,估计没人信,尽管他的体格也确实可以做一个土匪。

那傻大个的第二拳被麦言躲开了,麦言抬腿就是一脚,想踢他的裆部,却踢歪了,踢到了他腿上。那傻大个猛扑过来,他们就扭打在了一起。麦言没有那人力气大,吃了不少拳头,最后三儿过来帮麦言解了围。

之后麦言就跟三儿成了好朋友,在此之前他们仅仅是抽个烟借个火儿的关系。三儿说那个傻大个就喜欢打架,几天不打就皮痒,很多人见到他都绕道走。

麦言说那就约个时间我跟他再打一架吧,上次太不过瘾了。你也知道,过道里窄,他力气大,被他一压住,我想反击都不行。

三儿说没关系,下次选个好地方,夜里动手,躲着看守,随便你们打。不过万一你要是打不过他,我可不好再出手帮你。

麦言说没事儿,打得过就当练手,打不过就当练皮。

麦言想自己需要被人狠狠地教训一顿,也许那样能让他清醒许多,同时他心里也有许多怨念,也想找个人发泄一下。那个傻大个是最好的人选,他几乎每天都在打架,他从不记仇,只是喜欢拳脚相搏。

他们约在晚饭后,大家都出去唱爱国歌曲的时候。他们俩在人群后面,他本来还想打个招呼,说句来吧,结果刚站好那家伙就飞起一脚踢在了麦言的下巴上,麦言后退几步,重重地摔在了地上。

麦言站起来,那人又是一脚飞来,这次麦言躲开了,并且又趁势拉着那人的脚送了他一程,那人也摔了个四脚朝天。

就这样你一脚我一拳,一直打到唱歌的人散场,麦言已经走不动了,三儿把他扶回床上,麦言觉得自己离死不远了,可是他心里却很畅快。

麦言养伤的那阵子,监狱里刮起了同性恋风,几乎所有男人都相互爱恋了起来,像瘟疫一样,连三儿也没有例外。麦言伤好后,虽然那股所谓的歪风邪气被管教打压下去了,可耳边还是经常听到有人谈起攻和受的问题。他们还说,这股风气先是从娱乐圈刮起的,你看电视上那些一本正经的明星们,性取向都出问题了。受他们的影响,追星族也被感染了,还有不少时尚潮人、文艺青年,都没幸免。

他们说到文艺青年的时候,麦言想到了文丹、艾佳和林静,如果她们相互喜欢起来,会是什么样的情景呢?他突然很期待。

一旦有了期待,在牢里的生活就显得有些憋屈。虽然只剩下一年多的时间了,可越是快结束的时候,越让他心慌。

三儿比麦言的刑期短,在麦言还有几个月才能出去的时候,三儿跟他告了别。他走的时候麦言抱了抱他,这应该是麦言从小到大除了爸爸之外抱的第一个男人。抱住他的时候,麦言有一种奇妙的感觉。

三儿入狱的过程比麦言还荒唐。有一天他在街上闲逛,遇到一个游行的队伍,队伍里举横幅的人眼看就要体力不支了,三儿就冲过去接过了那横幅。因为那横幅上写着一句很热血、很爱国的话,三儿作为一个自以为是正义化身的好好青年,自然不能错过这一可以好好表现的机会。他把横幅举得高高的,路上的美女都在看他,他感觉很得意。他走在队伍的最前面,队伍很长,后面跟了数千人。

三儿最喜欢的歌就是崔健的《新长征路上的摇滚》,歌词是这样的:“听说过,没见过,两万五千里,有的说,没的做,怎知不容易。埋着头,向前走,寻找我自己,走过来,走过去,没有根据地。”

崔健过去演出的时候,每次唱到这歌,就会穿上老式的军装,戴上军帽,还会有个人举着红旗配合他。三儿举着横幅的时候,就把自己想象成了举红旗的人,他全身三万六千个毛孔都张开了跟他一起唱《新长征路上的摇滚》。他渐渐觉得他不仅仅是舞台上的崔健了,他真的变成了一个红军战士,走在长征的路上——“五岭逶迤腾细浪,乌蒙磅礴走泥丸。”

因为太过陶醉,三儿没能注意到队伍后面发生了什么。在他埋着头向前走的时候,后面队伍里的人开始砸路边的商店,抢店里的东西,还有一些人,当众逼迫逛街的女孩脱下他们看着不爽的衣服,并且当众焚烧掉。

这样胡闹,警察自然不会看热闹,他们都被抓了起来。三儿是事后才知道这些的,可是谁信呢?谁能相信举旗的人和闹事的人不是一伙的?于是他就被判了两年,比那些搞破坏的人刑期还长,因为他走在队伍的最前面,算是领头人之一。

三儿事后才知道,他是被人利用了,或者说被自己的热血利用了。在这个时代,你看到的和你想象的总是背道而驰。三儿看到的那群热血爱国青年,其实是一帮唯恐天下不乱的人,他们背后是有一股黑恶势力的。他们本来只是几十个人,正是因为有了三儿这种遇到事情不能冷静思考之后再行动的人,他们的队伍才壮大起来了。

不过三儿也不后悔,进来之后他也没有表示多大的不满,因为他在外面也有一个他惹不起的姑娘。那个姑娘比小月月还极品。如果说小月月的作者是因为没有蛋而不能蛋疼只能胃疼的话,三儿和他的那个姑娘在一起,天天都蛋疼。

那姑娘在三儿入狱后也来看过三儿几次,每次都被三儿拒绝了。三儿的意思是,在这里躲上两年,那姑娘就得把自己忘了,然后他就可以开始新的生活了。不过这只是三儿一厢情愿的想法,在他出去一个月后,他终于想起麦言这个牢中密友了。他拎了一包东西来看麦言,当然那些东西最后都被看守留下享用了,麦言只拿到了一包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