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句俗话叫做,当年有牙没豆,如今有豆没牙。包含的道理不需阐释就会明白,就像很多真理的表达,往往是很朴素很直白的那么几个字,几句话。很多的学者往往很笨拙地把简单的道理故弄玄虚地整理得很复杂,很艰深,仿佛越是别人不懂的才哄抬出自己的学问之高深。其实,这是故作的聪明,往往是聪明反被聪明误,所以一厚本一厚本的所谓学术著作全是注水的猪肉,很少有人去阅读,或者是很少被认真地阅读。我甚至怀疑一些学者自己可能都很少读别人的著述,而又生造出更没有人读的大部头著作以垫高自己的职称或身份地位,满足了一时的虚荣,然后还可以拿头衔去当评委挣好处,乱点评混吃喝,让美女来陪着插科打诨,虚情假意,浪来浪去,云里雾里,花枝乱颤。
所以,人们还是喜欢简单的表达,话少理丰,话俗理端。有牙的时候,想吃却没有,真正有吃的了却又没有了牙,人世间的很多无奈不都是这样吗?以切身的体会,年轻时吸烟,烟瘾大却没有烟或好烟抽,而今有好烟了却又因为身体的原因戒了,所以抽了一辈子的劣质烟;饮酒也这样,年少时酒量大消解酒精快,少年心事当拏云,就有酒量更有酒胆,只是美酒太少,到而今美酒有了却不能再喝了,就不能放胆,也不能放量,因为还是性命攸关重要,所以也喝了一辈子的劣质酒,却最终在真正的美酒面前望而止步,总结出酒以养德的至性名言而不能再放浪失徳。人生如是,可谓多矣。
回想少小时候,根本就没有什么零食可吃,固然是因为粮食紧缺到难以果腹的原因,糖果糕点之类,也像是一句俗话说的“十年难逢一个闰腊月”。但可能天下的孩子都是好吃喝的,君不见滴着鼻涕的懵懂小儿只要见了喜欢吃的吃食,任你让他喊姑叫爷都行;也可能天下做父母的都理解和认同了这一真理,无论如何也得满足了孩子的心愿,除非是家里粮食缺乏得难以揭开锅盖的时候。所以卖零食给孩子的摊点古今都很多。
像我这样年龄的人,出生的时候中国刚刚闯过“************”,元气才开始恢复,所以对食物的嗜好应该远远胜于今天的孩子。今天的孩子大多厌食,父母说当年没有充足的饭食,他们想到的是父母愚笨到没有饭吃为什么不吃肉,就像中国古代“五胡乱中华”时某个皇帝的金口玉言。当年我们除了每天三顿而大多数时候是两顿饭食外,整天嘴巴都是闲着吞咽口水的,童年时也没有多少高论需要嘴巴发表,大多数时候是不动嘴巴的。但为人父母的都还是知道自己的孩子肚子里装了多少点饭食的,不然怎么叫父母呢?不像现在的很多父母,早上孩子上学时还没有起床,给几个钱就打发了,至于肚子里装填进了多少食物确实是心中无数的。
我们那一代人可能吃过的最大数量的零食都是自己家里加工出来的,加工的方法可能都离不开一个“炒”字,这主要是取决于原料的缺乏。炒出的东西生硬,便于锻炼牙齿的坚硬度;吃在肚子里需要很多的水分来发胀,而发胀的食物却都要排出大量的气体。所以,我说我们那一代人是牙齿最硬的,牙劲最大的,消化功能最好的,当然也是臭屁放得最多的。吃了炒出的豌豆、胡豆、黄豆、小豆是最容易排放大量气体的,有人说恐龙的灭绝就是因为自己放的屁中有害气体太多,对这一点我不敢苟同,因为我们还活着。确实地,炒豌豆,炒胡豆,炒黄豆、小豆,炒苞谷,炒红苕干,这些东西伴随着我们的童年。
炒豌豆、胡豆很简单,把铁锅烧热,直接把豌豆、胡豆在锅里翻炒,炒到豌豆皮黄开裂、胡豆皮变得焦煳即可食用,热食冷食均可,但每次不能吃多,丢一两颗在嘴里,用舌头推顶到槽牙中间合适的位置,闭着眼用力,“乒”的一声即可将其破碎,然后慢慢嚼食,下咽得不可太匆忙,不然难以消化,所以要咀嚼很久。这锻炼了腮帮子和牙齿,当然舌头也是起了作用的,但舌头有时却被无辜地咬破,现在我已记不清那是不是一种优雅的咀嚼方式了,因为当年确实没有仔细观察和记录过。
炒苞谷首先要选好材,像普通的马齿形苞谷是很难爆出苞谷花儿的,炒到焦黄都不爆,在嘴里一咬就变成了一包粉,有些呛入鼻腔就会不住地打喷嚏。除非是用当时一种专门的炒苞谷的工具,很多孩子都有守在那种手艺人摊子前研究炒苞谷花儿的经历。家乡有一种刺苞谷,外形尖而圆,可以比较容易地爆出苞谷花儿,一般是专门种来炒苞谷花儿的,但由于产量低,就像用来酿造醪糟的糯谷一样,很少有人家种植,毕竟那时需要的是粮食的产量而不是质量。
到了冬天,没有苞谷可炒了,家境条件次些的就给孩子炒苕干。苕干有生、熟两种,生苕干是将红苕淘洗了直接切成薄片或条状晒干的,炒出来没有多少甜味,因为缺乏糖分。如果是家里有闲着不用到生产队参加集体劳动挣工分的年龄不很大的老人,或者是女主人比较勤快、对吃食比较讲究,就会做熟苕干。熟苕干是将红苕蒸煮得接近熟了,然后切成薯条或薯片晒干,可炒也可不炒。红苕当年也是主食,吃炒苕干比较常见。可以说在困难的年代我们都吃的是薯条,在今天的少男少女热衷于洋快餐的时候我如是说,我们也是吃西餐长大的,我们是把薯片吃厌了的,让而今的孩子好生羡慕。
炒黄豆是很少有的,主要是黄豆的产量本来有限,而且要留着节日的时候做豆腐,所以把黄豆炒给孩子吃的,要么是家境较好要有意显摆显摆的,要么就是不会精打细算过日子的人家。炒黄豆可能是这些炒食中味道最好的,特香,我们都能记得起那种味道。而且炒黄豆比较而言酥软易咬,所以是倍受人喜欢的。在我们那一带山里流传着这样一个关于炒黄豆的故事,好多人都会讲,就是旧时大巴山里不懂事的少年娶个大龄媳妇比较普遍,当了新郎的少年有的还不懂晚上行夫妻之事,和媳妇分睡在床的两头。已经懂事的女子为了引诱少年,就把白天炒好的黄豆放在枕边,时不时吃上一颗两颗,睡在另一头的少年被吃食逗得兴起,就会从被子里钻过来和媳妇一头睡。吊足了胃口,媳妇就会给新郎一颗两颗炒黄豆吃。待还要再吃,就得依从媳妇的了,懵懂的少年就这样懂得了夫妻之事,尝到了夫妻之事的甜头的少年喜欢上了吃炒黄豆,过不上几年就会生出一大堆孩子,这可能是关于“食色,性也”的通俗版本的解释。读张贤亮的小说《习惯死亡》,里面写到仅有的那么点男女之事,也仅只是描写到皮毛,但人物却会闻到一种黄豆粉的味道,我不知道作家的灵感是否也来自于这样一个笑话?如果是的话,吃炒黄豆的故事流行的地域肯定是很广很大的。
吃炒黄豆不能太快,要一粒一粒地细细地嚼,越嚼越香,香到腮帮子和骨头里去,整个夜晚都会是香香的。现在早上吃油茶,偶尔咬到一颗炒黄豆,虽还是香香的,但已再品不出昔日的滋味了。
时光一代代地过去,食物也在渐次地发生着变化。但记忆这东西却往往把平淡岁月里的一些事情牢牢地守护着,而把繁华的很多事情丢到了脑后。难怪有人说:记忆是一个人的神话,神话是一个民族的记忆。
2010年1月10日于澡雪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