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素高昂的他,在只有我们两个的时候,是失去了战斗力的临家大男孩。他不会跟我表达什么,我只需体会他的举手投足,没有过分的,也不会有不到的。我们合作两年,他的确是个勤奋而显赫的人物,一切尽在掌控中,我借助他的欣赏,声望和业绩在圈子里很快上升。
所以我请他吃饭,因为想不出还有什么表达方式更能贴切些。他很少喝酒,对酒精的敏感,他特别惧怕失态。他说他是完美主义者,我说我也是。可他那天说了句话,让我有所动容。也就是从那天起,我对他开始有了不想抑制的渴望。
我不是一个冷漠的人,虽然貌似冷漠,我也是一个对爱情充满憧憬的人,却始终压抑。我特别羡慕勇于表达欢喜的小猪,她很快乐,也会忧伤,可她比我会解压。而我只是羡慕。
他说,六十岁时,我追求你。
我诧异,故作镇静,为什么那么遥远。
因为你的清高。
清高是不分年龄的。
不,那个时候,你就不再清高了。
我不再问。因为已经感动,结果不重要,只要这份感觉,就够了。但我仍不懂,为什么清高可以成为借口,用那么多年来等待,等待所谓清高失去光华,失去生命力,然后才用瀛弱的身体和苍老的面孔聚合。
我不问。他不说。
小猪说我们两个是世间最最浪费生命的人,爱的美好都不抵一个面子。小猪说,爱情本该是个糊涂虫,可在我们俩之间,爱情像潭清泉,清到水中无鱼,太无趣。
直到后来发生了一件事,不然不知道这种拉锯般的爱情会持续到何时,才能够天明。
他突然在半夜入院,浑身鲜血,断了三根肋骨,左腿骨折,左脸豁开一个大口子,连牙齿都露了出来。小猪说是他跟朋友从外地回来,冰雪路滑,在高速上遭遇车祸,四个人只有他活过来。小猪刚一开口,我的心一下子就被抽干了,一阵慌乱,差点喘不过气来。
昨晚,我和小猪在凯伦咖啡吃晚饭,聊了很多,包括他。不到九点的时候,天空竟意外的下起了冬天里的雨。路灯下,整条街道油亮亮的,听不到雨落,只见点点水花。
人活的越久,越能看破一些世事。如果说他对爱情失去了平衡感,那么对于我来说,不公平。无论他是否善于表达爱,毕竟婚姻的破裂给他带来的,应该是人生中莫大的代价和教训,还有六年同居的女友的离开,让貌似强大的他,在爱情面前恐惧不前。
不知什么时候,雨变成了雪。在风的扯动下,雪花漫天飞舞,在灯光里,扑在落地玻璃窗上,又转头撞向天空。大厅靠近旋转楼梯旁,一架白色三角钢琴,和一身白衣的弹奏男孩,还有窗外飘飘的雪花,随着叮咚的琴声,让心飞得很远。
一瓶柔红,加一片柠檬,加一块冰……我并不是爱酒的人,也品不出暗色灯光里那一抹润红的滋味,只是喜欢,这份情调,喜欢红酒入杯时旋转滑动的旋涡。
小猪的面孔有些潮红,我有些头晕,街上的雪还在舞蹈。门刚打开,雪花便扑过来,凉沁沁的钻进衣领。整个世界都被白色包裹了,一阵惊喜,我和小猪相视一笑,互相挽着,迎向飞雪,走进空荡洁白的大街。我和他也曾在雪中并肩走过……回家后,我关掉手机,站在阳台上,望着丝毫没有停歇之意的夜雪,出神了很久。楼下只有我刚踩出的一行脚窝,从大门口一直到单元楼下。
当雪花添满了脚窝,我接到了小猪的电话。
都样是红,酒红让醉心,血红让人痛心。
我不知道我幼稚得可笑,只道如果爱了,就要有爱的表现。他不说,只是在一些我需要的时候,悄悄地替我做了。他也从来没说过一次“爱”,只是借用眼波和气息,让我随时都能毫无阻碍地感受到。
我再也不在乎他是否给予表达,我只要陪在他身边,用我全部的能量,日夜照顾他。医院里的那段时间,我们仍不说爱,因为爱早已彻底融进了每个一个动作,每一个眼神,每一个细节。
他落下了残疾,走路左腿微跛,左脸像老树的瘤节,有一条蜿蜒的暗红色伤疤。情人节这天,他出院了,我以恋人的身份,和他一起搬进了他的家。
红红的烛火,红红的玫瑰,还有两杯红红的酒,我从梦中,终于坐在了真实的他的身边。
他说,本来要等到六十岁。
我说,本来我不相信,那么多年之后,任谁也保证不了。
我能。因为我有信念,就是对你的爱。
现在不用等了。
从此以后,只有我和你。
只有我和你。
爱情,你移动了吗
一
十月的一个不是周末的上午九点,一个电话打进了我的手机,看看是个陌生的移动号码,便没理会,塞进口袋里。我本来不想接的,但是它似乎较上了劲儿,一直震到我胸口发慌。
“喂,你好,请问你哪位?”
我偏着脑袋夹住诺基亚手机,手不停地在键盘上敲打着经理急着要发表的会议资料。我是他的助理,说白了,就一打杂的。今天早上,老总为下月总部来监查的事训了我的头儿,就那个马脸经理,他现在正熊着脸满办公室挑刺儿呢。
“你好。呵呵,在上班?”一个年轻的男孩子的声音,西北口音,低沉而嘶哑,自从阿杜、刀郎一夜成名后,现在网络上流行的歌手一溜儿全这声线。
“是啊,累死人不偿命的干活儿。俺一个穷打工的,不做事喝西北风啊。”
“呵呵,都一样。”
“哦。哎,你谁啊?今天不上班?”
“我上夜班。白天休息。”
“上夜班?咦?你究竟是谁啊?我——好像不认识你吧。”我们公司全员只上八小时制长白班,而我所有的同学朋友全都不是这腔调的。这个人让我挺疑惑。
经理坐在一边白着眼瞪着我吼道:“哎,哎,上班时间,注意纪律啊。”
“我们认识的啊,你不会记忆这么差吧。”他似乎很有信心。
“这——真没印象。我们真认识?”我强忍着最后耐心。
经理用手里的文件夹狠狠敲着办公桌:“哎,哎,听见没有,就说你呐。还越说越带劲儿,要不要我放你长假出去煲啊,瞧你们一个个做事都什么态度。”
“呵呵。你们头儿在骂你了吧。”
听着这句有些兴灾乐祸的话,我的火气腾地冲上脑门。“关你屁事!你个混蛋二百五,真是神经病,你TMD吃饱没事干是吧,扯蛋。”说完就死命地摁下手机键,一直摁到关机。
一办公室人伸长了脖子学长颈鹿状,向我这边行注目礼。
经理站在我的电脑桌前,脸是绿的。
二
一连几天相安无事。
闲下来的时候,我想起那个骚扰电话,翻开通话记录,那个手机号码还安静地躺在已接来电里面,我发誓,板上钉钉的确定那个号码我没有印象。会不会是我以前的哪个久未联系的朋友?人是会长大的,声音是可以改变的。是不是以前哪个客户打过来?那天会不会他正好感冒了,声音是会有所不同的。是不是谁新换了号码?这么想,我就有些后悔起来。
人最不可饶恕的错误就是一遍又一遍地蛊惑自己去后悔。
后悔的结果就是让自己犯了一个最不可饶恕的错误。
于是,我借上洗手间的机会给他发了一条短信过去,以表示自己的歉意。
没有回复。
我又发了一条,仍然没有。真是我骂过火了,错怪了人?我心那个悔呀,就甭提啥滋味了。不过,也好,反正,我也不想在上班时间看那张马脸变绿的样子,一点儿也不可爱,看多了影响我的食欲,那无异于间接毁容和慢性自残,我二十一世纪大好青年,岂能让他给灭了。尽管马脸经理正埋头苦心经营着他的股市行情。
后来的一些天,我唯一牵挂的事情就是等那个号码再次闪现在我的显示屏上,那份等待比站在女生楼下等女友涂脂抹粉跟你赴约还心急。
终于,一星期后的一天,正上班,我期待已久的那个电话终于响起。
我立马溜进洗手间。
“上次真不好意思,我火气大了些,你没生气吧。”
“哪儿的话,是我在不合适的时间打了不合适的电话,影响你的工作和心情,应该是我道歉才对。”
“你不知道,我为我失礼的事都急得上火了。”
“是吗?那我罪过大了。是我这几天忙着处理公司的一些事情,没有跟你联系。”
“哦,是这样啊。”
……
也许是急于想澄清那次的误会,我在通话结束之后才想起,我还是忘了问他是谁。
在后来的几次通话中,他没说他是谁,我也不好问,我怕别人笑我贵人多忘事,我想,权当认识了个新朋友吧,做个陌生的熟悉人,假如他真是我以前的某个熟悉的人。
三
一天,聊天的当儿,他突然问了我一句话:“你说思思这名好听吗?”
“好听。”这名儿挺顺口的,是好。
“思思怎么样?好吧。”
“好啊。啊?什么怎么样?”我听着这话怎么那么别扭。
“哦。没什么。唉,你说人怎么就这么贱呢?都是拥有的时候不懂得珍惜,失去了才知道后悔,全TMD的混蛋。”
“呵呵,这——怎么说?你这个思思有事儿?”我不知其意。
“你不知道?”
“什么?我怎么会知道?”
“哦。你相听吗?”
“嗯。”
于是,我听他讲了一个故事,其实故事很老套,是灰姑娘爱上草包帅哥的故事。
他说,他是那种爱穿哈韩服饰、耳朵戴耳钉的男生,喜欢和那些穿得花枝招展的女孩混在一起,肆无忌惮地在大排档喝整扎金威,蹦一夜迪,唱一通宵KTV,可以输掉一个月的工资,欠两个月的外债,标准的月光族。
厂里有一个叫思思的女孩儿,那女孩儿和她哥哥,他们都在一起上班。女孩儿很朴素,也不起眼,平时话不多,很本分的一个姑娘,脾气很好,学东西又快,上了三个月班,主管就让她做了代理拉长。
“呵呵,人是不错啊。这么好的人,那你们又是怎么好上的呀?”
我对天发誓我不是有意要去窥探别人的隐私,只是,每个人都有无法自控的猎奇心理,除非神圣,而我是一介食人间烟火的凡夫俗子。我想发掘这个故事。
一天晚上,他和一帮人在大排档胡吃海喝,喝高了。回厂的路上,路过一家KTV,几个女孩嚷嚷着要去K一夜歌,便让出租车将他载到厂门口,他们却绝尘而去。望着那一群鬼魅般的身影,他想,这就是所谓的酒肉朋友吧。他的厂牌大概是在大排档给弄丢了,厂里的保安死活不让他进厂,打电话让他的那帮朋友给找找,那边只象征性地喂喂了两声,接下来就是高一声低一声的划拳声,酒杯碰撞声,和着杂乱的嚎叫声。
他狠狠地将手机砸在围墙上。
正巧,思思上完电脑培训班回来,见他这样,就招呼了一帮人,将他扛上了宿舍楼。他说,他是在她用热毛巾给他擦脸的时候,对她有了感觉,着了魔一样。
“很多年了,没人再用毛巾给自己擦过脸,亲切的样子,叫人想哭。”他说,自从父母过世后,他以为,所谓的亲情什么的,都不再了。
我知道自己和思思不是一路人,想过,不要有想法,可我控制不住自己,那些温暖幸福的感觉,像乡下五月秧田里的蚂蝗,粘在腿肚子上扯都扯不掉。
于是,我决定为她改变自己。
去理发店剪掉彩发,取掉耳钉,拒绝迪厅。后来,思思就走进了我的生活里。
“那不是很好吗?都在一家厂里,可以朝夕相处。”我没恋爱过,就很羡慕那些在公司里手牵手的小情侣,羡慕他们的自由和幸福。
“谁说不是呢?可这世上有昙花这样一现的生物,就注定会有昙花一现的事情。”
“你们不会是分了吧?哦,我只是瞎猜的,别介意。”我再次对天发誓,我不是有意的,我只是不想让一个故事在我脑海里有残缺。
“你太有才了。答案完全正确。”
“为什么会分手呢?”。
“怎么分手的,你不知道?”
“嗯?我怎么会知道?瞧你这话说的。”他的话里总是带着点什么,听起来怪怪的。
“哦,那——请听下回分解。”
“好你小子。”
四
我说的,我想发掘这个故事,这个陌生人没讲,所以,我藏了私心:尽管我并不知道他是谁,也不清楚他对我讲这个故事的目的,但有句话我却一直没说出来——其实,我真不认识你。也正因为如此,我犯了此生不可饶恕的错误。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他不紧不慢讲着他的故事,他的感受。而我,只是一个旁听者。
思思哥哥知道他们的事后,极力阻止她跟一个痞子混在一起,要将思思带回江苏老家。他说,那时,他太无知,冲动地跑到他哥那里,和她哥大干一架,完全不顾思思的感受,也不去理会思思的尴尬处境。
他的朋友在溜冰场闹事,双方大打出手。朋友出事,他不可以坐视不理,他出手了,断了人家手指,被送进了号子。
在他进号子后,他朋友才告诉他,当时,他们在溜冰场打架,思思听说后,不顾一切跑过去劝架,一个家伙踢了她一脚,她流产了。
出事后,思思哥哥将思思带回了江苏老家。
他说,他们的故事像极了台湾偶像剧《斗鱼》。
“那你出来后,有找过她吗?”
“你以为我对她的感情是假的吗?我是真的爱上她了,我以为世上有真爱就像中五百万,比大熊猫还珍贵的东西,可我就有了。我坐一天一夜的火车去了她的老家,老家人说她没回来,还在东莞,于是,他连夜又赶了回来,几十小时的旅程,他滴水未沾。
……
不知道是这个故事感动着我,还是我感动于他对爱情的执著,我一直都在他絮絮叨叨的讲诉中打发我的私人时间。
五
突然有一天,我终于明白他用这么多的时间讲他和思思这段爱情故事的目的了。
一天,他正讲着他的故事,突然又有些神经质似的,问:“你的这个手机卡号用了多久了?”
“有七八个月了吧,怎么了?”我是年初进入南城美亚公司后换了现在的这张手机卡号。
“是吗?没什么,只是问问。这号就是不错,挺好记的,我就一直记着的。”
“朋友们都说这号是不错,好记。”158******521,怎么念都顺口。
“思思还是爱我的,我知道的,不然,她也不会一直保留着我送给她的手机号。”他在手机另一头自顾自喃喃地说着。
“你怎么知道她还保留着你送她的手机号?你们还有联系吗?你不说你找不到她吗?”他的话一句比一句奇怪。
“我是找不到她,可是,你每天不是正用着我送给她的手机号吗?你就别蒙我了,你是思思哥哥,一定知道她在哪儿的,对不对?和她分开一年多了,这么久的时间里,我无时不刻不在忏悔自己的过错,原谅我,我会用我一生的时间来珍爱我们以后的日子,请相信我。”
“啊?你说什么?什么思思哥哥,什么我的手机号是她保留的?你在说梦话吧。”我完全晕菜了。
“你就是思思哥哥,求你让我见她一面,我什么都会向她讲清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