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代言情恋恋红尘之心灵回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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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爱情书签(1)

书签

不期而遇时,我满头大汗在街上行走,为着一种为生活而驿动的心情。七月的朝阳也似火,我眯缝着眼突然看到了她。

依然平凡而安静,只是多了几许生涩罢了。

没有寒暄,没有握手,只有淡淡的微笑,她说:“你还好吗?”

我挥动着手臂,抹去一片汗水,喃喃不能言语。眼前却浮现了五年前的一幕幕往事。

那时我们家境很好。父亲在镇上一所小学当校长,母亲在学校的食堂里做事,家中就我一个。除了学习有些不如人愿,其他的都很如意。三年初中下来,只进得职校“升造”。又三年,除了又多一本毕业证书外,我还是我。

毕业后,才是人生的又一个开端。我突然变得勤奋了,也知道要找一份工作打发无聊的等待。终于,我找了一份工作,还算称心。

不久后,父亲学校组织了一次福利性体验,父亲被诊出得了肝癌,全家就像挨了炸弹一样,一下炸开了。老爸不得不离开他工作并生活了一辈子的学校,人一下子好像老了许多,母亲也回家照应他了。

我突然就变得更勤奋了,突然有一种家的责任感,就在那时,我认识了她。

我挪动了一下身体,那条半瘸的腿有一些麻木,我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你的腿?”她说。

“不碍事的,还可以走动。”我尽量转开话题,“你,结婚了?”

“是的。”她动了一下手里的提包,“你呢?”

“我?”我不愿去接着想那沉年往事,但此刻的往事怎么也挥之不去。

和她的相识不算偶然,她是另一个单位的文职人员,有一次,去我们单位送文件。我热情地帮助了她,后来才知道我们又是老乡,后来的交往就多了起来。书店里、步行街、超市、电影院……到处都有我们的影子,尤其是书店,她曾经这样对我说:“你这么爱书,那我就做你的书签吧!”而且她还亲手给我做了一个精美的书签!

还有一次,我们从书店出来,在步行街的“浪漫一身”专卖店的橱窗前驻了足,她说,她很中意那件米白色的连衣裙,我说那就买吧,她说,那可是你两个月的工资呀,说着,把我推走了。

和她的交往越深,我便越觉得离不开她。终于,我向她的父母提出了我们俩的婚事,她妈只是甩来挑剔的眼光,还甩下了一大堆条件和理由。

我没有灰心丧气,我妈妈也不断地给我打气,说,孩子,水能穿石!我又向她妈妈提起,这次她没听完我的话就转身出门了,她的爸爸说:“没事,没事,来,喝茶!”

我追了出去,她妈妈再次向说出了上次的条件和理由,“不是我不同意,你们家这几年怎样,你比谁都清楚,你拿什么给霞幸福?”走出门后,又停了下来说:“我女儿对你好也没有用,这些做到了才行!”

我突然感到万千的压力,在我们几经努力下,才有了一点的希望,却在老父患病后,得到了延期。我们到处给父亲看病,在那三年里,几乎花光我们这个原本就不是很富裕的家的所有积蓄。后来得到一位省权威专家的接待,在他的认真诊断下,发现,并不像前面好多医院说得那样,并不是肝癌,而是由于他长年吸烟,在他的肺部下方形成了一个长的絮状物,以为是肝部的恶瘤。全家人这才松了口气,在高兴之余,我突然发现老父没了往日的自信了,有一种疲惫不堪的感觉,从省专家那儿回来后,就真的一病不起,两个月后,父亲安祥地走了。

我们的婚事在日历上一天天薄了下来,可那些条件的厚度却丝毫没有减一分!她曾经多次哭着向她家里求情,结果都在妈妈的斥喝中离去。

我只好白天在单位里上班,晚上去工地上再谋一份事干干,至少这样可以积累多一些吧。然而两年前的一个夏天的晚上,工地上一处房体框架要进行整体灌浆浇筑,那一夜,我们一直做到天快亮,还有一点了,大家都累得不行了,不过也不能松劲,我们不想在最后一点活上让工长扣钱,于是都去了六楼的钢精框架上,大家又重新吆喝着相互提着劲,我到底不如那些真正的民工,咬咬牙能挺的过去,在倒水泥浆后,想使劲提起振动泵时,我突然觉得重心不稳,有了一种下坠的感觉,耳边一阵嗖嗖之风……后来,我醒在病床上已经是一个星期后的事了,那天,我终于又看到了窗外的刺眼的阳光,我想哭,但我随后又看到了工长他们都在房里,然后,我知道了,我已经是最幸运的了,不但捡了一条小命,而且腿形也可以保住。出院时,我从挪动的步子中,痛苦地明白了腿里要永远靠那根钢精用力了。

我平静了一下心情,见她递过来一张“心相印”的面纸,双手接了过来。擦了擦脸上的汗水,顿一顿说:“你上街有事吧?”

“是的,”她又动了一下手中的包,“去买一些宝宝爱吃的虾。”

“……宝宝,可爱吗?”

“是的,她快两岁了。”

“噢!”我若有所思,挤出一脸的笑容,却一时不知说什么才好。

就在那一年的秋天,出院后不到一个月的我,总是半走半瘸地来到她家楼下,凝望着她的窗户和窗户里斜射出来的橙色的灯光,我不知道我该不该再来找她,这现在这个样,她还爱我吗?那些日子,她却被她妈妈强行锁在了家里,并给我送来了消息:“以前说不定,我还可以考虑考虑,现在你成了这个样子,已经没有商量的余地了。”

不久后,她就订婚了。我买了她那件特喜欢的连衣裙作为她的结婚礼物,我说祝你们幸福!那晚,我醉得很厉害。

“哦,”她说,“时候也不早了,我该买菜了。”这声音说得很小,她接着又说:“你,有什么打算吗?”

“我?我这样过得蛮好呀。”我强颜欢笑。

“你妈还好吗?”

“还好。”

“你,还是去忙吧。”我也小声地说。

“……”她想说什么,却笑了笑,说,“那好吧!”

也不知是汗水还是什么,总之,在她挪动的身影中,我模糊了视线。我下意识摸了一下那只被水泥浆涂着一块一块的工具包,在那个包中,有一本题着“生活有你”几个字的日记本。我拿了出来,那日记本中的一片书签突然落了下来,一辆卡车迎面驰来,刚要落地的书签又迎风扬了起来,接着,又随一辆车驰过翩翩起舞。

我抚摸着日记本上的那几个字,叹了口气,将日记本重新放回包中,一瘸一瘸地走向那个属于我的工地……

爱情要两个人守侯

当你爱上一个人的时候,不要去计较你们相爱的时间可以有多长,不要去计较彼此在这段人生历程中的得失,如果有一天真的要说再见,那么彼此含泪挥别,相互感谢,感谢人生的旅程曾经有你有我,记忆里开放过鲜艳的花朵,又是一件多么惬意而温暖的事情。当你爱上一个人的时候,请你一定温柔地对待她,尽管有一天要注定选择生命无奈的那一半,但也要让我们的记忆完美,至少我们曾经彼此拥有过。

孤傲向来是我唯一被公认的“资本”,但是在她面前显得是那么的低浅,至少,它失效了。

深夜来临的时候,是一个人心灵最脆弱的时候,也是思念最疯狂的时候。其实一个人并不孤单,想念一个人的时候才是真正的孤单。有时候在她很开心时,说喜欢她。但我也知道了,即使彼此明了,爱并不是许诺和要说出口的。对她,有时候真的无奈,看她开心的像个孩子,不忍心追问,让难堪弥漫。她说我对她很好,说如果她结婚,我会是很好的人选。可是,她说,她不打算结婚。

我想把我内心的打算说给她听,然而,爱情就是这样,一旦你应允了,别离就意味着伤痛意味着背叛,情愿一个人感受落寞,在夜色朦胧里在烟雾的飘散中醉倒。恍惚中我静静地躺着,倾听你温软的梦呓声,震碎着我南柯的梦。在情感的世界里是你的,早晚归你,不是你的,何必强求。我把这句话作为我每晚睡前的最后呢喃。

有时候我也静下心来想:为什么她会喜欢我,是真的吗?一个天使般的女子,与我这个平凡的无一是处的男人?是我的轻浮处世?还是那遥遥的距离的朦胧?我可以断定那种爱恋的感觉的真诚,也足以相信那份爱的纯洁,然而,总想去找一个不是爱情的借口。因为如果爱就意味着接受所有的快乐与沉重,如果真爱了就要用一辈子去守侯,结果我否认了一切的猜疑假设,因为彼此的依恋不容许我用太多的想法给这份爱着色。爱我的人在水彼方爱我,我在水此方爱我的爱人。

爱情的结果如果是婚姻的话,那么我想我这辈子注定没有爱情。因为我想一个真正的爱情要有过程和结果的,要不那只能算是喜欢,一个没有能达到给你婚姻的爱情不是全部的爱。记得有次和一个蛮成熟的朋友聊天的时候,她说到了自己的不幸感情。一个自己很喜欢的男人,一个相恋了5年的男友,在即将结婚的时候退缩了,选择了远走美国。当我问及原由的时候,我有点愕然了。她说“他很爱我真的我能感觉到的,可是当我们到了该结婚的时候了,他却说‘亲爱的,我爱你,我可以给你我的心,但我给不了你婚姻’”。听了这个看似真诚无奈的别语后,我暗骂了那个男人。其实这个男人是个心机相当深邃的男人,在说出了自己无奈的同时,也博得了对方的很多的理解。但是,我要说,说这样话的男人是卑鄙的。如果你爱一个人你可以给她你的心,却不能给她婚姻。那么我想不是无奈是托词,是爱的不够,是爱情的亵渎,是你对她的爱还不够足以让你给她婚姻的程度。爱一个人就要敢于承诺,勇于实践。

也许有人要问我你说话不是自相矛盾吗,你说爱情不要理会时间的短长吗?是的不要理会,因为我的爱在心里萌生的时候就是注定要去实践婚姻的,我爱的人我就希望用一辈子去守侯,之所以短暂不是生活的无奈,只能说那将是我生命脆弱的完结。

有希望的等待是一种幸福,我不知道我是否有希望,但我会无限的等待下去,瓜熟蒂落。爱情,毕竟是人生最宝贵的一份感情,能够把它奉献给你的人,毕竟是怀着最纯真的心愿和无邪的希望。我习惯了和黑夜交谈,习惯了在夜色中描摹她的样子,所以我快乐。爱一个人不是海誓山盟的蜜语,是生活中的细节,是用一辈子来回答的。

爱情里没有谁对谁错

映黎

映黎爱上高三部资优生夏念中,爱得那样疯狂。

映黎每天如一只悄无声息的小猫咪,尾随念中穿过学校的林荫道,穿过喧哗的街道,穿过长满苔藓的小巷,来到一幢宽敞明亮的大房子前,这是念中的家,戏剧性的,距离念中家一百米处,是小城最著名的夜总会,映黎跟踪完念中后,就会来到夜总会门口,静静地站着。

映黎无法形容心中的感觉,只感觉在夜总会妖娆的霓虹灯下,被灯光浸染的娇颜是那样的舒服和惬意,霓虹灯下的映黎,十六岁纤弱的身体在红男绿女的笑声中心惊胆跳的感受着成长,直到一个小打手跑出来厉声呵斥:“喂,小丫头,不要在这边乱看,回家回家!”

呵,映黎摇头,这小打手分明自己长着一张娃娃脸,还冒充大人对她疾言厉色。

映黎海水般美丽的眼睛静静地望着远方,认真地说:“总有一天,我会和妈妈一样,成为‘黑色蔷薇’最好的领舞。”

那个叫高阳的小打手拽了拽映黎的书包带,老气横秋地说:“去去去,看你这瘦小的模样,怎么当领舞呀?”

映黎的奶奶严肃地警告孙女,再去‘黑色蔷薇’就和她脱离祖孙关系,可是,映黎就是无法控制自己对念中的爱,跟踪完念中,理所当然的,映黎来到‘黑色蔷薇’。

高阳

念中考上北京大学离开了,映黎哭得伤痛欲绝,她明明知道,像念中这样书香门第家走出的好男孩,是从来不会瞧得起像她那样的女孩的,可是念中发榜时,映黎还是早早来到学校,拼命挤进去,将如清晨朝露般柔婉的笑容送给他,甜甜地说了句“恭喜”,念中没有理会她,紧紧皱着眉,头也不回地离开。

那天,映黎穿着妈妈留下的淡紫色洋装,抹了胭脂唇彩,天气闷热,汗水和泪水不受控制地哗哗流下,映黎瞬间丑的一塌糊涂,高阳吓了一跳,他跳起来拉着映黎的手跑到街边的冷饮店,他无法想象平时自信骄傲的映黎怎么会哭成这样子!

高阳帮映黎点了雪碧,映黎恶狠狠地一饮而尽,仿佛在喝忘情酒,然后,映黎趴在桌子上,哭得一塌糊涂:“你说,他有什么了不起?”

高阳目瞪口呆地望着映黎,从来没有想过那什么都不在乎,似乎立即死去都无所谓的映黎居然为一个男孩子哭得如此伤心,高阳的心被映黎的泪水撕得粉碎,突然,他从腰间抽出一把弹簧刀,一字一句道:“映黎,我不会允许任何人欺负你,告诉我那个混蛋是谁,我做了他便是!”

映黎微怔。

冷饮店里的人将目光齐刷刷地射过来,如利剑般,似乎在说,看,不愧是谷玉娇的女儿,上梁不正下梁歪,就会用眼泪骗取男人为她拼命。

高阳不理会众人,静静地看着映黎迷茫的眼睛:“映黎,你要记住,只有自己变强,才不会被人看轻!”

映黎轻轻点头:“我知道了。”

黑色蔷薇

整个学校整条街巷整个小城都鄙夷映黎的微薄的出身,她却从来不在乎,也从不认为舞女是什么低贱的职业,可是奶奶却不可以。

奶奶是极其要强的女人,当年优秀如王子的儿子义无反顾地爱上舞女谷玉娇,她就用绝食来反对,可儿子却在雨中跪了三天三夜,滴水未进,出于对儿子的爱,她含泪答应,可谁知有一天自己的儿子却为了保护谷玉娇身中六刀当场死亡。

儿子唯一的遗愿是接受谷玉娇,好好抚养谷映黎,他最宝贝的公主。

奶奶含泪答应,唯一欣慰的是,谷玉娇追随儿子到了天堂,这证明舞女出身的谷玉娇还有一点点可取之处,可是令她无法理解的是,孙女映黎竟然如此不争气,学习成绩一塌糊涂,还对‘黑色蔷薇’如此感兴趣,简直是不可救药。

三年后,映黎回忆说,奶奶是被我气死的,有这样不争气的孙女,那样要强的人怎么会活在世上呢!

映黎轻轻端起高脚杯,笑得妩媚却有着不为人知的凄凉,那天和高阳分手后,奶奶就离开了,我甚至没见到她最后一面。

映黎在奶奶去世的当晚,坦然地走进夜总会老板的包厢,她笑容淡淡的,目光也淡淡的,“请借我一笔钱安葬奶奶,我将成为‘黑色蔷薇’最红的领舞。”

陈老板摇摇头:“你是谷玉娇的女儿,哎,长得挺漂亮,就是身子骨太单薄了,不适合做舞女。”

映黎没有说话,走过去搂了一下老板的脖子,跳出一个漂亮的旋身。他笑笑,高深莫测,“映黎,你真的很像当年的玉娇,自信倔强而风情万种。”

映黎成为‘黑色蔷薇’最红的舞女,她的压轴戏是蔷薇独舞,随着古筝优雅的曲调,映黎舞出如蔷薇般任性却幽怨的结局,映黎如罂粟般散发致命的吸引力,映黎如云朵般飘渺不定,台下的观众几乎疯狂,为映黎清柔淡雅的独特美丽,为映黎难解的神秘风情,他们不停的喊:“映黎!映黎!”

每晚,高阳送映黎回家,见映黎进门,他并不立即转身离去,而是倚在路灯柱前,静静地吸完一支烟,等映黎房间的灯熄灭,他才捻碎烟头离开。

春夏秋冬,没有一天例外。

夏念中

每个人都会找到一片天地成就自我,映黎找到‘黑色蔷薇’,既然是母亲谷玉娇曾经欠下的债,那就应该让她唯一的女儿来偿还,映黎从不认为自己小小年纪做舞女是一件可耻的事情,高阳说,如果不想让别人瞧不起你,你只有一个办法,让自己变得更强,即使使用不择手段的做法也无所谓。

映黎的舞蹈得到许多观众的赞赏后,她向老板举荐了高阳,因此,高阳成为‘黑色蔷薇’不可或缺的保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