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代言情恋恋红尘之往事情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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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相遇缘(1)

真的好想

真的好想:

想要给你很多,虽然不是整个人的世界。

想要你幸福,虽然幸福只是在你我心间。

想要你天天有如花笑靥,虽然有时候是笑中有泪。

想牵着你的手去逛街,虽然那只是我们心目中的小幸福。

想抱着你入眠,虽然一辈子的时间不是很长。

想天天对你说‘我爱你’,虽然有天你会听烦。

想给你做一顿饭菜看着你全部吃光,虽然它的味道不是很好。

想带你上天台看星星,虽然有点老套。

想跟你过情人节,虽然不会每次都送你玫瑰。

想送你白玫瑰,虽然没有九百九十九朵。

想给你洗头发,虽然我洗得不是很干净。

想给你买衣服,虽然不会买太贵的。

想带你去旅游,虽然不会去很远的地方。

想你累的时候靠在我的肩膀上,虽然它并不是很宽阔。

想你在收拾家务的时候帮你一把,虽然有时候会帮倒忙。

想你生气的时候做你的出气筒,虽然我的脾气也很臭。

想时时刻刻和你在一起,虽然有时也会有点小冲突。

想要取你做老婆,虽然我不知道你到底会不会答应。

想和你生孩子,虽然知道带小孩很辛苦。

想了很多,最想和你过一辈子。

对不起,我要离开你

待到山花烂漫时,

他在丛中笑。

他笑的时候,我突然看到,满山的山花为他开放……满山的菜花开了,金灿灿的,在太阳下面,散放着它的芳香,沁人肺腑;一眼望去,灿烂的让人心疼,美丽的让人心醉。清风拂过,一阵花香飘来,是那么熟悉,但又感觉是那么陌生、那么遥远,好像在很久很久以前,在某个地方,某个时候,也是这样的花香……日子在一天一天的流逝,从我的指间,从我的唇边,从的眼前……就那么一点一点的溜掉,我在暗至庆幸,希望它永远就像这样,直到我变老,直到世界末日,直到老到哪儿也去不了,直到走进坟墓。

我爱上了放风筝,放飞自己的心情,放飞自己的希望。喜欢把风筝放的很高很高,直到看不见它的影子,然后再把线剪断,让风筝从空中一直往下坠、一直往下坠。因为我迷信只有这样才可以把所有的痛苦,所有的烦恼全部带走,我是不是很傻?

放假了,我和阿妹一帮朋友约好去回澜塔放风筝,回过头看见跟着一个人,高高的、黑黑的、冲着我微笑,露出两个可爱的酒窝。他笑的时候,我突然看到,身后,满山的山花为他开放……我的风筝断线了,我沿着河边、田边倒处去找,弄的满头都是露水和花瓣,等我十分沮丧地回到原处的时候,发现有人在笑我,我的样子一定很可怜对吧?!就这样我认识了那个黑黑的、高高的男孩,就叫他“黑人”吧。

从那天起,每天我都要收到“黑人”用“96124”给我的留言和点歌,对这个陌生的“黑人”,我感到莫明的好奇。一天,“黑人”叫阿妹约我去水吧,坐在水吧里,我一言不发,每当我抬起头的时候,就会发觉“黑人”那双黑黑的眼睛望着我,他突然开口对我说:“你知道吗?第一眼看到你的时候,我竟然有一种怦然心动的感觉。我感觉自己找到了今生要找的女孩!”我屏住呼吸,感觉空气凝固了、时间停止了。

“你知道吗?你的眼神看起来很忧郁,是什么让你看起来这么伤感,让人感觉你随时都可以消失……”我闭上眼睛,控制眼泪不要掉下来,黑人,对不起,请你请你不要再问了,好吗?

“黑人”开车送我回家,他握着我的手,“你的手好冷,答应我要好好照顾自己,不要离开我好吗?!”我可以答应你,但,又能说明什么。

三八节那天,公司选在蒲江某个地方聚会,我喝醉了。“黑人”打电话给我,我只能听到他的声音,但他听不到我,手机断掉了,后来我睡着了。等我回来的时候,才知道“黑人”那一夜开着车在整个城市疯狂地找我……“黑人”请你不要这样对我,好吗?请你离我远远的,我不想看到你,不想看到任何人。对于这突然如其来的爱,我真的感到有些措手不及,更多的是害怕和恐惧,放开我吧,对你对我都要好一些,我怕伤了你。

我关掉了所有的电话,断掉了与“黑人”所有的联系,我相信,此时此刻,“黑人”正在找我,或者正在想我,想我时候,希望他是笑着的,黑黑的脸上泛着两个可爱的酒窝。但是,我想对他说,对不起,我不能和你在一起,因为我不属于你,所以我要离开你。

写给爱人

亲爱的还记得我们的相识吗?是怎样的缘牵引着我们?感谢上帝给了我们这次机会!至今还能记得你那轻轻的环腰一拥,让我感到了充实和幸福,最重要的是有我有了安全感!但他又是那样的转瞬一逝间。我便不再拥有!

人生最值得珍贵的乃是那种历尽沧桑始终不渝的伴侣之情!我们两个人的生命已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血肉相连的一般生长在一起了。我们共同拥有无数甜美的记忆,犹如一份无价之宝,与之相比,最浪漫的风流韵事也只不过是过眼烟云!

对你的爱是那样的刻骨铭心,总是告诉自己努力珍惜与你相伴的每一天,但每每总是事与愿违,也许是对你的期望过高,所以总是事与愿违,所以总是与失望相伴,感觉总是那样的迷茫,我们的爱恨恩怨,悲喜缠绵,令我今生回味。或许是我的爱过于自私和任性,使你感觉到了束缚和无奈,可是亲爱的我真的……我们今生相逢注定是前缘未尽,常常会有一种心痛的感觉,我的一片痴情总是化作烟云,不明白这一切是命中注定还是我别无选择?为什么我的爱总是孤独无助?

秋风瑟瑟,秋风飘落的夜里,那寂寞的心事,缘起缘灭,缘浓缘淡,不是我们能够控制的。爱太深,容易看见伤痕,那爱的伤痕会在记忆深处闪烁,爱情,其实就是含笑饮用的毒酒!

在书法背后,原来竟可以折射出一段人生。

“文如其人”的话,自来被文学评论家沿用很久了,一篇文学作品,往往在背后蕴藏着它的时代背景,如果有心的话,也可以看出作者的品性。我是有这样的切身体会的,几年前读到巴金老先生的《随想录》,从文中可以窥见到老先生诚挚坦荡的为人,由此上溯到十八世纪法国思想家卢梭的《忏悔录》,也有着相同的体会。类似的作品还有许多,如果说“文如其人”为广大文学读者们所共识,想来反对的人不多。

中国的文字博大精深,方方正正的字体,几千年几经演变,它的意义已不仅仅局限于一种交流的途径、传播文化的载体,仅从书写而言,它已成为一种艺术形式,书法作为一种艺术形式在我国已有几千年的历史。

与文字一样,笔迹鉴定家们告诉我们,从一个人的笔迹,也可以看出一个人的性格特点,我不是这方面的专家,只是自来对书法便极为喜好,在欣赏中国历代书法家们的书法作品的同时,我也有了一些更深一层次的体会。

历史是一段一段的碎片,真实与虚假被史学家们串连成一个整体,到今天,从一部部印刷精美的史学著作中,我们已很难区别出其中的真伪,许多往事已成为千古的悬案,史学家们的著作中,想象与传说,捏造与隐瞒大行其道。历史越往后,关于远古时代的叙述在史学著作便似乎越清晰,其中到底有多少的传说与臆造的成分在其内?从这一点来说,我便时时怀疑其中的真实性,而流传到今天的书法作品,却鲜有隐瞒与欺骗的可能,书法作品的真实性要远大于印刷品,这是很浅显的道理。即使到今天,时代高速发展,手写的签名依然比印刷出来的文字更有效力,签署正式文件,通常生效是在当事人手写签名之后,以收集名人签名为嗜好的也大有人在,与印刷的文字相比,手写的文字往往闪耀出一个人的个性魅力。

我最钟爱的是西晋时期大书法家王羲之的《丧乱帖》,从《丧乱帖》中,我可以了解他当时书写这副作品的心情。据《资治通鉴》中记载:西晋怀帝永嘉三年夏,王羲之的父亲王旷率数万士兵在山西省一带抗击匈奴,遭到大败,部下战将全部战死,此后,王旷的名字再也没有在史书中出现过。一般认为,是成了匈奴的俘虏,被看作比战死还要耻辱。为父亲雪耻,出师北伐,是王羲之和他的家族悲壮的心愿。与《兰亭序》的流畅与浑然一体不同,《丧乱帖》中字迹潦草,时有滞顿的痕迹,由此可以看到王羲之书写这副作品时的悲愤与郁闷之情,在他后来的一段人生中,王羲之始终没有放弃北伐抗击匈奴的决心,这在他后来的《兰亭序》中的文字:“后之视今,亦由今之视昔,悲夫,故列述时人,一也,凌之揽者矣,将有感于斯文。”可以得到证明。

从王羲之的书法作品中,我们可以真实地看出王羲之坚毅的品行,以及他所处的时代背景,在他的人生道路中,他也终究没能摆脱这个阴影。

由此我又想到唐时的大书法家颜真卿,他的书法作品方正、大气,与他正直、忠贞、刚烈的品行相得益彰,他的《祭侄文稿》饱含深刻的感情,堪为传世的经典作品。

稍晚于他的又一书法大家柳公权的书法作品,则精细内敛,从中很难看出深刻的感情,这与他所处的时代有一定关联。当时正值晚唐的最后一段平和安祥时期,因此无论是文字还是书法,都散发着死气沉沉的气息。

与上述三人不同,元初时的赵孟兆页(这个字暂时找不到,只好用兆、页两字替代)的书法作品则更为圆润细腻。他的书法作品体现出他圆滑的处事作风,这也为他身为宋室遗臣,却向异族屈膝臣这段人生历程作了最好的证明。

我曾在采石矶林散之先生纪念馆有幸见过老先生的书法作品,他的书法雄强、奇变、苍辣,有一种力量感,特别在晚年的作品中,具有天然浑成的朴厚与洒脱。林散之的大半生都在默默无闻中度过,在他的书法作品中,我看到了林散之先生看透世情的洒脱性情。

年前曾与老同学聚会,一位拿出当年毕业时的留念簿,细细翻看,有一段用钢笔写就的文字吸引了我的注意,我不由惊呼:此人是谁?字写的很不错。翻过一页,不由莞尔一笑,原来这竟是我自己年少时的作品。这件事被当成了一个笑话,在同学间流传了很久。

年少时的字迹,虽然稚嫩,但字间却流露出一鼓勃勃的生气。多年以后,我的字似乎圆润细致了许多。然而年少时的冲劲与志向却早已没有了,多的是一分圆滑与世故。

这使我意识到,原来即使是同一个人,随着时间的推移,他的书法也是在不断变化的,在书法背后,原来竟可以折射出一段人生。

我不应该跟你在一起

穷男生不该有爱情,所以我跟她说分手吧,我配不上你,是我不够好,我不忍心让你跟我一起吃苦。我上有父母爷爷奶奶,下有弟弟妹妹还等着念书,我起码要多辛苦10年,才能让全家人过上好日子,我爱你,所以我不应该跟你在一起,我们一开始就错了,对不起,我希望你能忘记我。如果10年以后我自由了,我会先去找你,你幸福的话我绝不打扰你,你要是还没有找到合适的,那么让我再说一次我爱你。

跟很多普通的故事一样,我是个特困生,是村子里唯一的大学生,学校其实很一般,不过是本科,而且我的高考成绩是全县第一,爷爷说这就是状元啊,他坚持要摆酒席,要请客,我们那么穷的家,终于看到希望了,终于有人要到北京去念书了。他们不知道我在城里同学面前是多么自卑,不知道我是怎样费尽心血去学普通话,练英文,他们甚至不知道学费我是怎么一年年交上的,有次我无意间说起自己每个月家教可以赚500元的时候,父亲第一次冲我发了脾气,他觉得我赚了那么多钱还不知道孝敬老人,不知道寄家回家给弟弟交学费,太不懂事了。我的生活可以说很黑暗,一直念书、上课、考试、赚钱,同学说我是守财奴,只要有兼职的机会都过来找我,半开玩笑地说:嘿,听说你只要能赚钱什么都肯做。我只有装做不在乎:是啊,我都肯。这样拼命赚的钱,一半给自己交学费,一半给家里,供弟弟妹妹念书。家乡说起我来都是很神化的:多么有出息,不但能供自己还能供弟弟妹妹。弟弟妹妹写信给我,总是会说:哥,我也要去北京念大学!他们不知道我的苦,我也不愿意让任何人看到我的苦,除了她。

她是我下一届的学妹,迎新的时候我接的她,帮着拿行李,找床位。她一定要请我吃饭,我就吃了,吃完后我付了帐,又带着她在学校里走了一圈,帮她认路。后来她说,那时候就开始喜欢我了,高高瘦瘦的,特别沉默,有很多心事似的,别人都说她是小美女,可是我连多一眼都没看她。是啊,那时候我正在想,付了帐后我这一周的伙食费怎么办。我没想过找女朋友,更别说像她这样时髦漂亮的城市女孩子了。结果她经常找我,到我们班上旁听,向别人打听我的事情。我特别感动的是,我生日那天,她买了蛋糕,在学校门口等我,我去做家教了,晚上10点才回来,她等了我6个小时,在冬天的冷风里。从小到大,没有人对我这么好过,我接过她手里的蛋糕,把她的手握在我的手心里,给她暖着。她说我知道你压力很大,不要怕,我们一起来分担好不好?她真是天真啊,那时的我也真是天真啊。被爱情迷住了眼睛的人,什么事情都能够做出来,什么话都能说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