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代言情爱随风散,无处落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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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悦己情(2)

短暂的幸福就此打住。我是个很会遗忘的人,当我再想起苏凉的时候,我就只想起那半年甜蜜的婚姻生活,虽然只有半年,但他确实对我好过。只是每个人都有他的局限性,苏凉也不例外。有些往事,从来都只是一个人的,如果把它当作两个人的,那是你我都无法背负的心灵重荷。

士为悦己者死

她真是个冷漠的女子,看着她的字,他想象着她的模样。在他的印象中,码字的女子向来都是素面朝天,没有太多的色彩。可为何,她可以如此孤傲。

他是她的书迷,仅此而已。在她未成名前便是。

在他的眼里,她就像是个迷,或是一个古老的传说。令人不禁好奇,迫切想知道其中谜底;又让人心生畏忌,怕靠的太近,误中了那些可怕的咒语。

而她,却对此毫不介意,仿佛在她的世界里,她只能看到自己。在华丽的彩色信纸上,她雕刻着她所向往的爱情,或凄美,或浪漫。那繁华似锦的文字,就像阳光下她精美细腻的脸。她一直生活在旖旎的幻境里,挥舞着手中似乎不会停滞的笔杆。

远远的,他望到了海市蜃楼上冷若霜雪的女子在拭泪,惊艳若虹的仙女在拂琵琶……若干年前他们在网络上相遇。他相信这是上天的注定而她却认为这是他的殷勤献媚。因为他在她之后讲出了与之相同的三个梦想:读书,写作与流浪。

她不了解自己,他这样想。

霓裳蓝裳,他仍清晰记得那张燃起他梦想的面孔,也依旧怀念那托着他梦想升起的地方。他一直游走在各个文学网站上。

事隔多年,他依旧来往于寻梦的路上。在看不到霓裳蓝裳华丽的辞藻之后,他终于又遇到了一个熟悉的背影。然而,她是那么不一样,却写出令他极为迷恋的文字。于是,他仿佛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顺势而上。

在这个长篇小说遍地开花的时代,他成为了网络上红极一时的短篇作者。他羡慕那些能够将故事码成十几万甚至几十万字的人,而自己却无法把那么多的人物及故事情节统统堆积到一起,错综复杂。他觉得那样会使他窒息。

又一本轰动文坛的长篇小说铺天盖地席卷而来。《巾帼没有须眉》看似近乎残忍的笔触之中流露出笔者对主人公的怜惜。他习惯读完整本书之后再去关注作者,稍作了解一番之后再重复阅读。

将离,是她!他好像看到她微微上扬的嘴角,她成功地实现了他们的十年之约,成为了轰动文坛的新星。在随书附赠的书签上,他知道了下月9号她将在丽江签名售书的消息。

签名会上,他带着那本已经被他翻阅的泛旧的《巾帼没有须眉》摆到了长长的等待队伍中。

来到这位作家面前的时候,他伸手轻轻地把桌上的书拨到一边,将自己的书翻开到扉页放到她面前。

“将离!”他喊出她的名字。

起先,她一愣,然后面无表情地瞥了他一眼,提起笔签下了她的笔名,如此反复,他亦不特殊。他甚至有些讨厌眼前这个男子,尽管他看起来像是她学生时代迷恋的一类,只是此时也惘然。

拿回书之后,他便被蜂拥的认亲挤出了她的视线。他绕到人群的外围望着她,休闲鞋,牛仔裤,白色的针织上衣,黝黑的长发缓缓批到肩上。他能看到的只有这些。

待人群散去,他向工作人员莞尔一笑,全然没有了刚才的冷漠。这使他更加确信刚刚并非有意冷落自己。

她只身走出大厅,厅外的玻璃墙壁上满是她新书的封面广告。她看着它们轻松一笑,转身走入旁边的书屋。他紧随其后,唯恐就此失去了他的踪影。

她用纤细的手指掠过书架上一排排的书籍,最后在一本短篇文集上停了下来。那是他刚刚出版的一本新书《流年》,也是唯一的一本。她熟练地将它抽出来,小心翼翼地抱着走向银台。

他一直愣在门口望着她,她迎面走过来。

丹凤眼,柳叶眉,樱桃嘴……他从未想象过她是这样一个耐看的女子,更加从未奢望过她会买来阅读自己的文字。

她付过款,与他擦肩而过。

“焱!”他又一次呼唤她的名字,而非笔名。那声音仿佛从枯井中跳出出的精灵,陡然开启了她尘封已久的记忆。然而正如他所见到的,几年的时间仿若过去了几个世纪。如今的她早已脱胎转世,另为他人了。

“士为悦己者死!你可记得?”

她转过身,看到他深邃的眸子里透露着无比的忠诚。她当然记得,那是她曾对她的蓝颜知己讲过的话。

“焱,我会一直在你身后。”他也对她如是说过。那种超越了友情,却也不参杂爱情的情谊,一直在她的心中不曾忘怀。

但当这男子如此真切的站在眼前时,她才发觉那些只不过是心中过于完美的梦。他们在现实中不过是陌生人而已。

她不答,转身离去。从此,她仿佛隐形了一般在文学界销声匿迹。

他又从现实退回到了网络上,继续无度地透支着黑夜。他知道此次丽江之行,不言而喻地实现了他们的又一个十年之约。

“你可以长久的驻扎在我的梦想,却无法真正走进我的躯体,或许我一直生在梦魇离,才会让你有机可乘。”

他记起那****离去的身影,才明白一切早已过去。他们再不是阳光下爱做梦的少年。

又是一个三年,他如愿成为了众人瞩目的青年作家。他的第一本长篇作品《流年,谁的记忆里留住了我孤独的岁月》也轰然问世。于此同时,一本与之及其相似的小说《士为悦己者死》也如同雪花般在中国大地上飘散开来。在她的书中,女子最终选择了同秦可卿一般的死法结束了自己年轻的生命。而在他的故事里,男子最后执着地守护着自己的梦想,郁郁而终……他们这两个如同对话般契合的故事成为了文坛新的焦点。无数的肯定与赞叹在读者与媒体之间蔓延开来。然而除了他们二人,又有谁会知道这两个著名的写作者,竟只是两个当年爱做梦的少年。

把爱当成一种习惯

当新婚燕尔的温情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淡出我们的感觉后,我和老婆便认真地吵起架来。

我发现,她仿佛一夜之间出奇地会唠叨了,那个唠叨呀,像蚊子一样在耳边不停地飞舞、交鸣,“嗡嗡嗡”的声音可以让你整夜整夜地无法入睡。她惊异于我的懒惰,恨到牙痒痒,她对我的懒惰进行精辟地概括:你就是一条“秋蛇”,连家里扫帚倒了都不会去扶一下!她不再是那个表情羞涩、言语温柔的可人儿,而成了一把酷暑的干柴,一点即着,连我下班回家迟了十分钟,她也会机关枪一样“突突突”扔过来一梭子。我也礼尚往来,重磅炸弹“轰隆隆”地抛过去,谁怕谁!从此,她第一次有了一辈子最后悔的事情,那就是后悔嫁给一个好吃懒做而又大男子气十足的人。我也第一次感到了从未有过的失落,怎么一结婚就如同掉进了“坟墓”一般暗无天日?

她总拿隔壁家小李跟我说事:你瞧瞧人家,一日三餐端到桌上,孩子屎尿片抢着洗,甚至老婆的洗脚水都会端到跟前……我则对同事于哥羡慕得要死,人家回到家里鞋一扔,就伸长手脚躺到沙发上摆弄电视遥控器,看完新闻就上桌吃饭,碗筷一丢就在电脑QQ上与人天马行空,夜深了人家于嫂还担心他饿,给他煮饺子消夜,这哪是人过的日子,简直逍遥胜神仙。朋友德哥给妻子买了个钻戒,她念叨了一个来月还不松劲,大有不把我折磨至死决不罢休之势,逼得我几次捂着耳朵甩门而出。应了一句流行语:孩子是自己的好,老公(老婆)是人家的好。

世上没有不吵架的夫妻,正如世上没有不会鸣叫的鸟儿。我当时的心态是,你不理解我,我为何要理解你?你既然胡搅蛮缠,我也不会任人摆布,你吵我也吵,你闹我也闹,你张牙我舞爪,哪怕鸡犬不宁,天翻地覆。我们还经常把结婚证找出来,一次次试验它到底有多结实。只是,这吵吵闹闹的日子就像冬天一样寒冷、沉闷、漫长,两个人总是眉头皱着,嘴巴撅着,心里备受煎熬。曾经誓言白头偕老的夫妻转眼成了横眉冷对的仇敌,天天一地鸡毛,让人惶惶不可终日啊。

楼下住着王爹老两口,都是年过花甲的人,却每天天不亮就起床,手挽着手出门散步,然后手挽着手回家。晚饭后又依然如此,那份亲昵,初恋情人一般,怪不得顽童们常指着背影笑话他们“公不离婆,秤不离砣”。

一天傍晚,老两口散步归来,在小区楼下停下了,好一阵嘀咕,王爹一反常态想挣脱老太太的手,但老太太就是不放,僵持着,争执着。原来,老太太破天荒同老头子开了个不大不小的玩笑,硬要老头子把她当成新娘子一样背上楼。王爹见我在旁边,羞于答应。这时,老太太用手抚着老头斑白的头发,拿出了她屡试不爽的“杀手锏”,少女般撒起了娇。王爹最后执拗不过,满脸通红地背起了老太太,直累得喉咙冒烟、口里出火,才终于把老太太一步一挪地背回了家。一个六十余岁的老头,背着胖乎乎的老婆上四楼,不说他力气够大,勇气可嘉,这搞笑的本领也是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让我差点没笑掉大牙。但就在此时,我看见了老太太脸上的笑和眼里的泪,笑若桃花,泪如珠雨,就像灿烂的桃花与晶莹的露珠绝妙搭配,美极了,那分明是一种无法用言语表达的幸福的极致。我突然不想笑了,想哭。

后来,我为此找了王爹几次。起先他不好意思说,当得知我的诚意后,他才拉开话闸。他说夫妻就像结伴的旅客,到这世上来游历一番,说不定哪天就散了,那时,即使你仅仅只是想再看对方一眼、再吵一次嘴都是不可能的事。所以在一起一天,就过好一天。夫妻间不可能没有磕磕绊绊,关键是不要较真、较劲,像你们年轻人这样,爱时对方是块糖,含着都怕化了;恨时对方是根刺,恨不能立刻拔掉,这就没法过日子。他说,男人是要哄的,女人是要宠的,这与年龄无关。世上没有过不去的坎,凡事顺从一些,她在气头上,你多顺从她一些,在你气头上,她也会顺从你的。顺从不是个原则问题,只是个态度问题而已,态度上好点,换来老婆一世的好心情,何乐不为?哈哈哈哈……王爹的话给我洞开了一片天地,我逐渐意识到自己的粗鲁与狭隘。于是,我尝试着改变自己。我开始减少应酬,“宅男”一样下班就回家。有事没事同老婆瞎聊,把自己见到的听到的读到的有趣的事鼓捣给她听。我甩掉自己的大男子主义,除买米背气这些重活当然承担外,还主动做其他家务,她做饭,我炒菜;她洗衣,我抹地。她偶尔腰背疼痛,我买回一个电动按摩器。她说女人戴玉能避邪,我出差立马给她捎回一个蓝田玉镯。我不再在她气头上“加气”,而是顺着她说,顺着她做,每每换来她灿烂幸福的笑颜。

在改变自己的同时,我猛然惊喜地发现,老婆也在改变。她不再说“秋蛇”、“懒虫”之类的字眼。我周末呆在家里,她会劝我同朋友们出去玩玩,说换换空气利于健康。她出差几天,我和儿子换下的衣服堆在浴室足有数尺之高,甚至散发出一种馊味,回来后,她一声不吭把衣服洗了,还问我们吃得可好。一次,我没商量就借给朋友两万元钱,她知道后竟说目前家里并无急需,大出我的意料,倘在前几年,早就闹翻天咯。

正如王爹所说,把爱老婆当成一种习惯,这夫妻间的平淡日子才会有滋有味。老婆的要求,有时即使有些过分,你也要尽量顺从,因为她的过分,恰好是在悄然试探着你对她的爱。

落花虽有意,流水本无情

落花孤独地飘零,寻找着能陪她一生一世的伴侣。流水静静地流淌,等待着能与他相遇的红颜知己。

他们就这样相互找寻着,终于有一天,落花与流水一见钟情。落花仰慕流水的英俊潇洒,博大胸怀。流水欣赏落花的妩媚多姿,温柔体贴。他们彼此吸引,相互依恋,成为世间的一段佳话。

无奈,流水整日飘忽不定,居无定所。落花则早已厌倦了这种漂泊的生活,只盼能与爱人寻个安乐窝,从此幸福的相守一生。于是,他们有了第一次激烈的争吵。

落花:“你就不能为我停留一刻吗?”

流水:“这是我的天性,你叫我如何能改?你就不能随我一起游遍大江南北,岂不乐哉?”

落花:“可这并不是我想要的,我想要的是安定的生活啊。”

流水低头不语,沉思良久:“你变了,以前的你是多么的善解人意,温柔懂事,从不强迫我做任何事。你不是说过,我到哪,你就会随我到哪吗?”

落花愕然,抬头看着流水,流下了怨恨的泪水:“你说我变了,那你呢?你又何尝不是?以前的你,是多么的无微不至,关爱万分,就是我想要天上的星星,你也会摘给我。”

流水摇头:“我们都变了,变了。”

落花听了,哭的更伤心了。流水本想安慰她,却又忍住了,他知道,此刻,无论他说什么,落花也听不进去。落花见流水这般无情,任她如此伤心难过丝毫没有劝慰的意思,恨恨的说道:“既然我要的你给不了,那我们分手吧。“说罢,便拂袖而去。流水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她离开,没有去追。

几年以后,落花依旧孤独一人,她的容颜已经被岁月侵蚀,可在她的内心深处,仍然深深的爱着流水,回忆着流水曾给她的快乐,每每想起,嘴角都会露出一丝甜蜜的微笑。可她不能回头,当初选择伤痛离开,难道错了吗?

到底是谁的错?或许他们都没有错,错就错在命运不该如此安排,让他们相遇,相爱,却不能相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