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代言情爱随风散,无处落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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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豆蔻泪(1)

最后一次悲伤

失恋,失业。

我在二十四岁圣诞节的这天坐在肯德基里,几乎一整天。快乐的圣诞歌重复了不知道多少遍,一对对幸福的身影在我眼前没完没了地晃来晃去,肯德基里那温暖的颜色,似乎只有在我麻木的脑袋从《手递手》上抬起来的时候,才会影响到我。

在别人烦恼圣诞节要怎么渡过的时候,我的烦恼只是要找个地方住下来。

翻阅了报纸的租房部分,只有那么几条的价钱能让我不感到过分的心虚。我一面打过去,一面盘算着我的手机费。妈妈的,大部分都是中介。我心想,我刚从服务业失业了,决不能让服务行业轻松赚走我的一分钱。

不情愿的,极不情愿的,只好打了那个已经在心里被我pass的电话——尽管它的地段合适,价钱合理。

和对方谈好了马上过去看一下房子,这时夜色已经温柔的把整座城市拥抱住了。

路程不远,我选择走了过去,圣诞节这天,走着比坐车要快。

我一面想着广告的内容,一面告诉自己,房主的声音没有看起来那么变态。广告是这样写的——本人是男性,因为某些需要,会带不同女性回家。请合租的你谅解。

我战战兢兢的敲开了对方的门,心想,对方要是色狼我今天拼命了。

门开了,还好,我看到屋里已经有了一个女孩,这才腾出眼睛打量了一下前来给我开门的家伙——男性,年龄应该和我差不多,打着小小对勾的耐克t恤,不能免俗的牛仔裤,一双拖鞋里的脚是穿着灰色的棉袜的,一双不大的眼睛,单眼皮,很中庸鼻子和嘴巴,左侧脸颊上一个小小的酒窝增加了亲切感——总之,还行,不太像色狼。

道明身份后,我走进屋子,还没来得及打量,就知道屋子里的那个漂亮女孩也是来看房子的,因为他说——正好,一起看吧。我心里敲着小鼓看了一下可能属于我的那个房间,很整洁,很合我的意,甚至一下子喜欢上了这个小屋——在寒冷的冬夜,这是我唯一的栖身之所,比对一份圣诞大餐期望深远得多,我从来没有觉得自己这么想要过什么。

“怎么样?”男孩说话了。

“还行。”女孩说。

“很喜欢。”我同时说道。

“那好,你住下来吧。”男孩对我说。

我欣喜若狂的同时女孩说话了:“凭什么,我先来的!”因为不满,语气难免有点盛气凌人了。

“哦,是么?我的规矩是后来的可以住下来。”男孩不屑的撇撇嘴,同时打开了门。

女孩生气地走了,高跟鞋踩在空旷的楼道里发出“哐哐”的声音。

我刚要对男孩表示感谢,他却已经走到自己屋子的门口,侧着脸说道:“我的要求广告上说了,希望咱们互相不要打扰到。”说完,没等我回答便关上了门。

切,我不觉有点气结。愣愣的站着不知说什么。

他忽然又从房子里伸出头来,说道:“你的那套钥匙在门廊鞋柜上。”说完,也不等我回答,便缩回头去,门又关上了。不过还好,不是用力的关上的,这使我的虚荣心有了点小小的安慰。

拿了钥匙,到最近的超市买了新的单人三件套、棉被和简单的日用品,浩浩荡荡的扛了进来,他从卫生间伸出头来,满嘴的牙膏泡泡,看见我,一脸的惊奇,漱了口出来帮我:“你这些东西都要现买的?”

“嗯。”

“没看出来,还是个有钱人呵。”语气里有点讽刺。

我忍住了说“放屁”的冲动,想了想,什么都没说。

我以前心爱的床单上有了别的女孩的痕迹——我今天刚刚知道的——想想就难免觉得有点恶心,很恶心。

他帮我整理好了东西,我想说声谢谢的念头又冒出来了,还未开口,他便说道:“我的屋子你可不能进来呀。”说完,朝我眨眨眼,貌似暧昧的一笑,转身出去,替我关了门。

我只想,咦,还不知道他叫什么。

没了工作,昏昏沉沉的睡到不知什么时候。

客厅里传来了女孩说话的声音,嬉笑声,我激灵一下子从温暖的被窝里翻了个身——不会吧,低房租的劣根性一下子就显现出来了。

还有他的声音,比对我的亲切多了。

关门声。他们进屋去了。

这大白天的——我一边感慨着,一边把被子向上拉,盖住了整个头。

又睡着了,梦里,我的前男友嬉皮笑脸的向我走过来,想伸出手来拉我,被我嫌恶的挡开了,他哈哈大笑着伸手搂过了一个女子,转身走远了。

我醒了。哭了。天黑了。

我换下了睡衣,蓬头垢面地走出房间去,客厅的灯黑着。我打开了灯,赫然看见他在沙发上坐着。我们被彼此下了一大跳。

“干吗不开灯。”我一面说一面用余光在客厅四处搜寻着——没有别的雌性了。

“谁知道你要上演《倩女幽魂》呀,别看了,走了。”他呵呵一笑,轻松的猜中了我的心思。

我心虚的不理他,转身去卫生间洗漱了。看着镜中的自己,只有一个感觉——我好饿!一天多没吃饭了,饿得黑眼圈出来了都。

当我无力的晃荡着脑袋从卫生间出来的时候,桌上有两碗方便面,已经放好了筷子。我口水快滴下来了,他说道:“看什么,一人一碗。”

我坐下来,尽量不吃得狼吞虎咽。面好吃极了,里面放了西红柿和菠菜,吃到下面,有一个乱七八糟的荷包蛋静静地等着我。“我不会卧鸡蛋,你那个已经很不错了,不要挑剔哦。”他一边说一边向我展示着他碗里的那更不成型的鸡蛋须须。

我一下子眼泪出来了,随着他的“怎么了”,“别哭别哭”更是泛滥的不成体统,从嘤嘤啜泣变成了号啕大哭,从眼泪小溪般的流下变成鼻涕都横着飞了。

他看不下去了,伸手抢救我面前的那碗面条,没想到被我一只手死死摁住了,我的另一只手从桌子上飞快地抽了张纸巾把脸擦干净,以龙卷风的速度袭击了我面前的面条。直到喝下最后一口汤,满足的打了个嗝,才看见他目瞪口呆的表情。

之后,他双手抱拳,说了一句:“佩服佩服。”

他的话让我很受用,可是我更喜欢他碗里的面条,他也不傻,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吃完了自己碗里的,才长吁了一口气。

忽然觉得有点不好意思了,尤其是看到他碗里已经连汤也没有的时候,只好气定神闲得整理出一番淑女的姿态,回报一个娇美的笑,说道:“人家太饿了。”

他哈哈大笑,忽然又收起了笑容,一本正经地说道:“人家也是。”

我被他逗笑了。

不知道说什么,我回到屋里,拿出准备好的三个月的房租交给他,他只数出了六百,剩下的交给我“按月交吧。”

带着感激之情,我把碗和锅刷的干干净净的。

从厨房出来,他还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我坐在他对面的那个沙发上——距离最远的那个。

看他的样子,好像并不预备说什么。我清了清嗓子,说:“我叫谭晓秋。”本来想说个什么“nicetomeetyou”之类的客套话,最后还是咽了回去。

他像在思索什么,听见我的话,他微笑着说了一句:“哦,我叫程朗。”

那个酒窝又很合时宜的展示出来了。

“能问你个问题么?”我尽量使自己看起来轻松。

“你问吧。”怎么忽然觉得他有点戒备了呢?

“你为什么选我住在这里呀?”

为什么他看起来忽然又一下子轻松了?

“我没有选,是你选择了这里。”他留下了一句和他本人很不相称的,深奥的话,回了房间。留下我一个人在客厅若有所思直到困意袭来。

此生不做痴情女子

辗转于红尘,徜徉于墨香,满目皆是痴男怨女,素绢上寥寥数笔中句句是满腹的思念,字字是满腹的惆怅,惹得赏墨之人也抽咽着,是女孩太痴还是男孩太花?是男孩太钟情还是女孩太乱情,才会落得一场场情已成殇,思念未央的悲剧?

-----絮语

“忠臣不事二主,烈女不更二夫”,一直在苦苦冥想,若有前世,那么我会是什么?是那“替父充军”的花木兰?是那“一点痴情总不泯”的花蕊夫人?或是那“情钟卖油郎”的花魁娘子?前世的我会是个痴情的女子吗?前世的我是否会对他相许“终身非君不嫁”,前世的我是否会为早知似此星辰非昨夜,却依然为谁风露立中宵,前世的我是否会为他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

似水流年,早已忘却了从何时起我的笔尖流淌出来的皆是伤感的文字,也曾反反复复的问真的是自己的那颗心伤了、碎了还是为赋新词强说愁?曾几何时,有好友一度不敢看我的文字,她叹太伤太伤;曾几何时,有一异性好友看了我的日志他不忍抽泣道,他道这些文字灼伤了他内心深处柔软的心弦。

孤独绕,相思单,失恋后曾一度把自己叠叠心事敲打在键盘上,将缠绵而凄婉的情愫,溶入疏疏落落的字里行间,我无法用手中清瘦的笔端,写尽灵魂深处的缕缕忧伤。若说是抒发更是释放,因那时相思树底说相思,思郎恨郎郎不知,所以无计可施唯有将那颗心融在文字里。戴着耳麦,双眼垂泪,轻扣键盘,可知那是自你别去后多少个日日夜夜遥想你时唯一的姿态。我以为今生你会是我今生的最爱,我以为今生我只会为你流泪,我以为今生除了你,我还能心属何人?

回首往事,总会有一种莫名的惆怅流淌于心间,于夜色缭绕中平添上一层思绪,绵绵的,深深的,记不清多少个夜晚就这样翘首企盼伫立在清幽的月影里,静听风吟……无奈、无奈寻好梦,却梦难成,枕前泪共帘前雨,隔箇窗儿滴到明。某天的不期不遇,当你拥着她神采飞扬地走过我身旁时,我瞬间泪眼涟涟,也幡然醒悟自己太傻太傻,何必去苦等一个心里有了别人的男人,何苦如此自己为难自己?承诺再美,照样经不起岁月的风吹雨打,“永远永远”,永远到底有多远?是否在你转身时这一切的信誓旦旦已是恍如隔世的呓语,风一吹,就破了,残留下的唯有一地的清泪。

别了,别了,我深爱的男人,靠着那些泛黄的温情来存活好痛好痛,爱的越是刻骨铭心回忆越是痛得刻骨锥心,那些不堪回首的往事早已不值得我来凭借它度日,就让那思绪里残存的记忆,渐行渐远,直至最后消失不见……若是无缘,今生为何偏偏遇见你,若是有缘,为何无法相守到白头。只叹这份情薄如蝉翼,只叹今生缘浅份淡。

缘聚,缘散,缘深,缘浅……许一切尘缘于生命轮回时就已注定。君心若离去,我又何苦再夜阑犹未寝,何苦再暖酥消,腻云亸。

又是一夜意阑珊,只是时过境迁岁月黯淡的了心中的那份思念,时光冲刷了过往的点滴回忆,我亦不再是那为君肝肠寸断,攒眉千度的痴情女人,情释后我只做那潇潇洒洒走红尘,倚楼听风雨,淡看江湖路的女子。

离伤时光,不见

在我以为我们再也不会见,在我以为就要将你忘记时,这座城市终于建成了拥有旋转餐厅,一共58层的摩天大楼。

隔着那样长的时光里,两部观光梯错过的一刹那,我还是一眼就认出了你。

认出了让我舍不得忘记却又不能记取,认出了曾告诉我不爱也疼的你。

一、

如果回忆可以定格的话,我多希望时光可以回到遇到陆年的前一秒。可青春没有回头路,陆年记取的永远都是微风吹过,周童温柔掠过我长发的情景。

有一天我喜欢上了别人怎么办?周童一如既往地摊摊手:薛小冉,你想喜欢也得有人让你喜欢啊!

这是短短一个月里我第28次这样问他。我知道他一直以为我在开很恶俗很恶俗的玩笑,是在报他偷偷答应隔壁班女生一起去上自习的仇,是想抓住他的欲擒故纵。他没有理由不自信。

周童,这所普通高中里的神话。

在没迈进校门前,周童的名字已经人尽皆知,甚至菜市场的大妈都在讨论谁是周童。只因当年的中考,他以差一分满分的成绩功成名就。那扣掉的一分是他在作文的最后写道:帅不需要理由。像我。

而那一年的中考作文,是写一篇题材不限关于你所理解的“帅”的文章。

至此,不光整个县城轰动一时,最轰动是所有女生都想认识周童,看看这个往自己脸上贴满金光的人到底是人是神,顺便将那个叫做薛小冉的女生生吞活剥。

因为他在给学弟学妹做汇报演讲,有人问那你觉得什么样的女生最漂亮时,周童害死人不偿命地吐出“薛小冉”三个字。

二、

当陆年再一次与我在图书馆擦肩而过,问我怎么没和周童在一起时,我努力保持了那么多年的淑女形象彻底毁掉。

我说陆年,我脸上一没刻着周童两个字,二没写着归周童所有,你凭什么要认定我和周童必须在一起!

我想我当时肯定是意气风发极了,不然陆年怎么那样傻傻地呆掉,说薛小冉,周童怎么会喜欢上你?

那你呢陆年,就真的真的没发现我眼中越聚越多的雾气和周遭渐渐冷掉的空气?

周童为什么会喜欢我?这不光是陆年和所有明恋暗恋周童女生的疑惑,也是我想知道的原因。

放眼望去,比我美丽比我优秀比我温柔比我小鸟依人的女生太多太多,而我实在没办法把自己与那么多美好的字眼联系在一起。

我只会小时候在周童去厕所蹲大号之前,偷偷将厕纸拿走听他在里面鬼哭狼嚎。或者在他挺着胸脯系着板板整整的红领巾准备升国旗时,将毛毛虫丢到他脚下,把整个升旗仪式变成周童胆小鬼的代名词。最过分的是将生鸡蛋放进他的书包里,故意找茬,惹他用书包丢我,结果整整一星期周童的课本上全是生鸡蛋的味道。

这一切,都是我罪恶的证据,是那幼小的年纪里能想出的最歹毒的招数。我讨厌周童打小便张扬的姿态,更讨厌所有人众星捧月的样子。我宁愿喜欢如今在周童身边看起来那样暗淡无光的人。陆年。

三、

我很奇怪陆年怎么能和周童成为哥们,性格那样迥异的两个人。就像所有人也一直在奇怪我这种随处可见,一抓一大把的妞儿有什么魔力能让周童死心塌地。

当学校扫卫生的阿姨也跑出来这样问我时,我才发现一个很重要的事实。那就是,从幼儿园到小学再到中学,我和周童不但念同一所学校同一个年级,甚至同一个班。简直就像超市里捆绑销售的商品。

而我,在遇到陆年之前,早已习惯了众人将我和周童并列在一起的眼光。就连周童的妈妈见了我,也是一副见了准儿媳的表情,我妈更是每年给周童的压岁钱甚至比给我的还多!

每每有女生在笔记里夹张纸条,周童总是很大声地嚷嚷:媳妇儿,又有人挖你墙角了!那女生便很识趣地走开。我说周童你不要这样,会影响不好!周童很狡黠地笑,那薛小冉你承认是我媳妇儿啦!

我无从反驳。因为越反驳,越显得真有那么回事儿似的。到最后,如果不是遇到陆年,连我自己都快要以为,真的就要喜欢上他,喜欢上一直在我身边,青梅竹马的周童。

我问自己,周童哪里不好?长相英俊,成绩优秀,性格风趣,哪里都好。

我又问自己,陆年哪里好?长相一般,成绩一般,性格呆板,没什么好。

可陆年怎么办?我明知道你是周童最好的哥们儿,明知道你身边有一个叫洛晓的女孩儿,明知道喜欢你之后会是什么局面。可我,还是喜欢上你了,怎么办?

四、

洛晓找到我时,我正坐在学校操场的石台上,吃得整个台阶都是瓜子壳。球场上陆年奔跑的身影忽远忽近,我在心里一遍遍告诫自己:头大了不过碗大个疤!就算陆年点头自己也不能笑,他摇头更不能哭!

你看,理智还是没有战胜我那颗动荡不安的心。我按了周童电话将电池抠下,一个人逃课跑到球场来找陆年告白。

我不知道等一下是先说陆年你好,还是你好陆年,又或者直接和他说:陆年我喜欢你你喜不喜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