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中国通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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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华厦文明的发展(13)

名家出现的社会原因,是由于社会制度的激烈变革,产生许多新的事物,这些新事物,有些是相应的旧名称不能加以概括,或者没有适当的名称,发生了名实不符的情况,比如春秋时期老子在哲学思想上首先提出“道”来,因为是一种新的概念,过去没有,也就没有名字,于是老子说:“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其他学派也有类似情况,如儒家的“仁”,墨家的时间空间概念,都是新提出来的问题。过去无名,而现在如何定名?这就发生争论。

对如何解决名实关系的争论,就不仅仅是逻辑问题,而牵涉到不同的政治观点和学术流派问题。代表守旧势力的思想家,想用旧名来压制新的实在,把名放在第一位。比如孔子用君君臣臣的旧框框来压制新兴势力,提出“正名分”的主张。代表新兴势力的思想家,则主张“以实定名”,要求按新出现的事物,改变旧名称的含义,这就把实放在第一位。比如荀子虽然也提倡“礼”,但他的所谓礼,实际上是法。因为有这种情况,所以墨家提出“取实予名”。

名实的争论,春秋时期各种学派都有,但还没有专门的名家出现。只是到了战国时期,才有独立的学派名家产生,代表人物是惠施和公孙龙。

惠施是宋人,约生于公元前370年,死于公元前318年,他曾经为魏惠王“定法”,“民人皆善之”。而且他担任过魏国的相达十五、六年,是战国时期“合纵”政策的组织者,曾经力促齐、魏和解,互相称王(相王)。晚年他还代表魏国出使过楚、赵等国。这说明惠施是新兴地主阶级的政治活动家。但惠施在历史上的地位,主要是以名辩思想而出名。他学识渊博,尤其他的自然科学知识很丰富。他的朋友庄子曾说“惠施多方,其书五车”,意思是说他有多方面的学问,他的书或著作有五车之多。他的著作今已失传。据《庄子·天下》篇说惠施名辩有“十事”,就是十个论点。其中以“合同异”问题是惠施名辩的主要思想。他说:“大同而与小同异,此之谓小同异。万物毕同毕异,此之谓大同异”,其实质是讲事物的同一与差别的关系问题,说具体事物之间有不同的一面,也有相同的一面。而事物间的异又是相对的,统一才是绝对的,于是推出万物相同(“毕同”)的结论。惠施强调了“同”的相对性,是一种形而上学的观点。

与惠施“合同异”相对立的,是公孙龙的“离坚白”。公孙龙,赵国人,做过平原君的门客,其生卒年代已不可考,大概他比惠施晚一些,与邹衍是同时人。据《庄子·秋水》篇记载,“龙少学先王之道,长而明仁义之行”,说明公孙龙是法先王,思想守旧。他的著作只保存了一小部分,就是《公孙龙子》六篇。他的“离坚白”观点,表现在他对石头“坚”硬与“白”色关系的辩论上,特别是表现在他有名的“白马非马”的辩论上。这“白马”论,早在齐国稷下学派里有个叫臼儿说的就谈到过,公孙龙也许就是接受并发挥了臼儿说的论点。在辩论中,他的思想方法,比惠施更加形而上学,他完全排除感官经验,纯从逻辑概念上抽象分析,称得上是一位名家的诡辩论者。公孙龙所说“马者所以命形也,白马所以命色也。命色非命形也,故曰白马非马”等等,其实质是讲个别与一般的关系问题。他把个别与一般(白马与马)的关系,加以割裂,使之对立,从而把一般脱离了个别而独立存在。一般也就成了抽象的没有具体内容的东西,也就是精神性的东西,而世界就是这个精神性的东西产生的,最后导致了客观唯心主义的结论。

以上,就是惠施的“合同异”与公孙龙的“离坚白”的名辩内容。据《庄子·天下》篇记载,他们还有“二十一事”的论题。其中反映公孙龙观点的,如“鸡三足”、“火不热”之类,公孙龙以及公孙龙之辈,能诡辩得振振有词,言之有理。但是,他们的名辩思想,在概念与存在的关系上,探讨了思维的一般规律,开创了逻辑学的领域,这在中国哲学史上是有贡献的。公孙龙的诡辩,在逻辑学上也提出了许多带有启发性的问题,我们不能统统视为概念游戏,而抛却不顾。

除了著名的惠施与公孙龙以外,在战国时代具有名辩思想的,还有荀子、后期墨家以及邹衍,他们都各有其内容与特点,在逻辑学史上也有一定的地位。

荀子的主要学

荀子名况,字卿,也叫孙卿。战国末期赵国人。他的生卒年代至今尚难考定。从记载看来,他的活动年代大约在公元前298年至公元前238年之间。他曾游学于齐,在“稷下”学宫讲学,被尊奉为老前辈。后来又做过楚国的兰陵(今山东峄县东)令,他还到赵国议过兵,去秦国考察过政治,晚年定居于楚国兰陵,从事著作和教育。他的弟子很多。著名的有韩非、李斯。现存《荀子》三十二篇,除书末六篇是弟子附加的以外,大都可认为是出于荀子的手笔。

荀子生活于战国末期,当时各封建诸侯国经济、政治联系越来越密切,建立统一的中央集权国家,结束战国以来“诸侯异政,百家异说”的局面,已成为历史发展的趋势。他的思想学说反映了这种历史发展的趋势,他是新兴地主阶级的进步思想家。他在我国学术思想史上也占有很重要的地位。早年他虽出身于儒家,但后来对于先秦“诸子百家”的思想学说都进行过批判和总结,是先秦唯物主义思想的集大成者,是我国古代杰出的唯物主义思想家之一。他对以子思——孟子为代表的儒家学派的批判,是战国时期的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斗争的高峰,把我国古代唯物主义思想的发展大大推向一个新的阶段。

荀子的天道观是唯物主义的,他高度发展了春秋战国以来素朴唯物主义和无神论的观点,在他著名的《天论》篇中全面阐述了他的唯物主义自然观。认为“天”不具有宗教的神秘性,它不外是“列星”“日月”“四时”“阴阳”“风雨”“寒暑”等自然界变化的现象,而这些自然现象的变化是没有意志和目的的。他说天不因人怕冷就取消了冬季,地不因人们厌恶辽远就缩小了面积。在这唯物主义自然观的基础上,他进一步提出了“明于天人之分”的思想,指出“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说明天体的运行,自然界的变化有它自己的客观规律,它并不因社会政治的好坏为转移。荀子还正确地指出人有充分的主观能动作用,能适应和利用自然规律,从而征服自然,他提出了光辉的“制天命而用之”的人定胜天的思想,这样,就正确地处理了人和自然的关系,从而有力地批判了思孟学派所鼓吹的天命可以支配人事的天人感应的唯心主义思想。荀子的人定胜天的唯物主义思想,是对于战国时期法家推行封建变革、发展生产的理论概括,充分反映了新兴地主阶级处于上升时期生气勃勃的积极精神,并对后来唯物主义思想家有重大影响。

荀子的认识论也是唯物主义宝库中的珍贵遗产。他认为人具有认识外界事物的能力,他说:“凡以知,人之性也;可以知,物之理也。”这种对事物规律可知的思想是唯物主义的世界可知论。在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问题上,荀子既意识到思维活动的重要性,又肯定了知识来源于感官经验。荀子还在名实问题的探讨中,坚持名实相符的观念,并在他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基础上,建立了唯物主义的逻辑学说,对我国古代逻辑思想的发展有很大的贡献。

荀子在社会历史观方面,是站在新兴地主阶级的立场上,发展了前期法家主张变革、前进的思想,认为社会是不断前进的,是一代胜过一代,他高度赞扬推行法治的秦国。“威,强乎汤武;广,大乎舜禹。”远远超过历代“先王”。因此,他提出“法后王”的进步历史观,以适应新兴地主阶级建立统一封建政权的要求。

荀子在人性论上,他和孟子的“性善论”相对立,主张“性恶论”。他说:人性就是“目好色,耳好声,口好味,心好利,骨体肤里好愉逸”。认为人都有“饥而欲食,寒而欲暖,劳而欲息,好利而恶害”的本性。故有“欲”必争夺,危害封建社会的礼义,造成天下大乱,所以他认为人性是“恶”的。他这种离开人的阶级性抽象地谈论人性“恶”,与孟子的“性善论”一样,都是唯心论的先验论。但荀子的“性恶论”却重视后天的学习和积累,强调环境影响的作用。即他所说的:“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人为)也。”因此,荀子认为人们只要肯学习受教育,就有由恶转善的可能。故他不承认有什么“天才”。认为所谓的“圣人”也并非是天生的,而是后天学习积累的。“非天性也,积靡使然也。”因此,荀子的“性恶论”在重视后天学习,强调环境影响作用方面,是与他的唯物主义认识论相一致的,在当时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

荀子政治上的“礼治”论,是以“性恶论”为理论基础的。既然认为人性是“恶”的,故他主张“明礼义以化之”,“重刑罚以禁之”,以使天下都转而为善,而趋于治。他认为人类是先天平等的,后来只是由于“君子”受教育能“积礼义”成为“善”者;而“小人”由于未受教育,“恶”的本性未改,遂成为“恶”者。由此,他进一步提出虽是王公贵族的子孙,如不学习礼义,不符合封建制度的“礼”的标准,则降为庶人(平民百姓);而庶人的子孙如若学习礼义并合乎“礼”的标准,则可上升为统治者。这种“礼”显然是对旧的世卿世禄制的否定,反映了新兴地主阶级的利益要求。而且,荀子还根据新的阶级关系,改造了儒家的“礼治”思想,对“礼”的内容作了新的阐述。他认为“礼”的要求应是:作君主的要“以礼分施,均遍而不偏”,作为人臣的要“以礼待君,忠顺而不懈”;作父亲的要“宽惠而有礼”,作儿子的要“敬爱而致恭”,作兄长的要“慈爱而见友”,作弟弟的要“敬诎而不悖”;作丈夫的要“致功而不流,致临而有辨”;作妻子的“夫有礼则柔从听侍,夫无礼则恐惧而自竦也’。这实际是把儒家的“礼”改造成为封建的伦理纲常名教,为后来汉代董仲舒的“三纲五常”的整套封建伦理思想,提供了某些因素。除此,荀子还进一步把“礼”的内涵扩大,把“礼”说成是“法之大分,类之纲纪”,即认为礼是法的基本条理,也是法的纲领,这就给“礼”赋予了“法”的内容,反映了新兴地主阶级法制的要求。后来他的学生韩非便在这个基础上发展了这一思想,成为封建专制主义的理论根据。但荀子的“礼治”和法家的“法治”不能等同起来,它们之间还是有区别的。荀子是将“礼”的作用放在刑法之上,认为维护封建统治秩序,主要是靠礼义道德教化,而不能完全依靠刑罚和奖赏。可他的“礼治”思想,也确是由“礼”过渡到“法”的一座桥梁。他的弟子韩非和李斯都成为著名的法家代表人物,并非偶然。

荀子在哲学和政治思想等方面,都为新兴地主阶级战胜奴隶制和建立全国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专制国家提供了理论武器,在当时起了积极的进步作用。但他毕竟是地主阶级的思想家,存在剥削阶级的偏见和历史条件的局限,如他认为:“少事长,贱事贵,不肖事贤,是天下之通义也”。即把君主统治人民的封建等级制度看成是天经地义的。同时他也不可能看到劳动人民是改造自然和改造社会的根本力量,所以他讲的“人定胜天”,并不指的是劳动人民,仅认为只有“君子”才能“理天地”。而且在他的唯物主义思想学说中,在许多方面还不能贯彻到底,使他摆脱不了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的影响。特别是他的“礼治”思想,都曾为封建专制主义和封建伦理纲常提供了理论依据。而这些又被后人发展为比较完整的封建专制理论和封建伦理纲常。后来这些都曾被历代封建王朝用来加强对人民的政治统治和精神奴役。而随着历史的发展,其反动作用就愈来愈加明显。今天我们所要彻底批判和肃清其影响的封建专制主义和封建伦理思想就是其中的重要内容。

韩非及其主要学说

韩非是先秦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古代著名的唯物主义思想家。约生于公元前280年,死于公元前233年。他出身于韩国贵族,少时曾和李斯同是荀子的学生。在韩国时,他曾多次向韩王提出变法革新的建议,但没有被采纳,于是便发愤著书立说。据说秦王政(即秦始皇)看到他的著作后,赞叹不已,说:“我得见此人,和他在一起,死也甘心了。”公元前234年,秦国兼并韩国很急迫,韩王派韩非出使到秦国。李斯怕韩非得到秦王信任,故进谗言把他投入监狱。次年(前233年),韩非被迫自杀而死。他的著述被后人辑成《韩非子》一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