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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因为缘(1)

为你,放弃一切

因为我爱你……为了你的幸福,我愿意放弃一切——包括你。

世上最凄绝的距离是两个人本来距离很远,互不相识,忽然有一天,他们相识,相爱,距离变得很近,然后有一天,不再相爱了,本来很近的两个人,变得很远,甚至比以前更远了

爱情使人忘记时间,时间也使人忘记爱情。

凡事皆有代价,快乐的代价便是痛苦。

有些人注定是等待别人的,有些人是注定被人等的。

缘起缘灭,缘浓缘淡,不是我们能够控制的,我们能做到的,是在因缘际会的时侯好好的珍惜那短暂的时光,同一个人,是没法给你相同的痛苦的,当他伤害你,那个伤口已经习惯了,感觉已经麻木了,无论在给他伤害多少次,也远远不如第一次受的伤那么痛了。

吃过黄莲才知道苦,受过伤才知道痛,有些人永远不会明白这种痛!

爱情,原来是含笑饮毒酒。

的确是这样,分手的那一刻心明明已经哭成了海,却还要笑着装作无所谓

现在自己明明过得生不如死,自己却还要笑着拿出自己最大的真诚:祝他快乐!

爱有时候就这么伟大,伟大的爱遇到一个懂爱且惜爱的人,那是你一生的幸运!

遇到懂爱却不惜爱的人那是你的不幸!

越来越感觉自己真的好孤单,人生如此的迷茫!爱情这个东西真的让人捉摸不定/我还可以相信爱情吗?我还可以去爱吗?我想我已经没有资格啦!总是一个人等待着黑夜的来临,然后自己慢慢地品尝着忧郁的孤独。

只有每天在黑夜的国度里寻找慰藉。有人说:爱一个人就一定要与她在一起吗?有时候放手让她追求自己的未来与梦想,而自己在背后默默的支持她也是一种幸福!如果说你是我眼中的一滴泪,我就算是流尽我的血,放逐我的灵魂也不会哭!因为我怕失去你,因为我爱你,你是我的眼中的泪,我不要你从我的眼中流失!不该有的温柔,该死的温柔,让我不能忘掉曾经,我就是有多少的借口也无法去与你相拥。

爱一个人不就是为了让她幸福吗?让她得到她想要的吗?而我现在亦做到了,然而我却无法开心起来,心痛到麻痹,痛得无法呼吸,仿佛能听见自己的心在滴血。后悔吗?不停的问自己,心中却始终找不到答案!我真的受伤了,累了。

我成全了我爱的那个人所要得到的幸福,可是我自己的幸福又在哪里?

也是为了爱

当你不再爱我,当爱你已成为你的负担,当相爱已是一种痛苦,那么,我选择放弃。

放弃你,是因为爱你。因为爱你,所以不愿看见你不快乐;因为爱你,所以不愿看着你强忍内心的挣扎;因为爱你,所以不愿看见你勉强的笑容;因为爱你,所以愿意放了你。

当爱已成往事,又何必苦苦追寻?强求得不到幸福,强求只能拉大你我的裂痕,只能加深你我的痛楚。如果你真的想走,我无言,只能任你去。

曾经以为你是风筝,我手中握着那根线,无论任你飞向何方,我最终都是你的归属。现在终于明白,其实爱你,就不应该束缚你。

“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往事如风,不如就让它随风而去。当一切成空,惟有回忆伴我。时间能冲澹一切,包括我爱你的心。

不愿意你看见我的眼泪,因为怕你会心软,怕你不开心。因为爱你,所以不会用泪水强留,所以放了你。你的心已远去,我又何苦留下你的人?

虽然我渴望天长地久,但如果那只是一种奢求,那我不如只求曾经拥有。曾经拥有过你的爱,这已足够。因为有一种爱,叫做放弃。

放弃不是无私的奉献。放弃你,这不仅是对你的爱,更是对我自己的呵护。放弃你,我很痛心,但我不会后悔。让你从我的生命中消失,是因为“长痛不如短痛”。当我容顔尽老、行将就木,我依然不会后悔。因为曾经爱过你。

因为爱你,所以希望你快乐。

有人说过这个世界不会有永恒的爱情。你我之间,如果连短暂的爱情也无法存在,不如放开彼此。爱你,就让你去追寻你的幸福。只要你快乐,我也就快乐。

因为你的一切,我都在意。

如果你要离开我,我不会怪你,只能怪我自己,怪自己太爱你。也许是我过分的宠溺让你习惯平静,也许是我过分的放任让你没有责任,也许是我过分的爱怜让你压力重重,也许是爱情她美丽的容顔让你迷失方向。只怪你我有缘无份。

当你想要离去,请别管我,你只需告诉我,你不再爱我,你要走。我一定会让你走,不会乞求你留下,哪怕听见自己心碎的声音。当你离去,请别再回头。回头是一种错误,回头是对你我的不公。去了,就不要再后悔。

因为爱你,就该放了你。

因为我知道,有一种爱叫做放弃,那是对你最深的爱

绝恋

男人说:“有一个地方,我想去却不能去,那是天堂;有一个地方,我不去也得去,那是地狱。”

女人说:“有一个地方,你想来却不敢来,那是我这里;有一个地方,我不想去但必须去,那是你那里。”

“夕阳红”是一个老年人群居的小区,它的发展壮大,永远是人们津津乐道的新闻。他们以成熟、新颖、奔放的各种姿态,展现在全市人民面前,尤其是60岁以上的人民。本小区在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至今为止,已经成立了老年模特,现代舞,太极瑜珈,大秧歌等多支队伍。其中以现代舞的内涵最为丰富,包括了交谊舞、拉丁、印度、伦巴,恰恰,街舞等各样舞种,真可谓是传统现代分门别类,古今中外应有尽有。

霍军住在旭日升小区,与夕阳红隔着两条大街,一座广场,遥相呼应,遥遥相望。

说句内心话吧,旭日升的居民虽然羡慕并赞美夕阳红的义举,但并不喜欢长此以往。因为他们小区的居民大多是中、青年人,上有老,下有小,工作忙,担子重。他们的生活节奏,显然与夕阳红小区的气氛不合拍。大有放松是你们的,紧张是我们的;快乐是你们的,烦恼是我们的;悠闲是你们的,疲倦是我们的那么一种对立而不统一的生活趋势。

旭日升小区也有三、五个放松而悠闲的单身老头与老太太,因为他们是儿女的附属,所以就难成气候。对夕阳红的羡慕与向往,那是肯定的,绝对的。

10年前,霍军退休,老伴便不幸谢世。老俩感情甚笃。一百对之中,能挑出他们这样一对,就算罕见。因此,霍军至少在退休的这十年之内,没有产生过再娶的念头。

霍军年轻时,是文艺队伍里的尖兵,吹拉弹唱样样通。每当夕阳红小区在广场举办活动时,他总是积极参与。

有一天晚上,华灯闪烁。在一个五百人的大秧歌活动的鼓乐声中,霍军猛地看到一个极其熟悉的身影——她的身段,气韵,神情,衣着,甚至连一个细小的动作,都无一不像他的老伴孟萍。而且,这种一点儿也不像幻觉的场景,一下就让霍军想到了四十多年前与山东入伍女兵联欢的时刻——一样的规模形式,一样的场面气氛,如果老眼再昏花一点儿,那似乎也是一样的人啊!如果没有雄壮的电声喇叭,没有逝去的年轮岁月,这两种场面简直就是毫无二致!

霍军与最漂亮的女兵孟萍一起跳着舞蹈,扭着秧歌,出头,出彩,出色。后来他俩的结合成了全军口口相传的传奇故事,说他俩是“四大绝配”的典型代表:才貌绝配(男才女貌);秧歌绝配(全军双人秧歌比赛第一);恋爱绝配(纯属没有介绍人的自由恋爱);年龄绝配(霍军26,孟萍24)。

再后来,霍军与孟萍先后生养了三个女儿,一个儿子(现与儿子一起生活,安度晚年)。

当霍军一步步地靠近那个“秧歌老太”时,他惊呆了,这老太太活脱脱一个孟萍二世啊!

经霍军多方打听,才知道那老太太姓凌名云,是一位退休教师。

此后一年左右的接触与熟悉,渐渐感到凌云与孟萍不但形神相似,而且志趣爱好,脾气秉性都惊人地相似!

霍军与凌云的相识,眨眼三年过去了。双方都有结为伉俪的想法。只是霍军想得更多一些。霍军知道儿子比较开通,决不会像一般儿女那样竭力反对父母再婚。但是,霍军与孟萍的感情毕竟太深太深,他真的不忍心将过去的情感埋藏心底。他在担心旧的感情会不会对新的感情进行冲击呢?

一天,霍军对凌云说:“如果我把你带回家里,你会看到我卧室里孟萍生前的许多照片,那会怎么想呢?”

凌云想了想说道:“我也不敢保证我会怎么想,也许我会感到我在无意之中是否破坏了你过去的幸福生活呢?也许会触景生情地联想到我与我丈夫的幸福生活吧?如果不走到那一步,实在不能断定是喜还是愁,是怀念过去还是展望未来?人的感情变迁又怎么能用一两句话描述清楚呢?”

霍军的心病不仅仅是他卧室里的照片,还有他儿子卧室里的生活系列照片,更是琳琅满目。母子之间的深厚感情他当然深深知道。而且凌云又极像孟萍生前,他的儿子、孙女,女儿、外孙又会怎么想,怎么看,怎么对比呢?

霍军始终没有把凌云带回家里与儿女见面。凌云也没有主动提出去霍军家中。他俩的顾虑也都大致相同。

凌云曾对霍军说:“就这样,也挺好的,永远处在热恋之中啊。”

他们常常这样唱着情歌互相安慰。唱得最多的就是王骆宾写的新疆民歌《半个月亮》。那歌词老幼皆知,耳熟能详:

“半个月亮爬上来,依啦啦爬上来,照在我的姑娘梳妆台,依啦啦梳妆台,请把你那纱窗快打开,依啦啦快打开,再把你的玫瑰摘一朵,轻轻地扔下来……”

那温柔浪漫的词曲,自然淳朴的音调,笼罩了两个老人的全部身心,让人陶醉、迷恋、伤感……

他们就这样相互依恋了6年。

霍军因感冒而引起支气管炎,肺部感染,住进了市医院。继之,病情严重,霍军进入昏迷状态。

凌云买了一束玫瑰,到医院看望霍军。当霍军的儿女们看见凌云出现在重症病房时,都惊讶地以为是母亲再现。霍军的儿子差点儿没有脱口而出地叫声“妈妈”。

凌云微微笑道:“我不是你们的妈妈,我和你爸爸认识六年了。”

霍军的孙女问道:“您认识我爷爷六年了,为什么从没有到我家里来呢?”

凌云道:“是想来的,可一直没有工夫来啊!”

孙女又道:“如果您早一点儿到我家里来,我爷爷就不会得病了。”

“也许吧,”凌云真的不忍心让那个天真可爱的孙女失望,很快又改口道,“是的,我要早一点来,你爷爷就肯定不会得病了。”

凌云说完此话,内心极度后悔。她在后悔当初没有主动提出去霍军家见见他的家人,他发现霍军一家老小都是那样开朗、开通、开明。像这样的家庭成员,这样的家庭氛围,决不会容纳不了她的!

病床上的霍军从昏迷中睁开了眼睛。他先看见的是那束紫红色的玫瑰,然后又看到了手执玫瑰的凌云。霍军眼光闪闪,熠熠生辉。他很快就兴致勃勃地与凌云滔滔不绝地说笑起来。霍军向护士小姐要来纸笔,在一张小纸条上写了两行小字交给凌云,并慎重嘱咐等回去后才能看,一定要遵守诺言。在周围的一家老小,看到此情此景,无不为之动容。霍家人几乎都把凌云看作是上帝派来的天使,是霍军的守护神。

然而,医生却私下里对霍军的儿子说:“你父亲大概是受到一种特别激励而产生的临终现象,医学上将这种现象称之为“回光返照”。你们准备后事吧。

尽管谁也不信,但事实如此。霍军在第二天凌晨与世长辞,表情像进入天堂一般安然慈祥,像孩子一般天真纯朴。

在以后的日子里,霍军的孙女常常念叨着凌云奶奶。但凌云奶奶却从未来过霍家一次。

两年后,霍军家人听说凌云因病去世,临终前两拳紧握。她家人在入殓之前,将凌云的手指掰开,发现她左手拳心有一个小字条,上面写着一句话:“有一个地方,我想去却不能去,那是天堂;有一个地方,我不去也得去,那是地狱。”——这是霍军临终前写给凌云的。凌云的右手拳心也有一个小字条,上面也写着一句话:“有一个地方,你想来却不敢来,那是我这里;有一个地方,我不想去但必须去,那是你那里。”——这是凌云在临终前写给霍军的。

我的爱情断了线

一年前,我的爱情断了线,到现在整整1年零25天了。那是第一次真正爱上一个人。和他的开始没有一点浪漫可言,吴丽是我们俩共同的朋友,有一次去她家玩,想打牌,正好三缺一,吴一个电话就把他叫来了。他来时,穿一件深蓝色衬衫,黑色西裤,戴着度数很高的眼镜,很文雅的样子。吴介绍我们彼此认识,感觉像是很熟识的朋友,只是好久不见。年轻人总是很快就熟悉起来,我和他打对家,我的牌技不好,但手气不错,和他配合得很是默契。

之后又有过几次接触,也大多是在吴丽的招揽之下,大家凑在一起玩玩,放松一下心情。从偶尔的闲谈中了解到,他也是一个人在这个城市里生活,朋友不是很多,吴丽的丈夫是他的大学同学,也是很要好的朋友。一个人无聊时就来她家蹭饭吃。“有时候真希望有个像吴丽家一样的家,和心爱的人,一块做饭、吃饭、吵架、逛街,一定很幸福。”说这话时,他有点沉醉在自己的想象中,有一种向往的陶醉。以前我以为这种柔情的话只有女孩会说,而听到一个大男孩这样说,还是第一次,如果说他打动我,可能就是那一刻吧。

也不知道我们是怎样开始单线联系的,反正当我们手牵手出现在吴丽面前时,她和她丈夫都十分的意外,但好像也在十分的意料之中。后来,他告诉我,他喜欢我是因为我的任性而随和的矛盾个性,多次聊天发现我是一个懂得爱懂得感情的人。天知道,我做过什么会给他这种感觉,反正我们就是这样相爱了。开始时,我们天天打电话,像所有热恋中的人一样抱着电话不放,我们上班的地方离得很远,但我们总是在下班后挤一个多小时的公车,到离我们两个相同距离的一条小吃街去吃饭,散步,然后分别回家。有时候因为塞车,本来一个小时的路程可能要两个小时才到,但我们彼此没有怨言,能在工作一天之后相视一笑,一块吃饭足以抵消任何的不快。三个月后,我们同居了。本来他不同意的,他说他要对我负责,必须结婚之后才可以住在一起。可是我没办法在每天吃完饭之后,再依依不舍地放他走,好像每一天的告别对我来说都是一种煎熬,虽然第二天我们还会再相见。这一次,我的固执和任性让他束手无策。

然后,我们登记结婚,没有举行什么仪式,只是双方的家人朋友聚在一起简单认识了一下。我们一直认为,所谓的仪式是给别人看的,而且我们也没有能力大肆铺张,相信有爱,我们就什么都有了。

我们终于过上了他所说的生活:和一个心爱的人,一起做饭、吃饭、吵架、逛街,而且乐此不疲。两个人的想法总是出奇地统一,对于事情的看法也常常不谋而合,当然偶尔也有小纷争,但那只是生活的小小点缀,稍纵即逝。

夜里睡在他身边,我常常从笑声中醒来,然后看着身边的他,就不愿再睡去了。有很多的夜晚,我就是这样为他失眠,看着他口角流出的口水,梦中紧锁的额眉,偶尔的梦呓往往叫着我的名字,然后无意地伸出胳膊,让我蜷缩在他的臂弯里……每天早上上班,我们总是相拥而别,这渐渐成了我们的习惯,就像每天必须吃饭一样,从不曾落下。他比我早半小时出门,每次总是把我从被窝里抱起,看我收拾一阵,再出门上班。偶尔他也会有例外,坏坏地掀起被子,大叫:曝光了。我很无奈很幸福地任他捉弄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