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不善言辞,每当他讲一个事情,总是觉得啰里巴唆的,讲不到重点。但我小时候印象最深的几个故事,却都是他讲给我听的。现在想来,那些漫长的铺陈,如同马三立单口相声的散漫风格一样,正好是他给故事附加的趣味。
其中,就有关于沛县狗肉的故事。这个故事很经典。秦末樊哙,以屠狗为业。刘邦经常去蹭吃不给钱。樊哙于是买通刘邦必经之小河上的船家,嘱咐他们不载刘邦过河,以为就此断了刘邦的路,谁知刘邦照来不误。樊哙百思不得其解,于是暗中观察,发觉原是一只老鼋载刘邦过河,气恼之下,杀了这只老鼋与狗肉同烹。不料煮熟的狗肉浓香扑鼻,更鲜更美。以后,樊哙就用这锅老汤煮狗肉,味道鲜美异常,樊哙的鼋汁狗肉因而名闻全邑。这就成就了后来闻名天下的沛县狗肉。
我父亲讲这个故事的时候,极尽铺陈之能事,只说得狗肉色香具在眼前,令我听得大咽口水。狗肉我们小时候其实吃得不多,但那时候父亲在徐州矿上,几个朋友聚餐,还是经常吃的。我印象中记得有一次,他们喝酒,将桌上一盘红得娇艳的肉夹给我一筷,说是狗肉。直到今天,每回想起,口舌之间依然是不能磨灭的香。
家中大人喝酒,有时候是预备一些难得吃到的菜,比如狗肉、兔子肉、旺鸡蛋(毛鸡蛋)甚至老鼠肉。他们有奇怪的理论,认为食物太奇异,不利于孩子的智力发育,所以轻易不给孩子吃的。只有在我耐心的纠缠之下,偶然夹给我一筷两筷。于是这类菜于我记忆中,总是有种特别深刻强烈的印象。后来我和朋友谈论食物,说起狗肉总是眉飞色舞,事实上,我那时候吃的狗肉还是非常少的。
中国人其实吃狗肉是有传统的,先秦古籍中屡屡提到与“稻粱”并称的“刍豢”,其中“刍”指牛羊等食草动物,“豢”指犬猪等杂食动物。《孟子·梁惠王上》:“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把狗和猪、鸡同列为肉畜。比较集中反映先秦食俗的《礼记·内则》,也把狗和牛羊猪等一起作为肉食的来源,提出“牛宜稌,羊宜黍,豕宜稷,犬宜粱,雁宜麦,鱼宜苽”的肉类与谷物搭配的模式,它列举的各种食品中有“犬羹”和狗肝炙制的“肝膋”。在战国秦汉中原人的心目中,狗肉是一种美味,枚乘《七发》载吴客说楚太子,遍列名珍美食,其中就有“肥狗之和,冒(芼)以山肤(石耳)”。《淮南子·脩务训》记载了这样一个有趣的故事:“楚国有烹猴召其邻人,以为狗羹也,而甘之。后闻其猴也,据地而吐之,尽写其食。”战国秦汉城市中不乏做狗肉生意的“狗屠”。例如,战国时的侠客聂政就在燕市当过“狗屠”,至于跟随刘邦起义的樊哙,那就是最著名的“狗屠”了。印象中卖狗肉的大多是好汉,卖猪肉的屠夫中,记得最深刻的是被鲁智深老拳打死的郑屠。
当然狗肉谈不上是好东西,今天依然有“狗肉不上席”的说法。传统成语挂羊头卖狗肉,也大致说明狗肉属于以次充好的次。《礼记·王制》中说,诸侯无故不杀牛,大夫无故不杀羊,士无故不杀犬豕,庶人无故不食珍。也就是说,在传统吃的等级上,狗肉在排序上还是比较靠下的,但排在猪肉之前,比如当年越王句践奖励生育,生男的奖励一壸酒、一只犬,生女的奖励一壸酒、一头猪。放眼历史记录,狗算是有嘲笑猪的本钱。
而另一方面,狗肉之香,无以言表,更被称之为“香肉”。
韩国在2002年举办世界杯足球赛时,曾因吃狗肉的习俗而遭西方保护动物人士抗议和抵制,以至于北京奥运期间,也禁止饭店提供狗肉菜品。有些东西,我们承认有文明发展的合理性,但有些显然出于对我们文明的不自信。我觉得吃不吃狗肉本是自我判断的一件事情,但因为外国的抵制以后,再加上近来甚嚣尘上的一些动物保护人士的鼓动,狗肉就升华成一种习俗的歧视。我和朋友,属于比较有骨气的,具体说来,你抵制我们吃狗肉是吧,那我就照吃不误。就好比我尊重你怜悯万物的慈悲,但你也该尊重我有拒绝成佛的自由。
我有一次去广西梧州,经过一条食街,当街全是山珍活物如蟒蛇山龟穿山甲野猪之类,现买现杀。最后犹豫再三,也就搞了一个狗肉煲吃一碗饭。狗肉煲也是当街煮的,煮得很香,虽然吃起来味道并不怎样,人在外地,口味难合,这一餐,我算是吃得很饱。
狗肉现在最流行的是贵州花江狗肉,大块切好,搞一个火锅。几个朋友,搞两三斤,再来些菜蔬,一两瓶黄酒,吃得很是尽兴。
以前在扬州,有个同事是徐州的女婿,回家带了几斤沛县狗肉回来。他路上吃了一半,留了一半给我们。别人是不大敢吃,我则一边看电视,一边从袋子中撕下一块吃着玩,没有一会儿,居然都吃完了。
这些天去徐州,早晨有狗肉汤喝,五块钱汤,我另加十块钱肉,就两个小饼,吃得不亦快哉,比宿迁这边的羊肉汤好吃。也算徐州人实在,一样价钱,狗肉吃得尽兴。吃好后徐步到单位,喝杯茶消食,到中午也不觉得饿。
昨天过冬,又逢股票涨停,兴致来了,约上一个朋友去买菜,打算喝点小酒。去一菜场,菜也买齐了。临回家的时候,看见一个妇女簸屉里盛着熟肉在卖,一问,说是狗肉。妇女善聊,言自己就是沛县人,听我也是外地人,话多了起来。我本想少买一些尝尝看,聊着天的工夫,就买了将近一斤。最后付钱,妇女也很爽快,零头不要了,还说狗爪最是好吃。说着,又送给我一个狗爪尝尝。
称肉之前,妇女将肉撕开并将狗肉上的骨头一一用手剔除,感觉很是地道。卖狗肉不用刀。传说是因当年樊哙杀了老鼋,刘邦很生气,就没收了樊哙的刀,于是樊哙只好用手撕狗肉。时间一长,也成了风俗。
人生有很多风俗,本来是因为因地制宜也不乏科学的一些道理。但约定俗成下,总会生成各种各样的传说。所以,我们不该总去强调一件事情这样做有没有合理性,因为这个事情,已经被附加了某种意义,意义形成了情感,情感累积成习俗。这也许就是文明始终存续的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