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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章 陇南民间神祗崇拜

一、民间“传神”

“传神”,又称“传爷”、“传家神”等等,是陇南民间人们为了“赎身”、“还愿”、“祈福”对家神或龙王神进行的一种带有歌舞性质的巫术祭祀活动。

所谓“赎身”,指凡有家神的人家,生男生女都必须立“保状”,将刚出生的小孩“寄保”给家神,一般三、六、九岁都要请阴阳念“岁经”,保佑孩子“长命百岁、富贵有余”,给孩子戴上用红布条缠绕、缀上铜钱或祠符咒的缰绳,把孩子拴牢,到了12岁的时候,请端公或祀公“传神”抽“保状”“赎身”,即使夭折,也必须要“招魂”禳解“赎身”的民间祭祀活动。

“还愿”,指人们在遇到“凶”、“险”、“急”、“难”等情状时,向家神许了愿,事后要请端公或祀公传神,了却愿心的祭祀活动。

“祈福”,指天时不顺时,请端公或祀公“传神”,以求神灵保佑风调雨顺、五谷丰登的民间宗教祭祀活动。

传神分为上坛、中坛、下坛三步进行。

上坛,即开坛第一天,设立神位,杀鸡献果,烧纸化表,再挂一些彩色花纸作成的旗幡,称为“请神”。

中坛,即次日晌午在野外进行。祀公一般3至4人,多者5至6人,选择一个广阔场地,中间竖一幡杆,上挂长约三丈的彩纸神幡,幡杆下置一方桌,桌上供家神牌位。

中坛大致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祀公进入场地,一字排开,启开锣鼓,边敲边舞,兜成圆圈,旋转三周,只跳不唱。接着“耍鼓”,鼓声咚咚,翻转如飞,分别做蹴、立、转三个动作,称之为:“一打(鼓)、二耍(鼓)、三旋(单足跳跃)”。祀公头目不停地甩动发瓣,称之为“轮马头”。第二阶段:只耍不唱,形似“哑舞”。舞毕,便是“法神”(即装神)。祀公的装神,一般为谁祈禳便装谁家的家神。唱名道姓,说凶化吉,类似戏台表演。第三阶段:装神的祀公拿出鞘刀、钺斧,砍着自己的额颅或右手拿刀在左臂上刺破出血,名曰“斩五方”,用以祭祀天地和东南西北中五方神,然后执鞭绕场抡打,名曰“打邪神”。取子牙打神鞭驱邪除祟之义。

下坛:人们把祀公晚上的祭祀活动称之为下坛。下坛花样繁多,甚为热闹。依先后次序,先是讲谈神像和神庙,采用唱名道姓的方法,将全国名山大刹逐一介绍:什么地方什么庙?庙里塑的什么神?然后尽述县内的寺观和神祗名。例如:东京有座××寺,南京有座××寺,西京有座××寺,北京有座××寺,中间扬州××寺,西天我佛雷音寺……举县内的,如马家湾儿佛孔寺,兴国乡里兴国寺,观音殿下白雀寺,六巷河里重新寺等等,一直唱到四大工匠(铁、木、石、画),取雕梁画栋之义。中间夹一节双人对唱舞,即兴编唱一些诙谐滑稽的唱词,逗笑取乐。(参见常志强:《西和民俗“说春”与“传神”》,《西和文史资料》1996年10月,第一辑)最引人注目的是双人对唱字谜舞,如:

甲唱:

一条大路通北京,算卦先生推子平;

兰州有个张百万,岳阳桥上踩状元。

乙唱:

一字言,四字破,“长命富贵”四个字。

甲唱:

人王面前一对瓜,一颗珍珠照王家;

二十一日下大雨,和尚口里吐泥巴。

乙唱:

一字言,四字破,“金玉满堂”四个字。

…………

舞毕,即赎身“抽保状”,送神散坛。

过去,如果久旱不雨,禾苗枯焦,陇南民间便有“传神”向当地龙王爷祈雨的习俗。

《吕氏春秋·顺民篇》载:祈雨之说始于成汤。商汤王灭夏,使天下走上了正道。但后来天旱,五年不收,于是商汤王就亲自到桑树林中去作祈祷,以祈上苍降雨。他说:“我一人有罪,不要连累万民;万民有罪,都怪我一人。不要因为我一个人不明智,就让上帝鬼神伤害万民的生命。”他剪去头发,拴压住双手,用自己的身体作为牺牲品,来向上帝祈祷求雨。人民很高兴,仿而效之,祈雨之风便传了下来。《诗·小雅》中就有“以祈甘雨”的记载。可见,祈祀之风,由来久矣!

二、民间“庙会”

庙会亦称“庙市”,中国的市集形式之一。唐代已经存在,在寺庙节日或规定的日期举行,一般设在寺庙内或其附近,故称“庙会”。由于“庙会”这一市集形式,不仅满足了民众对于物资交流、商品贸易的需求,更恰当适宜的是,它妥善地解决了善男信女烧香拜佛、求神许愿的精神寄托。因而,自古至今,“庙会”在陇南农村尤为盛行。

陇南的庙会,大多都有固定日期。如:成县开元寺在农历二月二十一日;泰山庙在农历三月二十八日;礼县祁山武侯祠在农历四月初一;柏林寺在农历四月十六日;西和县“城隍庙”在农历四月初八……“庙会”期间,大多有要“唱大戏”的习俗,有的唱四天五夜,有的唱四天四夜,最少的唱三天三夜。西和县长道镇的泰山庙,每年农历三月二十八日逢会,唱四天四夜大戏,而且有“经”、“灯”、“会”、“戏”的传统习俗。所谓“经”,就是在逢会期间,给泰山神黄飞虎念经,怀念他反对强暴、弃暗投明、忠心伐纣、以身殉国的侠肝义胆精神;所谓“灯”,就是在庙会中间的两天夜晚,从礼县永兴街到西和长道街,再到泰山庙,约二十华里的道路两旁,每二十步点一盏红色灯笼,有的人还有在灯笼上写上谜语,供人猜射,猜中者获奖;所谓“会”,就是在庙会期间,由群众交粮,给每家每户送一个大馍,四个小馍,一方豆腐,吃一顿会饭,传说吃了会饭就清吉平安,身体健康;所谓“戏”,就是在正会三月二十八那天,早上唱一折还愿戏,下午唱三折小戏,中午和夜间各唱大戏两本。(参见邓剑秋《民俗探源》)

庙会期间,卖饮食的,卖百货的,卖土特产的,耍杂技的,放电影、录像的,走亲访友的,也有朝山敬神的,商贾云集,人山人海,是一次不叫“物资交流大会”的物资交流大会。

文县玉虚山庙会、文昌宫庙会、城隍庙庙会都在每年正月十四进行。居民不分男女老幼,皆携香、纸、花瓶到河边取净水进庙上香,求神灵保佑赐福。此间,会主请道士做道场三天三夜,至正月十六日结束。结束时制木船一只,群众相随,送至河边,点燃后推入河中,称“送瘟神”。中庙“四月八”双龙观庙会尤为热闹,陕西宁强、四川青川、姚渡等地都来人参加,上香敬佛,借以游览,兼营贸易,是时商贾云集,各种山货、日用百货、农副产品应有尽有,赶会的人成千上万,热闹非凡。桥头地区的“洋汤龙王”庙会八月十五进行。丹堡凤凰山庙会、马连河(今堡子坝乡)“铁禅寺”庙会都是县境内规模较大的庙会。(《文县志》)

据《中国戏曲志甘肃卷陇南分卷》记载,“文革”前,陇南全区共有戏楼299座;其中徽县伏镇一个乡就有10座。“文革”后,这些古戏楼大部分已被拆除,却建起了更宽敞的新式舞台340座。每座古戏楼或舞台,都有以演戏为主要活动的春台庙会(宕昌县有些地方还有秋台庙会)。

三、民间“禳祈”

“禳祈”是陇南民间常用的一种较为简单祭祀方法。无论是岁时节日,还是遇到什么特殊情况,都可向神灵或先祖进行禳解祈佑。

【跳端公·做道场】

跳端公、做道场是陇南民间“禳祈”的主要表现形式。

“遇事”的时候,端公、神汉、道士、巫婆常要唱着各种“神歌”,进行“跳神”、“跳端公”、“传老爷”、“做道场”。过去,人们在家人得病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才会请端公做道场的。祭祀们手拿羊皮鼓或铜铃,边摇边唱边跳,间或插进一些民间小曲;“神汉”头戴纸花,腰系彩裙、彩带,少则一至两人跳,多者三至四人跳。

“端公”即男巫,自诩能“钉符”,涂抹神符祛邪。他们或戴观音七佛冠,设一小案,供五猖神,请神的人家取一斗米(或麦子),插上牌子。“端公”便登坛歌舞,左手执环刀,俗名“司刀”,右手执令牌,圆首方尾,上刻一“斩”字,开始做法。旧时人们认为,人生在世有罪孽,死后要请道士念经做法事以超度亡灵。一般在头七请道士念经,五七尤为重视,除请道士念经外,还要做道场三五天。道场法事有“开路”、“接水”、“破血盆”、“烧灵房子”、“放戒”、“砸地狱”等等,各处略有不同。

【“十月一,送寒衣”】

每年农历十月初一,陇南民间盛行给已故亲人送寒衣的习俗。

天凉了,冬日来临了,人们用黑纸或蓝纸剪糊成衣裤,带上纸钱,在居住地主要路口或直接到墓地进行焚烧,给已故亲人送去冬日的温暖,祈望另一个世界里生活着的亲人幸福安康。并且视十月初一为“送寒衣节”。

送寒衣的习俗,传说是由孟姜女哭长城的故事沿袭下来的。陇南社火唱词里就有“十月里,十月一,孟姜女儿送寒衣”的唱段。“送寒衣”是陇南岁时节日“禳祈”的重要表现形式之一。

【送灶神】

常言道,“民以食为天”,吃的事情很重要,旧时民俗,家境再穷,送灶神的物品还是非置办不可的。陇南民谚有“张王李赵,二十三日送灶”;“腊月二十三,打发灶神去上天”的说法。每年农历腊月二十三日,家家户户都要把灶神画像揭下来,在焚香化纸时烧掉,意为送灶神上天。并蒸上花卷馍,烙上油饼,蒸上用包谷制做的灶糖,祈祷他“上天言好事,下凡降吉祥。”

“送灶神”是陇南民众相信万物有灵鲜活例证。不过,这种旧习俗,如今已有所改变,除偏僻山区外,城镇居民都不兴送灶神了。

【贴门神】

以往,陇南民间有贴门神的习俗。

门神的原型有的说是《山海经》里的神荼和郁垒,又有人说是唐代的白脸秦琼和黑脸尉迟敬德。但不管怎说,人们相信,门神是可以保佑家人安康的。

门神分为“大门门神”、“街门门神”和“屋门门神”三大类。陇南农村过年时,只要有条件,几乎家家户户都贴门神,城市多倒贴一个“福”字,寓意“福到来了”。武都坪垭和文县铁楼藏族乡村寨人家,几乎所有的门楣上都贴有许多符贴子,其用意与“门神”大同小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