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一个研究者以某个社会或社区为对象时,他关注的多是单一民族或族群的社会,或某一族群内部某部分人的社会生活,较少面临族际之类的问题。比如说,研究瑶族或其某个支系、某个村落。这样,在某种程度上,我们是把这个社会“提纯”或者说“简化”了。我们是在假定瑶族或其某支系、某村落的社会生活和周围的世界无关,或将其关系忽略不计,假定本社区内部的关系是最为重要的。微观社会学、社会人类学往往采取这样的方法。转换一下观察角度,就会发现我们研究某个民族或其某个具体问题时,往往只是从更大范围的族际社会里切下来的一部分。这一点常被忽视。由于研究者在田野调查中通常必须设计一个边际,对其范围有个界定,有时便有意无意地忽视了更大的族际背景,忽视了在其社会和其他社会之间,甚至其社会内部还存在着“族际”性的社会关系。可不容忽视的是,确实还有别的因素影响着这社区、这村落的社会生活,这就要求我们时不时跳出来看这个社区。举个具体的例子,我们曾在云南省元江作过调查。在元江,坝区即盆地里人群的社会生活和半山腰的人群、高寒山区的人群的社会生活之间,实际形成了一种立体关系,三种人群间存在着物质的交流,存在着置换关系,同样也存在着文化上的彼此采借。如果只研究坝区生活的话,可能会得出一个彝族或傣族社区如何如何、其文化是如何发展之类的结论,也能写出很好的调查报告;但如果我们是把元江当做一个地域社会来看的话,前述情形就有可能忽略了对该地各人群来说都相当重要的东西。坝区生活离不开山区,山区同样也离不开坝区,双方都为对方提供某些资源。例如,哈尼族、彝族砍了柴禾送到坝区,和坝区的汉族、傣族进行交换。坝区缺少柴禾,山区人也要从坝区购买必需的生活用品。“文革”前当地有十几个集市,“文革”中被取缔,“文革”后这些集市又得以恢复,竟然还是以前那么多,还是在原来的老地方,这说明当地族群间通过集市得以沟通的文化生态关系早已经十分稳定了,山区、半山区和坝区间的关联,集市是一个很重要的渠道。当然,双方之间并不限于物质的贸易交换,还有其他很多社会关系。显然,在这样的地方族际社会中,任何一个族群都不能脱离其他族群及周围的族际环境而孤立地存在和发展。就当地人的日常生活世界来说,人们往往意识不到“外部”的社会环境如族际关系的影响,但研究者却应该能够意识到这些问题。还有市场经济的力量。市场经济实际上始终导致着地方社会的进一步族际化(甚至全球化)过程,不断促成着全新的族际环境。如果这样来观察问题的话,中国大部分多民族地区,相当大的地域都可以说是多民族的社会,在这样的多民族社会中,其社会生活及人际关系自然会有一些独特性,值得引起注意。在我看来,元江就是一个较为典型的多民族的“地方族际社会”。多民族的中国社会是由一个个地方性的族际社会构成的,这是我的一个基本看法。多民族杂居的微型社区,尤其多见于中国西部和西南部像贵州、云南、四川、宁夏等地,一个乡,甚至一个村落中可能就有几个民族的人们共同在一起居住。在这样的社区里,人际关系及族际通婚现象如何,这方面,马戎教授的民族社会学研究很值得我们关注。
一定意义上,你可以说多民族的中国社会,具体就是由若干不同层面的“地方族际社会”复合而成的,中国社会在多民族这方面的特征,更多地表现在或者说可以具体落实在许多的“地方族际社会”上。在多民族的国家内,局部或区域性的多民族社会的观点相当重要,它可补充在“世界”、“国家”甚至“多民族的中国社会”等大框架下观察问题的某些不足。如中国西北的黄河上游地区、西南的大理盆地和丽江盆地等,都可理解成不同的地方族际社会。强调“地方性”或“地域性”,是因为族际社会也总有其地缘的社区基础。在一个多民族共同居住或交错杂居的社区中,形成族际的、多民族的社会关系是当然的。“地方族际社会”的概念,和以往单纯的族别研究有所不同。同是苗族,但云南的苗族社会和贵州的苗族社会,还有更为基层和更为地方性的苗族社会,可能会有很大差异,笼而统之用“族”来代替有差别的各地苗族群体的文化或其社会,就会忽略很多东西。再比如,元江当地的傣族,很多方面和西双版纳的傣族之间有着较大的差异,元江傣族固然和其他地区的傣族共享着历史及文化方面的联系,但他又是当地多民族构成的地方族际社会中的重要一员。社会生活是复合的、多重的,一个人完全可能生活在多重的结构中。一个生活在多民族社区里的汉人,既与当地的汉人族群相关联,同时又与少数民族族群发生各种关系,他处在一种复杂关系交织的网络中;少数民族也一样,通常既生活在自己的传统社区里,往往同时又生活在一个更大的社会范围如族际的环境里。
总之,“地方族际社会”,在我看来是个有价值的观点,对我们的研究工作会有帮助。例如,过去在“社会形态发展史”的研究中,旧凉山彝族社会被定义为奴隶社会,将其视为孤立的社会,好像是“活化石”。但如果我们从族际视角出发,重新审视该社会与周边汉区的种种密切联系,就会看到在一个更大的范围内,其奴隶制有较强的种族对抗性,官府对他们有敌意,他们抓的“娃子”多是汉人。从族际角度看,抓“娃子”对其社会一些基本特点的形成有很大作用。显然,其社会特点是在族际社会的大背景下形成的,有一个族际的环境,即便是奴隶社会,也未必就是社会发展史上某种特定的阶段。民主改革后,以凉山彝族自治州为范围。一个地域性的多民族社会得到了很大发展,族际间的聚合与交流也比过去大大增强了。
中国各地的地方性多民族社会的情况复杂多样,不同族群在不同的地域社会里所处位置和族际关系的具体状况也各有不同。但在大多数这样的社会中,如何不断提高族际一体化的程度,又充分兼顾文化和族群多样性的特点并保持其活力,怎样处理经济、社会发展和多民族共同繁荣的关系,使地方发展同各族人民及其多民族社会共同发展,使发展不是以牺牲某些少数人集团的利益为代价,使地域社会中各族人民都得到发展的好处和实惠,促进地域社会中不同文化、不同族群间的经济联系、社会交往、互利合作等,所有这些都是今后应大力拓展的研究课题和领域。
问:那么,您的族际视角的研究,是否可以说很大程度上乃是针对过去族别研究的不足进行的?
答:族别研究也是很重要的,我认为族际视角的研究能够弥补而不是否定族别研究的意义。中国民族学对族别的研究,是特定历史背景下出现的,与“民族识别”的历史有关。从学术史角度看,这也是认识过程中必须经过的阶段,出现一些问题也是难以避免的。我自己看重多民族社会的族际视角,也是试图摆脱某些困境。我认为,不应只关注族别研究,还应该转换一个角度,从族际社会、族际关系和文化共享等角度,从多民族的社会生活的发展史来进行研究。族际之间的人际关系有其自身的特点,各民族都有自己的交际网络,不同族群的人相互间交往时也有其特殊的心理,更应相互尊重,相互了解,了解彼此的文化。同时,族际之间的人际关系,也常常与少数民族和国家间的关系,与多民族社会和大一统国家间的关系产生互动。我认为,族际研究在今后一个时期应成为中国民族学的主要趋向之一,也应成为中国社会学尤其是民族社会学特别给予关注的领域。
在我的研究取向中,还比较重视“族际文化共享”的立场和观点。从认识论上说,“分”是很容易的事情,区分和差异是无限的,两个人间也可以区分,两个人群间可以用性别、地域、年龄、职业、观点等各种标准来划分,若过分强调差异与区别,往往就会把文化、历史和族群切割得支离破碎,所以,我想在承认文化差异及个性的同时,还应强调文化的同一性及族际间的共享。无论起源、传播怎样,一个很重要的方面是共享。多民族的中国社会是由很多族群不断互动、融合,达成共享的结果。文化“共享”乃是族际社会里最常见的文化现象与社会事实。我所以比较重视族际文化共享的研究,也是因为长期以来的中国民族研究在族别取向下,过于强调文化间的差异,往往将某族的文化看得过于绝对地独特,而且,“文化”总是由“民族”来限定和修饰。我觉得,族别性的文化研究对于揭示少数民族的文化个性是重要的,但不应走向极端,还应该承认各族文化之间的历史关联,承认大量存在的族际文化共享的现象与事实,并给予必要的重视。举个例子,人们老说侗族风雨桥和傣族竹楼,慢慢地,风雨桥和竹楼分别成了侗族和傣族的文化象征,但从学术研究的立场看,不应忘记风雨桥在汉族、苗族、土家族等很多民族的很多地方都有,其历史也可上溯到很古,实际上它是为各族共享的一个文化因素;竹楼也一样,也是为西双版纳很多民族所共享的文化因素。说到文化的族际共享,并不会贬低侗族风雨桥的特点与贡献,也不会贬低傣族竹楼的文化价值,相反,倒可能给风雨桥、竹楼之类的文化现象与事实以更全面的理解和解释。
多民族的中国社会,无疑存在着多元的文化,这种文化的多样性固然是只会越来越多,越来越丰富,但同时,族际共享的成分也在不断增加。就不同族群来说,彼此可能会说不同的语言,过不同的节日,各自遵从的礼俗也可能有所差异,但在一个族际社会中大家却能共享某些共同的东西。族际社会中总是存在不少这样共享的文化,同时,各民族又都保持着自己的文化独特性。尤其是自1949年共和国成立以来,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的现代化建设和大众传媒等现代技术的发展,使得族际间的共享成分越来越多,以作为共同交际语言的汉语为载体的文化成分逐渐增多。但我所说的“共享”,绝不只是说汉族文化为少数民族共享,汉族同样也向少数民族学习他们的文化,也使少数民族文化被共享。人们通过电视等媒介了解不同地区或民族的风土人情;到少数民族地区旅游,既带去文化,也体验和学习当地的文化。像羊肉串、傣家菜、朝鲜泡菜、回民小吃等,现在不是都已经被广泛地共享了吗?共享的增加并不意味着多样性的减少。文化是人创造的,人们不断创造着多样性。但文化并非一个恒量,不是说这杯多了,另一杯就必然少了。
问:由老一辈学者开创的中国社会学与人类学具有“学以致用”的传统,请您就族际视角在应用研究中的意义谈谈自己的看法。
答:除对于中国社会结构的认识外,我想,族际的视角及共享的理解,在涉及多民族的中国社会里各民族共同繁荣、共同发展等方面的问题时,也有着现实的意义。现在,中国多民族地区面临的一个困扰是贫困,贫困地区很大一部分与少数民族集中分布的地区相重合。如果现代化发展导致社会分层是按民族来分的,贫富差距在民族间产生的话,就将出现很大的麻烦。我们还面临大面积的环境问题,有些方面的生态与环境恶化直接关系到当地少数民族的生存。像森林、草原、矿藏的开发等,怎样能让多民族共享资源?在处理好经济开发、保护环境和恢复生态的关系的前提下,怎样同时处理好多民族间的关系?此外,还有社会文化变迁的问题,一些少数民族的文化变迁很快,会不会造成文化流失?所有这些,都是需要从族际角度重新审视中国的社会及文化问题。只要不是屈服于急功近利的“功利主义的压力”,谁都承认社会学及人类学的知识和研究在化解上述问题时是有“用”的。
但我觉得,不应庸俗地理解社会学及人类学的应用,尤其人类学及民族学毕竟是基础性和人文性很强的学科。在讨论多民族社会或某个既定地域社会的发展问题时,人类学的族际视角将帮助我们正确理解当地的族群与文化关系,提供重要的地方性背景知识,为计划项目可能触及其利益的边际或弱势人群设身处地地考虑问题,同时致力于计划项目的决策制定及执行者和当地人之间的对话和交流等,这本身就已是很大的贡献了,不应指望社会学与人类学发挥像各门实用经济学那样的作用。中国地域辽阔,民族众多,每个地方都有各自的文化特点、资源特征、人口结构、劳动力及族际关系状况等,具体情形千差万别,因此,不应指望国家拿出统一的发展模式。尤其在发展的初期,地方政府更应充分考虑当地文化的特质及其资源和生态,并充分兼顾多民族社会的特点,而不能根据族别为出发点。显然,擅长于地方性知识和跨文化研究,并拥有族际视角的人类学,在这些方面将有很大的用武之地。
从可持续发展的立场看,边区开发不仅涉及资源、环境与生态,最好还能把发展的基点建立在当地传统或民族文化的基础之上,建立在草根之中,使各个民族都各得其所,都能发挥特长,形成相互倚赖与互助合作的关系。当然,这里说的主要是基层社区或地方族际社会里各民族的共同发展。在费孝通教授破题开路以后,我们曾在甘肃临夏就回族善于经商的文化传统做过研究。你只有在更大范围内把黄河上游地区看作一个多民族的地域社会。才能理解回族如何在黄土高原农耕世界与青藏高原畜牧世界间寻找谋生之道,找到用武之地,发展出其文化的特点来。回族善于经商除受丝绸之路的历史和伊斯兰重商主义影响外,确实是在中国西北这样一个多民族地域社会的结构中形成的。现在,开发西部边区时回族的文化特点就很重要了,对于搞活流通,发展“河州模式”是很有价值的,我们对这个问题的研究自然也就具有一定的应用性。
云南省的元江,实际上在云南许多地方,都有大面积的山区与盆地交错的地形、地貌,多年来,元江发展逐渐形成了山坝结合、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各族联合开发的模式。在一个动植物资源、水资源、气候和生态,甚至还有民族的居住格局都呈现为立体分布的地方,在这样一个地方族际社会已很有历史的多民族联合自治的县级社区,各族群间形成了共生、共荣和共享的关系。由于族群杂处,就须实行资源共享,在资源配置上不能只顾一个民族而撇开其他民族。元江地方政府在发展和繁荣地方经济的过程中,发挥主导性作用,组织各族共同开发当地资源,开展山区小水电事业,实现电气化,进而在坝区与山区间传统的交换关系基础上又形成了新的关系。半山区因为有电,实现了大面积灌溉,许多空地被开发,随之劳动力的需求增加,山区哈尼族、彝族农民就开始季节性或永久性地迁移到坝区,发展热带经济作物等等,如此,就在县内形成了频繁的族际经济互动。我们研究这种发展思路、当地的经验对话,探讨其中存在的问题及对其他类似地区的借鉴性价值,本身就具有应用研究的属性,而族际视角在这种研究中的意义也是不言而喻的。
原载《广西民族学院学报(哲社版)》2000年第1期
[赵丙祥、陆益龙均为北京大学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