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要这条,烈,你看看这条好看不好看。”周珍珍问他。
“不适合你。”他始终冷冰冰的板着脸。
“哼,穿在身上才合适,我长得好看,穿什么都是好看的。”
周珍珍说着,便抓住了婚纱的一角,说着:“这位小姐,我要试试这件婚纱。”说话的口气,似乎是这件婚纱,我试定了,你一定要脱下来。
那穿着婚纱的女子,言笑晏晏的回过头说:“不好意思,我决定买这件婚纱。”
当时,她回过头来。
转过头来的刹那,他就像是恍若隔世一般,是周怡宝啊,真的是她。
消失了这么多年的周怡宝,居然重现在他的面前。
也不是说,这些年,有多可以关注过周怡宝。只是只要听到了关于周怡宝的消息,他就会刻意的留意一些罢。
而他对于周怡宝,也不曾起过什么心思,单单只是觉得,她是个很安静的女孩子,很适合做朋友。如果可以的话,他们也许会成为挚友。为楚田送葬那天,他初见的周怡宝,并不像是别人说的,像个男孩子,而更像是一只乖顺的小猫,安安静静的,站在灵柩边上。而这么多年过去,周怡宝似乎比幼时来的更加安静沉稳。
他对上她的双眸,他们离的很近,微微的酒香传来,她那虽是明眸一双,却是醉眼朦胧。
这是时隔多年以后。
第一次见到周怡宝。
他从来不曾刻意的留意过周怡宝的讯息,因为,楚田的逝世,左耳的最后失聪,让他觉得,他和周楚两家的缘分很浅。
第二次见到周怡宝,也是和周珍珍,在商场遇上周怡宝。
周怡宝的手,当时被连亦琛牵着。
司马烈的心中,微微的激荡着一种情绪。
但他转念一想,这种情绪是很多余的,他到的比连亦琛晚,这一切,明明是情理之中的事情。他心中的激荡和不平静,只能说明,他似乎,对周怡宝的好感更多了一层。
不曾认识。
甚至就算如今见面,也不曾讲过几句话。
他似乎很喜欢,看着安安静静的周怡宝。
他递上大哥组织的宴会请柬,送至连亦琛手上。本来就是准备转乘送给连亦琛的请帖,实则是当时顺手奉上。
而送请帖当时的私心,却是希望,能在宴会上,再见周怡宝。
只是远远看着,也是好的。
自两次相见以后,他查阅了有关周怡宝的讯息,真真假假,众说纷纭。当他读到,她从三年前消失的那晚消失以后,她就像是人间蒸发一般。这本是他本就知道的事情,再次读来,他才明白,这三年,她的消失,才造就了今时今日的她吧!
她很瘦,就像是儿时一般。
其实,能够默默看着寂静安谧的她,也是一件既有乐趣的事情。
他很喜欢初见周怡宝的美好感觉,如果可以,但愿岁岁年年,可以将这种感觉,经年长存。
他仔仔细细的思考着,他对于她的感觉,并不是恋爱的感觉,而是,将她归属于安静的朋友一类。
一想到这里,他也就有些释然了。
明晚,就是大哥组织举办的宴会了,也是大哥婚前最后的单身派对。
明晚,周怡宝,会来吗?
晚上,连亦琛从公司出来,开车回家。曲晓亮他们还在加班,这一班公司的老臣子,为了公司,算是算得上鞠躬尽瘁,而他这个前老板,本想一起留下来,但一想到周怡宝还在家里等着自己,便和他们打了招呼,回家了。
路上,他一直在想,这几日公司的股票跌宕起伏,很不稳定,他就已经隐约有这个担忧在前。而今天,他的隐忧,算是终于在他面前,露出了真面目。
曲晓亮毕业于医学院,虽然拿了金融学位,面对商场恶意竞争的功夫,终究还是轻了一些。
连亦琛知道,这些公司之前的恶意竞争,是明道明强枪,对着他来的。
连家家主之位,竞争在即,忙不迭讨好连家的,大有人在,而忙不迭将他这长子嫡孙,踩在脚下的,同样大有人在。
连家,不止他一个孙子,也不止他一个人,可以坐上连家之位。
所以,曲晓亮和温颜早前就已经有了担心,他的公司被明刀明枪盯上,首当其冲的对付,倒也无妨,怕就怕在,居心叵测的人,在他的人身安全上,做文章。
商场之上,对付敌人,绑架之类的手段,是最最普通和用烂的手段。
却屡见不鲜。
譬如温颜就被绑过,让他连亦琛,一点还手之力都没有。
诚然,对方知道,温颜在他连亦琛的心里,是何等的低位。
而除了绑架,其他的手法,更是花样千万。
他是不得不防备的。
不单单为了他,也为了怡宝。他知道,他的敌人不少,而想要踩怡宝的人,也不在少数,譬如周逸飞就是一例。就连周逸飞,在昨日,被他在超市言语惊吓一番,都晓得添加保镖的数量,都晓得更新住宅的保安系统。
他呢,也不能掉以轻心。他虽自信,诸葛御风已经将他那座宅子的保全系统,做的精密卓越,却不能不从连家调度保全,来保护宅内安全。那座住宅,不仅仅是宅院一座,更是他和怡宝的家。连家都守卫不住,他连亦琛还有什么资格,坐上连家家主之位?
连亦琛一想到这里,车速加快。
车后本有几个交警追在他的车后,但其中一个眼尖,认出了车子的车牌,便吩咐其他几个,停下追车。
连亦琛的嘴角勾起一丝微笑,他的车牌,可是经过交通局高层的默许,才敢如此高调的挂上。
车速甚快。
所以,一会子功夫,连亦琛的车,已经到了宅子门前。
连亦琛口袋之中装着钥匙,他却不伸手去取,而是抬头按了门铃。钥匙,是因为家里没人,才用来开门的,很冰冷,他很不喜欢。
只见大门一开,周怡宝温温柔柔的说着:“回家啦,先吃饭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