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亲子家教斯宾塞的快乐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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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尊重孩子的权利(1)

1.孩子的权利应得到尊重

无论是家庭教育还是学校教育,它在本质上除了知识传递、道德培养之外,还应该尊重对孩子的权利。不明白这一点的话,教育就是失败的。

上帝赐予所有人幸福, 但这种幸福必须依靠人的爱心和在现实中的能力才能得到。 于是上帝又赋予了每个人发展和完善自我的权利,这是属于每个人的,包括儿童。

也许“儿童的权利”这个说法对许多父母来说十分陌生,他们认为这几乎接近于荒唐,但“陌生”并不意味着不合理。试想一下,在封建时代,普通人能有什么权利可言?恐怕那时候“权利”一词也是无人敢于问津的。然而现在不但法律赋予了人们权利,而且人们也把拥有权利视为一件很自然的事情。同样的道理,为什么孩子就不能拥有属于自己的权利呢?

我认为教育,无论是家庭教育还是学校教育,它在本质上除了知识传递、道德培养之外,还应该尊重对孩子的权利。不明白这一点的话,教育就是失败的。

教育的目的,是为了培养孩子为未来生活作准备的能力。拥有什么样的素质才能适应未来的生活呢?除了必需的技能、知识以外,较高的自我控制能力、判断能力、独立意识也是不可缺少的。和其他能力一样,这种高度的自制能力只能通过练习才能得到发展,而教育就是不断深入地进行这种练习的过程。看一看每个时代的成功楷模我们就会知道:假如一个孩子将来要面对的生活是一个专制君主统治的生活,那么,教育孩子多一点顺从,少一些自制能力、独立判断,这无疑是一种实惠的办法;但假如他将来生活在一个自由的、竞争的、富有创造力的时代,如果我们再让他只是盲目地服从,那结果对孩子是极为有害的。

英国现在的许多教育观念正是如此。一方面,时代发生了根本的变化,需要大量有创造力和有公平、公正精神的人才;而另一方面,学校等教育机构却仍按照中世纪的方式在进行强制教育。一方面,社会需要有自由创造力的航海家、资本家、科学家;而另一方面,教育却希望每一个孩子都成为一个聪明的奴仆。对于种种无视儿童权利的教育观念,我不得不说,它们是封建时代的残留物。英国虽然在社会制度上早已进入了现代文明的阶段,但在教育上未必清醒地完成了这种转变。这个转变的最大标志,是在教育中对未来的人才,也就是现在的孩子们权利的尊重。

保证孩子受教育、不被虐待以及受抚养的权利是法律的职责,而孩子在精神、心智上的权利则属于教育的范畴。想用野蛮的办法培养出一个文明的绅士,这简直是天方夜谭;同样,想用强制的方法培养一个开明的人也是痴人说梦。试想一下,一个权利从来没有受到过尊重的人,一旦拥有了自己说话的舞台,他会怎样来对待其他人?一个很少得到爱的人,一旦拥有了可怕的力量,他将怎样对待其他人?

让我们的教育从尊重孩子开始吧。至于应该尊重孩子的哪些权利,只要我们扪心自问,看自己需要别人尊重哪些权利,就可以得到答案了。除了“政治”权利以外的所有权利都应该受到尊重,这是促使孩子们逐渐形成自我教育,增强自制能力和责任心的重要条件。

2.孩子也有发言的权利

孩子的权利受到尊重后,他的自信心和荣誉感也会随之增强,相应地,他还会注意别人的权利是否也被自己尊重,从而自制能力得到增强。

每一个人都有说话的权利,但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得到这种权利,特别是孩子。当孩子在受到批评、指责时,他们的解释常常被大人们这样打断:“你不要辩解了”“闭上你的嘴”“你又开始撒谎”等等。这些话在很多家庭和学校里都可以听到,人们对此亦习以为常,见怪不怪了。但是,我们有没有反问过自己,当一个人受到批评和责骂时,他为什么不能为自己辩解呢?这从道德和法律上都说不过去。

在这种情况下,孩子一般都会本能地产生受委屈的感觉,进而感到伤心、怨恨。如果这是在课堂上发生的,那这堂课基本上已经与他无关了;如果是发生在家里,那他会把这种委屈发泄到其他对象上,或者去想各种好玩的事情来摆脱这种情绪。苦了就会去找甜的东西,这连动物都会。如果是一个陌生人这样对待孩子,他当时会很愤怒,但很快就不把这当回事了;可如果是他尊敬又有好感的人这样对他,他会加倍伤心,并渐渐变得不自信。

难道老师或父母们真的希望孩子变成这样吗?绝对不。相反,如果孩子要对某件事进行辩解,而时机又不合适时,明智的老师或父母会说“你有辩解的权利,我会在下课后单独听的”,或是“现在我很忙,但我一定会听你的解释”。想想吧,这对孩子来说该是多大的安慰,他不但不委屈、不怨恨,反而会信心大增,并会想自己是不是有什么地方的确做得不妥。受委屈的人很少去反省自己的过错,因为愤怒和不平占据了他的心灵;而被感动的人常常反省,因为感动增加了他内心的勇气。从现实方面讲,难道有哪位老师或父母真的希望孩子长大以后遇到类似的情况而不辩解吗?不,那时他的母亲一定会尖叫着说:“你为什么不辩解?!”

孩子的权利受到尊重后,他的自信心和荣誉感也会随之增强,相应地,他还会注意别人的权利是否也被自己尊重,从而自制能力得到增强。看一看成人社会,我们就更能明白,仇视的结果只有仇视,暴力只会产生暴力。如果一个国家的法律这样规定:“受到惩罚的人无权申辩。”那它很快就会面临危机,愤怒的民众将会把制定这项法律的人包围起来。同理,虽然“尊重孩子说话的权利”这一点并未被列入任何一个国家的法律,但它却写进了每一位具有文明精神的人的心灵之中。正如法律没有规定一个人必须去爱另一个人,而道德的律令却让这种爱产生。

反对这种观点的人,他们唯一的理由可能是:他们只是一个孩子。 而赞同这个观点的人们会说:孩子是未来的成人。难道教育的目的不正是要使受教育者去适应未来的生活,成为为未来作出贡献的成人吗?

我认为,所有的父母和老师都应该把“你有说话的权利”这句话变成一句亲切、美妙、动人的话语,就像很多时候对自己说的一样。这之后你就会看到孩子身上出现的令人鼓舞的变化,不管这个孩子是成绩差的,还是成绩好的,是听话的、温柔的,还是顽皮的、捣蛋的。而对于那些没有教养的孩子,当你这样说给他听时,教育就开始了。

3.孩子比成人更渴望公正

孩子比成人更渴望公正,原因在于他幼小身心生长和发育的力量,决定了他们非常重视在生活中的公正,并希望得到它。

小斯宾塞在上小学的时候,有一天我问他和班上的同学最想得到的是什么。他给我的答案有些出乎意料,孩子们最想得到的竟然是教室门的钥匙!“难道进教室很困难吗?”我问小斯宾塞。“不是,”他说,“因为教室门的钥匙一直挂在班长的脖子上,早晨他和我们一起去学校时,所有的同学都对那串钥匙羡慕不已。”小斯宾塞还告诉我,他甚至有一次梦见自己终于挂上了一串教室门的钥匙。一年以后,当我再问起这串钥匙的事时,小斯宾塞说:“同学们现在很讨厌这串钥匙了,因为总也得不到。”

这是一个值得我们思索的问题。其实,许多孩子所面临的,远不止“钥匙佩挂权”这么简单:一个孩子打了另一个孩子,可能打人的孩子因为父母有钱有势而被免除应得的批评;两个一起犯了错误的孩子,可能一个因为成绩好而免受责罚,而另一个成绩差的则承担全部后果;两个孩子因为某件事同时受到怀疑,成绩好的可能首先被排除,成绩差的则无可争议地成为怀疑对象;两个都没有回答上老师问题的孩子,老师可能会对一个孩子说“你这段时间学习太累了”,而对另一个孩子却说“这么简单的问题你都答不上来”;有多个孩子的家庭,母亲可能经常会对其中一个孩子尖叫、责骂,而对另一个孩子温柔、关怀,她总是去发现一个孩子的优点,也总能找出另一个孩子的缺点……

这样的事实在是太多了,尽管每一件事的起因不同,但有一点是共同的,孩子不受歧视的权利从小就面临被剥夺的现实。这既产生在成绩好和成绩差的孩子之间,也产生在富有人家和贫穷人家的子女之间,官宦之家和百姓之家的子女之间,温顺的孩子和顽皮的孩子之间,甚至还可能是长相俊美的孩子与长相丑陋的孩子之间!

难道孩子们因为年龄小,就不需要这种权利,并且对被剥夺这种权利没有感受吗?不,绝对不是!只要有人愿意与孩子们谈一谈,他们就会滔滔不绝地说出自己的不平。在成人的世界里,我们衡量一个人是否值得尊敬的标准就是看他是否具有公平、公正的德行。公平之所以重要,就在于它给予每个人同等的机会、同等的尊重和价值的肯定。但在孩子的世界里,为什么要让他更多地感受到不公正、不公平呢? 我们要想到,这样做的后果是可怕的。 一部分孩子因为得不到而无奈地放弃,另一部分孩子则从小就因为得不到而反叛。消极的阴影在孩子心中诞生,失望、不快乐的情绪在孩子心中增长,他们有些人对学习没有了兴趣,有些人对学校和老师没有了信任感。

也许,这些父母和老师原本的想法,只是为了用一种方式来鞭策、刺激那些成绩差、 顽劣的孩子,但效果常常适得其反,只要看一看成人社会,这一点就一目了然了。绝大多数受到不公正待遇的人,首先想到的是报复,而不是奉献和示好。一个个体不受尊重的社会群体,它所产生的智慧和创造力都要远远低于每个人都受到尊重的社会群体。更何况,在孩子的世界里,他们消除和排解这种阴影的能力要差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