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成功励志国学九家智慧
15834400000026

第26章 法家的领导智慧——做一个称雄天下的人(3)

没有规矩不能咸方圆,没有制度就无法实施管理。重视不重视制度建设,是“法治”路线与“人治”路线的主要区别。按照法家的主张,不管是行政管理、人员任免、官员提拔等等,都必须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按照制度办事。制度最好定得严密一点,不要让管事的人手上有太多的自主权,否则开后门的、拉关系的、行贿受贿、结党营私的,就都会出现,腐败就产生了。而最大的腐败就是对制度和原则的破坏。在韩非子看来,有了严密的法规制度,奸臣便没有空子可钻,儒家提倡的什么仁义忠廉的道德就没有必要了。换句话说,有了“法治”就可以不要“德治”,个人品德与能力因素似乎可以忽略。

韩非主张以法代德,他说:“圣人之治国也,不恃人之为吾善,而用其不得不非也。人之为吾善也,境内不什数;用人不得为非,一国可使齐。为治者用众而舍寡,故不务德而务法也。”(《韩非子·显学》)

韩非主张不用贤,不用智,认为依法而行,各尽其能,可使智愚各守其职。贤才在一国之中,始终是少数的;依法用人,所用之人多得很,并可收到行动一致的功效。用少数有高尚德行的贤才,还不如用依法而行的多数人。

“为治者用众而舍寡”,因而“务法不务德”是正常的、无可非议的。“不务德而务法”,表明了韩非对道德与法律的根本立场。

道德与法律的对立,从小的方面讲,也可以理解为人情与原则的对立,按照法家的主张,那就是坚持原则,而忽略人情,这是有现实意义的。

常听人用“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来规劝别人,个人利益要服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要服从整体利益,当两者存在冲突时,个人要以大局为重,发扬风格,做点自我牺牲。正因如此,“小事讲风格”被许多人奉为行事圭臬,这本是无可厚非的。但笔者发现,在现实生活中总有人打着“小事讲风格”的旗号,做着并不“风格”的事情,黑白混淆,公私不分,放弃或丧失了本应坚守的原则,拿国家和集体的利益做交易,或贪图一时痛快,或满足个人偏好,或谋取一己之利。这种“风格”说白了其实质就是弄权,就是在看似小事的问题上,丧失了应该坚守的原则立场,随心所欲,为所欲为。

从马德到成克杰,从胡长清到王怀忠,他们最终成为社会的蛀虫,无一不是从一些不讲原则的小事做起。慢慢地,就利用自己手中握有的权力,或买官鬻爵,或染指工程,一个电话决定一人仕途,一张字条转租一个项目,量变引起质变,步步演变蜕化成人民的公敌。他们如此恣意妄为,关键就在于不拘小节、丧失原则。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所以我们须时刻牢记“规矩”,万万懈怠不得,做大事要遵守,做小事也得坚持。

各个国家几乎都有这样的规定,即重要部门都必须凭证件进大门,谁都不能例外。不过,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有些门卫是打了折扣的。至于那些认证不认人的门卫,他们遵守原则的故事至今仍然会成为美谈。

在前苏联时期,列宁曾参加一次会议,进门的时候没有带证件,被卫兵拦在门口不让进去,列宁身边的警卫员赶忙解释说这是列宁同志,是今天会议的报告人。卫兵说,我当然认识列宁同志,他是我们尊敬的领袖,但是我的职责是保证会场的安全,只有带证件的人才允许进去,没有证件的人一律不允许。警卫员差点儿和卫兵急眼了,但卫兵还是坚守纪律,不让列宁进入。列宁不仅没有责怪卫兵,而且表扬了他。

另一个故事发生在美国IBM公司董事长沃森身上。有一天,沃森带着一个国家的王储参观工厂,走到厂门口时,被两名警卫拦住:“对不起,先生,您不能进去,我们IBM的厂区胸牌是浅蓝色的,行政大楼工作人员的胸牌是粉红色的,你们佩戴的粉红色胸牌是不能进入厂区的。”董事长助理彼特对警卫叫道:“这是IBM的董事长沃森,难道你不认识吗?现在我们陪重要客人参观,请放行吧!”警卫说:“我们当然认识沃森董事长,但公司要求我们只认胸牌不认人,所以必须按照规定办事。”

沃森看到这样尽责的警卫非常高兴,非但没有责怪,而且给予表扬,并安排助理赶快更换了胸牌。

原则与我们每一个人都密切相关,人作为社会关系的总和,都是生活在社会之中的,要与他人打交道,而与他人打交道就需要讲原则,否则这种交道就无法正常进行。一个国家的公民讲究原则的程度是其文明和进步的标志。

7、做一个不侵害他人的人

活在世界上,我们必须与各种各样的人打交道,一定会与许多说不清的风险相遇。但是,如果缺乏对自己基本负责的态度和对内外风险的防范之心,就可能造成生命财产、情感、事业等多方面的破坏。

如何保护自己,让自己的生命、事业等都得到必要保证,这就是基本的“生存智慧”。

“害人之心不可有”,就是我们的生存智慧之一。就是对待别人,不应该存有伤害之心。假如心术不正,那么老天也不会站在你这一边。只有存心中正,不贪不阿,才能在真正的竞争中取得成功。

有一位妇人,年轻貌美,但心术不正。因为婆婆经常待在家中,她难得有寻欢作乐的机会,于是便在心里合计着怎么杀死婆婆。

终于有一天,妇人找到了机会。

“明天,山那边有个庙会,我陪婆婆一起出去走走,烧烧香。”她对丈夫说道。

第二天,妇人陪婆婆赶庙会。回来时,天色已晚。她们走在一条陡峭的坡路上,心寸杀机的妇人假装一个踉跄,把年迈的婆婆狠狠地撞下了陡坡。看着婆婆骨碌碌地往下滚,妇人装模作样地哭了起来,悲悲切切地回到了家。

滚下山坡的婆婆被树挡住了。虽然后来找到了一条小路,但面对满天的星星,她悲痛欲绝。这时,她看到前面有两个人影,正背着东西朝她走来。婆婆想开口跟他们说话,不料嘶哑的嗓子却发出魔鬼般的怪声。那两个人大叫一声“鬼”,扔下东西飞快地跑了。原来,那两个人是盗贼。天亮后,婆婆背起盗贼扔下的东西,回到了家中。

妇人看到婆婆进门,吓得浑身颤抖。这时,老人开口道:“我在山谷中,得到了许多财宝。”她打开了包裹,里面都是金银珠宝。儿子和妇人的眼睛都直了。“财宝太多,我年老体弱背不动,只能带来这么一点儿。”老人接着又说。

夫人听婆婆这么一说,又看着摆满一地的财宝,信以为真,贪念顿生。她说:“我一定要去背回更多的财宝。”说完,她就急忙往那条山路赶去。在陡坡上,她顺势往下滑,可她却没有婆婆那么幸运。这一去,她就再也回不来了。

如果“善”有原因,它就不再是“善”;如果“善”有结果,那也不能称为“善”。“善”是超乎因果联系的东西。——列夫·托尔斯泰

用心底最柔软的地方去结识完美,你会发现世界上美好的事物原来就在这里。

8、做一个不轻信的人

在人性问题上,韩非子与他的老师荀子相近,而“相近”就意味着不尽相同。荀、韩都把人的欲望本能和好利恶害的自然取向看做人性的内容,这是他们的一致之处。不同的是,荀子对人的欲望本能(自然属性)做出了道德评价,认为这些本能是“恶”的,与道德相背反的。所以荀子主张“化性起伪”,通过教化改变人性的自然倾向使其符合道德的要求。韩非子则未对人的本性做道德判断,只作客观描述。他认为,人生而具有好利恶害的自然本能,此种本能既不是善,也不是恶,只是一个客观的事实。这一事实是一切礼法制度赖以建立和施行的前提。所以,韩非不主张“化性”,而主张“因性”,亦即利用人性的弱点建立法律制度以治天下。故其言:“凡治天下,必因人情。人情者有好恶,故赏罚可用。赏罚可用则禁令可立,而治道具矣。”(《韩非子·八经》)

韩非子从现实利害关系出发,认为人性是自私的,好利恶害是人的本能,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冷冰冰的利害关系。他举例论证说,君臣之间表面上是一种君仁臣忠的伦理关系,其实是一种利害关系。“人臣之于其君,非有骨肉之亲也,缚于势而不得不事也。故为人臣者窥觇其君心也,无须臾之休”(《韩非子·备内》)。在韩非子看来,君有权势和利禄,臣有心计和智能。君以利禄和权势使臣下向自己尽忠,臣以自己的心计和智能换取君主的官位与利禄,二者实是一种利害关系,就像雇主爱自己的佣人一样,是为了让佣人更好地为主人服务;佣人千方百计讨主人的欢心,也是为了从主人那里获得更多的佣金。有什么道德情谊可言?君臣之间无骨肉之亲,故可以利害关系视之,而父母与子女之间的骨肉之亲又如何呢?韩非冷漠地写道:“且父母之于子女也,产男则相贺,产女杀之。此俱出于父母之怀衽,然男子受贺,女子杀之者,虑其后便,计其长利也。故父母之于子也,犹用计算之心以相待也,而况无父母之泽乎? ”(《韩非子·六反》)

韩非子认为,父母之于男婴与女婴一贺一溺的不同态度,并不是因为父母对子仁而对女暴,而是出于一种利害关系的考虑。父母子女骨肉之亲犹是一种利害关系,至于社会上一般的人际关系就更是如此了。韩非举例说:“王良爱马,越王勾践爱人,为战与驰。医善吮人之伤,含人之血,非骨肉之亲也,利所加也。故舆人成舆,则欲人之富贵;匠人成棺,则欲人之夭死也。非舆人仁而匠人贼也。人不贵则舆不售,人不死则棺不买。情非憎人也,利在人之死也。”(《韩非子·备内》)

把人际关系(包括血缘关系)一概看成利害关系,表现了韩非的冷漠与偏颇。但是,作为一个主张以法治国的冷峻的政治家,韩非对人性弱点的认识和对人际关系的分析,又的确有其深刻的一面,他抓住了阶级社会中人的社会关系中最本质的东西——利害关系,这就为他的强权政治论提供了人性论的根据。

从人的利害关系出发,韩非向君主提出一条基本的为政原则:切不可信任身边的人。“人主之患,在于信人;信人则制于人”(《韩非子·备内》)。人主过于相信自己的大臣,就有可能大权旁落,甚或成为被大臣所害的劫君弑主。人主过于信任自己的子女,奸臣便可利用其子女以成其私,李兑傅赵王而饿主父就是其实例。人主大信其妻,奸臣就可能利用其妻的私心以成其私,在历史上便有过优施傅丽姬杀申生而立奚齐的故事。妻子与人主有夫妻之情、骨肉之亲犹然如此,其他的人就更可想而知了。人们会问,假如人主对任何人都不信任,岂不是天下无可用之人了吗?对此,韩非也有自己的解释。他指出人主不要怕没有可信任的人,问题在于要有术以察奸,使那些心怀狡计的人不敢或不能售其奸,行其私。

战国时,楚王非常宠爱一位叫郑袖的美女。后来,楚王又得到一位位新美女。楚王开始喜新厌旧,把郑袖冷落到了一旁。郑袖是一个非常工于心计的女人,便暗暗筹划算计新美人。

郑袖先是想尽办法与新美人亲近。新美人对郑袖的热情没有任何怀疑,反倒心生感激。有一天,郑袖悄悄告诉美人:楚王心情不好时,如果看到女人掩鼻遮口的羞涩模样,就会开心。

新美人信以为真,每当楚王心情不好时,便做出掩鼻遮口的羞涩模样来。楚王觉得奇怪,郑袖乘机告诉楚王:新来的美人私下说,大王身上有臭气,见面时得掩着鼻子才行。

楚王一听,怒不可遏,便令人割掉美人的鼻子,赶出宫去。于是,郑袖又夺回了楚王的宠爱。

“防人之心不可无”。讲的是凡事要多一个心眼,所谓“防人”,实际就是采取必要的防卫手段,让人无法加害自己。

我们立身处事,也应该像韩非子说的那样,不要轻信于人,遇事冷静,多加思考,分清是非,增强自主意识。换句话说,就是要自己掌握自己的命运,不要把自己的命运交给别人。

9、做一个会藏的人

在如今竞争残酷的社会里,人为了生存,会采取各种方法来积蓄力量,打击对手。而任何人,只要接触社会,便多多少少练就一些察言观色的本事,他们会根据你的喜怒哀乐来调整与你相处的方式,并进而顺着你的喜怒哀乐攻你的心。假如你失去警惕,喜怒哀乐形于外,很可能在不知不觉中,意志受到了别人的掌控。如果你的喜怒哀乐表达失当,有时甚至会招来无端之祸。因此,高明处事一般都不随便表现这些情绪,以免被人窥破弱点,予人以可乘之机。城府越深,便越不为人所看透,这样,他人就不可能摸清你的想法,你也才有可能驾驭对方于无形。

对于曹操杀杨修,历史学家说法不一。多数人会认为是因其聪明过人,才高压主,曹操妒才,不能容之而遭杀身之祸。还有人认为是因为杨修参与了曹植与曹丕的太子之争,曹操怕死后引起兄弟不和,留下后患,遂痛下杀手。这些都有一定道理,但关键是在于杨修能看透曹操心里想什么,这才是曹操最忌恨的。曹操能行霸王之道靠得就是治人心,如果自己的内心轻易被人看穿,那还了得,所以这才是杨修致死的根本原因。

杨修,字德祖,弘农华阴人,东汉太尉杨彪之子。博学多才,文思敏捷。建安年中,举为孝廉,任郎中,后被曹操任命为丞相府仓曹属主簿。他不仅是曹操的得力谋士,而且是曹操“邺下文人集团”的重要成员,其文学造诣,与“建安七子”并驾齐驱,天下文士争相与之交好。

杨修的聪明多才,既博得曹操的赏识,但也因聪明过度,妄度他心思,惹得曹操颇为,最终被曹操置之死地。

不轻易表露自己的观点、见解和喜怒哀乐,被称为“深藏不露”,这是上司用以驾驭控制下属的一种重要方法。聪明的人一般都喜欢把自己的思想感情隐藏起来,不让别人摸清自己的底细和实力,这样别人就难以钻自己的空子,就会对你产生神秘感,这样就不容易暴露自己的真实面目。

韩非的阴谋权术的特点是秘密性:“术者,藏之于胸中以偶众端,潜御群臣者也。”(《韩非子·难三》)法是公开的,术是秘密的。

凡阴谋权术,都是用秘密的方式,暗中算计或伤害自己营垒内部的人,以达到算计者设定的某种目的。术是君主暗中控制和对付群臣的方法和手段。韩非子吸取了道家无为而治的思想,把它发展成为一种阴谋权术——无为术。君主不把自己的意图亮明,让臣下无从捉摸,使臣下不能附和逢迎,这是无为术的一层内容。另一层意思是说,君主故意装出无智无欲的样子,站在隐蔽的地方以观察臣下的毛病,然后出来发号施令、采取措施。“有智而不以虑,使万物知其处;有行而不以贤,观臣下之所因;有勇而不以怒,使群臣尽其武。是故去智而有明,去贤而有功,去勇而有强。群臣守职,因能而使之,是谓习常……明君无为于上,君臣竦惧于下。”(《韩非子·主道》)韩非子认为,行无为术可以使君主看清群臣的长短善恶,接着进行赏罚。目的是使君主坐享其成,功劳归己而过失归臣:“成败有征,赏罚随之。事成则君收其动,规败则臣任其罪。”(《韩非子·八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