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四书五经名句鉴赏(中华古文化经典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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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章 春秋(1)

左传

隐公元年:郑伯克段于鄢[1]

夏,五月,郑伯克段于鄢。

初,郑武公娶于申,曰武姜[2]。生庄公及共叔段。庄公寤生[3],惊姜氏,故名曰“寤生”,遂恶[4]之。爱共叔段,欲立之。亟请于武公[5],公弗[6]许。

及庄公即位,为之请制[7]。公曰:“制,岩邑[8]也,虢叔[9]死焉,佗邑唯命[10]。”请京,使居之,谓之京城大[11]叔。

祭仲[12]曰:“都城过百雉[13],国之害也。先王之制,大都不过参国之一[14],中五之一,小九之一。今京不度,非制[15]也。君将不堪[16]。”公曰:“姜氏欲之,焉辟[17]害?”对曰:“姜氏何厌之有[18]?不如早为之所[19],无使滋蔓,蔓难图[20]也;蔓草犹不可除,况君之宠弟乎?”公曰:“多行不义,必自毙,子姑待之[21]。”

既而大叔命西鄙、北鄙贰于己[22]。公子吕[23]曰:“国不堪贰,君将若之何[24]?欲与大叔,臣请事[25]之;若弗与,则请除之,无生民心[26]。”公曰:“无庸[27],将自及[28]。”大叔又收贰以为己邑[29],至于廪延[30]。子封曰:“可矣,厚将得众[31]。”公曰:“不义不,暱[32],厚将崩。”

大叔完聚[33],缮甲兵[34],具卒乘[35],将袭郑。夫人将启之[36]。公闻其期[37],曰:“可矣!”命子封帅车二百乘[38]以伐京。京叛大叔段,段入于鄢。公伐诸[39]鄢。五月辛丑[40],大叔出奔[41]共。

书曰:“郑伯克段于鄢。”段不弟,故不言弟。如二君,故曰克。称郑伯,讥失教也。谓之郑志[42],不言出奔,难[43]之也。“遂置姜氏于城颍[44],而誓之曰:“不及黄泉[45],无相见也。”既而悔之。

颍考叔为颍谷封人[46],闻之,有献[47]于公。公赐之食。食舍[48]肉。公问之。对曰:“小人有母,皆尝小人之食矣,未尝君之羹[49],请以遗[50]之。”公曰:“尔有母遗,繄[51]我独无!”颍考叔曰:“敢问何谓也?”公语之故,且告之悔。对曰:“君何患焉[52]?若阙[53]地及泉,隧[54]而相见,其谁日不然?”公从之。公入而赋:“大隧之中,其乐也融融[55]。”姜出而赋:“大隧之外,其乐也泄泄[56]。”遂为母子如初。

君子[57]曰:“颍考叔,纯孝也。爱其母,施[58]及庄公。”诗曰:“孝子不匮,永锡尔类。”[59]其是之谓乎!

[注释]

[1]隐公:即鲁隐公。《左传》是以鲁国的纪元编年的。隐公元年:当是周平王四十九年,公元前722年。郑:春秋时国名,姬姓,周宣王封其弟桓公友于郑。郑伯:指庄公。春秋时有五等爵:公、侯、伯、子、男,郑属伯爵国,故称其国君为伯。克:战胜。段:即共(gǒng)叔段,郑庄公的同母弟,他在兄弟中年岁最小,故称叔段。后来段失败出奔共(国名,在今河南辉县),故又称共叔段。鄢(yān):郑国邑名(在今河南鄢陵县)。[2]初:当初。郑武公:名掘突,郑国第二代国君,郑桓公之子。娶于申:从申国娶妻,即娶申侯之女为妻。申,春秋时国名,姜姓侯爵,在今河南南阳市,后为楚所灭。武姜:武公妻姜氏。武,表示丈夫武公的谥号;姜,表示娘家姓姜。当时习惯这样称呼诸侯或大夫的妻子。[3]寤:通“牾”。寤(wù)生:逆生,倒生,即生产时脚先见,也就是难产。[4]恶:讨厌。[5]亟:屡次,多次。请于武公:向武公请求立共叔段为太子。[6]弗:否定副词,不。[7]为:介词,替。之:共叔段。制:地名,又名虎牢,在今河南巩县东(一说在今河南汜水县西),原为东虢国的故址。为之请制:替共叔段请求制地为封邑。[8]岩:山势险峻。邑:人群聚居的地方,大小不定,大的叫都,小的叫邑。岩邑:险要的城镇。[9]虢叔:东虢国的国君。东虢后为郑所灭。焉:兼词,于之,在那里。[10]佗:同“他”。唯命:“唯命是听”的省略句。[11]京:郑国地名,在今河南荥阳县东南。大:即“太”。[12]祭仲:郑国大夫,字足。[13]城:指城墙。雉(zhì):量词,计算城墙面积的单位。长三丈,高一丈为一雉。[14]国:国都。参国之一:国都的三分之一。古制,侯伯之国的国都,城墙为三百雉,即方五里,每面长九百丈。下“中五之一”、“小九之一”同此。

[15]非制:不合法制。[16]不堪:无法忍受,无法控制。

[17]辟:同“避”。[18]厌:满足。何厌之有:有什么满足,哪里有满足的时候。[19]早为之所:早点给他安排个地方。[20]图:图谋,对付。[21]子:古代男子的尊称。姑:姑且。之:指共叔段自毙的事。[22]鄙:边境的城邑。贰于己:属两主,即受两重管辖。一方面属于郑庄公,一方面又属于共叔段自己。[23]公子吕:字子封,郑国大夫。[24]若之何:对这件事怎么办?

[25]事:侍奉。[26]无生民心:不要使人民生他心。[27]无庸:不用。[28]将自及:将会自取祸殃。[29]收贰以为己邑:把以前两属的边邑收归为自己的边邑。[30]廪延:郑国地名,在今河南延津县北。[31]厚:指土地广大,势力雄厚。得众:得到百姓的拥护。[32]暱:

亲近。不义不暱:对国君不义,对兄长不亲。[33]完:修治城郭。聚:聚集百姓。一说是指聚集粮食。[34]缮:修理,制造。甲兵:这里泛指武器装备。[35]具:准备。卒:步兵。乘:战车。[36]夫人:指武姜。启之:为共叔段开门,作内应。[37]其期:袭郑作乱的旧期。[38]帅:通“率”,率领。车二百乘:春秋时车战,兵车一乘有甲士三人,步卒七十二人。二百乘共有甲士六百人,步卒一万四千四百人。[39]诸:兼词,“之于”的合音字。[40]五月辛丑:隐公元年五月二十三日。古人以天干、地支记日。[41]出奔:逃到国外避难。[42]郑志:郑庄公的意思。[43]难:责难。[44]置:安置,安顿,这里有放逐的意思。城颍:郑国地名,在令河南临颍县西北。

[45]黄泉:地下的泉水,这里指墓穴。[46]颍考叔:郑国大夫。颍谷:郑国地名,在今河南登封县西南。封人:管理疆界的官。[47]献:用作名词,指所献计谋或物品。有献:有所献。[48]舍:放着不吃。[49]羹:带汁的肉食。[50]遗:赠送,送给。[51]繄:句首语气词。[52]何患焉:对这件事忧患什么呢?[53]阙(jué):通“掘”,挖。[54]隧:用作动词,挖隧道。[55]融融:形容和睦快乐的样子[56]泄泄(yì):叠音词,快乐的样子。

[57]君子:指有道德有地位的人。这是作者假托。“君子”来发表议论。[58]施(yì):延及,这里指影响。[59]引自《诗经·大雅·既醉》篇。匮:竭尽。锡:通“赐”,给与。类:同类。

[鉴赏]

本文以十分精练的文字叙述了在春秋初年,郑庄公执政时期的一场内乱其酝酿、发生和平息的整个过程,并且着重刻画了其中的三个核心人物,最后用奉行孝道的贤臣形象来说明了对待宫廷矛盾所应取的正确态度。

从史学上看,这篇文章的价值在于,其真实地记载了春秋早期的一段重要史实。从文学上看,它堪称为一篇范文,虽然仅有七百余字,却十分生动地叙述了一个长达数十年的历史事件其酝酿、发生、结束的全部过程。这篇文章的人物形象十分鲜明,条理也很清晰,并且结构十分紧凑,舍弃了同郑伯克段没有关联的各种人物与事件。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其中所蕴涵的深刻思想意义。文中所描绘的郑庄公、武姜和共叔段这三个人物,在中国传统的政治生活中非常具有典型性,可以说,每个朝代都出现过类似的人物,因此,人们从这三人的故事之中便可获得许多教益。这一历史叙述的主题便是“多行不义必自毙”,仁义道德应成为所有的政治人物都共同遵守的准则,应当以此来处理在统治阶级内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争取创造温馨的政治氛围。本文揭示了,道德与政治是维系社会发展的二大支撑点,二者的对立会产生灾难性的后果,唯有维系二者平衡,才能促使社会和谐发展。

桓公六年:季梁论民为神主

六年[1],春正月,寰来[2]。夏四月,公会纪侯于成[3]。秋八月壬午[4],大阅[5]。蔡人杀陈佗[6]。九月,丁卯[7],子同生。冬,纪侯来朝。

传六年,春,自曹来朝。书曰“寔来”,不复其国[8]也。楚武王侵随[9],使蘧章求成[10]焉,军于瑕[11]以待之,随人使少师:董成[12]。斗伯比言于楚子[13]曰:“吾不得志于汉东[14]也,我则使然。我张吾三军而被[15]吾甲兵,以武临之,彼则惧而协[16]以谋我,故难间[17]也。汉东之国,随为大,随张必弃小国。小国离,楚之利也。少师侈[18],请赢。师以张之[19]。”熊率且比[20]曰:“季梁[21]在,何益?”斗伯比曰:“以为后图[22],少师得其君。”王毁军而纳少师。少师归,请追楚师。随侯将许之,季梁止之曰:“天方授楚,楚之赢,其诱我也。君何急焉?臣闻小之能敌大也,小道大淫。所谓道,忠于民而信[23]于神也。上思利民,忠也;祝史正辞[24],信也。今艮馁而君逞欲[25],祝史矫举[26]以祭,臣不知其可也。”公曰:“吾牲栓肥腯[27],粢盛[28]丰备,何则不信?”对曰:“夫民,神之主也,是以圣壬先成民商后致力于神。故奉牲以告曰’博硕[29]肥脂‘,谓民力之普存也,谓其畜之硕大蕃滋也,谓其不疾瘯蠡[30]也,谓其备腯成有也;奉盛以告曰’絮[31]粢丰盛‘,谓其三时不害[32]而民和年丰也;奉酒醴以告曰’嘉栗旨酒[33]‘,谓其上下皆有嘉德而无违心也。所谓馨香,无谗慝也。故务其三时,修其五教[34],亲其九族[35],以致其禋祀[36],于是乎民和神降之福,故动则有成。今民各有心,而鬼神乏主,君虽独丰,某何福之有?君姑修政而亲兄弟之国,庶[37]免于难。”随侯惧而修政,楚不敢伐。

夏,会于成,纪来谘谋齐难也。北戎[38]伐齐,齐使乞师于郑,郑大子忽帅师救齐。

六月,大败戎师,获其二帅大良、少良[39],甲首[40]三百,以献于齐。于是诸侯之大夫戍齐,齐人馈之饩[41],使鲁为其班[42],后郑。郑忽以其有功也,怒,故有郎之师[43]。公之未昏[44]于齐也,齐侯欲以文姜妻郑大子忽,大子忽辞。人问其故,大子曰:“人各有耦[45],齐大,非吾耦也。《诗》云:’自求多福。‘在我而已,大国何为?”君子曰:“善自为谋。”及其败戎师也,齐侯又请妻之[46],固辞。人问其故,大子曰:“无事于齐,吾犹不敢;今以君命奔齐之急,而受室以归,是以师昏也。民其谓我何?”遂辞诸郑伯[47]。

秋,大阅[48],简[49]车马也。九月,丁卯,子同生。以大子生之礼举之,接以大牢[50],卜士负[51]之,士妻食[52]之,公与文姜、宗妇命之[53]。公问名于申繻[54],对曰:“名有五[55],有信、有义、有象、有假、有类。以名生[56]为信,以德命[57]为义,以类命[58]为象,取于物[59]为假,取于父[60]为类。不以国,不以官,不以山川,不以隐疾,不以畜牲,不以器币。周人以讳事神[61],名,终将讳之。故以国则废名,以官则废职,以山川则废主,以畜牲则废祀,以器币则废礼。晋以僖侯废司徒[62],宋以武公废司空[63],先君献、武废二山[64],是以大物不可以命[65]。”公曰:“是其生也与吾同物[66],命之曰同。”

冬,纪侯来朝,请王命[67]以求成于齐。公告不能。

[注释]

[1]六年:鲁桓公六年,即周桓王十四年,公元前706年。[2]寔(shí)来:实来。指鲁桓公五年聘曹的州国国君自曹来朝鲁桓公。[3]公:鲁桓公,即姬允,前712-前694年在位。纪:国名,都邑在今山东寿光县东南,与齐、鲁、夷等国相邻。为齐所伐,迁邑,春秋时亡于齐。国君姓姜,称侯。成:鲁国北边近齐之邑,在今山东宁阳县北。[4]壬午:八日。[5]阅:检阅军队。[6]陈佗:即陈他、陈五父,陈桓公弟。前707年,桓公卒,佗杀太子免,自立为君。明年,蔡国出兵干涉,杀佗,立免弟跃。跃母,蔡国之女。此条为无传之经。[7]丁卯:二十四日。[8]不复其国:州国国君出访,国内发生变乱,自度无以平定,决定在外流亡不再返国。《春秋》笔法以流亡国君卿大夫所至之国为“寔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