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在德州的丽达·约翰逊女士,以她亲身的经历向我们说明了如何用努力工作来解除精神上的危机。
1941年,约翰逊先生和太太带着两个小孩,搬到新墨西哥一处约有360英亩大的农庄里。根据约翰逊太太回忆:“没想到,那个农庄其实是大蛇坑,住了许多可怕的响尾蛇,我们实在吓坏了。”
“那时,我们的农舍还没有水电和煤气,但这些不便倒不令我担心,我日夜所忧患的,是那可恶的毒蛇。万一有天家人被蛇咬了,该怎么办呢?我夜里经常梦见孩子遭到不幸,白天也一直担心在田里工作的丈夫。只要有片刻不见家人的踪影,我就紧张不已。”
“这种持续的恐惧,使我几乎绝望。如果不是我开始勤奋工作,相信早就支撑不住了。我把玉米粒刮下来播种,直到双手起茧为止;我为小孩缝制衣服,把多出来的食物装在罐子里,收藏好。我不停地工作,直到精疲力尽地倒在床上为止。如此我便没有精力担忧其他的事了。”
“一年之后,我们搬离那个农庄,全家大小都安然无恙,没有人被蛇咬。虽然自此以后我不再那么辛劳工作了,但我一直为那段时间的境遇感谢上帝。那一年,辛劳的工作的确拯救了我的生命。”
正如约翰逊太太的亲身经历一样,我们若能自困境中体会出辛勤工作所能产生的力量,再遭遇危机,便有坚利的武器可以自我防卫了,工作通常可以支持我们渡过难关、危机、个人不幸等。
爱德蒙·伯克曾说:“不要绝望,但假如你真觉得如此,继续工作。”爱德蒙·伯克并不是只会空谈的理论家,他也是过来人,曾遭丧子之痛。根据研究,他得了一个苦涩的信念,认为人类文明业已消失。因此,在这疯狂的世界里,工作是使人保持神智清明的方法。于是他不停地工作,甚至在最绝望的时刻,亦不停止下来。
是的,工作是生命之节奏。如果我们被剥夺了工作权,无论理由如何,我们都会感到十分痛苦。许多治疗机构都采用工作疗法,如精神病院、监狱、疗养院及其他被隔离起来的地方。一般人认为:“人一旦退休,便开始步向死亡。”话虽残酷,却是事实。
人一旦由各种活动中退休,由忙碌的有意义生活变成无目标的“纯休闲”生活,便会使原有的旺盛精力熄灭,因而降低了身体的抵抗力,迅速步入死亡。假如你想在退休后仍能快乐生活,最好是用别的工作来取代原有的繁忙生活。
规定人必须在年届65岁的时候退休,这种过时的观念是旧时代的残留,是任何进步国家都应引以为耻的做法。规定60岁必须退休,这是在1870年首先由“铁路工作人员退休系统”采用的;接着,是1937年由“社会安全系统”来使用的。由于1900年之后,人类的寿命已逐渐增加了20岁,所以,65岁的退休年龄已显得不太合理。无论是男是女,许多65岁的人都还精力十分旺盛,根本还不准备坐进安乐椅或准备走向殡仪馆。有关这方面的研究权威是汤玛士·克林先生。他是芝加哥《每日新闻》的专栏编辑,也是《黄金年华》一书的作者。克林先生认为强制退休的规定十分残忍,以下是他的观点:
“七年来,我访谈了无数年届或刚过65岁的工作者。根据我的观察,强制退休的规定十分残忍,假如同样的情形发生在狗或马的身上,相信它们也难以忍受。至少,马在告老退休之后,还能随时奔跑在草原上,嚼食青草;而狗也是被喂养到老死为止。”
“但是,人的情形并不只是生计问题,这同时也伤害了这些人对自己能力的信心,更伤害了他们精神上的尊严。对人来说,因年老而变得无用是极为可怕的现实,连上帝都无能为力。人被剥夺了工作权、收入、甚至自尊,只因他已年届65——这不是极残忍吗?”
那么,为什么人们不起来反对这样的无理规定呢?根据印第安那州的调查,有百分之九十的工作者,表示不愿在65岁的时候被迫退休。在某些大工厂里,此比例高达百分之九十五。有些企业与产业,对雇请高龄工作人员的态度也开始有所松动。此方面的研究权威朱丽耶塔·亚瑟女士表示:“根据1950年的人口普查结果显示,许多年过75岁的人仍然继续工作,其中不少是自己开公司。”
大都会人寿保险公司在1954年曾发表过一篇报告,指出65岁到69岁之间的男性,有五分之三仍然受雇担任职务;而70到74岁之间的工作男性,其比例是五分之二;超过75岁仍然担任职务的男性则为五分之一。这些人当中,大部分是自己当老板。
这项统计指出一个存在的事实——一个人在欢度65岁的生日之后,并不表示其工作能力与工作意愿已宣告终止。
多数人在能力尚可的时候,都表示愿意继续工作,而不是由退休计划人员来强迫退休。由于有这么多人表示反对这个制度,许多企业已开始注意这个事实,并开始修订某些不合理的规定。有的公司延长退休的年限,或做比较富有弹性的规定。只是,这样的公司数量很少,要想全面废除所有不合理的强制退休办法,还有待于我们继续不断努力。
第五节学会倾听和赞美
善于倾听别人的心语,善于真诚地赞美对方,你的生活中才会充满了友善,你才会有更多的朋友。
在我们的生活中,如何应酬,恐怕是一件很头疼的事情。
我们每天的日常生活方式,从理论上说,无论如何也说不上是合理的。有许多事情,由于长期的习惯和惰性,变成无理。但你不要企图把这些不合理的习惯打破,不然的话,在应酬上,要遭遇到对方“心理上的抵抗”。所谓“心理上的抵抗”,是指对方认为你不近人情,既然对方有些感觉,你的应酬效果就会大大减低。
关于这些“不合理”的日常生活习惯和方式的例子太多了,最平常的小事,是日常见面的那种礼貌。比如我们与友人见面,分明并无失礼之处,但一定说:“真是失礼得很。”分明是别人邀请你去,但临行时总会说句:“打扰你了!”你去某公司任职,分明不是某人介绍的,但他问起你时,你会说:“托你的面子,我进了某公司。”
但如果你不说这种不合理的话,别人就会认为你太不近人情了。
一个人的“第一印象”是非常重要的,别人对你,或你对别人都是一样。
在应酬上,“第一印象”不好的话,如要挽回,就要作很大的努力,“第一印象”一定要特别注意。
怎样给人以好的第一印象呢?我认为,要有良好的第一印象,首先要注意服装。
有人会有异议:“服装哪会成为问题?应酬的内容最重要。”
你看见一个成年人穿了一条牛仔裤,你会有轻佻的印象么?你看某人穿的长裤裤管正中没有一条线,你会有“不好看”之感么?如果你的答复都是正面的,那么你就不能不正视现实。留意你的服装吧,这意思并不是叫你穿上最流行的、最时髦的衣服,只是请你穿得使人觉得有整齐、清洁之感,至于衣服是新是旧,质料是好是坏,都不成问题。
美国有许多家大公司对所属雇员的装扮都有“规定”,所谓规定自然不是指定要穿得怎么好看或指定衣料,而是“观感”的“水准”。
专家们所著的书中,提出应酬前的衣饰应注意六点:一、鞋擦过了没有?
二、裤管有没有线?三、衬衫的扣子全部扣好了没有?四、剃了胡子没有?五、梳好头发没有?六、衣服的皱纹是否注意到?
不只在美国如此,其实在世界上任何地方都一样。泰国有一家保险公司的外勤员向公司报告,当他们向农民进行劝说工作时,穿得整齐比穿得不好在生意成绩上相差甚多,可见农民们本身虽然穿得不好,但对穿得整齐的人总是较有信赖感的。
所以,不要过分嘲笑“先敬罗衣后敬人”这种社会风习。
我们进行应酬时,应该重视一下现实,要推己及人,不然的话,便会遭受一些不必要的失败。
对于陌生的人,我们应找个人介绍。以人寿保险经纪人为例,他们去找新的主顾,现在都已采用“托人介绍”的方式了,因为有人介绍,就绝不会吃闭门羹。当然,替你写介绍信的人,一定是在对方心目中很有面子的,如果那是一个对方讨厌的人,当然例外。
现在社会上逐渐流行用名片加若干字句代替介绍信了,这是较好的办法,因为介绍信对方要拆开来看,有些人看了信拒绝信内所提事项时,会把原信退回来人,这时就使来者十分难堪;如果写名片就不会有这种情形。
卡迪克在他所著的《应酬之道》中说:“和陌生人首次见面,最好用介绍人做初次见面的话题。”这话是很中肯的。
应酬时间的长短问题,在一种适当的应酬上有很重要的价值。当然,我们要从应酬的本质、目的和种类去加以判定,不可一概而论。但我们要知道,现在的市内公用电话规定基本通话时间是三分钟,这一规定是通过极深刻的研究才做出决定来的。它表示了一件小事情应该在三分钟内了结。如果事情不是一说即合,或需要辩论的,可能花上一小时也说不定。但是一种不变的原则,就是我们应该尽量缩短应酬时间,要提防自己和对方产生“疲劳感”。因为时间这种东西,有物理方面和心理方面的区别,当你和一位知己朋友谈了一小时时,他一看手表,啊呀,12点了,快没有公共汽车了,末班船也快开了……这样的应酬使人感觉到,分明物理的时间只有一小时,心理上却有20分钟的感觉。
有些人参与应酬,对于物理时间满不在乎,却很重视心理上的时间,那就是说,当他对于这场应酬有兴趣时,他不计较究竟花了多少时间;否则,心理上就有度日如年之感。
但毕竟我们人类是被物理时间控制着来生活的,所以最好还是不要浪费时间,方便自己,也方便了别人,更要紧的是使应酬本身有效。
我们应该记着,时间是应酬的最后一项要素,也是最重要的因素,好好掌握时间吧。
应酬学上有一条原则是:先适合别人的需求而达到自己的需求。但是非常遗憾,这个社会上,能够做到这一点的人还不是多数,因为人有怕吃亏的心理。
但是,我们可以举出许多例子来说明在各方面都很成功的人,却总是运用这一套的,有时甚至可以反败为胜。
日本有一份大报,前几年总编辑换人,新人从未在报界担任过较重要的职务,甚至“连采访的大车都未坐过”(日本新记者在见习时多坐报社大车集体出发,如果资格较老,就可以自己开车了),这句充满敌意批评的话是出自一些新闻记者之口的,但是这些意见让新任总编辑知道了。
他上任第一天,便在“就任演讲”中含笑对各位同事说:“我此次就任报社的职务,别说是做总编辑,就是当资料室职员的资格也没有,因为关于资料调查统计方面的知识,我所知甚少,我只对经济方面略知一二。所以我只有一种意愿,希望坐坐新闻记者的大车,同时也希望由于坐了大车能得到各位外勤同事的体验,将来去某银行请求他们合作,替本报同事办一种接近市区的购房分期付款……”
他的话还未讲完,会议室里已是一片掌声,大家都拥护他的上任了。
有一位女歌星,从日本到香港,打算小住之后,再到东南亚表演歌舞。
她需要一两个短剧本,而在她心目中,香港一位很有名的作家如果能够为她动笔就太好了。这位作家学贯中西,文笔风趣,但他脾气古怪,而且也很忙。
这位歌星打电话给她朋友,说她已由某导演介绍,当晚就要和某作家共进晚餐,但她不知道怎样向他开口提出请求。
“你究竟打算请他写些什么短剧?”“随便,只要他肯写就行。”“这样是不好的,他不明白你的需要,可能写得不理想,等他写完你发觉不理想时又要请他修改,这时问题便会变得很严重了!”
“我最希望他替我写《哑女奇缘》,不过要有新的内容,不要以前的故事。”
“这样很好,他以前写过不少这类东西,你只要说知道他曾写过这些剧本,并且十分崇拜就行……”
过了两天,这位歌星给她朋友打电话,很高兴地说:“他不等我提出要求便答应替我写两出短剧了。”
她朋友说:“你们在晚餐时,你是不是一直在谈论他过去的那些得意之作?”
“你说得对,我主要是讲起他的作品在日本如何受人喜欢。”
“对了,这是应酬中迎合别人的兴趣所产生的成功。”日本有一个妇女组织,每天下班时间过后,便有许多太太小姐在一块场地打网球,但有一位先生却天天都到那个男人的禁地打网球。
有一天,他朋友应邀同去时,听他说起那个组织的名字有些犹豫。就问他:“你怎么不去市立体育馆?”这位先生说:“我不只到那儿打网球,并且还是那儿的教练,有一次网球比赛我还担任领队呢!”
原因是,那儿的女性网球好手不多,多半人还在学习阶段,她们有一条原则:“要来打网球就要好好地练。”换句话说,既然来到网球场,就要对网球发生兴趣。除非你生来就有打网球的天才,否则就要练习。我告诉我的学生们,在应酬场合中也是如此,在社交中,我们可曾注意到别人的兴趣?我们与人交往,可曾在这方面努力过?有些人天生就应酬有术,这自然是可喜的。但如果不是天才的话,我们就需要学习了。
当我们赴一个规模较大的宴会的时候,大家都会有一种不约而同的想法,就是最好避免和陌生的人同席,因为和熟人同席就有说有笑,和陌生人在一起就失去乐趣了。其实,这种想法真正是逃避学习应酬的意识在作祟,正如走进网球场而不想练球一样可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