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珍藏一生的经典散文:一场游戏一场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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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岁月如诗(6)

如今,一进深秋就开始穿毛衣,到冬天是两三件一齐捂上,外面还披上皮衣。但总觉得冷。于是想起在中学、在乡下、在大学的冬天,那件毛衣足以御寒。不会忘记,教书第一年的冬天,在红塔下凛冽的寒风中,别人烤火,自己呢,搬个椅子去外面“向风”,手里还认认真真装模装样的拾上一本书。别人想不通,就是现在我也想不通:当初,那件毛衣暖和热乎得非要吹点冷风才舒服?

母亲后来几乎再没给我织毛衣了。一则因为我有了媳妇,二则因为我和都长大的姐姐弟弟一样,很少穿她织的毛衣,连我们的儿女们,也是时不时才穿她的手工针织品了。

但母亲仍然还是要织毛衣。织给父亲。再后来,连父亲也不大穿她织的毛衣,而是开始像年轻人一样,穿上买来的羊毛衫。后来的后来,她也很少穿自己织的毛衣了,但她还是要织。一如既往。

忙完一天的家务,等歇坐在沙发上,漫不经心地看电视,漫不经心地织毛衣。生活的好转并没有改变她织毛衣的习惯。退了休,仍然不像其他老太太那样,清晨傍晚跳健身操、跳老年迪斯科,上午和下午打门球、打扑克、打麻将。除了做家务、看书看报,似乎一大爱好就是织毛衣。她也不管这与她退休干部的身份衬不衬。******从艰苦的战争年代起就养成嚼茶叶渣的习惯,到后来做了中国第一把交椅后,仍然保留这个嗜好。各人有各人的习性,这无法改变,也没有必要改变。老年人尤其如此,不论是伟人巨子还是普通百姓。“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我不再苦口婆心劝母亲去打门球,去跳老年迪斯科。

但我总觉得,妻的织毛衣和母亲的织毛衣虽然不一样,但似乎却有一种内在的共通之处。

妻很少现代年轻女性那种扑面而来的“时代气息”,化妆品绝少用,连淡妆也不多画,描眉打口红抹胭脂之类非是要等舞会什么偶尔为之。她总是想深沉,却总是深沉不下去。她连“财政部长”也放着不当,买衣服要我亲手把钱拿给她才心安理得。于是,就老让我有一种“小妹妹”的感觉。有时还会跟五六岁的儿子赌气,那种“大孩子气”就使得她格外的“那个”。

至于母亲,才退休几年,那种职业女性的味已淡得闻不出来了。然而,却没有婆婆的苛刻、唠叨、架子。她只是依然勤劳,依然每事必躬,依然宽厚待人,依然把所有的精明和精力贡献给了属于她的这个大家庭。

妻是温柔平和的,母亲是慈祥贤惠的。两个不同时代不同性格的女性,一个没有现代媳妇那种强悍、贪婪和诡计多端;另一个没有旧式婆婆那种可恶、狠毒和斤斤计较。她俩只是普通极了,只是不咋咋呼呼,不招惹是非,不盛气凌人,不争高低比长短。婆媳红脸的事还没有过。这一点,让我这个做儿子和做丈夫的既得意又费解:世间上婆媳关系的紧张几乎是定律,这大概成为许多家庭的老大难闯题。但我的母亲和妻子怎么就轻易跨过去了,走出“定律”的误区?以至让人不敢轻易相信。于是断然感慨了:如今张牙舞爪、趾高气扬的人有的是,走路不小心碰上了,他的衣角可以把你撩倒!但要跨出这“定律”(还不说其他“夫妻不和”、“子女不才”等“定律”)误区的,又有几人哉?于是,不免高兴,不免得意,不免叫声“阿弥陀佛”!

这似乎还算不得满意的答案。一次,带着“小家”回“大家”去“勤俭持(吃)家”。

饭后收拾完毕,婆媳坐在电视机前织起毛衣。两人漫不经心地看,漫不经心地织,漫不经心地谈。当时,只觉有趣,女人就是女人,再没有比织毛衣更能证明这一点了:闲不住的手,闲不住的嘴,闲不住的心。

后来,方得一悟:这幅消失不了的“婆媳编织图”其实就是我内心深处所要寻求的答案:编织毛衣是女人的天性,编织生活、编织家庭、编织希望和美,依然是女人的天性,不论是由媳而变成的婆,还是将要熬成婆的媳。无论如何,要让她们编织。

你是我的骄傲

远在深圳的大弟打电话说他要结婚了,我高兴极了,对未来的弟妹说:“我将弟弟交给你了。”看到大弟与女友的合影,母亲自豪地说:“我的小瘦儿子也有女孩依靠了。”喜悦之情言于辞表。

大弟在我们姐弟四人当中排行老三。大弟刚出生时,我只有三岁,就自豪地对人说:“我是小弟弟的小二姐。”小时候,经常是我领着两个小弟弟出去玩。记得看到别的小朋友都愿意去哪儿玩就去哪儿玩,独独我领着两个小弟弟,玩得不自由,心里就不自在。终于有一次躲在同学家里不出来,把他们甩掉了,回家后又向父母诉了一顿苦,从此两个小弟弟就自己去玩了。现在想起来,很为自己的自私内疚,总觉得我这个二姐没尽到责任,对不起他们。小时候的冬天,更是冷得刺骨。一次快过年的时候,大姐领我们去买鞭炮,北风呼呼地刮着,回家的路上,弟弟们冻得直哭,只有二十岁的我,飞快地解下自己的围巾给了大弟,又把帽子给了小弟,就发疯一样往家跑,耳朵、脸蛋像刀割一样疼,到家后才发现钥匙在大姐那儿,我冻得哭了,盼到大姐回来后,弟弟们都还好,我又很骄傲:小二姐还是能保护弟弟的。“三十”晚上,妈妈在家煮饺子,爸爸领着我们姐弟四个到院子里放鞭炮,我们在院子里笑着、闹着,看烟火,吃饺子前讨红包,很热闹,而现在只有我留在了父母身边。小时候不懂事,总跟大弟打仗,因为我们只差三岁,所以战争是不可避免的,记得一次,我把大弟推倒了,他哇哇大哭起来,气得妈妈吓唬我说弟弟长大后会报仇的。转眼弟弟就长得比爸爸还高,我们发生战争后,我只能躲在爸爸身后寻求保护,大弟却不跟我一般见识,知道我胆怯了,也见好就收了。大弟又和我感情最好,交女朋友啦、送礼物啦等等小秘密总是悄悄告诉我,让我一起分享。

父母养育我们姐弟四人,经济状况可想而知,大弟特别懂事,妈妈留给两个小弟好吃的东西,他总是将自己的一份再留点给小弟。一次一个亲戚结婚,妈妈随了礼,又帮忙招呼客人,忽略了两个小弟弟,大弟很想吃餐桌上的鸡肉,可已经没有了,大弟过后对我说:“二姐,等我长大了,挣了钱,每天都吃一只鸡,第二天就吃新的,剩的都扔掉。”听得我心里直发酸。现在好了,大弟毕业后留在深圳,我们家的生活也提高到不想吃鸡肉的水平,而我却对鸡肉产生了一种特殊的情结。

大弟去深圳时,妈妈哭了好几次,总说小时候孩子多,经济不好,大弟高考时,连荷包蛋都舍不得吃,现在毕业了,又离家那么远,妈想儿子却只能打电话了。大弟很孝顺,每周、年节、父母生日他都会打电话和父母聊一聊。老人心疼电话费太贵,大弟就说:“妈妈,我想你了,再唠一会儿吧,话费儿子还拿得起的。”大弟工资并不算高,他从不舍得买太贵的东西,可父母的生日,过年过节,他总是往家里寄钱,还为小弟买了手机寄来,小弟的同事都羡慕他有这么个好哥哥。深圳的经济繁荣,竞争激烈,大弟曾一度迷茫,失去了奋斗的目标和信心,打电话时也很消沉。想想小时候的苦日子都过去了,还有什么困难能吓倒我们的,在家人的鼓励下,大弟经过一段调整和努力,终于考入南开大学,成为一名MBA,电话打来,我比中了头奖还高兴,兴奋得几乎一夜没睡,小时候许许多多的事在脑海里异常清晰。

姐弟从小在一起时,不觉得怎样,现在分开了,却是非常想念。我相信,机遇和成功总是看中那些有准备的人,经过努力和奋斗,大弟还会有捷报传来。

儿子今年十八岁

当儿子姗姗来到这个世界,我说不准是高兴还是羞涩。

他刚会牙牙学语,我就教他喊爸爸。他刚刚断奶,我就背他上山摘葡萄,下河捉泥鳅。一次陪他打雪仗,虽然雪水已经湿透了我的衬衣,可还是让他任意往脖子里塞雪球。

6岁我就让他进了学校。学校离家虽然不远,但我还是风雨不误坚持接送他。不管是晨读还是夜间作功课,我也常常捧着书本陪着他。一次他遇到一道难题我毫不犹豫地计算好了让他抄。一次夜间作功课做到很晚,他搂着我的脖子央求,让我替他写几遍,我当然不会答应,可谁知他竟搂着我的脖子睡着了,我把他轻轻放在被窝里,还是拿起了铅笔模仿他的字体写起来……期末考试,他的成绩远远落在后面,我几次重整旗鼓,企图让他的成绩东山再起,都无济于事,我开始自悲自怨。

绝处逢生,初中一年,他的身高就达到1.79米,被市业余体校篮球班选中。为了孩子将来能出人头地,我把工作调到市里。我们爷俩挤在办公室的一张床上,每早喊他起来练投篮、蹲杠铃、举哑铃,晚上我骑自行车陪他越野,用秒表测他的跑步速度,并给他调剂水果品种,定时吃补餐,可他并不满意,训练很勉强。还常常哼唱“世上只有妈妈好……”我把这些情况转告给他远方的妈妈,她的回信只有一句话:要了解孩子的心理状态!

教练在场内苦苦地教,我在场外耐心地看。他竟然连个边锋都打不好,十投五不中,我批评他,他不服气,把篮球使劲摔在我面前,篮球弹起来砸碎了我的眼镜,他却扬长而去。我百思不得其解,曾将“思”字写成条幅悬挂在墙头。

困惑中,我迎来了儿子的18岁,他已是身高1.84米,体重80公斤的彪形大汉。他每早5点起来,跑步5公里,原地抬腿跑100次,蹲杠铃30次,举哑铃50次,练篮下强攻30分钟……每晚练习写硬笔书法一小时,生活紧张而有节奏。他在业余体校篮球队虽然仍打边锋,但他的快速运球,准确的传递。优美的起跳,潇洒的投篮……使我颔首叹服。

他所在的篮球队两次参加通化市体校中学生篮球赛,第一次夺得了银牌,第二次便摘下了第一名的桂冠。

最近,他被招到市公安局篮球队,那整齐的着装,威严的大沿帽,闪亮的蓝盾帽徽,越发增添了他的英姿。他所在的市公安局篮球队,应邀到通化市各市、县、区公安局进行篮球友谊赛,竟然无敌手。金秋时节,又与辽宁省丹东市公安系统尖子篮球队东沟县公安局篮球队比赛,与其斗了个平手。目前,他正投入紧张的集体训练,准备年底出境到朝鲜民主主义共和国满浦市公安部进行国际性的友谊赛。至此,我想起一位导师的话:若让你的孩子成为鸡雏,就把他压在翅膀下;如果想让你的孩子成为雄鹰,就应让他飞向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