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北沿海某些海角山坳,围绕姑娘出嫁自然形成了一些有趣的规矩。这些规矩不见得有什么意义,却反映出这一带百姓的风俗习惯和社会心理。
姑娘出嫁,自然是吹吹打打、花花绿绿,送嫁队伍蠕动在乡间小路上。如果不小心碰上一支送殡的队伍,便立刻热闹和骚乱起来。两军对垒,一红一白;送殡的倒没什么,送亲的可炸了营;首先响起一串噼啪的爆竹声,然后可忙坏了新娘旁边的陪娘——她必须以最快的速度,从新娘屁股底下抽出一条棉被,不顾一切地把个新娘包裹得严严实实,——这叫“避邪”。只有这样,新娘才不至于倒霉运。
这是遇到送葬这类倒霉事的紧急处置方法。假如从后面再赶上来一支同样的送嫁队伍,双方的车子都得停下,两个新娘几乎同时从各自的陪娘手里夺过红伞,又不顾一切地跳下车去,撑开自己的伞,双双飞一般地向前奔跑。双方的送嫁队伍为其新娘呐喊助威,就像体育比赛时的拉拉队一样。哪位新娘领先了,就是优胜者,这叫“抢喜”——意思是把喜抢在了自己的手里。
如果是迎面碰上了一队送亲的人,那么,老远就要燃放鞭炮,哪家的炮先响,哪家便是优胜者——这叫“争喜”。
从出嫁的那天往后推一个月,被人们称为新娘的“喜月”。
一般说来,新娘在“喜月”里是不能离开新房半步的,尤其不能到外界抛头露面。如果在万不得已需要新娘离开新房时,那么,新娘出去时的步数必须与初次踏进新房时的步数一样多。外出时,新娘除战战兢兢地低头走自己的路外,是不准与任何亲友、熟人打招呼的。按风俗,这叫做“僻风”。
而令新娘最胆战心惊的,莫过于在外面碰上另一位新娘了。喜月里,新娘见新娘是冤家对头,往往会发生一场带有喜剧气氛的角逐。
两个新娘在路上不期而遇了,不能注视对方。惶惶然中,假若新娘甲向新娘乙打招呼了,而新娘乙答应了对她的招呼,就算失败了,而甲就得胜了。——这是两个新娘第一次遭遇战。
如果新娘乙在听到甲的招呼后不去理会,那么,新娘乙也并没全胜。另一半角逐的争夺便是:乙不去理会新娘甲而反过来以同样的招呼来反击甲,如果甲答应了,甲就失败了,而此时的新娘乙才算大获全胜。不过,如果双方在招呼对方后互不理会,那这第二个回合里便分不出胜负来了。
于是,便开始了第三个回合:两个新娘各自扯去自己上衣的纽扣,解得露出“冰肌雪肤”,谁的动作快,谁就是得胜一方。为此,苏北地区,旧时新娘都穿着那种一扯即开的“按扣”上衣,以便应急使用,扯衣服扯得干脆利索。
还有的地区不只上述三次较量,还有第四个回合的争夺:新娘各自解去自己的裤带,然后互相交换。谁先束上对方的裤带,谁就是优胜者。
新娘相斗,比智慧,比头脑,比娇媚,是当地风俗中的娱乐。谁胜谁负显得并不那么重要了。
渔家有娃初诞生
诞生是人生历程的起点,它开启了人生的篇章。
依山傍海的独特地理位置使沿海居民轻松地享受着宁静闲适的生活。他们的诞生礼仪虽烙有海洋印记,但更多的是与内陆一致的习俗。例如,人们普遍信仰“多子多福”、“男丁兴旺”,求子就是沿海与内陆共同流传下来的古俗。内陆人已婚未孕的妇女会去庙里求菩萨赐子,嵊泗东部海域的岛民也会虔诚祭拜送子观音以求送子;内陆人有栓泥娃娃、偷瓜、送灯等习俗寓意得子,东南沿海人盛行钻龙门、摸龙须来讨吉利。不仅如此,孩子满月时,邀请亲朋好友的“满月酒”也是海陆居民必定举办的盛宴。依照传统,渔家诞生礼仪程式一般分为三个阶段:求子、孕期和诞生庆典。以东海诸岛渔家为例,每个阶段都有其不可忽略的礼仪习俗。
古人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深受封建思想影响的海岛妇女如果久婚不育,心理压力会很大;不仅如此,已孕未生的妇女也整日惴惴不安,唯恐肚里婴儿不是男娃。为了得子,东部沿海岛屿的许多妇女会定期去岛上送子娘娘或送子观音庙祭神祈祷,以求神的恩赐,天降麟子。正月十五闹龙灯时,东海各岛还盛行钻龙门、摸龙须的习俗,期望博得海龙王高兴,麒麟送子。
渔家妇女怀孕俗称“有喜”。添丁产子对于夫妇两家都是门庭喜事,自然马虎不得,除了丈夫和公婆要去庙里供祭龙王,孕妇在怀孕期间还有饮食和行为的许多禁忌。例如,孕妇禁食公鸡和狗肉,怕吃了公鸡生下的孩子夜里啼哭,认为吃了不干净的狗肉会流产。尽管靠海吃海的渔民一直视鱼虾为盘中贵羹,但怕对胎儿不吉利,她们也不敢尝试。例如,在洞头地区,孕妇不能动刀切鱼,更不能吃去了头的黄鱼。据说因为黄鱼是海龙王的将军,吃了黄鱼会得罪海龙王,生下的孩子会生癞痢头或四肢不全。浙江舟山的孕妇不吃海螃蟹和海虾,怕使胎儿难产;也不吃鳖肉,因为怕吃了鳖肉会使胎儿短项。不仅如此,舟山渔民认为章鱼全身无骨又懒散,海蛤不清爽,吃了它们会生下无骨气的孩子,皮肤也疙疙瘩瘩,所以,章鱼和海蛤也是禁止孕妇食用的。行为方面也有禁忌。例如,孕妇不准外出看戏和进庙宇,因为外出看戏会使胎儿受到锣鼓的惊扰,随意出入庙宇又会使孕妇冲犯了鬼神,渔民自然要避开这种冲喜的不吉利兆头。由此可见,东南沿海岛屿妇女在孕期中有种种限制,但为了给即将出生的小生命一个美好的未来,孕妇大都小心翼翼地遵守着,不敢有丝毫懈怠。
孕妇产子后,便翻开了海岛诞生礼仪的下一序章——诞生庆典。传统东海渔家诞生庆典从婴儿诞生之日起,要经历系红绳、喝开口奶、洗床、满月、百日、抓周等一系列仪式,步骤繁多,却丰富有趣,寄托着长辈对下一代的深情祝福。先说说为婴儿系红绳吧。据说系红绳是为了让小宝宝避害驱邪,保佑其双手不受损害。凡是系过红绳的孩子,长大以后双手会规矩,不会乱摸乱动干出偷鸡摸狗之事。婴儿落地后一昼夜便可吃奶了,这“开口奶”得由儿女双全、大富大贵的妇女来喂。不过,开口奶可不是新鲜可口的奶水,而是黄连汤,渔民这样做是希望孩子能先苦后甜,长大后有一番作为。有的家长还会把醋、盐、黄连、勾藤和糖分别让孩子尝尝,寓意酸、成、苦、辣、甜五味俱全。还有的家长想到孩子长大要和海水打一辈子交道,于是便喂婴儿海水,这样孩子先苦后甜将来就不怕被咸苦的海水淹死。产后的第三天要进行洗床仪式。洗床时,产妇的好朋友纷纷赠送礼品庆贺,而洗生婆则会为婴儿洗浴更换新衣,并在床前设祭桌,用供品祭祀床婆床公。到了中午,主人摆上丰盛的酒席恭请洗生婆、奶娘以及前来道喜的所有女宾,俗称“洗床酒”。孩子满月时的礼仪程式就更加隆重了!不仅娘家人要来送礼贺喜,婴儿还要送去剃“满月头”。满月之后,在婴儿诞生100天时会设宴祝贺“百岁”,一周岁时还要举行隆重的“抓周”仪式。
从求子、孕期到诞生庆典,南北方的习俗大多类似,但也各有特点。例如,孕妇平安分娩后,北方渔家要办的第一件事就是在大门外挂上一块红布,称作“挑红”,用来告之邻居孩子降生了。在山东胶州一带,人们给孩子“过百岁”的风俗很有北方特色。婴儿出生100天“过百岁”时,亲戚朋友带上小儿鞋帽前往庆贺。在胶州,孩子“百岁”这天上午要在一棵柳树下举行婴儿穿新衣仪式,柳树旁放一个量粮食的斗,斗前放一个盛新衣的筛子,由姑姑或姨给婴儿穿上新衣后,将婴儿抱到斗上摇几摇,意味着“依着柳坐着斗,小孩活到九十九”。山东平度还有“姑家的裤子姨家的袄,妗子家的花鞋穿到老”的俗谚。另外孩子“过百岁”时,大人要给婴儿佩戴由亲朋好友凑钱请银匠打成的“百家锁”,这百家锁上面刻有“长命百岁”或“长命富贵”字样,象征着吉祥如意;婴儿还要穿上从各家讨来的碎花布缝成的“百家衣”。至于“过百岁”时,亲朋好友欢聚一堂喝喜酒、吃喜面的习俗是南北海边人都有的传统。
渔家海葬
有句渔谣曰:“芦苇包,义冢地,孤魂野鬼,多少时节望空祭。”道出了旧时代渔民死后的凄凉景况。
其实,渔民并不像陆上人家注重尸体,祖先早有海葬习俗。他们认为,海上人家的一切都是海神给的,“生吃大海,死葬大海”人死了丢入大海是回老家,叫做“入海而安”,这和陆地不同。所以,即使海上暴病身亡,也决不带回尸体,而是举行一个简单的海葬仪式。
当尸体从船舷上慢慢滑向大海时,船老大跪在船头,对天连喊几声“天后娘娘,天后娘娘,××回家来了……”。同时用小斗网,在海里捞一下,捞到什么是什么,算是死者之魂。将此物带回死者家中供悼念。如果捞不到什么,就舀一碗海水,捧回死者家中,家里人就浇在其衣冠冢上。
假如是海上遇难,死者的“魂”又未被同伙带回,则家属要到海滩上点灯、磕头,来呼唤死者的魂灵,举行海滩“招魂”仪式。这在福建、江苏沿海颇为盛行。届时,家属带着斗、小网等物,家长主祭,排上酒菜,焚化“买路钱”给水鬼,之后哭求天后娘娘放回死者之魂。用小网在海滩捞些东西,不管鱼虾贝壳,带回去与死者衣冠同葬。
如船老大遇海难,仪式更为隆重。往往由帮主来主持,备一席酒菜,请巫婆神汉招魂。若船板主死葬礼更盛,全帮人至海滩,呼唤帮主归来,捞到东西,便放鞭炮,用两个壮汉抬回。做了衣冠冢还要大祭,均有渔行老板、同乡会主主持,会馆里摆灵堂。不过,这种事很少发生,除非两船帮群斗海上,或被海盗绑架沉海。
海上遇难,归来后要请童子(地方戏)唱戏撵灾。童子要用口将一只公鸡头咬下,把鸡血洒在出事船上,赶走被淹死的亡魂恶鬼。同时,要糊一纸船做替身放在海里漂走,意思是原来出事的船被代替沉到海里去了,出事的这条又可以出海了。这被称为“打叫”,不搞“打叫”仪式不能出海。
海葬,是沿海渔民祖辈传留下来的习俗。这习俗与他们的信仰和漂泊无定的贫困生活密切相关。
随着时代的前进,“海葬”便渐渐为土葬或火葬所代替。有人说是北方来的“海盐帮”带来土葬的。因为他们每隔五年十年便回乡探视,把死魂带回家乡宗祠,叫做“死后归宗”。
出假殡与哭坟
1.出假殡
渔民在海上罹难,家中未得尸首,要出假殡。已婚的,用木板钉口小棺材,内放一砖,砖上刻有死者姓名(有的用写有姓名的红纸裹砖),再放进死者的衣、鞋、袜、帽等。盖棺后,以简易出殡的形式埋葬,称之为“出假殡”、“埋假坟”。如死者未婚,则待其父母去世时,用一木匣按上述形式一起殡葬,称之代葬假坟。
在出殡之前,家中人先到海边拖魂。烧香焚纸毕,将死者衣服(上衣)搭在扫帚上拖拉,口中念叨:“×××跟我来家呀!”连叫几声后,拖扫帚回家,取衣服向家门连甩三下,叫三声(同上),以示死者已到家里,再做出假殡准备。除七日、百日、周年要对死者进行祭奠外,农历七月十五是渔村的鬼节令,俗称“放鬼魂”。此日午饭后,家属将供品摆至坟前,同时烧纸锞,哭毕,给死者洒酒,把祭品中的部分饭、菜放在坟前,供死者受用。
晚上,家属多用木板或高粱秸扎制的船,到海边放行。船上点蜡,写有死者姓名并装有糖果祭品或死者生前喜用之物件。
2.哭坟习俗
罹难渔民妻子哭坟,多为哭诉式,即边哭,边诉说。哭者在坟门处就地盘坐、毛巾蒙头遮腮,便于擦抹眼泪。开始,放声号哭,继而低声哭诉,其诉语尾音拖长,以延续哭语间隙。哭诉内容大致有四:其一,褒扬丈夫生前之恩德和与众不同的长处,倾诉惋惜之情;其二,哭述遗留之难无人主管,如撇下的子女、老人的赡养、个人的依靠等,以倾内心之愁肠;其三,哭诉死者生前夙愿未达的遗憾,如爱好、希望、追求、誓言等,自此化为泡影,以吐诉心底之冤屈;其四,求丈夫在天之灵保佑,庇护全家老小,无灾无病。同时焚烧金银纸锞,以备丈夫在阴间受用。这种祈求的哭诉,既寄托无限的哀思,又在自慰、淡化悲情。所以,妻子哭坟实是与永别的丈夫在作单方的对话,是风帆时代家庭的悼词。若无人前来劝止,有的哭诉长达数小时。在放任的哭诉中,亲人心善的、抓家的、手巧的、知道疼爱妻子儿女的美德,都得到充分的褒扬或评价。哭坟,在悲痛、惋惜的心理矛盾中,作自我平衡。
随着时间的流逝,悲伤程度逐步淡薄,或因生前感情欠深,在传统的哭坟中,有的人哭诉趋于形式,只“打雷”,不“下雨”,或“雷声大”,“雨点小”。但大多数哭诉亲人生前的好处。不论烧七、烧百日、烧周年或上坟,远远可听到丧夫者的“哭”唱声。
渔妇哭坟习俗与渔业生产、渔家生活直接有关。特别是在风帆时代,渔民常年外出,铺风盖浪,安全无保障。而妇女只料理家务,生活全依附于男人这根顶梁柱。所以,风浪日更加提心吊胆,呼天唤地;平日或出海归来,妇女侍候丈夫,可谓无微不至,以尽妻子之贤;倘若亲人遇难,如同天崩地裂,失去靠山,其哭诉悲伤至极,可想而知。
丈夫死了,有的妻子在家“守俗”,不外出,不串门。直至烧完“七”或过了“百日”,有的半年后才出门上街,以示忠贞之情,怀念之心。
不可侵犯的忌讳
海上作业,无风三尺浪,天气变幻无常,随时都可能遇到危险。但渔民都朝好处想,说彩话,拜海神,祈求收获和平安。与此同时,犯忌的东西又特别多。可以说每一举手投足,说话做事都很讲究。犯忌的事不准做,犯忌的话不准说。怎么办?渔民们总是拐弯抹角地说话,由此形成一种特殊的语言习俗和活动方式。
1.说话忌
早晨开船前,渔民不理睬外人的问讯和招呼,不管对方问什么,只回答:“好,好。”在海上忌讳互相打招呼,更不准叫人姓名,只能用“喂,喂”,或手拿衣服、帽子举起来挥舞,这就叫“唔”。发现有“唔”,必须放下手中的活向对方靠拢。在任何情况下不准说“翻”字,意指翻船。假如碰到汤碗翻了,只能说“泼”了。与此相联系的是,在船上搬动任何物件不准大翻个。掀锅盖,揭仓板,只准前后左右挪动,不准翻过来。晾家具,晒渔筐,只准口朝上。
船上睡觉叫“楷觉”,若叫别人去睡一会儿,只许说“楷一会儿”。睡觉翻身不能说“翻身”,而说“调樯”。鱼死了要说“鱼条了”。船进港口靠岸叫“收港”、“收岸”,不准说“进港”、“进口”。
在船上,假若手里拿的东西掉下来,或是遇到什么惊奇的事情,不准发出“喔喔喔”的惊呼之声。叫对方传递物件不准说“你撒手”,而要说“放手”。因为“撒手”和“喔喔喔”都是人落水挣扎无救的表现。
2.吃饭忌
吃第一顿鱼不准去鳞,不准破肚子,整鱼下锅,最大的鱼头先给船老大吃,这是对船老大的尊敬和礼节。一盘鱼或菜放在什么位置不准挪动,一动就意味着鱼跑了。每顿吃鱼不能吃光,须留下一点鱼或汤,寓意“鱼(余)来不断”。在船上粮食不能称“粮食”,因谐意“凉湿”,而把食物统称“火仓”或大米、小麦等。饼也不说是饼,而说“瓦屋垄子”。向碗里盛饭不说“盛”,而说“装”、“起”,因为“盛”谐“沉”。筷子要说“篙子”。吃饭时筷子不能搁下,意为“船搁浅滩不活水”。吃完饭后,要将筷子顺着船板水平“射放”,向前滑动,取顺风顺水之意。吃完饭说“吃足了”。喝完酒说“喝满了”。
3.穿戴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