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川岛芳子事,华裔金碧辉为故肃亲王善耆之第十四女,只因鄙人无子,一九一三年十月二十五日,从亲王室过继我家为鄙人之义女,当时芳子六岁,自幼认定芳子系日本国民。
特此证明芳子父亲 川岛浪速文件中并没有将出生年份改动,也不曾说明她是日本籍。这就是川岛浪速的答复,川岛芳子不但失望,而且手足无措。她立即又写了一封信告诉川岛浪速:“证明在法律上无效,户口问题好办,即使不说第几个子女也可以。只说父亲子女,何年何月生,几岁成为养女即可。但父亲的证明写错,与我所说的不一致,也同在校时代完全不符。想必您记错,请再仔细想想。” 李宜深律师看着仍然满怀希望的川岛芳子,满目同情,但还是把实情告诉她:“川岛浪速先生曾经与黑龙会来往,本身被监视,一不小心,也会被联合国定为战争罪犯。现在他根本不敢伪造文书。寄来的这份文件是他所能做的最大努力了。”
不过让川岛芳子稍感安慰的是,长野县水内郡家乡的村议长和村民代表联名给法院写了请愿书,表示承认川岛芳子就是自己村里的人。不过这也只能给川岛芳子精神上的安慰罢了,因为这样的请愿信没有什么法律效力,村里人承认法庭却不承认。
在第一条“防守线”上的失败让川岛芳子的精神几近崩溃,对于年龄问题她也就不抱希望地随意搪塞了事了。本来是想着义父可以在关键时候为她铤而走险一次,但是结果寄来的文件不光在国籍问题上帮不了她,还把她的年龄说得一清二楚。她不愿在这个问题上纠缠,“你们说我是多大就是多大吧,我随便。”川岛芳子最后一脸无所谓地说。
两条生存底线一下崩溃,川岛芳子再没有什么东西可以倚靠了,她拿出一副豁出去的架势,在法庭上即兴发挥给自己辩护起来,一连串狡猾的辩词从她如簧的巧舌尖上蹦出:“我过去的所作所为,总的来说全是为了中国的老百姓。请想想看,在中国,自国民革命以来,老百姓不是连一天安居乐业的日子也没有过吗?蒋介石国民政府,抵挡不住日本的侵略,先逃跑到中国的大后方。理应保护人民的政治家,不是抛弃了人民自己逃跑了吗?不能逃走的可怜的人民群众,岂不是只能受敌人的欺压?我认为要自始自终都要和不能逃走的老百姓在一起,并把老百姓的疾苦当成自己的疾苦。有这种想法的政治家,除我之外还有很多,你们能说他们都是卖国贼吗?如果把他们都说成是汉奸、卖国贼,而把抛弃人民逃跑的政治家当成国家栋梁,那么,将来一旦再发生类似的情况,我就抢先同蒋主席一起逃跑,让敌人看看我们的脊梁骨……当官的首先抛弃人民自己跑掉,把祖国的土地白白地送给敌人,等到战争结束后又乱哄哄地争先恐后地从大后方坐飞机回来,并且轻视、压迫留在敌占区的人,把他们全部看做是汉奸。而这些达官贵人却到处接收、侵吞国家财产,大发其财。这帮当官的,根本不知道我们的痛苦。”审判长做出警告性的手势,欲打断川岛芳子的“即兴发挥”,但是此时的川岛芳子好像全然忘了自己是站在审判台上的犯人,她沉浸在激动的情绪里,滔滔不绝地继续她的“演讲”:“喂,检察官,你们这帮混账东西,你们根据什么法律判我的刑?要知道总有一天,被审判的将会是你们。”
恶贯满盈的川岛芳子在审判台上俨然把自己当成一个视死如归的巾帼英雄了,她几乎要被自己精彩的演讲感动得掉下泪来。但这肯定是她最后的演说了,那些被她斥骂的“政治家”恰恰就是可以决定她命运的人,她的演说除了加速她的死亡外,别无他用。
1947年10月22日,川岛芳子的判决下来了——死刑。主要的根据如下:
一、 被告虽有中国和日本双重国籍,但其父为肃亲王,其无疑是中国人,据此应判处汉奸罪。
二、 被告同日本军宪要人来往密切,一.二八事变时,在上海化装为男人,进行间谍活动。
三、 参与将溥仪接出天津,建立满洲国的阴谋。
四、 根据各方面提供的证据,判处被告汉奸、间谍罪名成立。根据国际间谍处罚令第四条第一款,宣判被告死刑。
在宣判的一瞬间,川岛芳子显得泰然、冷静,甚至有些释然的感觉。深深地吸了口气后,她理了理头发,自言自语地说道:“这些判决完全没有充足的证据,都是在瞎胡闹!”法警捉着她的手,带她走下审判席的时候,川岛芳子再次环顾了整个法庭,几千双眼睛紧紧地盯着她,有的人已经开始鼓掌,更多的人想从她的脸上找到一丝绝望,但是这个格格间谍带着微笑离开了,除此之外没有其它的情绪。
7时过后,一副担架从监狱的后门抬出。记者们涌了上去,被血污涂盖的脸已无法辨认。日本长老古川大航认领了尸体,日善后连络班广赖和川岛芳子堂姐金幼贞也赶了过来给她裹上白毛毯和花布,做完佛事,送往朝阳门外日本人墓地火化。
后来古川大航透露说,在川岛芳子死时的衣兜里有几只毛粟子,手里还攥着写着绝命诗的纸片。诗曰: 有家不得归, 有泪无处垂, 有法不公正,有冤诉向谁。 这可以看做是她对自己生平一个最好的注解了吧,它真实地记录了汉奸在寻找灵魂的归宿时,普遍会遇到的难堪。
各报记者们对于监狱方面阻碍新闻自由极为不满,事后不断向司法部门提出质问。法院对于记者们的质问也无可奈何,不了了之。但是,对川岛芳子的枪决真相却是传说纷纷,闹得满城风雨。报纸和杂志上成篇累牍地把这件事情加以渲染,有的报纸还设立了连载追踪报道,一时间几乎没有人相信川岛芳子已经真的死了。其中最神乎其神的一条传闻是:一位名叫刘风玲的女犯作了川岛芳子死刑的替身,其代价是10根金条。整件事的经过传说是这样的:囚犯刘风玲在监狱里得了重病,医生诊断没有治好的希望。监狱官员便找了刘风玲的妈妈,说要其女儿为某个身分很高的人作枪决的替身,如答应可换来10根金条,若不答应,母女二人性命难保,刘风玲的母亲就边哭边答应了。但当时只领了4根金条为定钱,剩余6根待执行死刑后去取。当老人按约定的日期前去领金条时,就再也没有回来。女囚刘风玲的妹妹刘风贞便向当局要母亲,并向报界公开揭露了此事的始末。
亦有传闻说,某国民党权贵因迷恋川岛芳子的绝代风华,不惜违犯国法,用偷龙换凤的手法,花重金买通狱吏将川岛芳子救出,秘密纳为外宠……诸多传言,不胫而走。川岛芳子的老师本多松江甚至直接就作了这样的推测:“当我听说死者的耳朵附近长着又密又厚的头发时,我立即想到这是替身,而不是芳子。”
人们综合了各方面的原委,对川岛芳子的死提出了种种质疑:首先,过去一直把川岛芳子一案作为“杀一儆百”的典型,报纸广播都曾大肆进行轰炸式的宣传,甚至破格举行万人空巷的公审,并为之拍摄电影记录片,为什么最为关键的行刑场面,却搞得如此神秘?处理得那么仓促?其次,有什么理由无视惯例,不准新闻记者在行刑现场采访?即已临处决,何以如此保密?再次,退一万步说,倘使为了防止越狱逃跑或其他意外事件发生,终审现场不放外人进入,那么为什么在处刑后仍然不将现场和其他情况向新闻记者公开?更为奇怪的是,为什么把中国记者拒之门外,而允许一名外国记者进入现场?最后,为什么将犯人面部等处弄得那么血肉模糊,又沾满泥土,以至于难以辨认,而且一向以男装短发示人的川岛芳子,在死时为什么头发长得能够盘绕到脖子上,并特意选了漆黑的黎明行刑,让不清晰的容貌更无法看清?所有的质疑都没有得到官方的正式回应,流言不止,只有等待时间的冲蚀。
直到1972年日本一位研究川岛芳子的专家、东京大学渡边龙策教授,就川岛芳子之死还提出了一系列质疑,这位把川岛芳子看做“同胞”的专家,用了整整一章的篇幅在他的书中论述“替身说”的种种可行性与可信性。他还提及:川岛芳子的哥哥金宪立说川岛芳子已到了蒙古,后来北去苏联;还有人说川岛芳子已去美国。但所有的推断都是来自假定,证据不充分。
可是无论怎么说,不管一枪饮恨而死,还是苟且偷生,对于“东方魔女”来说,她都已经在历史上失去了往昔妖艳凶蛮的“女谍风采”。作为历史的川岛芳子已经死了,所以,真实的川岛芳子也已经死了。
按照川岛浪速的嘱托,川岛芳子的骨灰被分成了两份,一半留在中国,一半捎回日本。在火葬场的树林里,川岛浪速的几个学生选了块墓地挥锨挖坑,把装在瓷罐里的骨灰安放进去。在墓前还竖立了一块小小的墓碑,上面刻着川岛芳子的法名“爱新璧苔妙芳大姐之位。昭和二十三年。”
另一半骨灰,在当年年底被古川大航长老抱回了日本,送到了川岛浪速所在的黑姬山庄。不久川岛浪速也结束了生命,对父女俩人的安葬追悼被安排在一起,在位于松本市的旧护国神社美须须宫进行。到了1957年,川岛芳子和川岛浪速以及义母福子被共立了一块墓碑,上面写着“芳子 芳云院龙种东珍大姐 昭和二十三年三月二十五日 推定四十二岁。”
然而,川岛芳子真的死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