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寨一期文化的墓葬共380座,远远超过半坡遗址,这说明姜寨的居住人口大大地超过了半坡遗址。这380座墓葬中,有土坑墓174座,瓮棺葬206座。土坑葬大部分在东部、东北部、东南部3个基地,瓮棺葬在房屋的附近。墓葬的头向、葬式、随葬的器物以及“割体葬仪”的葬俗,与半坡基本一样。瓮棺基本上为埋葬小孩的葬具,死者多在10岁以下。瓮棺葬的数量如此之多,说明当时儿童的死亡率是相当高的。
姜寨遗址中同样发现了大量的生产、生活用具、装饰品以及其他遗物。生产工具达3 800多件,有农业生产工具、渔猎工具、手工业工具等;生活用具主要是陶器,第一期文化遗存中出土的陶器完整及能够复原的,有900多件。尤其是在彩陶中,同样发现了鱼纹、蛙纹以及各种几何图案。关于彩陶鱼纹、蛙纹等动物图案,学术界有各种各样的认识,其中最多的是认为它反映了仰韶文化时期人们的图腾信仰,是半坡和姜寨居民以鱼和蛙类为图腾的具体反映。
在整个仰韶文化遗址中,半坡和姜寨遗址无疑是最具代表性的,它们是目前所发掘的仰韶村落保存比较完整、布局比较清楚的遗址,它们的发现,代表了仰韶早期原始村落的布局结构,对研究我国早期农业村落的形成和发展具有重要价值。但这还不是全部,仰韶文化所反映的文化内涵是丰富多彩的,仅就文化的类型来说,仰韶文化就包括了半坡、庙底沟、西王村、王湾、大河村、后冈、大司空村等几个地方类型,其分布的范围,西至甘青地区交界,南达汉水流域,东及河南东部,北抵河北北部,中心区域在陕西关中、晋南、豫西、豫北和冀南。在这样大的一个文化范围内,重要的遗物、遗迹时有发现,不断地丰富着人们对这一文化的认识。诸如陕县庙底沟、郑州大河村、淅川下王岗遗址等。
仰韶文化一系列重要遗迹和遗物的发现,为我们展现了一个全新的史前时期的绚丽画面。这说明新石器时代中晚期,先民的生活是多彩多姿的,他们的智慧和创造力也是惊人的。
如果将仰韶时代的考古学文化与古史对应,就会发现,它和黄帝族团的活动时间和地域基本一致,这种一致恐怕并非是偶合,而是蕴藏着文化上的内在联系。有学者研究认为,黄帝文化大汶口遗址出土透雕象牙梳大汶口遗址出土镶绿松石骨雕筒就是考古学上的仰韶文化。司马迁所著《史记》的第一篇便是《五帝本纪》,说明司马迁是承认包括黄帝在内的五帝的存在的。中国素有5 000年文明史之称。1999年揭项的“夏商周断代工程”所得出的结果,只能说明夏代的开端,但距5 000年文明史还有一段的距离。要解决这个问题,只有对五帝时代文化进行研究,才能弄清历史的真实面貌。因此,有学者开始提议,在继“夏商周断代工程”之后,进行“五帝工程”。到那时,仰韶文化的研究定会掀起更高的浪潮人们将会更加认识到仰韶文化发现的重要意义。
大汶口文化遗址
大汶口文化是以1959年在山东省泰安发现的大汶口遗址而命名的。它主要分布在山东、苏北、皖北和豫东的汶河、泅河、沂河、淄河和淮河下游的广大地区。它的年代大约在距今6 000~4 000年。大汶口文化的发现与确立,是新中国考古研究的重大成果之一。它的发现,廓清了母权制向父权制过渡的重要线索。墓葬中所反映的等级差别、礼器的出现、高度发达的制陶、制玉工艺、神秘的陶符、八卦的萌芽、精美的艺术品等,使我们看到了距今6 000年前海岱文明的曙光。据古史记载,在黄河下游地区,远古时期曾居住着一个东夷集团,东夷的先祖有大、少两个集团,还可能有蚩尤的九黎集团。然而,他们的史迹却很少为人所知,司马迁在编撰《史记》时,已无法对东夷的
历史进行专门而系统的阐述。直到范晔编《后汉书》时才单立了一个《东夷传》。虽然他所依据的是现已亡佚的古本《竹书纪年》,但也是只鳞片爪,语焉不详,为后人留下了一些朦陇的无法捉摸的印象。可喜的是,大汶口文化的发现与研究,为我们解开这一远古之谜提供了可靠的线索,从大量的考古实物中,我们约略可以看到东夷族人所创造的灿烂文化。
贫富悬殊的墓葬
墓葬是现实生活水平的缩影,意识形态的反映。大汶口文化的墓葬中,墓葬的规模、葬具及随葬品等方面,都明显地存在着差别。如在山东莒县大朱封村大汶口文化墓地,发现小型墓墓坑狭小,只能容放尸体,没有葬具,多数没有随葬品;中型墓规模稍大,随葬品较小型墓丰富,有的使用葬具;大型墓则墓穴宏大,均使用葬具,随葬品丰富。5座大型墓葬,随葬品达335件之多,占整个墓地出土遗物总数的465%。在莒县陵阳河大汶口文化墓地,这种贫富分化的现象更加明显。其中的特大型墓,随葬品均在百件以上,其中的6号墓,为该墓地之冠,坑长455米,宽38米,井字形木棺,随葬猪下颌骨21件,陶器161件,其中高柄杯93件,还有骨雕筒、石壁、玉铲、石凿、石坠等。与此相似的还有17号墓,墓长46米,宽323米,井字型木棺,随葬猪下颌骨33件,陶器157件。这类墓葬规模大,随葬品丰富,远远超出死者生前的需要量,完全可以和奴隶社会的贵族墓相媲美。除了陶器以外,猪下颌骨数量的多少,成为贵族们炫耀财富的资本。大朱封村墓葬出土猪下颌骨81个,其中5座大墓占33个,约占总数的4074%,陵阳河随葬猪下颔骨164个,其中的3座大墓就随葬86个,占随葬猪下颌骨总数的542%。这些情况均说明,当时私有制已确立,社会财富被聚敛到少数权贵者的手中,而绝大多数人则贫困穷苦。更有甚者,某些权贵竟出现了用人殉葬。江苏新沂花厅遗址的第二十号大型墓,长5米,宽3米,墓主为一大汶口文化獐牙勾形器
成年男子,仰卧于墓穴中央,头插玉簪,颈挂两串玉珠,腕套玉瑷、玉环,头枕一件双孔石,腹部有一单孔石,墓主还有大量其他随葬品。墓主的脚前并排着两具少年尸骨和一条狗、一头猪的尸骨,这些都应当是殉葬者。大汶口文化中晚期的社会分化已发展到不可低估的地步。正像考古学家邵望平所说:“从大汶口文化的晚期墓地中可以清楚地看到:私有制已经产生,阶级之间的鸿沟正在形成,质朴的氏族制度已被那些工质的、象牙质的珍宝,被那些优美精致的陶质奢侈品所破坏。”这一时期已经处在原始社会的最后阶段——即国家产生的前夜,不久将步入文明时代的门槛。
大汶口文化延续的时间从距今6 000年到4 000年,分为早中晚三期。从其所反映的经济发展状况及葬俗上所反映的社会情况来看,专家们认为,早期处于母系氏族社会的末期,开始向父系氏族社会过渡;中期进入父系氏族社会,晚期则已达到父系氏族社会的晚期阶段。
礼器的出现
大汶口时期,已经形成了一定的礼仪制度。从墓葬分析,死者有手握掉牙的习俗,有的头骨明显地变形,而且有拔牙、随葬猪下颌骨的习俗。这些都是大汶口文化所独具特色的习俗。在王因、大墩子大江口文化墓葬中,还发现了数例齿弓变形,在严重的变形部位有的还置有小石球或小陶球,当时可能还存在着一种口含石球、陶球的习俗。墓葬中还反映出大汶口文化的人们盛行装饰的习俗。这些既含有一定的宗教意义,同时也反映了当时的世俗礼仪。大汶口文化的遗址和墓葬中,发现有许多比较精致的器物,并非是生活实用器,而是一种祭器。如发现的一种泥质彩陶鼎,鼎外面加以彩绘,显然不是作为炊具用的。还有一种薄胎镂孔的高柄杯,非常精巧、轻薄,在日常生活中是不宜使用的,也可能是一种祭器。大汶口文化的器物群中,陶尊的数量不多,然而形体硕大无比,有的高达60多厘米,犹如鹤立群鸡,引人注目。大墩子墓地只发现一件陶尊,出自早期墓M44,该墓随葬品多达53件,为整个墓地之冠。其中有精美的八角星纹彩陶盆、獐牙勾形器、两副龟甲、穿孔石斧,还随葬有狗。墓的主人,据发掘者描述,“该人架身驱高大,骨骼粗壮。而且只有30岁左右。这种年轻力壮的人在劳动生产中,其能力显然会超过常人。我们估计墓主人在当时应是一位社会地位较高、受着尊敬的人。”从墓葬资料我们还可以看出,随葬陶尊的墓,在各墓地中都是居于显著地位。刘林墓地共发掘197座墓葬,只有4座墓随葬陶尊,而且,随葬陶尊的墓又是墓地中随葬品最多的墓。大汶口基地的4件陶尊,分别出自4座墓葬,而这4座墓都是典型的大墓,还随葬了贵重精美的象牙雕筒。这种珍贵的器物显然不是一般人所能享受的。这些均表明大汶口文化时期,已带上了阶级性的烙印,具体表现为等级制的出现。玉器中以玉(铲)为代表,山东泰安大汶口文化遗址曾出土2件玉,制作极为精致。骨牙器主要是用兽骨或象牙雕刻的筒状器,形似玉琮,雕刻精致,有的镂雕花纹或镶嵌绿松石。陶器中的代表礼器主要有陶尊。
高度发达的制陶、制玉工艺
从出土的陶器看,大汶口文化时期的制陶技术相当高。陶质有红陶、灰陶、黑陶和白陶四大类。早期的陶器仍为手制,中期之后开始出现轮制技术。器类有鼎、豆、壶、罐、杯、益、尊、瓶、碗、钵、盆、盔形器、匝、器座等。陶器装饰以镂刻和编织纹最具特色,常见大汶口文化彩陶肖壶
的纹饰有锥刺纹、附加堆纹、弦纹、划纹和篮纹。最突出的是一些带彩陶器和镂孔陶器。特别是有一种镂孔黑陶杯,其制作和烧造技术可以说达到了大汶口文化的高峰。大汶口遗址中发现的白陶,有的纯白,有的带点淡淡的粉红色,是以瓷土制成,质地细腻、坚硬。大汶口遗址中发现的高柄镂孔杯,是制陶工艺中的杰作。从陵阳河遗址可以看出,大汶口文化中、晚期快轮制作技术已比较盛行。
大汶口文化玉器的制作水平也是比较突出的。在大汶口墓地,考古工作者发现了玉锛、玉铲、玉凿、玉指环、玉臂环、玉笄和玉管饰等。其他大汶口遗址中还发现有玉珠、玉附、玉镯等。特别是在江苏新沂花厅大汶口文化遗址中,出土了150件组玉器,主要品种有琮、琼形锥状器、琮形管、锥、耳附、串饰、镯、环、瑷、指环、佩玉、柄饰、珠、管等。安徽含山的大汶口大汶口遗址出土文化玉铲文化第4号墓葬中,发现的玉器达96件,有玉斧、玉壁、玉块、玉璜、玉管、菌状玉饰、刻纹玉饰、椭圆形玉饰、玉勺、玉笄、玉钮扣饰,特别是还发现了玉龟,分背甲和腹甲,玉龟的背甲和腹甲之间,夹有一件玉版八卦图。
神秘的陶符
在大汶口文化的陶器上,考古学家还惊喜地发现了一些神秘的符号。山东莒县陵阳河出土的4件陶尊上,在相同部位各刻一个符号。诸城前寨遗址出土的一件,上面所刻的符号与陵阳河陶符其中的一个相同,而且,这个刻符还涂有朱红的颜色,带有神秘的意义。正是这个陶符在两处遗址出土的器物上重复出现。这4个刻符中,其中有一个呈短柄的状,柄上有冠有镦,全形与余杭瑶山出土的良渚文化玉基本相同。已故古文字学家唐兰将其识为“戊”字。有人进一步认为这一符号描绘的是象征兵权的权杖。其二为短柄锛的侧视图像,唐兰先生识为“斤”,斤本是工具,但此斤柄端有镦,绝非普通工具,应已演化为礼仪之器,即权杖。第三个符号,是以太阳为主要描述对象,上部是一个圆圈,表示太阳,中间是近似月牙形的火焰纹,表示太阳热而亮;底下暗五峰山形,说明太阳运行于天空。有些则是省略了五峰山。这种符号古文字学家多有研究,有的识为“旦”,有的识为“炅”,有的则识为“昊”,但都与太阳有关。有人指出,它们是大汶口文化所崇拜、祭祀的太阳神的徽像。
大汶口文化陶器
另外,在大汶口的陶尊上还发现一种符号,形似羽冠。这种符号有简、繁之分。繁复者上首是冠徽,中间是冠体与羽翎,下面表示戴冠者脸庞的倒梯形。严格来说,这是个神人或君王的头像。稍简化者只留羽冠,最简单者又省去羽翎,只保留一个冠徽。历史学家李学勤指出,这种符号“显然是象形的,所象的可能是一种饰有羽毛的冠”,这种羽冠的图像在山东龙山文化玉器上仍然可见,可能是“皇”字之初体。
这些神秘的陶符,引起了许多古文字学家的兴趣,激起了探索者的欲望。有些把它们视为原始的文字,有些则持否定的态度。不过,从这些陶符的形状以及所刻划的位置分析,它已具有某种深层社会含义,反映着当时人的信仰和观念。在我们看来,它们应当是原始宗教的伴生物,是巫师集团所为。一般认为,《左传》昭公十六年郯子关于少少氏纪于鸟的陈述,是少、少集团以鸟为图腾的追忆。因此,大汶口文化盛行鸟造型陶器及装饰的现象,即被认为是东夷人或少、少氏集团图腾文化的遗存。但东夷或少、少氏族以鸟为图腾的同时,还盛行太阳崇拜,而且二者是有一定的联系的。东夷人既崇拜鸟又崇拜日,对鸟与日的崇拜往往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正面讲的三个陶符,看似毫不相干,实际上存在着内在的联系。以太阳为主要描述对象的那一类符号,是太阳鸟崇拜的遗迹;形似羽冠的符号,反映了大汶口文化的居民崇拜鸟的事实,也可能是巫师头戴的具有象征意义的冠饰;形似、斤的符号,应视为巫师手中的法器,是神权的象征。
八卦的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