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写作技法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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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专利申请文件(2)

3.发明名称

发明的名称要体现发明或实用新型的主题和类型,字数一般不超过15个字。不能使用人名、地名、商标或商品名称等含义不清的字,如“×××电冰箱”、“……等物品”都不正确。

4.发明人姓名、地址

发明人必须是某一个人,发明人栏不能填写某单位或某个团体的名称,若发明人为两个以上的人时,在发明人栏只填写一人作为其代表,其余的共同发明人填入第10栏内。发明人的地址应写明省、市、区、街道、门牌号码,一般不能使用本单位名称作为地址。

5.申请人姓名或名称、地址

申请人既可以是某个人也可以是某个单位。申请人如果是多人或几个单位时,申请人栏内也只填一个或一个单位,其余的共同申请人或单位填写在本表下部的相应栏目内。

申请人是法人时应当写单位全称,不能用单位的简称或缩写,单位名称应与所盖公章名称完全一致。一个法人单位的下属部门不能以申请人的资格申请专利,如“某某学院计算机系”之类,因为这些下属部门不具有法人资格,因此不能以其名义申请专利。申请人或代理人签字栏,应当由申请人或代理人亲笔签字或盖章,单位提出申请又不请代理人时,须加盖公章。不论签字和盖章都不得使用复印件。

6.代理机构名称、地址,代理人姓名、登记号

代理机构必须是符合国务院关于专利代理机构的暂行规定并在中国专利局登记备案的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名称应写正式全称,不能使用缩写或简称,代理人必须是个人,填写时应写明代理人登记号和工作地址。

7.申请费和不丧失新颖性要求、保密要求

申请费的数额必须按《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规定交纳,当申请人按《专利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要求享受不丧失新颖性的优惠期时,必须在提出专利申请的同时填写该栏目(即在□中打“√”),并在申请日起两个月内,提交证明文件。

8.申请文件清单

申请人在申请专利时所提交的各种文件的份数、页数应准确无误地填在该栏内。

9.附加文件清单

凡有其他附加文件的应在有关项目中画“√”。

10.申请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申请人是个人时应由本人签字或盖章,申请人是法人,应盖单位公章,申请人若已委托代理机构时,不能仅有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必须有代理机构加盖公章。

三、权利要求书的撰写

(一)权利要求书的意义和基本概念

权利要求书是申请人向国家请求保护他的发明以及划定保护范围的主要文件。一旦经审查批准后,权利要求书就具有法律效力。《专利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这就是说,权利要求书划定多大范围,批准后,法律就保护多大范围。而说明书及附图仅可以解释权利要求。因此,写好权利要求书直接涉及申请人的切身利益,其意义不言自明。

要写好权利要求书,首先应当从基本概念上对其作一透彻了解。

所谓权利要求书,就是按法律规定编写的概述发明的技术方案实质内容,表述请求保护范围的文字。

权利要求具有双重含义。从法律上,它是按法规编写的划定法律保护范围的文字;从技术上,它又是概述发明的技术方案实质内容的文字。因此,一个合格的权利要求,应当满足这两方面的要求,缺一不可,这也是起草权利要求书的基本思路。

(二)权利要求书的种类

权利要求书可以包括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两种类型。

所谓独立权利要求,就是从整体上反映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主要技术内容,记载构成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必要的技术特征。

这里所说的“必要的技术特征”,就是该技术特征是完成发明任务和发明技术方案中所必须的,其总和完整地构成了发明的整体,并且足以使该发明区别于其他技术方案。

所谓从属权利要求,就是引用前面的权利要求,记载发明或实用新型附加的技术特征,反映发明或实用新型具体实施方案的权利要求。

独立权利要求在法律上有独立的意义,而从属权利要求必须依属于独立权利要求,在法律上没有独立的意义。因此,一个权利要求书中可以只有独立权利要求,没有从属权利要求;但不能没有独立权利要求,只有从属权利要求。

(三)独立权利要求的撰写方法

独立权利要求由“序言”和“特征”两部分组成。

序言部分: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所属技术领域以及现有技术中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主题密切相关的技术特征。这一部分可以说是阐明该发明的技术背景。

特征部分:常使用“本发明(或实用新型)的特征是……”或者类似这样的简明语言,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这些特征,与序言部分说明的特征一起,构成要求保护的技术特征。

(四)从属权利要求的撰写方法

从属权利要求由“引用”和“特征”两部分组成。

引用部分:写明被引用的权利要求编号,一般采用“根据权利要求(序号)所述的……”这种形式。

特征部分: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附加的技术特征,对引用部分的技术特征作进一步限定。

(五)撰写权利要求书应注意的问题

在一件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中,如果包含了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时,每项发明或实用新型应当各自有一个独立权利要求。在每个独立权利要求后面可以有若干个从属权利要求。需要注意的是,所有的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都应当用阿拉伯数字不分级别地连续编号。

权利要求书中使用的科技术语应当与说明书中使用的一致,可以有化学公式或者数学公式,但不得有插图。除有绝对必要外,不得使用“如说明书……部分所述”或者“如图……所示”等用语。

引用两项以上独立权利要求的从属权利要求,不能再为别的多项从属权利要求所引用。

四、说明书的撰写

说明书也是申请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必不可少的申请文件之一。说明书中披露的技术内容及以此为依据的权利要求是实质审查的对象。专利制度的公开性就是通过公布说明书来实现的,因此,《专利法》要求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做出清楚、完整的说明。

《专利法》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说明书,除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性质需要用其他方式和顺序说明以外,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撰写:

1.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应该与请求书中的一样,直接、清楚地表现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实质内容。

2.发明或实用新型所属的技术领域。这是所说的技术领域,不是泛泛的行业,如水利、电子、交通等行业或广义的技术领域,而是指发明直接所属或直接应用的技术领域。

3.申请人应写明对发明或实用新型所做的检索或查阅到的现有技术资料。并引证反映与本发明创造有关的技术文件,包括本技术的历史背景和现状,详细分析现有有关技术的特征尤其是现有技术存在的问题,从而为提出发明目的和任务打下基础。

4.发明或实用新型的目的,应当有针对性。在语言上应当尽可能简洁,不能使用商业性和宣传性语言。如“本发明的目的是创造一种世界上最先进的……”

5.清楚、完整地写明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内容,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能够理解有关技术问题及其解决方案为准。

6.发明或实用新型同现有技术相比,所具有的优点、特点或积极效果更为突出。

7.如果必须有附图,则应有图面说明。

8.详细描述申请人认为实施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最好方式,有附图的应对照附图加以说明。

此外,在撰写说明书时还应注意:

涉及外国名称或外文技术文献时,要在中文译名后注明原文。

在说明书中,不应对他人或他人的发明创造有所诽谤。

说明书中可以有化学式、数学式。如果有附图,应附在说明书之后。

说明书中应充分公开权利要求书的内容,不能隐瞒任何实质性内容。应注意的是,要按照权利要求书所请求保护的范围来确定说明书和附图充分公开的范围。也就是说,要求保护的内容必须公开,不要求保护可以不公开。

五、摘要的撰写

摘要是发明或实用新型说明书内容的简要说明。它本身不具有法律效力,其作用是为专利情报的检索提供一条极为方便的途径,使查阅的人看过以后能确定是否需要进一步查阅专利文献的全文。因此,摘要必须简明扼要地写明发明或实用新型所属的技术领域,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主要技术特征和用途,其中可以包含最能说明发明的化学式或者说明发明、实用新型的一幅附图。摘要文字要简短精练,不宜过长。

【范例】

发明专利申请书③发明名称识别安危电压的试电笔④发明人姓名×××地址北京朝阳区大山子16楼10号①(发明)②(发明)⑤申请人姓名或名称中国电子器件公司电话476331地址××市××区××号国籍或总部所经常居所或营业所

在地国家名称所在地国家名称代表姓名⑥专利申请

机构名称××专利事务所地址××市××区××号代理人姓名××登记号013⑦□申请费元,已通过□邮局□银行□专利局收款处缴纳

□已在中国政府主办或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

□已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

□可能涉及国家重大利益需要保密处理⑧申请文件清单

1.请求书份每份页

2.说明书份每份页

3.权利要求书份每份页

4.说明书附图份每份页

5.说明书摘要份每份页⑨附加文件清单

□代管人委托书

□实质审查请求书

□要求优先权声明

□不丧失新颖性证明文件

□优先权证明材料

□要求提前公开声明⑩上述以外的发明人上述以外的申请人申请人或代理人签章

×××

199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