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守则的概念及作用
(一)守则的概念
守则是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要求所属成员共同遵守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而制定的一种约束性公文。
(二)守则的作用
守则是为了达到特定目的、完成某项任务、维护大家利益,根据实际需要,有针对性地拟定的条文,作为群众自我教育、正面引导大家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
二、守则的种类及特点
(一)守则的种类
守则在各行各业的事务管理中使用范围很广泛,按照单位和制作人的不同,守则可分为行政部门守则、教育部门守则、工矿企业守则和某些生产工艺操作守则。守则对其成员的思想、工作、学习、生产、生活都起着一定的保证、督促作用。
(二)守则的特点
守则的主要特点包括两方面。
1.约束性
守则是根据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精神,结合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而制定的用以规范、约束人们的道德行为的条文。它虽然不具有强制力和法律效力,但对其所属成员起着教育和制约作用。
2.规范性
守则要求所属成员自觉自愿地去遵守有关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它可以使整个机关、单位的工作、学习、生产和生活能够正常地、有序地、协调地进行,有利于维护国家和集体的利益。
三、守则的写作技巧及范例
守则有其固定的结构,一般包括标题、正文和签署三部分。
1.标题
守则的标题一般是由适用对象和文种构成,如《高等学校学生守则》等。
2.正文
守则正文的制定根据实际情况或繁或简。比较繁杂的守则一般分为总则、分则和附则。
总则是关于制定守则的指导思想、目的、意义等项内容,要求文字表达清晰,高度概括;分则是规范项目,它是守则的主体,是要求遵守的依据,行文要条目清晰,逻辑严密,表述确切;附则是关于执行要求的说明,文字要简洁凝练。较简的守则,没有总则和附则,全文由分则内容组成,如《全国职工守则》等表述周密,逻辑性强。
守则正文的表达形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通篇条文式,全文或按照顺序列条设款,或按序号依次写明;另一种是序言加条文式,即用序言来说明总则内容,然后用条文说明分则、附则内容。
3.签署
守则的签署可根据实际情况的不同而灵活运用。有的守则将制定机关或发布机关,以及年、月、日放在文尾。有的高级领导机关制定的守则,在标题下面用括号注明会议通过时间或发布的日期。
【范例】
××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监考守则一、监考人员应充分认识自学考试属于国家学历考试的严肃性,要认真做好监考工作,考前必须参加培训,认真学习自学考试有关政策规定,熟悉监考业务,不经培训不准监考。
二、监考人员必须佩戴标志,严格遵守考点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
三、监考人员要认真组织好学生入场。考前要对考生进行思想教育,向学生宣读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教育考生自觉遵守各项规定和纪律。
四、监考人员分发试卷前,要认真检查考试科目、时间、专业是否相符,如不相符或有其他异常情况,须立即向考点负责人报告,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上报。
五、监考人员对试题内容不宣读,不做任何解释,但考生对试题印刷不清或文字模糊之处提出询问时,应予当众答复。如试题有“更正”,应及时板书当众公布。
六、监考人员要认真做好考场监督、检查工作,严格执行《考场规则》,要仔细检查考生证件,以防假冒。发现考生违犯规则或有舞弊行为时,应立即制止,将情况如实地记入“考场记录”,并没收夹带等证据材料,附在“考场记录”之后,记入“考场记录”的内容要详细、准确、清楚,对作弊情节严重者,须报告考点负责人及时做出处理。
七、监考人员要维持好考场秩序,要认真做好考场统计和记录工作。考试时间,除省派“国家考试巡视”、“考试检查”、“主考”人员可进入本考场巡视检查外,监考人员有权制止其他任何人员进入本考场。考试结束后,要按考号顺序依次收齐试卷和草稿纸,并严格按照规定对试卷进行检查,装订和密封。
八、监考人员要关心、爱护考生,但考试时不得和考生交谈,对有病不能坚持考试的考生,应劝其停考,并通知场外工作人员陪同治疗。
九、监考人员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在考场内不许抄题、做题,不准吸烟、谈笑、阅读书报,不准将试题传出考场,不准做任何其他妨碍考试正常进行的活动。
十、监考人员不准监守自盗,不准袒护、支持、协同考生作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营私舞弊,违反者要按党纪国法及有关规定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