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欠过债吗?你是否因投资而遭受过损失呢?假如你真的遭遇过这种不幸,大可不必灰心。要知道,许多著名人士,在从事投资活动时,也同样有过失败经历。如著名的讽刺小说家马克·吐温,他的生花妙笔可以使人喜怒哀乐。他实在是一个天才!可是,当他和“投资”沾上关系时,他就遭到了和你我一样的失败。
1929年,马克·吐温曾大量投资于如蒸汽机、电报机,以及改良印刷业的最新印刷机等等,结果损失了十多万美元。后来,他又投资研发新式电话机,结果更是出乎他的意料,他的资产因此损失殆尽,家中最后只剩下厨房的烟囱。
他的朋友、美孚石油公司经理罗杰斯,打算帮助他还债,但被他直爽地拒绝了。还有许多他的钦佩者,自发地联合起来为他募捐,于是支票从全国各地纷纷寄来,但都被马克·吐温原封不动地退回。因为他不愿依靠别人的力量来还债,他想自己来还债。
马克·吐温本来最轻视演讲,可是为了还债,他开始到世界各地旅行,白天公开讲演,晚上就住在旅馆中。他忍受了一切烦闷和思乡之情,计划在六年之内还清所有的债务,并终于圆满完成了这一目标。
美国的格兰特将军不是很有威望和才能吗?他在美国南北内战时,曾征服了对手、南方的李将军,获得了巨大的胜利,并因此而当上美国总统。可是,你们是否相信,当他和操纵金融界的华尔街来往时,就显得非常愚蠢?他晚年时,曾听信了两个骗子的谎言,投身于金融活动,而这些杂种却利用他的名声,在外面招摇撞骗,结果骗走他1600万美元。虽然格兰特在这件事中是毫不知情的受害者,但他把名誉看得比金钱重要,所以他承担了赔偿这笔损失的责任。他的田园、在纽约和费城的房子、甚至国家赐给他的代表最高荣誉的奖牌和刀剑,他全都变卖用来偿还债务。结果,他成了一个穷光蛋,连1美元都没有了。可是祸不单行,他后来又患了严重的毒瘤。
他知道自己将不久于人世了,并深知自己死后年迈的妻子在生活上一定也会有困难,于是决定口述一部回忆录。就在快要完稿的时候,毒瘤扩展到了他的喉部,他再也不能出声说话了。他只好忍着疼痛,用铅笔写完全稿。最后一章他只用了3天的时间。马克·吐温买下这本书付印出版,付给格兰特夫人55万美元的稿费。
另外,像费伯斯特这么伟大的人,也因为粗心大意地收到一张不能兑现的支票,而和别人在法院打起了官司。
著名小说《魏克费尔特牧师传》的作者奥利沃·高尔·史密斯先生,也曾因拖欠租金而被逮捕。
巴尔扎克不是法国极为有名的小说家吗?可是他也因为债台高筑,每当听到门铃响时,他总是害怕得不敢出去开门。
更有趣的是,连英王查理二世也曾因为债务所迫,而不得不把现在的本歇尔文尼亚州以7500英镑的低价钱卖给了威廉·本。
林肯不是世界上的大伟人吗?但青年时代的林肯,曾经在一家杂货店当过店员,并和一个酒徒交上了朋友。后来,那间杂货店不幸倒闭,那个酒徒也欠了一屁股债死去,所有的债权人都来向林肯讨债。如果林肯那时想远走高飞,并没有多大困难,所有的债务他也可以不还。但身为大丈夫的林肯当然不想这样干,他决定由自己来承担这些债务。经过11年的努力,他不但还清了全部债务,还付了利息。
林肯后来做了总统,因为为政清廉,又欠下不少债务。等到林肯被刺时,林肯夫人也因为债务所迫,只好把她所有的珍宝、皮货、服装等变卖还债。等到离开白宫之后,她因为急需用钱,只好把丈夫林肯的一件绣有亲笔签名的衬衫也卖了。
再说惠斯勒吧。他是美国艺术界中的著名人物,但他也曾为债务所迫,不得不向朋友四处借钱,并把自己的作品都典当出去了,结果旧债未清新债又来,只好眼睁睁地看着那些债主们将屋子里的东西搬走抵债。每当一位债主在他家里拖走一张床或一张椅子时,他就在地板上画一张床或一张椅子。
一百多年前,英国的社会改革在布罗麦尔的管理下进行得有条不紊,但又有谁知道他竟不会管理自己在银行的存款呢?他曾经教威尔斯太子如何修饰打扮,却不能教会自己如何不用人扶着就可以下车或下马。当英国郡长率领随从士兵冲破他家的大门捉拿他时,他不知设法脱逃,而是躲进衣柜里,终于被擒,最后被送入监牢——因为他也欠了别人的债。
布罗麦尔从大牢出来之后,成了一个穷光蛋,只能穿破旧的衣服。但他以前对于衣着非常在意,曾不遗余力地斥责过衣着不整的人。可是他没料到自己也有穿破旧衣服出门的一天,因此看见他的人莫不对他大加讥笑嘲讽,甚至辱骂。
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是最聪明的人,但他往往穷得吃不饱饭。当他临死时,仍然记得自己曾借了别人家一只公鸡还没有还,所以他在临终的遗言之一,就是要求他最亲近的一位朋友代他偿还“鸡债”。
如此说来,欠债并不能算耻辱,唯有欠债不还的,那才是奇耻大辱!所以,我们应该学习马克·吐温,不依靠他人,以自己的力量来偿还自己的债务。
高产作家辛克莱
虽然小时候家里穷得没钱上学,但他却在入学前熟读了百科全书。更加可贵的是,他可以靠写作挣钱,但他却从没有这么做。
阿波顿·辛克莱一生至少完成了48部巨著,还有五百多部小型作品。他虽然是美国人,但他的作品在欧洲所受到欢迎程度反而超过了在他的祖国。据调查,他的作品在俄国的销售最大,总数已超过了300万册,在德国的销量也至少有两百万册。有一次,我在法国一家书店里看书,发现所有英、美作家的作品总数,加起来还没有辛克莱一个人的多。他是当代最受欢迎的作家,他的著作至少已被翻译成44个国家的文字了。
辛克莱从16岁就开始写作,他的作品如果以字来计算的话,一定比《新约》、《旧约》的总字数还要多。
他的父亲是一个卖威士忌酒的小商贩,而且又嗜酒如命,因此少年时代的辛克莱几乎每天都要跑遍全市的各家小酒店去寻找父亲。等找着父亲后,还要扶他回家,然后母亲检查父亲的口袋,把剩下的钱拿出来,好留作第二天开支。
他们一家人住在一间阴暗肮脏的屋子里,由于付不起租金,他们不得不经常搬家。辛克莱极力主张禁酒,因为他受到威士忌酒的刺激实在是太深了。因为正是这威士忌酒曾使他的家庭动荡不安,也曾夺去了他童年的欢乐;而且威士忌酒还使他的两位知己朋友早亡,因此,他不但不喝酒,不抽烟,连稍有刺激性的茶或咖啡也一点都不沾。
由于家庭经济困难,辛克莱在10岁以前一直未能进学校读书,但他却独自利用空闲时间努力自学,因此在入学以前,他对于著名作家狄更斯等人的伟大作品早已读得烂熟,甚至连百科全书也读熟了一大半。所以,在他进入普通学校两年之后,就跳级直接接受高等教育了。
辛克莱升入高等学校后,身上穷得连1美元也没有,可是他还得照顾母亲的生活。在这种情况下,他终于想到了一个办法。他跑遍了纽约各专门学校和哥伦比亚大学,和他们谈定一种投稿协议——以1美元1份的代价,出售他自己写的滑稽故事。此外,他还以低价替杂志撰写小说。他每天晚上可以写8000字——也就是说,他每个月可以完成两部十多万字的小说。可是,他每天还得在哥伦比亚大学上8小时的课。这样的多产作家确实少见,也许在100万人中还不一定有这么一位天才!
辛克莱大学毕业之后,仍然以这种写作方式为儿童杂志写故事,这样他每星期可以获得70美元的稿酬。在美国,一个年仅20岁的作家每星期能赚70美元,已经非常了不起了。不过,辛克莱并不纯粹是为了钱而写作,他写作的最大目的,是和贫穷及不公平作斗争。
尤其可贵的是,他后来为了实现自己的理想,竟然抛弃每星期70美元的收入,跑到纽杰赛地区,搭了一座帐篷,开始以全新的姿态从事写作,希望能写出一些可以改变世界的作品来。他这样埋头写了5年,写成五部小说,但一共卖了1000美元,也就是说他每年只赚了200美元,每天还不到60美分。但是他毫不介意,虽然他还有一个身体很差的妻子和一个小孩需要他抚养。
不过,不论辛克莱对于钱财看得如何轻淡,但全家人时常挨饿确是事实。有一次,他的太太忽然变得大方起来,花了30美分在一个商店买了一张棋盘格子花纹的台布,结果还是被辛克莱强迫退回去了,因为这点儿钱已够他们一天的生活开支了。
当他在帐篷里完成了第六部著作《丛林》后,辛克莱的名声立刻震惊了全世界,他也由此获得了至高无上的荣誉,并且得到了3万美元。你们也许会以为贫穷的辛克莱得到这么一笔巨款之后,一定会大大地享受一番了?但是辛克莱却没有这么做,他把所有的钱都捐给了一个组织,这个组织是由贫困的艺术家、音乐家等组成的。因此,辛克莱可说是一个不爱钱的硬汉。
辛克莱不想做事则已,一旦他想去做的话,他一定会像哈巴狗追猫一般的执著,不达目的誓不罢休。例如,有一次他忽然对钢琴产生了兴趣,于是,他连续3年毫不间断地每天练习8小时。后来,邻居们受不了他的这种整天骚扰,向他提出了抗议,他什么也没说,只是微笑地提着四弦琴,一个人奔向丛林里,去给鸟儿和松鼠们演奏了。
辛克莱曾经4次入狱,但每次被捕的原因说起来都非常有趣。例如,有一次是因为他在星期天打了网球,结果被送进监狱,在里面待了18个小时。
因祸得福的作家欧·亨利
“坐牢”原本是件羞耻之事,但对欧·亨利来说,则是幸运的。如果他不曾沦为阶下囚,也许他不会安心写作,并名垂后世。
你听说过欧·亨利这个名字吗?也许你已经读过他的作品,他的书已经卖出了六百多万册以上,他的著作几乎在每个国家都有译本,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短篇小说家。他出生在一百多年前,可惜他没有留下真名,欧·亨利只是他用的笔名。
替欧·亨利写传记可以说是一件有趣的事,因为他的一生极其感人,他曾经与许多困难苦恼作斗争,结果都获得了胜利。
接受教育太少是欧·亨利一生当中最大的遗憾。他从没有进过高等学校,甚至连大学是什么样子都不知道。然而,他写的故事却被许多大学奉为经典之作。
身体虚弱也是欧·亨利常常感到烦闷的,有的医生还认为他会死于肺痨。因此,他离开家乡前往泰塞斯,在那儿放羊。后来,有许多远方的游客要来拜访他的“牧羊场”。他们将汽车停在牧场边上,然后毕恭毕敬地踏上欧·亨利当年放羊的地方。
但最不幸的是,他曾经含冤被捕入狱,并且被判处5年徒刑。事情经过是这样的:
欧·亨利的身体恢复健康以后,放弃了放羊生活,到泰塞斯一家银行担任会计。但有一次监管人员查库的时候,发现钱币少了,于是担负保管之责的欧·亨利,就无缘无故地被捕了。尽管他确实未偷1文钱,但他最终还是在监狱中待了五年之久。
“下狱”原本是最为羞耻的一件事,但对于欧·亨利来说,却可以说是“幸运”的了。因为假如他不曾入狱当囚犯,他怎么会安心写作而名垂后世呢?
我曾访问过监狱长罗伊斯,根据他的观察,监狱里的人活动受限制,所以很多人几乎都愿意终生从事写作,虽然这里面真正成功的人很少,可是许多著名的作家,曾在狱中完成过杰作,则是无可否认的事实。
随便举些例子:如历史上最著名的花花公子瓦尔特雷利,他把自己的鞋镶上宝石,耳上饰珍珠,把新大衣铺在地上,让伊丽莎白女王在上面踏过,可是他也曾在狱中写作呢!由于政治上的原因,他曾在铁窗中待了14年。他在既简陋狭小又污秽不堪的牢狱中,眼看着墙上一直流淌不尽的泥水,终于因为风湿太重而手脚变得僵硬。但他忍受住了一切痛苦,在监狱中完成了一部伟大的世界史,现在还被许多大学和专门院校选作教材。
约翰·伯彦也曾因为传教而被逮捕,坐了12年的牢。起初,他为了照顾外面的妻子和4个可怜的孩子的生活,不得不在狱中辛勤地编织花边,以换点钱贴补家用。但他大脑中的伟大思想逐渐涌起,他再也按捺不住,开始在又冷又湿又霉的监狱中写作。《天路历程》这部惊人巨著由此完成,现在这本书世界各国都有译本,它可能是《圣经》之后,在世界上销售最广的书。
塞万提斯的不朽作品《唐·吉诃德传》,也是在狱中完成的。此外,伏尔泰、英国文人王尔德,以及尤金尼·代博斯等人,都曾在狱中写过作品。根据这些,我们也许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如果你想写一部杰作,最好请你到街上去,随便打伤一个人,这样你就有机会“入狱”写作了。
生活在285年前的理查·罗维雷斯,也曾在英国被捕,结果他在里面写出了一首不朽的英文名诗,连他曾待过的那座监狱也因此“成名”。这是他从狱中写给爱人的情诗:
狱中寄给雅蒂碧
石墙怎么能算监狱?
铁栅未必是牢笼。
天真无邪的人,
应该来这里隐居片刻;
只要我还有爱的自由,
谁也拘束不了我的灵魂。
歌颂吧!
只有天上的天使,
才享受这样的自由。
永不言弃的小说家南根里
他初期的作品出价再低也无人问津,但他没有放弃。在失意潦倒中挣扎了5年,他终于成为一流大作家。
南根里之所以值得我们学习,是因为他在失意潦倒中苦苦地挣扎奋斗了5年,终于成为当代举世闻名的大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