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小时候体弱多病,脸色苍白,且犯有严重气喘病。为了保养和锻炼身体,他来到美国西部当牧童,晚上在星空下席地而眠,结果逐渐锻炼出惊人的体魄。他曾和当时有名的游泳健将麦克·多罗曼比赛拳击,还曾在南美的荒野中探险,他攀登阿尔卑斯山群峰的云谷,并曾在古巴战争时担任军队的指挥官,穿梭在枪林弹雨中,毫不畏惧地勇往直前。
罗斯福在自传中记述他幼时胆小怯弱,很害怕受伤。但后来却能勇敢坚强,从未停止冒险。他在达克巴州当牧童时,有一回从马背上摔下来折断了一根肋骨,但他却仍然再跃上马鞍,将牛群聚集起来。他说:“无惧面对可怕且难以完成的挑战,是我锻炼勇气的秘诀。”
总之,不论心中如何害怕,仍要以从容不迫的态度去迎向它。因此即使面对狂啸的狮子、震耳的炮声,他依然有无惧的勇气。
1912年他去演讲会的途中,遭到一名疯狂男子袭击,胸部遭受枪伤,但他完全不予理会,依然登台演讲,一直到失血过多倒地才被送医院急救。
后来他在总统任职期间,总是将装好子弹的手枪放在枕边才入睡,散步时也不忘随身携带小型手枪。
在总统任期内,有位年轻的陆军士官和他比赛拳击,结果正好打中了他的左眼,导致血管破裂。但是罗斯福从未让对方知道真相,过了不久,这位士官又来找他比赛时,他只说:“我年纪大了,不行了。”而加以婉拒。几年之后他的左眼完全失明,但那位士官却始终不知原因。
他在长岛的家里,总是自己劈柴生火,还和雇工们一起收割干草。因此,有一回他对工头说:“我也要和工人们一样领工资。”
他从不说粗话。在就寝前也只是偶尔喝一小杯白兰地酒,可以是关于他酗酒的谣言却满天飞,最后只好采取手段控告散布谣言的人诽谤其名誉。
他在总统任期内每天都十分忙碌,但从不停止阅读。每天下午每5分钟就必须会见一位客人,时间总是排得满满的,但他总不忘在手边放一本书,利用来客进出交替的短暂时间来阅读。
他出外旅行时总是携带袖珍版的莎士比亚或帕兹诗集。早年,当他在达克达州牧牛时,还曾借着炉火将《哈姆雷特》全篇故事读给一个牧童听。而在巴西的热带原始森林中旅行时,他每晚必读吉朋的《罗马帝国兴亡史》。
他还是个兴趣广泛的人。他喜欢音乐,但是无法完完整整地唱完一首歌。
有一次,他打电话给华盛顿市内一位有名的新闻记者,叫他赶快到白宫来。这位记者蒙总统召见十分兴奋,以为有重要政治问题要供他作独家报道。因此这名记者立刻打电话到报社,说有重大新闻,要他们作好刊登前的准备。
但当记者到达白宫时,总统却没有谈及任何有关政治的话题。罗斯福只是领着记者到院子中,指着树洞中猫头鹰的鸟巢说:“这些雏鸟,是我先发现的哟!”
有一次,他搭乘总统列车,前往西部大平原,在车上正和几位高级官员谈话,忽然看到铁道旁的玉米田中,有一名农夫,脱下帽子立正向他致敬,他见状立即站起来跑到最后一节列车,猛力地挥着帽子向对方打招呼。他的目的并非要博取别人的好感,而是真心地爱护他的人民。
60岁那年,他的健康每况愈下,虽然只有60岁,但他却常常说:“我已上了年纪了。”他在给他的老友写信时说:“我和你如今都已年过半百了,不知何时会掉进那个死亡的深渊。”
1919年1月4日,罗斯福在睡眠中安详逝世。
“为何亮光熄灭了?”——是他最后的遗言。
谈话高手仲马斯
人们喜欢听他讲话,他说这全归功于他早年的卑贱工作,否则,他的生活经验不会那么丰富,更不会成功。
有一次,西方联合电报公司在电台广播说:“某天下午,凡是打给罗威尔·仲马斯的电话,可享受免费。”这一消息传出后,那一天下午该公司的电话突然忙乱起来。你相信吗?在1小时内,竟有25万个电话打进来。
仲马斯是一个杰出的人才,他的著作之丰富,甚至连他自己都记不清楚他所写过的书名。他具有演说的天才,曾和400万人面对面讲过话。他最适合担任电台播音工作,差不多全世界任何一个国家都有他的听众。
我记得曾经一连好几个月,整个伦敦的人都在疯狂地购买入场券,使得各个繁华路口的交通受阻。我起初也不清楚他们买什么票,难道是去看大明星嘉伯尔吗?后来我才打听到,这么多人买票,不过是想听听仲马斯讲一些历史上的故事而已。
许多人都想知道仲马斯到底是怎样的一个人。我可以在这里给你提示一些零星的印象:他曾当过金矿工人、牛场烙印员、新闻报告员、刊物主笔和大学教授。他曾到过欧洲、亚洲、非洲、阿拉斯加、澳大利亚和各大海洋中的各个岛。他不但陪同威尔斯王子到过印度,并且是第一个获得美国政府许可进入阿夫干尼斯坦荒漠探险的人。
他擅长摄影。第一次世界大战时,他和他的摄影助手曾拍摄了英、法、比、意、塞和美国等国家的参战情形。在印度时,为了拍摄印度的珍奇景物,印度政府曾给他派了许多车辆、汽船、大象,全由他指挥使用。
他曾在波雷斯顿大学讲授“日常会话”课程,是一个最擅长讲话的人。他的工作就是把每天的重要新闻报告给美国的数百万民众,并播送到全球各地。不论是澳洲山脚下的牧羊人,或是关在监狱里的囚犯,全都是他的听众。甚至连远在南非钻石矿中工作的工人和新加坡的船长,也都给他寄过“捧场信”呢!
总之,无论他在哪里说话,总会有许多人在倾听。
他既然有这么大的成就,那么在你的想象中,他大概至少和萧伯纳一样有着花白的胡须吧?其实,他在四十多岁的时候,一根灰色的头发都没有。
我第一次遇见罗威尔·仲马斯是在20~30年前。他当时正在波雷斯顿读书,一贫如洗,也没有什么名气。可是等他成名之后我再碰见他时,他依然和过去一样和善、热心而谦逊,并没有因为自己的成功而骄傲。
仲马斯在纽约有一座华美的房子,但他却更喜欢在乡村的田园里消磨时光。
他每晚一定会回到田园,这似乎已成了他的习惯。他每天晚上7点钟在电台播音完毕,最后的一班车,通常就在5分钟以后发出,因此尽管他每次都尽快赶到车站,但车却经常在他到达以前已开走了。后来,纽约中央铁路局特意发出通告:“每晚7:05的班车,在仲马斯没有登车之前,绝对不准发出。”由此可以想象得出仲马斯受人景仰的情况!
仲马斯10岁的时候,曾在科罗拉多州克利尔河畔的大赌场和酒楼中当过卖报童。虽然这些地方都是有名的魔窟和罪恶的源泉,但值得我们颂扬的是,仲马斯并没有因此而染上种种不良习性。他既不抽烟,也不喝酒,而且痛恨赌博。他的夫人科罗拉都是一个贤惠的女子。他们结婚之后,从未发生过争吵,家庭充满了快乐和幸福。他的儿子叫萨耐,也是个聪敏的孩子。
如果有社交场所请仲马斯讲一个晚上的节目,就该送给他500美元的酬金。仲马斯虽是一个善于讲话的人,但在各种不公开的场合里,他往往保持沉默,愿意静听别人谈话。在寒冷的冬夜,他往往伴同他的爱犬坐在火炉边,出神地望着烧得通红的炭火,好几个小时都一声不吭。
据说,仲马斯在学生时代,因为家境不宽裕,只好半工半读地完成了学业。他曾管过炉灶,当过厨师和服务生,还曾替一位教授喂过牛。因此,仲马斯常常对别人说,如果他当年没有做过这些卑贱的事情,他的生活经历就不会这么丰富,他也就不会成功。
不错,仲马斯是一个大忙人,每天都有许多事情等他去做,有许多话需要他去说。然而,最难能可贵的是,他却能够永远不慌不忙、沉着冷静地工作,应付好一切。
在一个冬天的早晨,有一次我和他从他的田园出发,赶一列开往纽约的火车。根据我当时的估计,我们只有7分钟的时间吃早餐,其余的时间就得匆匆忙忙地赶路了。谁知他却很从容地走进饭厅,亲自动手点着了炉火,然后一面悠闲地观赏火焰,一面和我闲谈进餐。
最后,我想告诉大家的是,仲马斯确实不会开汽车。然而,他却会驾驶飞机,这一点信不信由你。
自学成才的牧师卡德门
他11岁就进矿场当矿工。工作时,他总是带一本书;后来为传道而四处奔波,他仍不会忘了看书。
我在纽约时,常常从我住的地方出发,渡过伊斯特河,去派克斯·卡德门牧师那里闲聊,往往是天不黑不回家。卡德门博士在纽约是很有名望的人,如果你想接近他,有很多机会,只要你有一台收音机就行了,因为他每天总在电台作播音节目。
他有着十多年的播音历史,的确算得上播音界的元老。
你是否经常抱怨工作太忙了?那就请你看看卡德门博士每天要做多少事情吧:
他每天早上7点钟起床,要写二三十封信,写一篇150字左右的报刊短文,准备一篇演讲词,探望五六位教区居民,还要参加两三个地方的集会,然后匆匆忙忙地回到家,再读一本新书……直到凌晨两点,他一天的工作总算完成,这才上床睡觉。
他这么繁重的生活,我可能只要过两天就会感到头痛。然而,卡德门先生却这么很淡然地一天天过下去。
他曾对我说,他从英国著名政治家格累斯顿那里得到了一个很有价值的教训:当格累斯顿担任维多利亚女王的首相时,他的办公室里摆着4张写字台,分别用于文学、商业、政治、阅读书报等。根据格累斯顿的经验,经常变换分配工作,才不会使大脑厌倦困乏。卡德门很谦逊地说,他每天的工作虽然很多,却不觉得繁忙,也就是效仿了格氏的办法。
卡德门阅读的书籍也常更换。他认为读书和吃饭一样,应该时常变换口味,所以他每个星期都要阅读两三本侦探小说。如果谁看到卡德门先生正拿着一本哲学方面的书,就推测这位学识渊博的牧师喜欢研究哲学,那这是很幼稚的。
有一次,我去拜访他时,看见他的桌上正放着4本书:一本是《食谱指南》,一本是格兰费尔著的《拉伯瑞多罗曼史》,一本是《路易十四宫廷回忆录》,还有一本则是刚出版不久的暗杀小说。
最令我敬佩的是,卡德门先生11岁的时候,就敢于到英国某处的煤矿工作,并将每天工作8小时的报酬全部补助家用。他这样连续10年而毫无怨言,终于把幼小的弟妹抚养成人。
卡德门的童年遭遇是如此的不幸,他把宝贵的青春都消磨在煤矿中,似乎再也没有机会接受高深教育了。但是,谁又能想到,他却是全美国读书最多的人呢?
卡德门的自学精神值得我们敬佩。当他在煤矿工作时,即使是一两分钟的闲暇时间也不肯轻易放过,他总是会从口袋里掏出一本书来,凑到昏暗的灯光下阅读。虽然他每次最多只能读两小时,但他工作时总会带上一本书。他曾对人说过,他可以一餐饭不吃,却不能一本书不带。
他当时很明白,要想脱离煤矿生活,就必须努力读书。他在煤矿中干了10年,总是尽力向别人借书来读,据说大概有1000多册。10年努力的结果,他总算达到了目的,满足了自己的求知欲,不仅获得了大学学历,并且还获得了伦敦立蒙大学的学位。
他每个星期都要公开讲道,听众超过了500万人。凡是认识他的人,无不对他的学识和才能表示钦佩。他真是一位卓越的著名牧师!有一次,他收到了一封从南极拍来的电报。原来,拜德将军在南极探险时,曾从收音机听到他的演讲,将军听了非常感动,因此特意发电报来向他致谢。
不过,卡德门最初来美国开始讲道时,只有150人听讲。虽然这些人想每年凑集800美元酬金给他,但还是没办法凑足,于是大家只好都以送粮送菜的办法替代现金。例如有一个农民曾送过他一堆草,还有人送给他小青豆或苹果等东西。
卡德门是英国人,出生在一个小城市,它名叫老公园。那是一个著名的产煤区。他年幼时,因为生得浓眉大眼,所以有一位老邻居曾再三警告卡德门的父母,让他们好好管教他,还说这个孩子将来或许会堕落,说不定还会沦为盗贼。假如这个老邻居知道卡德门日后会成为赫赫大名的人物的话,不知他又会说什么!
卡德门一生中最敬佩的伟人是林肯,而且他承认自己受林肯的影响最深。此外,他最崇拜的小说家是萨克莱,最崇拜的诗人是伍尔沃兹和泽尔顿。
卡德门还是一个经验丰富的收藏家。无论是珍贵的图书,还是雕刻品,他都很乐意搜集。他曾对我说,他还藏有一本“罪恶”的《圣经》——因为当初这本《圣经》排印时,竟然将“十诫”中的一条遗漏了“不可”两个字。
评论专家辛泰尔
他10几年坚持给报纸写评论,却拒绝了1分钟500美元的播音工作和一份巨额报酬的电影合同。
10几年来,辛泰尔每天照例要写一篇评论,送给498家报纸同时刊载,每天的读者多达2000万人。他给这些文章冠了一个总标题,称之为《每日纽约》。
辛泰尔是纽约评论界的权威,然而他从小生长在密苏里河畔,因此,他对纽约的情况并不十分熟悉,直到34岁时,他才第一次真正见识了纽约。
在纽约千百万人中,辛泰尔是一个最负盛名的人物。如果你想给辛泰尔寄一封信,不必在信封上写明他的姓名和地址,只要随便从哪里剪下他的一张相片贴上,然后投到邮筒里,他就会收到你的信。像这么奇怪的信,他每个星期总要收到10多封。